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财经》:北大青鸟与搜狐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本文引自《财经》杂志
“纳斯达克经过了这么长时间,该出的事情都出过,它在法律上是滴水不漏的。”张朝阳说
----在高调进入中国最知名的互联网门户网站公司之一搜狐(sohu.com)半年之后,北大青鸟集团以同样的高调声称将要退出。10月上旬,北京的各大媒体纷纷报出消息,称“北大青鸟将全面紧急撤出搜狐”。所谓撤出,指的是“卖掉”其四五月间购入的搜狐公司近20%的股票。消息还称北大青鸟集团高层已就此问题基本达成共识,“只剩下程序问题”。
----看起来,搜狐与青鸟的故事就要结束了。真的吗?
青鸟由来
尽管北大青鸟集团的总资产,据北大青鸟集团总裁许振东告诉媒体(北大青鸟婉拒了《财经》对于许振东的采访要求),已达50亿元,但其网站页面(jadebird.com.cn)仍简单得近乎简陋,除了旗下各公司的名称及链接再无其他,你找不到北大青鸟集团的任何重要信息,而各公司--其间颇多上市公司--的网页也秉承同样风格。
"蓬山此去无多路,青鸟殷勤为探看",在北大青鸟集团最主要的公司之一北大青鸟软件有限公司的网页上,flash软件不停地在窗口闪现唐代诗人李商隐的名句。"青鸟",传说中西王母的信使,专司传递信息。这也是北大青鸟名称的由来。
20世纪90年代初,"青鸟工程"启动。这是一项国家重点支持的知识创新工程,是中国软件产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这一工程由著名软件专家、北京大学计算机系主任、中科院院士杨芙清教授主持,其目标是以实用的软件工程技术为依托,推行软件工程化、工业化生产技术和模式,提供软件工业化生产手段和装备。脱胎于"青鸟工程"的北大青鸟软件有限公司诞生于1994年,是现在青鸟的前身。
当年底,许振东加入青鸟。在此之前,许于1987年毕业于北京大学计算机系,是杨芙清教授的学生,在著名的软件公司Oracle有过辉煌的销售业绩,曾名列该公司全球最佳24名销售人员之列。
许与杨的合作持续至今,现在,许振东是北大青鸟集团的总裁,杨芙清是董事长。北大青鸟已成为北大校办产业四大重点之一。在北京大学校办产业的名单上,北大青鸟集团排名仅次于北大方正集团。
脱胎于软件工程项目的青鸟在随后的数年中嬗变。近几年间,市场上所见的青鸟的重大对外投资就有10余个省的广电传输网投资、中芯国际、《京华时报》、华亿影视等等。从电信概念到芯片到媒体,青鸟的投资囊括了近年来的热点。虽然投资规模缺乏可靠的数据,但仅对中芯国际的投资就达6000万美元,而一个省广电网公司49%的股权亦高达1.1亿元人民币。青鸟不再仅是软件公司了,它更像是一家投资公司。
与此同时,北大青鸟在国内资本市场上开始了突进,短短三年间,青鸟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上长袖善舞的新贵。
1998年底,北大青鸟软件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入主天桥百货(上交所交易代码600657),成为占股权近21%的第一大股东,杨芙清是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许振东是总经理。随后,天桥百货更名为"青鸟天桥";2000年6月15日,青鸟天桥发出公告,宣布入主华光科技(上交所交易代码600076),受让原大股东潍坊华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国有法人股4488万股,占总股本的20%,成为第一大股东。同时,北京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受让"潍坊华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国有法人股19,532,800股,占总股本的8.7%,成为华光科技的第二大股东。2000年7月,青鸟旗下公司"青鸟环宇"(交易代码8095)2000年7月挂牌香港创业板,集资近3亿港元。在青鸟天桥、青鸟华光和青鸟环宇三家上市公司中,许振东都是法定代表人。
青鸟进取势头一时无两。2001年,它看上了搜狐。此时,搜狐每股价格长期在1美元以下,而公司手中的现金却相当于每股1.62美元--一个理想的收购目标。
