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苏州工业园区有哪些国有企业
截止至2019年,苏州工业园区入驻的国有企业有:
1、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CSSD)
1994年 2月26日,中国和新加坡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合作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的协议》,成立了中新联合协调理事会。同日,苏州市政府与新方财团代表中新两国政府签署了《苏州工业园区商务总协议》。上述中新两国签署的文件成为组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简称 CSSD)的基础。
1994年8月13日,由中国苏州工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中方财团,前身为苏州工业园区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和新加坡 —苏州园区开发私人有限公司(新方财团)合资组建的 CSSD 经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正式成立。
2、苏州工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中方财团)
苏州工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中方财团)是由中央、省、市十四家国有大企业组建的股份制公司。
是园区的中方投资主体之一;也是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CSSD)的控股大股东。自一九九四年成立以来,立足园区,积极进取,把握机遇,持续发展。以“中新合作为基础,园区建设为核心,CSSD发展为战略重点,实行集约化经营,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开发区”为战略定位。
3、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国有资产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于1994年01月25日在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钱晓红,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经园区国资办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业务。
4、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成立于2000年,是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直属最大的国有企业,公司积极开展多元化的股权投资,对外投资总量达100多亿元,行业遍及金融、房地产、科技、会展、物流等。
5、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置地有限公司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置地有限公司(CSLAND),中国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企业,2001年4月由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苏州工业园区地产经营管理公司合资组建,注册资本12亿元,拥有控股子公司4家、参股子公司3家,2009年底资产总额达68亿元。作为江苏省服务业名牌、江苏省著名商标企业,公司已连续七年荣获江苏省房地产业综合实力50强、连续八年荣获苏州市房地产开发综合实力20强称号,位居区域性品牌房地产开发商行列前茅。
❷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置地有限公司的背景
目前,中新集团拥有中新置地88.83%的股份,作为中新股份重点发展的子公司,中新置地必将以更为强劲的发展势头,展开发展超越的新局面。
❸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抄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新集团)由中国、新加坡两国政府于1994年8月合作设立,作为中新合作载体,为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集团旗下中新置地专注于房地产开发,精心打造各类住宅、工业载体及商业地产项目,积极推进城市功能配套建设。集团旗下中新公用长期致力于水务、燃气、热电、环境技术等城市公用事业的运营,并围绕绿色公用发展方向,着力开发新型环保事业。
法定代表人:赵志松
成立时间:1994-08-13
注册资本:1349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20594400000045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公司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15号中新大厦48楼
❹ 苏州中新集团总裁什么级别
他这个集团并不是国企吧,要不是国企的话就没有级别这么一说了。
❺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CSSD)成立于1994年8月,是中新合作的载体和苏专州工业园区属的开发主体,目前注册资本为1.25亿美元。CSSD致力于土地开发、房产开发、公用事业、专业服务的培育。股东情况:CSSD于2005年8月完成了增资扩股工作。CSSD本次共增资2500万美元,注册资本由1亿美元增加至1.25亿美元,新增资本由三家新股东港华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港华投资”)(10%)、新工集团私人有限公司(简称“CPG”)(5%)、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苏州高新”)(5%)全额认购。增资后,CSSD股东数由2家增为5家,中方财团和新方财团作为第一、第二大股东分别持股52%和28%,三家新股东共持股20%。
法定代表人:林子安
成立时间:1994-08-13
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工商注册号:苏HZ0477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竹辉路128号
❻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历程
1994年 2月26日,在中新两国政府代表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合作开发建设苏州工业园区的协议》的同一天,中新双方签署了《苏州工业园区商务总协议》,奠定了组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的基础。由中国苏州工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中方财团)和新加坡—苏州园区开发私人有限公司(新方财团)合资组建的“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1994年5月12日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1994年8月1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正式成立。公司成立时投资总额为1亿美元,注册资本为 5,000万美元,其中新方财团出资3,250万美元,占65%;中方财团出资1,750万美元,占35%。
1994年11月,公司更名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1995年,公司投资总额由1亿美元增至1.5亿美元。
1996年,公司实施增资,投资总额增至3亿美元,注册资本增至1亿美元,股权结构不变。
