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基本要素
《中小企业私募债试点办法》明确试点期间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行人为未上市中小微企业,具体来说,是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但未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小微型企业,暂不包括房地产企业和金融企业。因此,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推出扩大了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范围。加强了资本市场服务民营企业的深度和广度。其具体的基本要素如下: 参与私募债券认购和转让的合格投资者,应符合下列条件:
(1)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等;
(2)上述金融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投连险产品、基金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等;
(3)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企业法人;
(4)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合伙企业;
(5)经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合格投资者。另外,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可参与本公司发行私募债券的认购与转让。承销商可参与其承销私募债券的认购与转让。
需要指出的是,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对投资者的数量有明确规定,每期私募债券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200人,对导致私募债券持有账户数超过200人的转让不予确认。 监管部门出于对风险因素的考虑,为降低中小企业私募债风险,鼓励中小企业私募债采用担保发行,但不强制要求担保。对是否进行信用评级没有硬性规定。私募债券增信措施以及信用评级安排由买卖双方自主协商确定。发行人可采取其他内外部增信措施,提高偿债能力,控制私募债券风险。增信措施主要可以通过:
(1)限制发行人将资产抵押给其他债权人;
(2)第三方担保和资产抵押、质押;
(3)商业保险。 非公开发行。在上交所固定收益平台和深交所综合协议平台挂牌交易或证券公司进行柜台交易转让。发行、转让及持有账户合计限定为不超过200个。
根据《业务指南》私募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01元。私募债券单笔现货交易数量不得低于5000张或者交易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私募债券成交价格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之间自行协商确定。私募债券当日收盘价为债券当日所有转让成交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② 现在手上有一个中小企业的私募债,想找银行、信托、基金或保险的投资机构。
选择私募债比较鸡肋,如果不是太优质或者有足够的关系,很难找到投资者的,当然如果符合这些条件,也不至于你来网上寻求帮助了,慢慢找吧,也许这个做不成,能积累一些人脉也未尝不可,不要被骗就好
③ 银行二级资本债谁会买
中小银行。
无论二级资本债还是永续债都无法补充银行的一级核心资本内。核心一级资本的补充主容要依靠普通股权融资(增发和可转债)和未分配利润补充。此次通知显示银保监会还是非常关注银行资本补充的问题,那么显然监管机构也很清楚银行的需要补充核心一级资本。所以依然坚持认为本年银行的估值修复窗口在第四季度和明年第一季度之间。
(3)中小银行金融资本债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中小金融机构的资本补充和风险化解是国家近年来十分关注的议题。自从包商银行事件以来,已有数家中小银行宣布不予赎回二级资本工具。有机构认为,自包商银行事件后,对中小银行资本工具发行产生了系统性影响,造成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难、资本工具发行成本高、市场化投资需求少。
监管机构引导保险公司投资银行资本工具,有助于扩大银行资本工具的投资者范围,益于更好地提升资本债市场的定价效率和价格发现功能。但作为商业机构,保险公司是否会立即进入资本债市场投资取决于其对银行同业的风险判断和定价取舍。
④ 中小银行理财 “路”在何方
现状:机遇与挑战并存
1.机遇
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上半年理财资金账面余额已到达26.28万亿元,占银行业总资产规模217万亿的12%,是金融体系中重要的资金来源,预计2016年理财余额同比增速20%左右。
国有股份银行上半年理财余额合计20.80万亿,约占总余额的79.15%,但是城商行、农村金融机构等中小银行的理财余额亦不可忽视,余额也达到5.18万亿(19.71%),大有空间可为。
2.挑战
(1)城商行和农商行的理财资金规模加速增长,自1月份的4.20万亿元增加到上半年的5.18万亿元,增幅近23.34%,资金余额增量占总余额增量的36.85%,但自身投资团队建设和成长无法与之快速匹配;
(2)受制于当地银监系统的保守监管,理财资金多以债券持有到期为主。此外7月份发布的理财新规征求意见稿也表明,监管部门可能对理财业务实施分级管理;受资本净额限制,大多数农商行和部分城商行很可能只能从事基础类理财,不能开展综合类理财业务,无法进行非标投资;