买家青鸟
2001年4月23日,香港青鸟科技有限公司以每股1.18美元的价格斥资360万美元买下英特尔手中的307万股搜狐股票,获得8.6%的股权。受此消息刺激,搜狐股价当日上涨7.3%,达到1.32美元。到5月7日、8日,青鸟再度出手,以230万美元(每股1.73美元)的价格接手电讯盈科的互联网风险投资公司(INTERNET CREATIONS)的134万余股,以386万美元的价格(每股1.68美元)买下高盛等五家机构所持的230万股搜狐股票。至此,青鸟共获672万余股,持股比例达到18.9%,一跃成为第三大股东,仅次于第一大股东、公司创始人张朝阳和第二大股东香港晨兴科技。向美国证监会的申报文件显示,香港青鸟科技有限公司为北大青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许振东。
在4月11日至5月21日的一个月内,搜狐股份从0.81美元攀升至1.69美元,上涨0.88美元,涨幅高达109%。这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反应--市场预期买家青鸟不会止步于18.9%,更何况,青鸟带来了一个故事。
据称,青鸟集团从1999年下半年至2001年间,已购入多个省份有线网络公司49%的股份,由此不难勾画出青鸟旗下的广电网络与搜狐的网络门户结合的前景。青鸟近年来在媒体领域内的投资如《京华时报》等,亦提供了与搜狐整合为"跨媒体平台"的想像余地。这个故事包含了"宽带"、"跨媒体"等关键词,在互联网漫长的寒冬,它们几乎是这个行业能拿得出手供市场想像之用的全部概念--国内另一主要门户网站新浪网与阳光卫视的结合,不外是这套概念业已实现的另一份拷贝。
搜狐创始人和CEO张朝阳对青鸟的进入最初表示了相当热情的欢迎。在搜狐发布的一份新闻稿上,张朝阳说,"像北大青鸟集团这样的公司非常了解中国市场,因此他们对于搜狐在中国市场上的优势有很好的把握,便于我们将这种优势迅速转化为经营成效。"
青鸟对于中国市场的"了解"在不久后即让搜狐感受到寒意。《财经》了解到,在一次会谈中,青鸟向搜狐展现了公司的前景及为此所需要的一系列资产交易,让搜狐方面感到不安。"我们做事的差别太大。"搜狐一位高级管理人员告诉《财经》。
青鸟到底为搜狐准备了什么计划?《财经》未能确知。不过,从青鸟天桥在北大青鸟入主后的情形来看,搜狐的谨慎不无道理。
青鸟天桥的前身是天桥百货,一家传统的零售商业企业。自上市以来业绩平平,每股收益大多数年份在0.20元之上。1998底,北大青鸟成为其第一大股东。1999年,青鸟天桥先后向北大青鸟出资4814万元收购了北大青鸟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出资86.16万元收购北大青鸟商用信息系统公司2%股权,出资650.53万元收购北大仪器厂100%股权,出资3437万元收购铁路自动售票系统无形资产,出资60万元租赁房屋等。北大青鸟当年收回9047.69万元。2000年,北大青鸟又将自己原来投资9800万元的山西广播电视网络系统有限公司49%的股权转让给青鸟天桥,一举收回1.1亿元。仅此几项,北大青鸟就从青鸟天桥回收资金超过2亿元。
在此期间,1999年,青鸟天桥原核心业务天桥商场出现了47年来的首次亏损。
据青鸟天桥2000年年报显示,2000年底青鸟天桥当年现金流净额为负6.02亿元,每股经营性现金流为负4.37元,在深沪两市所有上市公司中名列倒数第一。
2001年青鸟天桥中报出笼后,更给市场留下了深刻印象。青鸟天桥总资产膨胀至33.94亿元,而净资产仅7.26亿元,负债比率提升至近80%。中报显示,半年间,青鸟天桥的负债从去年底的13.25亿元猛增至今年中期的20.36亿元,其中银行贷款达17亿元。这还是在去年9月配股募资4亿元--北大青鸟仅认购了可配股份的5%,募集资金的97.8%均来自于流通股东--的情形下发生的。青鸟天桥借这么多钱到底干什么?
两年多来,青鸟天桥为长期股权投资付出的资金达6.6亿元。这已大大超过了公司在1999年股权重组前六年的投资总和。这些投资中,除对北京天桥百货商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属于公司调整原来产业的需要之外,一部分用于北大青鸟置入资产业务的延伸,另一部分则用于配合北大青鸟对各地有线电视网络庞大投资计划。此外,2001年中报更显示,2001年上半年末,北大青鸟共计占用青鸟天桥资金5981万元。
被动投资者?
