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股票发行方式有哪些
你好,股票发行的方式:分为包销发行方式和代理发行方式两种。
(1)包销发行是内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容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本。由于金融机构一般都有较雄厚的资金,可以预先垫支,以满足上市公司急需大量资金的需要,所以上市公司一般都愿意将其新发行的股票一次性转让给证券商包销。如果上市公司股票发行的数量太大,一家证券公司包销有困难,还可以由几家证券公司联合起来包销。
(2)代销发行是由上市公司自己发行,中间只委托证券公司代为推销,证券公司代销证券只向上市公司收取一定的代理手续费。
本信息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作出决策,如自行操作,请注意仓位控制和风险控制。
Ⅱ 网上增发股票 如何操作
股票增发如何操作?定向增发股票,就是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向指定的、特定的投资人发行(增发);你持有该股,不等于就能有资格买到定向增发的股票,若有资格参与定向增发股票,并且愿意购买,就该全额认购,并备足所用资金缴款即可完成认购了,若不操作,表示你放弃增发配额,放弃认购增发股。
定向增发是指上市公司向符合条件的少数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行为,规定要求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人,发行价不得低于公告前20个交易市价的90%,发行股份12个月内(认购后变成控股股东或拥有实际控制权的36个月内)不得转让。这一般不在二级市场上增发,二级市场的投资者不需要做任何的操作。照常交易股票即可。
中国股市一直以增量发行的方式为主,境外市场一般推行“存量发行”。前者是已发行股票的公司经一定时期后为扩充股本而发新股;后者指股份公司不增发新股,仅将原有的老股东的股份再卖给市场投资人。
增量发行又分有偿无偿两种类型,有偿主要包括配股和向社会增发;无偿即为送股。
在一个成熟的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总是在股票价值与市场价格相当或被市场价格高估时,实施增发计划;而在股票价值被市场价格低估时实施回购计划。这才是遵循价值规律、符合市场经济逻辑的合理增发行为。因为在市场价格低于股票价值时实施增发,对公司原有股东无异于是一次盘剥,当然对二级市场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投资信心都是一种伤害。
Ⅲ IPO最开始是先向证监会提供申请文件(含招股说明书等),审核通过后,刊登招股意向书,之后才能推介询价
向证监会申报的招股书是申报稿 是没有价格内容的 上发审会前预披露的版本也没有价格 只有过会发行时才是公开招股 询价结束后才会定价 询价对象会有专门的投研报告 本身也有研究机构做价值分析
Ⅳ 股票配售
: 国电电力公开增发A股股票招股意向书
一、本次发行方案要点
(一)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2010年7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0年8月5日
召开的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分别
刊登在2010年7月20日、2010年8月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中国证监会于2010年11月26日出具“证监许可[2010]1718号”文,核准公司本次发
行。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股票的面值、发行数量
1.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的面值:每股人民币1.00元。
3.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的数量不超过30亿股。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发行数量将作相应
调整。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
行数量。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国电承诺认购不少于本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10%的股票。
(三)发行方式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
方式发行。
(四)发行对象
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股票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禁止者除外)。
(五)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可按一定比例优先认购本
次发行的股票,具体认购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未获认购部分将向其他有意向认购的投资者发售。
(六)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3.19元/股,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
均价。
(七)预计募集资金数额
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原则上不超过97亿元。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
投入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八)募集资金存储账户
本公司已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开设募集资金存储账户,账号为11
0060776018170056527。
三、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的起止时间:自2010
年12月15日至2010年12月23日。
四、主要日程与停复牌安排
本次发行在发行阶段将按下表所列日程办理相关事项:
日期 事项 停牌时间
T-2日
(12月15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发行公告》、
《网下发行公告》、《路演公告》 正常交易
T-1日
(12月16日) 网上路演,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T日
(12月17日) 刊登《增发A股提示性公告》,网上、网下
申购日,网下申购定金及有限售条件股股东优先认购
申购款缴款日(到帐截止时间为当日下午17:00)
T+1日
(12月20日) 网下申购定金及有限售条件股股东优先认购
申购款验资日
T+2日
(12月21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日,确定网上、网下发行
数量,确定网下配售比例和网上中签率
T+3日
(12月22日) 刊登《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退还
未获配售的网下申购定金,网下申购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
补缴余款(到帐截止时间为当日下午17:00),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全天停牌
T+4日
(12月23日)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网下补缴申购资金验资 正常交易
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公司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
Ⅳ 请问上市公司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和招股说明书有什么区别
一、招股意向书和招股说明书表达当前招股方案所处的阶段不同
招股意向书就是版说内容中有若权干招股内容还没有最后定案,还在沟通期。招股说明书是指已经是最后定稿,并进入正式执行期。
二、招股意向书和招股说明书最大的区别在于本次发行概况的披露
招股意向书则不能确定发行价格、相应的市盈率、预计实收募股资金,但招股意向书增加了对询价对象等的要求和披露。
