『壹』 我97年6月购买广东三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目前持有股权证,内部股权证代码卡。
你带上股权证,内部股权证代码卡到你开户的证券公司去查下吧
『贰』 2020年2月3号易见股份价格
2020年2月3号易见股份价格12.56元。
『叁』 易见股份(600093)请问怎样看待今天易见股份的
易见股份(600093)今天大涨,一方面是前期回调幅度较深,会产生报复性反弹,
另一方回面,这是答延续前期“区块链”热度。
2017年4月,易见股份携手IBM中国研究院联合发布了国内首个区块链供应链金融服务系统——“易见区块”,该系统致力于通过科技创新带动供应链金融的变革。截止7月底,易见区块平台的投放总额已突破亿元。
『肆』 新三板的做市股票怎么输入代码查不到
应该是股票软件的问题,正常如你所说,北京新三板已经有做市商的股票一般的软件代码都是肯定可以查询的到的
『伍』 求几个可以做中长线,同时也可以短线的股票。
有色,资源,新能源,世界局势就这样,黄金原油不断涨,中长线看这些股中哪个涨的少,盘小点,绩优点,买入一直放着就行了。
『陆』 我只是一个观察股市行情同时也炒股的人,请问:在腾讯微博上预测大盘走向以及推荐股票是否违法
很好,你的作为不但不违法,还应受到法律保护,因为你的举措是所有股民回拥护的,但是记住股答市不是百分之百准确,因为他不是自然科学,不是一加一等于二,所以,应在后面加上“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如有参与,后果自负”字样,以防止不明真相者,对你的权威性提起法律诉讼。
『柒』 股票:600765、000420、600008、000816、600856和600265哪只股票可以逢低加仓
600765观察一段时间再说,前期有出色的表现,怕是会补跌
000420处于半年线,表现稳健专,回调就是属加仓机会
600008买入,现在差不多是低点
000816不建议介入,暂时不会有主力操作
600856可以介入,时机不错
600265垃圾股一个,没看到好的趋势
加我吧11617316149
『捌』 那位朋友能系统的讲一下股票的问题
要了解股票就要懂得它的优缺点:
股票的优点是:
1.向投资者借钱,但是可以不用还。
2.可以增强公司的名声,壮大公司资金队伍。
3.公司可以更好的发展。
而股票的缺点就是:
1.它向投资者收了钱就要将自己的财务报表进行公开,不便于企业做假帐。
2.发行股票会分散企业的管理权,比如你公司的资产是1个亿,你发行1亿元的股票,有个人出资了6000万买你的股票,这样你的公司就变成他的公司了,因为他掌控了超过50%的股权,因此有些公司就不愿发行股票,怕公司的掌管权落如别人的手中。
现在你知道了吗
『玖』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涉嫌欺诈上市
2011年3月17日,绿大地控股股东、董事长何学葵因涉嫌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何学葵于次日公告称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2011年4月7日,财务总监李鹏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并于4月22日取保候审。
公司公告的2010年业绩实现扭亏,实现净利润1447.79万元。然而,2011年4月30日晚间绿大地同时公布的2011年一季报中,2011年前三个月中累计实现净利润-1732.99万元,同比减少212.57%。另外,预计2011年1-6月净利润亏损900万-1400万元。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财务混乱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面临退市风险。绿大地在公告中解释称,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是其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其年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绿大地“欺诈门”事件再次暴露资本市场诚信危机,企业和中介机构难辞其咎,发行监管部门也负有不可推脱的责任。为卖出好的价钱,包装美化是企业准备上市时必做的功课,此举本无可厚非。然而,如果这种“包装上市”转化为“欺诈上市”,就违背了上市公司的根本。
中介机构的责任也不可推却:什么样的企业能够保荐上市、上市之后的持续督导等,这些功课中介机构显然没有做足。而各类媒体的过度宣传又给绿大地戴上了虚幻的光环。由于没有过硬基本面作支撑,当“云南女首富”等虚幻的光环随着时间的消磨退却之后,苍白的现实仍须直面。 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昆明市检察机关《起诉书》,检察机关以欺诈发行股票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追究被告单位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庞明星、赵海丽、赵海艳的刑事责任。经过证监会和公安部门的调查,绿大地欺诈发行案于在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公司公布了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法院认定,2004年至2007年,被告人何学葵、蒋凯西等利用相关银行账户操控资金流转,采用伪造合同、发票、工商登记资料等手段,少付多列、将款项支付给其控制的公司、虚构交易业务、虚增资产、共计虚增营业收入2.96亿元。上市后,绿大地继续实施财务报表造假,2008年虚增收入8564.68万元,2009年虚增收入6856.1万元。
根据判决结果,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原董事长何学葵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被告人原财务总监蒋凯西犯欺诈发行股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外聘财务顾问庞明星和公司员工赵海丽获刑两年,缓刑三年;公司员工赵海艳获刑一年,缓刑两年。
由于包括原董事长何学葵在内的操纵绿大地造假的责任人无一被予以罚款,且均被予以缓刑,这相当于造成如此恶劣罪行的责任人,在判决日后可以“全身而退”了。 对于如此轻的处罚,包括新华社在内的媒体、以及众多市场人士均对此嗤之以鼻,直言这无疑是鼓励上市公司造假。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远忠表示:“对造假情节如此严重的案件,法院就这样从轻发落了,且其中漏洞百出,极大挑战了法律底线。这无异于纵容资本市场上的犯罪行为,鼓励铤而走险、继续造假的行为”。
暨南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杜金岷认为,在绿大地涉嫌欺诈上市案件中,仅靠绿大地一家公司造假不可能成功瞒过层层把关者,其中可能存在权力寻租的问题。保荐机构、发审委是否存在未尽到尽职调查责任和受贿问题需要明查,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问题后,严肃处理。杜金岷说:“造假成本低、收益高一直是诱惑经济犯罪的关键要素。只有惩罚力度充足,才能让后来者望而却步,起到震慑作用”。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国际金融研究所所长国世平则认为,绿大地上市造假再次暴露出我国证券行业的三大问题。一是发行审核制度弊端。证监会承担了交易所本应承担的发行审核责任,又缺乏监督机构,无疑增加了其中的寻租空间。如果交易所负责发行审核,证监会负责监督,两者各归其位,加大其中权力制衡力量,就能更好地避免上市造假等事件的发生。二是缺乏退市制度的投机市场孕育了造假行为。由于缺乏退市制度,只要成功进入市场,就能在市场里“混”。三是惩罚力度过小,震慑力不足。国世平表示:“金融犯罪没有小罪,少则上亿,多则上百亿,然而我国针对金融尤其是证券市场重大违规操作罚款微乎其微,不利于创建良好的、基于投资而非投机的资本市场环境”。 2012年1月31日,绿大地收到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的《刑事抗诉书》,昆明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原审法院对欺诈发行股票罪部分量刑偏轻,应当认定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原审审级违法。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T大地,原名绿大地,002200)欺诈上市案,2013年2月7日再次作出一审宣判。包括绿大地原董事长何学葵等5名被告,获刑均有加重。
新华社2013年2月7日报道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7日对绿大地欺诈发行股票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云南绿大地公司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判处罚金1040万元;绿大地原董事长何学葵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此外,绿大地原财务总监蒋凯西因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万元;原财务顾问庞明星犯欺诈发行股票罪、伪造金融票证罪、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原出纳主管赵海丽决定执行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原大客户中心负责人赵海艳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