在热情冷却之后的现在,搜狐管理层的口径是把青鸟的进入仅仅看做一宗简单的投资。财务总监柏立卓告诉记者,“青鸟只是被动投资者。他们没有兴趣运营搜狐,”他指着青鸟4月23日初次购入搜狐股权后向美国证监会提交的申报文件说。在这份文件的“交易目的”一栏写着:申报人(指香港青鸟科技)收购普通股是为了“投资目的”。
然而,记者对比查阅了青鸟分别于4月23日和5月21日向美国证监会提交的两份文件,发现5月21日文件中“交易目的”已变成“申报人将可能与搜狐寻求促进和发展未来业务与战略关系。一旦作此决定,申报人将可能寻求进入搜狐公司董事会”。
实际上,青鸟对于入主搜狐有所期待这一点是不难发现的。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青鸟副总裁、被青鸟称为对外发言人的范一民谈及收购搜狐股权:“我们的行为并不是偶然的冲动,我们是看好才收购的,也不是什么炒作,是一种长期的策略……假如我们成为第一股东,并且在市场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希望和现有的经营班子取得共识……当然也有一个可能,就是青鸟成为第一大股东的时候,整合就是一种趋势性的东西,第一大股东会对经营实体等进行一些方向性的调整。”
虽然言辞亦不乏谨慎,青鸟咄咄逼人之势跃如,但它面对的,是不容易对付的搜狐董事会。
董事会六名成员分别是张朝阳、爱德华.罗伯茨、托马斯.格历、James McGregor、George Chang、Philip Revzin(于6月底辞职,替补的董事为黄沁,网大公司创始人)。爱德华.罗伯茨提供了搜狐公司的部分创业资本,他是美国麻省理工大学斯隆商学院教授,亦是麻省创业中心的创始人和主席。他是美国大学特别是商学院中常见的集学与商于一身的人物,学术上专长于技术性创业公司的研究,同时亦是许多高科技公司的创始人、董事和风险资本家。George Chang是搜狐第二大股东香港晨兴科技副董事长、晨兴亚洲集团和集团内部多家公司的财务总监兼董事,履历表上包括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加拿大会计师协会及香港会计师协会会员。James McGregor自1993年12月至2000年7月担任道-琼斯公司中国区副总裁兼首席商务代表,其中1996年时担任北京美国商会会长。托马斯.格历曾任搜狐财务总监兼高级副总裁,现为一家私人公司Artest的财务总监。Philip Revzin为道-琼斯公司副总裁。
显然,搜狐公司有一个饶富商业经验的、国际化的董事会。他们接受的,是一套与青鸟不同的规则。“理念不同。”张朝阳对《财经》说。
知情人告诉《财经》,搜狐董事会逐渐产生怀疑——青鸟的设想不在于对搜狐的长期前景有利的计划,而在于刺激其香港上市公司青鸟环宇的股价上扬。“这很危险。”
如若真要实现范一民所称青鸟与搜狐的“资源整合”,青鸟接下来必须进入并控制搜狐董事会。根据搜狐注册地美国特拉华州公司法第203款的规定,如果一家公司收购搜狐普通股超过15%,那么在其后的三年内,搜狐不得与青鸟进行合并、股票收购、资产出售或者其他特定交易,除非交易获得董事会的批准,并且在股东大会上得到关联股东之外2/3以上股东的赞成。
更进一步说,不管青鸟对搜狐有何计划,都必须得到张朝阳和晨兴科技的支持。作为第一大和第二大股东,他们合起来占到了搜狐46%的股权。
显然,双方没有达成一致。《财经》了解到,7月中,搜狐几大股东在香港进行了最后一次谈判,结果仍是不欢而散。假如说此前青鸟仍有着和平入主的可能性,自此之后,这种可能性消失了。
一个星期后,7月19日,搜狐抛出了“毒丸”——它做好了对付可能的敌意收购的准备。
“毒丸”
7月19日,搜狐董事会宣布了“股东权益计划”。在美国资本市场上,这是“毒丸”的正式名称,它的另一个别名是“驱鲨剂”——在20世纪80年代美国收购兼并的高峰,对公司提起敌意收购的人被称为“鲨鱼”。
“毒丸”分两类。一类是赋予公司股东(除敌意收购者外)以廉价购入公司股票或获得公司现金偿付的权利;另一类是赋予公司股东(除敌意收购者外)以廉价购入被收购后公司股票的权利。无论哪一类,“毒丸”都将使得收购行动对于敌意收购者来说成本高得无法忍受,并完全丧失收购的意义。