1999年 6月28日,中新双方工作小组在新加坡签署《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发展有关事宜的谅解备忘录》,根据此备忘录,公司于2001年 1月 1日调整中新投资双方的股权比例,将中方财团的股权比例由35%调整为65%,新方财团的股权比例由65%调整为35%。股权比例调整后,中方担负起主要管理职责。
2005 年8月,公司完成增资扩股,注册资本由1亿美元增加至1.25亿美元,新增资本由三家新股东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新工集团私人有限公司、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额认购。增资后,公司股东数由2家增为5家,中方财团和新方财团作为第一、第二大股东分别持股52%和28%,三家新股东共持股20%。
2008年6月29日,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创立大会。6月30日,股份公司正式成立。
公司正全力以赴筹备2009年中国A股上市。
2009年6月24日,经商务部批准、江苏省工商局注册登记,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新集团) 。
❼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业务
中新集团不仅高标准完成了中新合作区的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任务,更在新的世纪,以强大而专业的高科技园区综合开发运营能力,继续创造着新一轮开发建设的奇迹。在积极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中新集团以土地一级开发为龙头积极向外拓展,依托公司在城市整体规划的优势、强大的国际招商能力和成熟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以土地一级开发与提供增值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切入异地的城镇化发展进程。
中新集团正在园区北部开发建设总面积 4平方公里的高科技小区——中新生态科技城,努力将其打造成为一个节能减排、绿色环保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生态示范区。中新集团已与苏宿工业园区签署备忘录合作开发商住地,并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江苏省农垦集团签署了协议,合作开发苏通科技产业园,项目面积约50平方公里,同时在省内寻求其他拓展的可能。在异地拓展过程中,中新合作品牌的价值将被进一步提升,中新苏州工业园区的成功经验将在更大的范围得到证明。 2005年,中新集团在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市政公用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新公用)的股权比例从0.43%增加到50%,成为中新公用的控股股东。
中新公用主要从事整个园区范围内源厂及其地下输配管网(包括自来水、污水处理、燃气、发电等)以及市政工程建设等公用服务事业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管理和服务。
截至2009年12月底,中新集团控股和参股的公司拥有自来水厂一座,日供水能力45万吨,污水处理厂二座,日处理能力35万吨;燃气厂一座,年供气能力3亿立方米;供热厂四座,供热能力485吨/时,年发电能力371MW;拥有市政供水管网704公里,污水管网683公里,燃气管网456公里,供热管网48.7公里和污水泵站43座。 招商代理
中新集团招商部负责国际国内项目的招商业务,收集和分析招商信息并向投资商提供服务,协助投资商在园区实施项目的全过程。
在园区成立之初,中新集团独挑整个区域的招商重任,充分发挥中新合作的优势,特别是注重发挥新加坡分公司的地域优势和人员优势,积极拓展全球招商网络,以一流的亲商意识和优质的客户服务,开拓了众多重要的项目,如三星、日立、博世、西门子等。
园区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引进了约3516个外资项目,累计合同外资350亿美元,实际到帐外资158亿美元,其中包含79家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的125个项目。
工程代理
中新集团主要从事园区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业务,实现道路、供水、污水、雨水、供气、供电、通信、有线电视、集中供热和填土等“九通一平”,建设公园和其他绿化景观,营造一流的投资环境和居住环境;截至2009年底,我司在园区投资及代建的基础设施累计建设道路面积1640万平方米,总长度460公里;建设景观绿化2429万平方米,景观绿化灯15万盏,路灯9.1万盏;填土达9764万方。
国际教育
2006年,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国际教育服务公司成立,公司主要提供教育培训服务、咨询服务及管理服务等。具体包括教师招聘、培训、教材采购、课程体系制定、学校管理咨询等。拥有国际学校、康乐斯顿两大教育品牌,服务于苏州新加坡国际学校、湖左岸幼儿园。中新教服将努力开拓市场,为更多的国家、地区和学校提供优质的国际教育品牌和服务。
物业管理
和乔物业主要为园区内住宅、商业地产及工业厂房提供物业服务。随着和乔物业承接的各类项目不断增加,公司物业管理收入呈稳定上升趋势。截至2009年12月底,和乔物业管理的物业面积达356.25万平方米,其中工业物业97.67 万平方米、商业物业14.20万平方米、住宅物业197.87万平方米、写字楼18.64 万平方米、其他27.87万平方米。
❽ 苏州高新的十大股东
编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本性质 1 苏州高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35708.52万 40.510% 流通A股,流通受限股份 2 苏州新区创新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124.00万 2.410% 流通A股 3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1284.98万 1.460% 流通A股 4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1271.81万 1.440% 流通A股 5 交通银行-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199.99万 1.360% 流通A股 6 招商银行-光大保德信优势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1158.65万 1.310% 流通A股 7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1157.98万 1.310% 流通A股 8 中国光大银行-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1000.00万 1.130% 流通A股 9 中国建设银行-工银瑞信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777.21万 0.880% 流通A股 10 中国农业银行-鹏华动力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600.00万 0.680% 流通A股
❾ 原来公司3个股东中的2个股东又成立一个新公司是什么意思
公司法并不复禁止公司股东另行制成立新的公司,但是公司股东成立新的公司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的,不得利用关联交易损害现有公司的利益。另外,公司股东另行成立公司不得违反竞业禁止的规定,也就是说不得与现有公司存在竞争关系,否则现有公司股东另行成立公司的行为,将会对现有公司的利益构成损害,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该等股东对公司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法律意见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