(3)此外,中小银行业务主要依赖于已有的地域性业务资源,缺乏跨区域,跨市场的展业能力和意识,投资收益也面临较大的地域性或单一市场风险、较难通过跨区域、跨市场分散投资的方式来维持收益稳定。
发展方向:低风险、低增长、规范化
1.重回低风险,低增长道路
2012年以来,理财成为银行主动扩张负债和表外风险资产的重要工具,尤其对于中小银行,更是依靠理财的迅猛扩张来竞争存款,抢占地盘,并对银行的资产配置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理财产品基本上都托管在本行,成为银行进行信贷出表、不良出表、监管套利、变相投资资本市场甚至表外加杠杆的重要工具。随着监管政策趋于严格和理财业务的转型要求,银行很难再通过上述运作方式扩张资产负债表,相应的投资标的也将回归到债券为主,重回低风险,低增长将会是中小银行理财业务的大趋势。
2.理财业务规范化
从中小银行理财投资的标的来看,多数机构处于起步阶段,基本采取最基本的“一期理财产品明确对应某一个或某几个资产标的”的方式;然而对于建制齐全、业务成熟的大中型银行而言,理财业务更多采取产品滚动发行、资产集中交易、产品单独记账的系统化运作模式,这与传统资金池模式的重要差异,就是通过系统内部记账的方式,建立了单一产品资产负债表。
中小银行理财业务快速扩张的阶段中,由于业务成熟度和系统建设完备程度的不足,业务部门出于贪多求快的业绩冲动,非常容易采取不被监管部门认可的资金池模式,这实际上是银行承担了期限错配、实际收益低于预期收益等风险,同时在目前理财客户“理财刚兑”的预期下,还要承担新老产品接续期间所面临的流动性风险,理财业务规范化是未来中小银行理财业务的重中之重。
转型道路:多方合作,积极寻求新业务模式
1.内部培养与委外相结合
在市场环境以及监管环境都面临不确定性的背景下,自身资产管理能力较为薄弱的中小银行,可以通过委外来帮助实现收益;而大部分银行亟需培养自主的投资决策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业绩评估能力,将自营与委外相结合,对比分析。
2.加入资管平台,积极寻求新业务模式
委外业务通常采取了一对一的签订机构协议的方式确立委托投资关系,委托方受制于市场熟悉度、业务理解程度以及信息获取的匮乏,较难客观评估受托方的投资能力和历史业绩情况。由于中小银行普遍理财规模较小,合作的受托机构数也较少,机构风险集中度较高。若发生一笔委外业务发生较大损失,将会影响理财业务的整体盈利,严重的还会影响全行业绩。因此,中小银行可借助第三方平台提供的资产管理功能,尝试采取基金中的基金模式(或者投资人中的投资模式),让资金快速配置到各个市场上的最有投资能力的机构/产品上。
⑤ 小微企业金融债指的是什么
当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扶持实体经济成为了银行资金投向重要方向,而通过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促进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成为了重要的手段之一。
金融债是由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小微企业金融债就是银行等获银监会批准,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专项金融债。
(5)中小银行金融资本债扩展阅读:
按不同标准,金融债券可以划分为很多种类。最常见的分类有以下两种:
(1)根据利息的支付方式金融债券可分为附息金融债券和贴现金融债券。如果金融债券上附有多期息票,发行人定期支付利息,则称为附息金融债券;如果金融债券是以低于面值的价格贴现发行,到期按面值还本付息,利息为发行价与面值的差额,则称为贴现金融债券。
比如票面金额为1000元,期限为1年的贴现金融债券,发行价格为900元,1年到期时支付给投资者1000元,那么利息收入就是100元。
(2)根据发行条件金融债券可分为普通金融债券和累进利息金融债券。普通金融债券按面值发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期限一般是1年、2年和3年。普通金融债券类似于银行的定期存款,只是利率高些。
累进利息金融债券的利率不固定,在不同的时间段有不同的利率,并且一年比一年高,也就是说,债券的利率随着债券期限的增加累进,比如面值1000元、期限为5年的金融债券,第一年利率为9%,第二年利率为10%,第三年为11%,第四年为12%,第五年为13%。
⑥ 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以下简称“《试回点办法》”)的答规定,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未上市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公司债券。试点期间,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未上市非房地产、金融类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要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可以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推出,强化了直接金融与中小微企业有效对接,将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提供新的有效途径,也有望为资本市场创新注入新的活力。
希望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⑦ 中小企业各种方式融资所占的比列,如增加企业资本,银行贷款,租赁,债券,商业信用,所占的比列!谢谢!