“毒丸”是美国上市公司反敌意收购的通行做法。今年上半年,通过该类计划的公司有150家,比去年同期增长45%。雅虎(yahoo.com)、eBay等公司均在今年通过了类似的计划。
搜狐董事会通过的“毒丸”计划属于第一类。按照其向美国证监会的申报材料,在2001年7月23日工作日结束时登记在册的搜狐普通股股东均享有优先购买权,购买面额为0.001美元的占搜狐公司所发行的特种优先股千分之一的股票,执行价格为100美元。这一优先购买权在有人或机构收购搜狐股票达20%时启动,有效期为10年。
搜狐的“毒丸”厚达数十页,充满了各种各样的术语,除专家外少有人能明了,但《财经》所获得的一份相关律师函清楚地讲明了“毒丸”的作用:一旦敌意收购者所收购的搜狐股权超过20%,除他之外的其他所有持股人便将有权执行“毒丸”所赋予的权利,获得价值等于其执行价格双倍的优先股。实际上,股东可以有两种选择:以100美元的价格,从公司赎回现金200美元,或者获得千分之一的优先股。
不难推测,一旦“毒丸”启动,绝大多数股东将选择赎回现金200美元,从而立即赚取100美元,结果将是使搜狐握有的巨额现金全数分配给除收购者之外的全部股东,收购搜狐的一大吸引力也将随之消失;即使股东现在不执行此项权利,在今后10年的执行期内也随时可以向公司要求兑现。即便股东选择买入千分之一的优先股,也将使任何敌意收购者的股权被稀释到微不足道。
搜狐明确声称该计划用于“威慑恶意收购”,只是没有点明具体的敌意收购来自何处。不过,没有人会发生任何误解:“毒丸”是冲着青鸟来的。考察此时搜狐的股权结构,可以发现,除张朝阳持有25%、晨兴占21%外,北大青鸟持股18.9%,距20%之上限仅一线之隔,其余均是持股比例不超过4%的小股东。
“滴水不漏”
“毒丸”从法律上确定了任何对搜狐公司的可能的兼并收购,都必须得到公司董事会的同意。青鸟如果想通过收购股票入主搜狐,已几乎没有可能性。
在理论上,青鸟要想入主搜狐,还有一个办法,即换掉公司董事会。但是,搜狐的董事会六名董事分两批隔年选举产生,其中三名董事这一任到期的时间是2002年,而包括张朝阳在内的另外三名董事任期到期时间则要到2003年。这是美国公司常见的董事会安排,几乎所有采用“毒丸”的公司均实行交叉到期的董事会任期制。
更何况,通过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成员的可能性也几乎不存在。且不论股东大会召开表决结果如何,没有张朝阳或董事会的许可,甚至根本不可能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搜狐财务总监柏立卓介绍说,到任的董事要在当年5月17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由股东提名并重新选举。如果一年之中有董事辞职或者要增加董事席位,为了省去麻烦,便不再召开股东大会,可由搜狐董事会直接任命。“只有CEO张朝阳或董事会或持股50%以上的大股东有权召集临时股东大会。”
对于青鸟来说更糟糕的是,由于所购的第一笔300多万股搜狐股权来自英特尔,青鸟将自动服从英特尔于1999年10月18日与包括张朝阳、尼古拉斯.尼葛洛庞帝、Brant C. Binder、爱德华.罗伯茨、英特尔、晨兴科技和道-琼斯公司在内的当时搜狐股东们达成的协议。该协议规定,道-琼斯和英特尔可以各提名一名董事;Harrison Enterprises和晨兴科技可以联合提名一名董事;所有各方将利用其投票权支持上述各方提名的董事;未经董事提名一方的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投票罢免符合该协议提名的董事。不仅如此,协议还对各方加以限制,使其难以利用投票权促成企业合并、资产出售、章程修订、红利分配、负债、修改公司战略,以及改变董事会批准的最新商业计划的运作等。这意味着青鸟将会获得董事会之一席,但如果不能获得董事会及其他股东们的同意,它也将只能获得一席。对它可能具有的雄心来说,这太少了。
“包括北大青鸟,(做事情)要学习纳斯达克的规则,按程序来。纳斯达克经过了这么长时间,该出的事情都出过,它在法律上是滴水不漏的。”张朝阳近日告诉《财经》。即便如此,谈及青鸟,张仍非常谨慎小心。
结束了吗?