招股说明书在发行概况中直接披露了发行价格,并根据发行价格确定了发行市盈率和预计实收募股资金。
三、招股意向书和招股说明书在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方面也有着重要差异
招股说明书中,发行方在"预计上市日期"一栏承诺将在发行结束后向交易所申请。
招股意向书则取消了有关"预计上市日期"的内容。因为发行人需要等待被询价人做出是否参与以及参与价格的回应,因此虽然在实践中发行人可能最终都实现了股票成功发行上市,但是在理论上确实存在着发行失败的可能。
Ⅵ 金融街的增发是定向的还是公开增发散户可否参与
☆公司大事☆ ◇港澳资讯000402 更新日期:2008-01-09◇ 灵通V4.0
【2008-01-09】
刊登增发招股意向书摘要,上午停牌一小时
金融街增发招股意向书摘要
本次发行概况
1、发行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发行股票数量: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增发的数量不超过30,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和网下的申购情况以及公司的筹资需求协商确定,并将在申购结束后通过发行结果公告披露。
4、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27.61元/股。
5、预计募集资金数额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28,300万元。
6、发行方式
本次增发采取向原股东全额优先配售和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7、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包括所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东账户的境内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8、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承销期的起止时间为2008年1月9日(招股意向书刊登日)~2008年1月17日(主承销商向公司汇划认购股款之日)。
9、本次发行证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增发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办理增发股份上市的有关手续,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主要日程与停复牌安排
T-2(1月9日)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网上 上午9:30-10:30停牌
发行公告、网下发行公告和
网上路演公告
T-1(1月10日) 网上路演、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T(1月11日) 网上、网下申购日,网下 全天停牌
申购定金及有限售条件股
股东优先认购申购款缴款日
(申购定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当日下午17:00 时)
T+1(1月14日) 网下申购定金验资 全天停牌
T+2(1月15日) 网上申购资金验资,确定
网上、网下发行股数,计算
除原股东优先认购外的网
上、网下配售比例 全天停牌
T+3(1月16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退还
未获配售的网下申购定网下
申购投资者根据配售结果
补缴余款(到账截止时间
为T+3 日下午17:00 时),
网上配售股票发售 上午9:30-10:30 停牌
T+4(1月17日) 网上未获配售的资金解冻,募
集资金划入发行人指定帐户 正常交易
增发A股网上、网下发行公告
1、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金融街")2007年度增发(下称"本次发行")不超过3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17号文核准。
2、本次增发实际发行数量不超过30,000万股A股,预计融资规模不超过82.83亿元人民币。本次增发采取向原股东全额优先配售和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网上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3、本次发行将向公司原股东全额优先配售。公司原股东最大可根据其股权登记日2008年1月10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股票数量,按照10:2.78的比例行使优先认购权,即最多可优先认购299,809,557股(计算结果只取整数部分,精确到1 股),占本次增发实际最高发行数量的99.94%。公司原股东中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与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使用同一申购代码"070402"申购简称"金融增发"进行申购、并行使优先认购权;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须通过网下申购的方式行使优先认购权。公司原股东放弃以及未获配售的优先认购权部分纳入剩余部分按照本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发A 股网下发行公告》规定进行发售。
4、本次增发网上、网下预设发行数量的比例为50%:50%。如获得超额认购,除公司原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的有效申购获得足额配售外,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增发投资者的认购情况,对网上、网下发行的数量进行双向回拨,以实现网下A 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网下B类申购的配售比例与网上申购的配售比例趋于一致。
5、本次网上发行的对象为所有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立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东账户的境内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6、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包括:公司原股东中无限售条件股股东优先认购部分、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额外申购部分和其他社会公众投资者申购部分。申购代码为"070402"申购简称为"金融增发"。参与申购的投资者请注意本发行公告中有关网上申购的申购数量与申购次数等具体规定。
7、除权安排本次发行不作除权安排,增发股份上市流通首日金融街股票不设涨跌幅限制。
8、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除外)须缴纳申购款的20%作为申购定金。公司原股东中有限售条件股股东行使优先认购权进行网下申购时,必须全部缴纳申购款。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须在申购日2008年1月11日(T 日)下午15:00时之前向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划出申购定金或申购款,同时向保荐人(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并须保证其应缴纳的申购定金或申购款在当日(T 日)17:00时之前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1月10日举行公开增发A股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金融街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08年1月10日(星期四)14:00-16:00就本次公开增发A股在全景网(www.p5w.net)上进行网上路演。
Ⅶ 如何查找上市公司的招股说明书
在一些炒股软件上会有上市公司相关的信息啊,如大智慧等,进入软件后按“F10”健,至于你的完整版指的是什么就不清楚了,你给的链接就是完整版啊!