债券和商业来信用中小企业就别想了源,企业资本,现在很多小企业的注册资本都很少的,所以最多的还是股东投资和银行贷款。各个企业差别很大的
如果你要全国中小企业的平均比例,这个国家统计局可能都没法提供,即便它提供了你也不敢相信
⑧ 中小金融和其他支付系统的区别
利率市场化改革将对我国金融机构,特别是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产生深远的影响。中小金融机构由于网点少、规模小、实力弱、抗风险能力低,利率市场化对其影响更大。 利率市场化对中小金融机构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四方面。一是适应性风险。当前我国相当一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缺乏对利率的敏感性和风险意识,缺乏抵御利率风险的经验,还未完全掌握一些用来规避利率风险的衍生工具,使得其经营很难适应利率市场化的要求。二是经营性风险。利率市场化后,利率的频繁波动会增加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和资金的运作风险。如对于以原利率取得的存款,可能由于以后利率大幅度下调,从而带来负债方面的风险;或者可能由于利率的迅速攀升而增大银行资金运用方面的风险。三是收益性风险。利率市场化可能加大金融机构的筹资成本,增大对各项收益性资产操作的难度,负债方利率的波动会相应地带来资产方利率的波动,金融机构的总收益取决于负债方与资产方之间的总差异。四是利率市场化将加剧金融机构间的自由竞争,使中小金融机构面临更加残酷的竞争环境。金融机构进入完全市场化的自由竞争后,社会上的资金将流向信誉高、效益好、实力雄厚的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和外资银行,而资信低、网点少、规模小的中小金融机构,必须以高利率为代价来筹集资金,筹资成本将会大大提高,直接影响到中小金融机构的经营效益。 面对利率市场化,当前中小金融机构主要面临四个问题。一是部分中小金融机构资本金不足的问题。充足的资本是维持金融机构稳定的关键。当前相当一部分中小金融机构资本不实或不足,资本充足率低于《巴塞尔协议》规定的最低标准,其中农村信用社表现得尤为明显。二是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问题。目前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占比远远高于国际上关于金融业不良贷款综合占比为15%的标准,且有进一步扩大趋势。三是中小金融机构的资产流动性不足和支付风险问题。如果中小金融机构出现流动性不足、资产与负债的债务期限结构不合理、资产变现能力差等问题,就会出现支付风险,危及金融安全基础。四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问题。中小金融机构的管理层和董事或理事是保障其正常运作的第一道防线。目前多数中小金融机构法人治理结构很难真正发挥作用,如相当一部分农村信用社的三会流于形式,理事或董事会、监事会成员没有明确的管理职责或责任,形式上共同负责而实际上却无人负责。 为迎接利率市场化的挑战,中小金融机构应采取积极措施,做好应对准备。一是补充资本金。按整顿规范要求督促中小金融机构增选新的符合条件的股东单位或社员,督促原股东或社员继续注资。如资本金还不充足时,建议国家给予一定数量的中长期资金,以解决部分中小金融机构资本金不足问题,增强中小金融机构的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二是转化不良资产,让中小金融机构在利率市场化后的竞争中轻装上阵。不良贷款的包袱仅靠中小金融机构本身难以盘活处置,必须有国家的大力扶持。三是建立科学的内控制度。中小金融机构防范市场利率风险的关键措施之一是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主要内容有:董事会要对利率风险实行妥善监控;制定适当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建立科学的风险计量和监测系统;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接受独立的外部审计。四是建立内部利率风险管理体系。
⑨ 中小企业私募债合格投资者必须是金融机构吗
5月23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宣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营业试点办法中小企版业私募债均采取立案制发行交权易地点接收立案材料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立案后可在6个月内择期发行。1交易平台不合:债券发行后上交所发行债券可在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证券公司进行私募债券让渡。深交所则在其综合协定交易平台为私募债券供给让渡办事。2在投资者范围方面两所规矩略有不合深交所不接收小我投资者。 上交所许可的投资者范围则在此基本上增长了资产总额不低于500万元人平易近币的小我投资者并请求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且懂得并接收私募债券风险。 深交所规定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人应为银行和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和信任公司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及上述金融机构发行的理家当品和注册本钱不低于人平易近币1000万元的企业法人和合股人认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平易近币5000万元实缴出资总额不低于人平易近币1000万元的合股企业。
⑩ 银行债券为何是间接融资工具,不是直接融资工具
1、直接融资是资金使用方直接从资金提供方融资,如企业发债,企业就内是资金使用方,而购容买债券的投资者,是资金提供方。
2、间接融资是经过了金融中介的融资,即资金使用方-->金融中介-->资金提供方,而银行就是主要的金融中介,在银行存款的人,是资金提供方,把钱先借给银行,银行通过贷款,再贷给企业,企业是资金使用方,构成间接融资。
3、银行发行债券,就像是吸收存款,购买银行债券的人,即资金提供方先是把钱借给银行,银行用发行债券募到的资金,再贷给企业,即资金使用方,仍然是间接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