尽管看不到青鸟继续前进的可能性,仍不是每一个人都相信它会就此退出。“许振东不会这样做事。”一位了解北大青鸟集团总裁许振东的人士说。他指的是,如果青鸟此时退出,那么将在账面上承受大约300多万美元的投资损失。他不相信许振东会接受这一结局。
一些信息似乎传递了青鸟的撤退有全身而退的可能。《北京青年报》一篇报道称,北大青鸟集团副总裁范一民说,因为收购完成后曾做过几手交易,此次抛售不会让北大青鸟亏本。
但是,这则报道所述最好并非实情,因为搜狐是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美国公司,根据美国证监会的要求,作为搜狐的大股东之一,青鸟手上搜狐股票的买与卖,都需要预先在美国证监会登记,而且,在一定时限内买卖搜狐股票的收益,将归搜狐公司所有。搜狐公司财务总监柏立卓告诉《财经》:“我没有看到自5月底以来北大青鸟披露过任何这方面(买卖搜狐股票)的信息。(而)上市公司持股比例达到10%的股东,再买入或卖出股票,都要公开披露交易信息。”记者查阅美国证监会有关搜狐公司股票的内部人交易记录(青鸟关于搜狐股票的交易归属于这一类),只能查到5月底之前青鸟的购入记录,卖出记录连一股都没有。在理论上,青鸟不可能也不应该通过高抛低吸的操作摊平对于搜狐的持仓成本。否则,美国证监会将有理由展开调查。
就算青鸟真的准备抛出搜狐股票,正常的做法是向美国证监会申报,然后静悄悄地寻找买家。青鸟不是资本市场上天真的新手,它当然知道,一个手持20%股票的大股东公开声称要抛掉股票,对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价将意味着什么。事实已经间接证明了这一点:10月15日,星期一,传出青鸟将抛售手持搜狐股票消息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香港市场上,青鸟环宇的股价暴跌15%。原因很简单,投资者误认为青鸟环宇购买了搜狐股票,现在抛出将带来亏损(实际上,北大青鸟通过香港青鸟科技有限公司购入股票)。抛售对于青鸟来说,已经引火烧身。
除非,抛售不是青鸟的真正计划。
㈡ 北大青鸟集团副总裁徐柱良是什么级别职务
副处级或没有级别
你好,你的问题回答如下:
1、北京大学属于副部级别高校,学校下属的部门或单位一般属于处级单位。
2、所以北大青鸟集团副总裁一般应该是副处级待遇或者没有级别(合同制)。
㈢ 北大青鸟集团是个什么样的学校
楼主对北大青鸟真的是没有一点了解吗?我是北大青鸟上海这里的学员,北大青鸟不是公办的,是社会培训机构。上面的人说的都很详细了,北大青鸟在全国有两百多家分校,占领中国IT教育市场百分之三十九的份额,是中国最大的培训机构。如果你对北大青鸟感兴趣可以留个Q,我有时间可以帮你回答
㈣ 北大青鸟集团是央企吗
是是试试是是是试试事实上是是是
㈤ 北大青鸟集团总裁初育国辞职了吗
不清楚。
推荐我编辑国内辞职资料,供参考:
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劳动者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许可。
如果你真想辞职走人,实习期提前3天,非实习期提前30天递交辞职通知书给用人单位,到时候用人单位批与不批,同意与不同意你都是叫依法走人,由此引起的后果与你无关。
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编者令名快速辞职),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编者令名慢速辞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编者令名协商辞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注:辞职通知书建议最好通过快递公司或者邮电局挂号信送给用人单位,这是为了保留证据;辞职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辞职公司前 ,员工为公司工作,付出了劳动,公司应该为员工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所欠工资应该补发。如不发放,属于拖欠工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你可以举报。
1、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拨打热线12333。
2、去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3、去当地人民法院打官司,申请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规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离职或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通常有如下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该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关于单位辞退员工的相关规定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是违法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和双倍工资的赔偿金。协商不成,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1,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3,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需要支付一个月的代通知金;
4,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5,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6,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要求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附录:怎样写辞职书
辞职申请通常由标题、称谓、正文、结语、署名与日期五部分构成。
1、标题
在辞职信第一行正中写上辞职信的名称。一般辞职信由事由和文种名共同构成,即以“辞职信”为标题。标题要醒目,字体稍大。
2、称呼
要求在标题下一行顶格处写出接受辞职信的单位组织或领导人的名称或姓名称呼,并在称呼后加冒号。
3、正文
正文是辞职信的主要部分,正文内容一般包括三部分。
首先要写出书信辞职的内容,开门见山让人一看便知。
其次叙述递交书信辞职的具体理由。该项内容要求将自己有关辞职的详细情况一一列举出来,但要注意内容的单一性和完整性,条分缕析使人一看便知。
最后要写出自己递交辞职信的决心和个人的具体要求,希望领导解决的问题等。
4、结尾
结尾要求写上表示敬意的话“此致敬礼”,意思非常明白:在此给您敬礼。
”此致敬礼“的两种写法
第一种写法:在正文之下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此致”,“敬礼”写在“此致”的下一行,顶格书写。要注意的是,“此致”后边不加任何标点,因为这句话未完。“敬礼”后加惊叹号,以表示祝颂的诚意和强度。
第二种写法:正文后紧接着写“此致”(其后不加标点),另起行顶格写“敬礼!”
