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国的上市公司有哪些发行过可转换债券
发行过可转换债券的上市公司有很多,例如(股票代码):600010、版600036、权600291、600078、600352、600558、600782、600815、600859、600966、000002、000488、000709、000778、000960、000969
上述的只是传统的可转换债券,还有部分上市公司发行的是可分离交易式转换债券。
对于补充问题的回答:上述所说的债券有部分的债券还在交易的,但有部分已经到期退市了,我只是记得大约有那些发行过。
股票代码 可转债代码
000488 125488
000709 125709
000778 125778
000960 125960
000966 125969
600352 110006
600558 110005
600782 110003
600815 110004
600859 110008
600966 110007
Ⅱ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1.可转换债券是债复券持有人可制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
2.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
3.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企业发行可转换债券可以降低筹资成本。可转换债券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Ⅲ 可转换债券与股价的关系怎么样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的一种,它可以转换为债券发行公司的股票,通常具有较低的票面利率。从本质上讲,可转换债券是在发行公司债券的基础上,附加了一份期权,并允许购买人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将其购买的债券转换成指定公司的股票。
转债理论价值是纯债价值与复杂期权价值之和,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正股价格、转股价、正股与转债规模、正股历史波动率、所含各式期权的期限、市场无风险利率、同资质企业债到期收益率等。
转债理论价值与纯债价值、转股价值的关系是,当正股价格下跌时转债价格向纯债价值靠近,在正股价格上涨时转债价格向转股价值靠近,转债价格高出纯债价值的部分为转债所含复杂期权的市场价格。可转债的投资收益主要包括票面利息收入、买卖价差收益和数量套利收益等。
深市:投资者应向券商交纳佣金,标准为总成交金额的2‰,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沪市:投资者委托券商买卖可转换公司债券须交纳手续费,上海每笔人民币1元,异地每笔3元。成交后在办理交割时,投资者应向券商交纳佣金,标准为总成交金额的2‰,佣金不足5元的,按5元收取。
(3)辉丰股份可转换债券扩展阅读:
可转换债券具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特性。
可转换债券兼有债券和股票的特征,具有以下三个特点:
债权性
与其他债券一样,可转换债券也有规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资者可以选择持有债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权性
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成股票之前是纯粹的债券,但转换成股票之后,原债券持有人就由债权人变成了公司的股东,可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和红利分配,这也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司的股本结构。
可转换性
可转换性是可转换债券的重要标志,债券持有人可以按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股票。转股权是投资者享有的、一般债券所没有的选择权。可转换债券在发行时就明确约定,债券持有人可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债券持有人不想转换,则可以继续持有债券,直到偿还期满时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场出售变现。如果持有人看好发债公司股票增值潜力,在宽限期之后可以行使转换权,按照预定转换价格将债券转换成为股票,发债公司不得拒绝。
Ⅳ 发行可转换债券,是利好还是利空
转换为股票的期来限不源同。可交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后方可交换为预备交换的股票,现在还没有明确是欧式还是百慕大式换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即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现实中,可转换债券是百慕大式转股,即发行六个月后的任何一个交易日即可转股。
转股价的向下修正方式不同。可交换债券没有可以向下修正转换价格的规定;可转换债券可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向下修正转股价。
这个是利空的,这个是融资的一个简单的说法的啊
Ⅳ 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这个是真的吗具体怎么操作
就是在一定期限内依照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Ⅵ 我有辉丰股份配售债款不要可以吗
辉丰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6-04-19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证券代码:002496 公告编号:2016-010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股份”、“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辉丰转债”,代码“128012”)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号文核准。
2、本次共发行84,5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845万张。
3、本次发行的辉丰转债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若有余额则由承销团包销。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1300元可转债的比例,再按100元/张转换成张数。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均采用网上配售,网上配售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496”,配售简称为“辉丰配债”。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5、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
余额的申购,申购代码为“072496”,申购名称为“辉丰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845万张(84,500万元)。
6、发行人现有总股本396,704,022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约可优先认购8,449,795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规模的100%。
7、本次发行的辉丰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
8、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9、投资者务请注意公告中有关“辉丰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票面利率、申购数量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辉丰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本公告仅对发行辉丰转债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辉丰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辉丰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4月19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Ⅶ 减持可转换债券是利好还是利空
可以看作是利空也可以看作是利好,其主要影响可分为如下两个方面:
1.可交换债券可以为发行人获取低利成本融资的机会。由于债券还赋予了持有人标的股票的看涨期权,因此发行利率通常低于其他信用评级相当的固定收益品种。一般而言,可交换债券的转股价均高于当前市场价,因此可交换债券实际上为发行人提供了溢价减持子公司股票的机会。例如,母公司希望转让其所持的子公司5%的普通股以换取现金,但目前股市较低迷,股价较低,通过发行可交换债券,一方面可以以较低的利率筹集所需资金,另一方面可以以一定的溢价比率卖出其子公司的普通股。
与可转债相比,可交换债券融资方式还有风险分散的优点,这使得可交换债券在发行时更容易受到投资者青睐。由于债券发行人和转股标的的发行人不同,债券价值和股票价值并无直接关系。债券发行公司的业绩下降、财务状况恶化并不会同时导致债券价值或普通股价格的下跌,特别是当债券发行人和股票发行人分散于两个不同的行业时,投资者的风险就更为分散。由于市场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风险分散的特征可使可交换债券的价值大大高于可转债价值。
与发行普通公司债券相比,由于可交换债券含有股票期权,预计的还本压力较普通债券减少,且在债券到期时一般不影响公司的现金流状况,因此可以降低发行公司的财务风险。在成熟的资本市场,可交换债券比可转债更容易被分拆发售,即将嵌入的认股权证与债券拆开并且作为单独的交易工具出售。
2.可交换债券的发行,可能会导致转股标的股票发行人的股东性质发生变化,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比如原母公司持有的上市子公司股票,如果母公司减持欲望强烈时,母公司有可能会发行较大量的可交换债券,从而在转股完成后子公司的股东变得分散,甚至会影响到子公司的经营。可交换债券由于较可转债更为复杂,因此发行方案的设计也更为复杂,要求投资人具有更为专业的投资及分析技能。
Ⅷ 辉丰股份公开发行网上可转换债券什么意思
辉丰股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04-19
证券简称:辉丰股份 证券代码:002496 公告编号:2016-010
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丰股份”、“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辉丰转债”,代码“128012”)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22号文核准。
2、本次共发行84,500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845万张。
3、本次发行的辉丰转债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的方式进行,若有余额则由承销团包销。
4、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2.1300元可转债的比例,再按100元/张转换成张数。
本次发行向原股东的优先配售均采用网上配售,网上配售不足1张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082496”,配售简称为“辉丰配债”。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5、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
余额的申购,申购代码为“072496”,申购名称为“辉丰发债”。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10张(1,000元),每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10张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845万张(84,500万元)。
6、发行人现有总股本396,704,022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约可优先认购8,449,795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总规模的100%。
7、本次发行的辉丰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
8、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9、投资者务请注意公告中有关“辉丰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配售/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票面利率、申购数量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辉丰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本公告仅对发行辉丰转债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作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次发行辉丰转债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辉丰转债的详细情况,敬请阅读《江苏辉丰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2016年4月19日(T-2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