Ⅷ 上市公司能否再次发行股票,如果可以需要具备什么样的条件
一般都可以。能否再次发行股票取决于很多方面。有上市公司的融资要求,有监管部门的限制。《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就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等公开征集意见。
《办法》对上市公司再融资的条件、程序、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进行了规范。该征求意见稿在现行再融资办法基础上,根据新的《公司法》和《证券法》精神,以及今后全流通的市场条件进行了较大修改。相对而言,在再融资方式上,通过引入附认股权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的创新方式来促进再融资方式的多元化;在再融资条件上,有松有紧,但紧大于松;在发行程序上则有了明显的简化;在信息披露、监管和处罚条款中,都体现了加强上市公司诚信,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精神。
《办法》将再融资方式分为公开发行证券和非公开发行股票两种,其中公开发行证券在原有的增发、配股和发行可转债三种方式的基础上引入了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创新方式。附认股权公司债券是公司债券和认股权的一个综合,两者可以分拆上市交易,其债性更强。从发行条件看,发行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对上市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和现金流量有一定要求,规定净资产不得低于15亿,最近三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低于6%的要求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平均不少于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从发行期限看,附认股权公司债券只规定了1年的最短期限,没有最长期限的限制。由于附认股权公司债券的债券部分可以独立上市交易,因此这一再融资方式不仅将大大促进公司债市场的发展,也将增加证监会在发展公司债市场上的主导性。《办法》对所附认股权证的数量进行了限制,预计权证全部行权后募集的资金总量不超过拟发行公司债券的金额。从上市公司角度看,附认股权公司债券有助于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特别是认股权证虽然与公司债券捆绑发行,但是发行后分别交易。从市场表现看,认股权证单独交易将避免其价格被市场低估,初试的债务人可以将权证在市场以比较高的价格卖出,有助于提高初始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避免了两者捆绑交易可能出现的权证价值被低估的可能,有助于上市公司降低债权融资的成本。认股权证方面,《办法》就关于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存续期间以及认股权证购买的股票做了明确规定。对行权价格,《办法》规定认股权证的行权价格应不低于公告认股权证募集说明书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对存续期间,《办法》规定不超过公司债券的期限,且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不少于六个月,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募集说明书公告的权证存续期限不得调整;对认股权证购买的股票,《办法》确定“向上市公司购买新股”,按此理解,也就是上市增发的股票。
非公开发行股票,即私募方式也是新增加的再融资方式。《办法》并没有对私募对象的资格加以明确规定,而是体现了上市公司自治的精神。在私募对象的数量上,《办法》予以了明确,要求不得多于10 名,且有1到3年的锁定期限要求。私募方式的增加,将为外资并购增添新的途径。
在再融资条件上,《办法》进一步体现了市场化的原则,有松有紧,但总体感觉紧大于松。松,主要表现在财务指标的降低。对于增发和发行可转债,将现行的净资产收益率要求从10%降低到6%;对于配股,仅要求连续三年盈利。此外,还根据《证券法》取消了两次发行新股融资间隔的限制。紧,主要表现在市场约束机制的加强。首先,在上市公司再融资资格上,更加强调了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其次,在定价机制上,要求增发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一个交易日的均价,以保护老股东的利益不因增发而被稀释;在发行可转债方面,规定修正转股价格须经参加股东大会2/3以上表决权投票通过,且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该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以防止转股价无限向下修正不断摊薄老股东利益的行为。这一规定将增加上市公司增发和可转债转股的难度。第三,在发行规模上,可转债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由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80%降低到40%;增发规模的限制虽然取消了,但在资金用途和资金管理的要求上更加严格,要求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商业银行专项账户。第四,配股要求必须采取代销制,并引入发行失败制度。
Ⅸ IPO招股说明书里能确定发行价格么招股说明书发布的时候累计投标还没开始吧
招股说明书是有发行价格的。最先公布的不是招股说明书,而是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然后公布招股意向书,这个里面是没有发行价格的,公布后开始路演询价定价,最后公布招股说明书,这里是有明确价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