此处“敬礼”的顶格,呼应于起首对收信人的称呼,是古代书信“抬头”传统的延续。古人书信为竖写,行文涉及收信人姓名或称呼,都要把对方的姓名或称呼提到下一行的顶头书写,以示尊重。它的基本做法,为现代书信所吸收。
5、落款
辞职信的落款要求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及递交辞职信的具体日期。
注意禁忌
1、不要说上司坏话。如果你认为有必要向管理层反映一下上司的问题,要尽量以委婉的言辞口头提出。
2、不要满纸抱怨,抨击公司制度。
3、不要指责同事,尤其忌讳把同事的“罪行”白纸黑字写在辞职书上。
写作要求
1.态度恳切、措辞委婉。
2.不要批评对方。
3.含蓄性。
4.简洁性。
写作方法
第一段:写出辞职的心理(当然不一定是真的,自己可以编造),你可以写一些客套的句子。例如:经过多方面的考虑,我打算辞掉所从事的职位……,或者:因家中变故,我打算申请辞去我的工作。因此整个第一段可以这么写:
尊敬的人力资源经理:
您好!
经过我的深思熟虑,我决定辞去我在公司所担任的职位,我知道这对于您来说,是非常难以作决定的事情。
第二段:说明您自己考虑的辞职的时间(尽管您提出辞职经公司同意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将按照固定的离职日程办理离职手续,但这样说并不是画蛇添足,大多数情况下,你都能够争取到提早离开的时间)。
例如:
我考虑在此辞呈递交之后的2—4周内离开公司,这样您将有时间去寻找适合的人选,来填补因我离职而造成的空缺,同时我也能够协助您对新人进行入职培训,使他尽快熟悉工作。另外,如果您觉得我在某个时间段内离职比较适合,不妨给我个建议或尽早告知我。
第三段:说明您在这个公司里的经验积累,尽可能地去赞扬公司对您的栽培(不论您有多么大的委屈和气愤,都不应该在辞职信里表露)。
例如: 我非常重视我在“……公司”内的这段经历,也很荣幸自己成为过“……公司”的一员,我确信我在“……公司”里的这段经历和经验,将为我今后的职业发展带来非常大的利益。
最后,请务必使用亲笔签名,而且签名要尽量刚劲,并写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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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尊敬的领导们:
言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虽出自古书三国,吾以为对当今之事亦有裨益。
夫今天下遭遇百年经济危机,试看全球经济形势,可谓哀鸿遍野,民不聊生,众厂商、工人、民工皆叫苦连天,司某人有感于此,不禁联想自身处境,不胜伤悲呼!
司本布衣,出身寒微,躬耕于冀南邢州大地,苟全于世,富贵不求闻达,但求温饱以残。然今酷之至矣,司自去岁四月上旬至本社工作至今,已一载有余,几度春秋几度冬夏,时光流逝过三百余个日日夜夜。想当初,余本一意气少年,年少轻狂,梦想飞扬,欲于本社大展抱负,一则为集团增光添彩,二则为己身加衣增食,两全其美之策,岂不爽哉?
惜,一年光阴,吾不仅未大展身手,且囊中羞涩,债台高筑,恶衣菲食,杜绝聚会。众朋友离去者,有之;鄙视者,有之;唾弃者,有之。皆因司某昔日之优秀少年,竟完全失去自我至此所致。司每月九百大钱竟是基础工资、岗位津贴以及误餐补助相加之也。
众友云:“甚矣,不慧汝之,乃能容忍至今,不死何为?”。”余汗矣,余何尝不欲多整数银,上谓之起天、下对得起地、中对得起气;然而,余出身农,是苦皆能,是事皆忍,然终无功,兢兢业业,温饱未决。
夫今面容竟呈老态龙钟之相,何也?食不饱,力不足,才美不外现,故犹如千里马,虽有千里之能,然无奈唯有饿死圈中矣!
司虽不才,不敢以千里马自居,然自知亦非庸者。
人之立于当世,需一技之长,司某自视甚低,不敢自称满腹经纶,然应付文字之事亦不在话下;然,一载以来,每每扪心自问,莫不拊膺顿足,以头抢地,几欲洒泪襟前。何也?漫漫长夜,孤枕难眠,辗转反侧,陋室忆昔,悲从心来。
惭对恩师之视如颜渊,愧对同窗之赠冠学霸。
夫今每日之工作唯“清洁”二字……即打扫房屋若干、倒水端茶、擦桌抹椅、迎来送往,虚伪客套,周旋于“领导”之间。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受命以来,夙夜忧叹,兢兢业业,诚惶诚恐,畏有所疏漏懈怠……今扶膝自叹,何等悲哉!
桃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年华如水,倏忽逾四,茫茫回首,所得几何?竟如西风凛痛!
