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司法中对多次不参加股东大会,对决议不表决怎么处理
公司法司法解释2第一条规定:
第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回十以上的答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贰』 董事会三年不开股东会怎么办
公司法规定:公司遇到以下情形时,代表公司表决权1/10以上的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解散该公司。
1,公司连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召开了股东会却无法达成任何有效决议。
2,公司董事会长期冲突,无法经营。
3,公司经营遇到了其他严重困难。
所以,董事会连续3年不开股东会,代表公司表决权1/10以上的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解散该公司。
『叁』 按照正常法律规定召开的股东会,但到场参会股东股份不到百分之五十 会议是否有效
公司法中关于股东会议决议的效力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议的一般决议需要经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要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是由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所代表的全体(包括未出席的)股东的表决权的2/3或半数,对出席人数没有规定,也就是说,人来的少,那么有表决权的人可能就少,会议有效,但股东会的决议没有足够的表决权就通不过。)
『肆』 我是控股股东,可是开股东大会其他股东不参加会议怎么办
你好:
具体需要依据你们公司的章程,看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如何规定。
如果没有不利的规定,并且召集程序及通知程序合法,则其他股东不参加会议并无影响,只需要做好会议记录(内容诸如:本次会议于xx年xx日xx月召开,议题为xxx,xxx参加会议,其他股东无故未参加,会议决定如下:xxx),然后在会议记录上签字即可生效。
希望予以采纳,谢谢!
『伍』 股东会决议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5)股东会股东三次不到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百条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陆』 缺席股东会有什么后果
主要看持有股份的数量,一般通过一项决议要2/3以上股东同意才可以。(具体会议列席股东最低数量及表决通过最低数量一般在公司章程中写明)如果是小股东,缺席会议不会有任何问题,表决权被视为放弃,股东会议通过的决议必须接受。
股东大会(Shareholders Meeting)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它是股东作为企业财产的所有者,对企业行使财产管理权的组织。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凡是公开招股的股份公司,从开始营业之日算起,一般规定在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时期内举行一次公司全体股东大会。会议主要任务是审查公司董事在开会之前14天向公司各股东提出的法定报告。目的在于能让所有股东了解和掌握公司的全部概况以及进行重要业务是否具有牢固的基础。
『柒』 股东会其他股东不到算全票通过吗
公司法中关于股东会议决议的效力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议的版一般决议需要经过权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要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是由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所代表的全体(包括未出席的)股东的表决权的2/3或半数,对出席人数没有规定,也就是说,人来的少,那么有表决权的人可能就少,会议有效,但股东会的决议没有足够的表决权就通不过。)
『捌』 请教,股东会无法通知股东的问题
通知不通知是公司(召集人)的义务,到不到会是股东的权力,虽然这股东只有4%的股权,但按规定一定要通知他(可用报刊通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