所得——物质上:工作十二月,前三月每月六百,后九月每月九百,区区数千一年来不够司某解决温饱,更何谈穿衣游玩,过品质生活;精神上:备受打击煎熬,一年来新掌握一技之长,即打扫卫生,司某高七尺男,本科毕业生,其不才之至,以非为清洁工列。
故使其当年年少轻狂之心瞬间苍老,再无活力;一载以来,司某唯唯诺诺,伺候他人胜过关心自己,其所求,仅每日温饱问题,然随物价飞涨,此问题之解决亦不可得。
所失——失去了时间、浪费了青春,磨去了棱角,耽误了大好年华、愧父老兄妹邻里、为人尊消尽矣。
然,何以堂堂风华正茂之青年司某人压抑之至,力固至今,唯一故也:在等待传说中众人期盼之涨工资之事耳,企满足司某生活所需,实在可怜,怪司某年幼无知,竟傻傻苦等一年,终究未果也。
夫数千外债亦无望偿还,故司某人顿悟:此处系年轻人之坟墓也,其功能:湮没梦想、埋没青春、消磨斗志、磨损棱角、徒费光阴,如是而已。故,顿悟之司某,今定不消磨于此,分路扬镳矣。
言天下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既此处不留司某,司某亦不便继续打扰贵处,既不能两惜,何不两离,从此,彼此相忘于江湖!以决绝的姿态!
今恳请开明之领导准许卑微无能之员工司某人辞职,不胜感激!
年*月*日
2、余今请辞,心有戚戚焉。希天山一别,取经东向,去家万里,游学京师。寒窗十余载,稷下 情正浓。
一朝学成,东北而望,二三之龄,风华正茂,励心从检,宵衣旰食。求茫茫之正义,虽碌碌而无悔。不觉春去秋来,寒书暑相易,白云苍狗,沧海桑田,十五年时光转瞬即逝。然书生意气,求之靡途。
胸中所志,块垒难消。羁索牵绊,恍然若失。口腹之欲,自役徒然。生生所资,未见其术。仕道官途,皆为浮云。恺悌君子,神所劳矣。风雨如晦,锦鸡独鸣。归欤之情,眷然何以自处?
自从检事,不求显达于庭闾,但愿无愧于寸心。虽心为形役,违以交病,然志不能片刻堕,道不曾须臾离。尝东皋而望野,徒舒啸而迷离,叹何枝可依。时刻自省,经常觉悟,然朝悔其行,夕则复然。长此往复,不胜其烦。观人情厌恶,世间冷暖,蝇营狗苟,驱去复还。《诗》曰:营营青蝇,止于樊。岂非有所示耶?是因相顾无相识,宜当长歌怀采薇。岁岁黄菊,千载东篱,伴我倦鸟,茸我衡宇。往者不可谏,来者尤可追。欲效接舆醉,狂歌五柳前。
归去来兮!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
归去来兮!人生几何复几何?曷不任性任我行?挂靴挥手自兹去,萧萧斑马鸣啾啾!
丙申甲午***顿首。
3、其他奇葩辞职信:
①、天气太冷,起不来。
②、外面世界那么大,我想出去看看。
③我累了,不想干了。
(编者评语:写这样的辞职简单、容易、快速,不需才华。)
辞职注意办理下列事项:
1、交接事项。
2、还清公司所有的东西(包括领取要归还的、申领的备用金等),要回属于自己个人的所有东西
3、核对好离职当月的考勤以及结清工资。
4、领取人事部门的离职档案,包括离职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公积金金龙卡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有就领取,没有就不领)。
5、找到下家单位后,同地区可以继续缴纳社保,公积金暂时是封存在你上一家(离职的这家单位的),需要开企业公积金接收函给上一家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有人事档案的话,到下一家单位也是要办理接收的。
6、保存好你的劳动合同,以后办理退休的时候用得到。
关于自动离职处理文件
根据《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3]68号)规定:自动离职指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自动离职的职工须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新录用自动离职的职工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有关停薪留职的文件规定,如果职工要求停薪留职,但未经企业批准而擅自离职的,或停薪留职期满1个月内既未要求回原单位工作,又未办理辞职手续的,企业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自动离职处理是用人单位的行为。按有关行政复函规定,这里讲的按自动离职处理,是指企业应依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有关规定,对其做出除名处理。为此,因按自动离职处理发生的争议,应按除名争议处理。企业不得因职工擅自离职而对其本单位的家属采取辞退等惩罚性措施。企业作出株连擅自离职职工家属的规定是不符合国家劳动管理政策的,因而也不能作为劳动仲裁的依据。
在回答辞职问题时候发现多有网友问及老板扣押或者拖欠工资怎么办?回复于下:
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用人单位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失业金问题: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申请资格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有下列情形之二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领取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㈥ 北大青鸟集团领导 胡总
北大青鸟旗舰校区
北大青鸟(北京阜成门校区)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100号3楼
理念:教育改变生活
企业战略:中国IT职业教育领导品牌
中国职业教育产品开发商
质量方针:预测客户期望,用训练有素的职业化员工队伍,提供及时的有价值的服务,满足客户不断提高的期望,打造中国
IT职业教育领导品牌。
北京云教互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北大青鸟授权培训中心,即北京阿博泰克北大青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 “北大青鸟APTECH ”
)是 北京大学青鸟集团 与 印度阿博泰克公司(APTECH) 合资组建的专业IT职业教育公司。公司服务于国内IT职业教育领域,致力于
为中国IT产业培养技能型紧缺实用人才。
㈦ 北大青鸟文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北大青鸟文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北大青鸟文教集团),是由1992年11月1日成立的北大青鸟集团投资成立,主要依托北京大学强大的综合教育资源与社会影响力,凭借北大青鸟集团雄厚的人才、资金、管理、技术和市场等综合产业优势,在国家有关部委、各级政府和社会合作伙伴的大力支持下,目前拥有基础教育系统、幼儿教育系统、国际教育系统、终身教育系统、职业教育系统、科技产业系统等多个发展平台,是集基础教育、国际教育、终身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教育集团
法定代表人:徐二会
成立时间:2004-02-06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12019100002807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天津开发区晓园街8号L座201号
㈧ 北大青鸟真的骗人吗
北大青鸟不是骗人的,相关疑问和争议都是误会。因此很有必要进行澄清。它的真实情况介绍如下:
1、不能不说,那几年正是国内IT培训行业急速成长的时间,鱼龙混杂的培训机构随处可见。北大青鸟Aptech作为国内IT职业培训探索者与先行者,自然也处在成长和壮大期间,其合作加盟的模式也在国内各种商业化的运作中倍受考验。北大青鸟一年几万人/次的培训规模在业界也高居首位,当然期间也有个别学员因自身不上进等一些原因导致培训结果和技术不是很理想,短时间没有可能没有找到一份好工作,从未检讨自身问题而是到处来发帖吐苦水发恼骚,很多正在找学校学员偏听偏信,对就业不满等等,觉得自己上当受骗。
2、在我国,做得出色的培训机构,也就那么几个品牌,而作为IT职业培训业公认的第一品牌北大青鸟,并不仅仅因为市场的占有率始终多年稳居第一,也因为他的课程设计和研发的实力,18个月内便要更新课程,始终保持最新的技术水平。总部为了保证“北大青鸟”的品牌,实施“教育标准化”,建立学习平台,好学上进。
3、有目标的学员,便学得好,就业时候也就成了抢手的香饽饽,经常落课,不爱学习也不爱花心思操作的学员,在严格的考试面前便通不过,就业时候又想高薪优岗,期待便可能落空。如果多些理解,少些好高骛远的想法,我想,任何一个培训机构,任何一个企业,都是极其欢迎技能精、态度好的学员。如何做一个职业化的IT人?也是学员们任重道远的需要学习的地方。
4、因为是合作加盟,北大青鸟要最大程度保障学员的利益,必然要对合作校区提出越来越严格的要求,通过提高加盟费、定期考察评估、实施标准化教育体系、对教员严格认证把关等方式设立重重门槛,部分不具备共同发展的合作机构只能退出,这也是保证了品牌的优质度。当然,也将导致部分机构对此不满,产生抨击和抹黑。
5、市场的洗牌,或多或少都要带来阵痛,我们不能避免,北大青鸟亦然。嘉华校区伴随总部风雨兼程,如今已成长为广东乃至华南区深具影响力的IT职业培训机构。逐渐完善“标准化”教育体系,“对学员今日的严格,便是对学员明天的保障”,对学员负责,也就是为自己的明天负责。让更多的人因IT培训受益,因教育改变生活,这便是嘉华秉承的信念。
6、到目前为止,嘉华已向国内外大中小型企业输送逾几万名毕业学员,部分学员通过努力,走上了管理层,有了更好的人生舞台,便是当初的选择和付出,让他们收获了事业的成果。
㈨ 北大青鸟骗钱的,是个骗子,报名时说安排工作,到最后只是推荐一下
北大青鸟走过12年,这个事实,我看到了。
不明白楼主为何遭遇这样的境况一个集团,一个人物,不可能要求100%满意,80%就已经很成功了。
而且你的人生都是要求别人给你安排的吗?自己技术不行,找不到好工作你能怨谁啊。青鸟培养40万学员,有几个是你这样的那》
思考过自己的原因吗?
㈩ 有谁知道《北大青鸟音乐集团》是真的吗还是骗人的
骗子公司,欠钱不还,公司人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