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问全国p2B的平台有那些
有很多啊,不知道你想要什么样的,肯定要选大的,像什么有多伦融资的,国资委入股的等等,这种一般不会跑路的。
如果单单从2015年的统计来看的话,像爱投资,PPmoney,华侨宝理财等都还可以,算比较安全的平台,具体你要多看看第三方平台,看看有没有被曝光。
⑵ 如何写融资计划书
应当包含了投资决策所关心的全部内容,例如企业商业模式、产品和服务模式等内容。
融资计划书包含了投资决策所关心的全部内容,例如企业商业模式、产品和服务模式、市场分析、融资需求、运作计划、竞争分析、财务分析、风险分析等内容。
项目的可行性和项目的收益率,做为融资人,应该选择成本低,融资快的融资方式;所融资金应该专款专用,以保证项目实施的连续性。项目的实施总有个期限的控制,一旦项目的实施开始回收本金,就应该开始把所融的资金进行合理的偿还,融资利润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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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计划书的相关要求规定:
1、在企业经营业绩没有较大提升的前景下,进行新的股权融资会稀释企业的经营业绩,降低每股收益,损害投资者利益。
2、在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建设趋向不断完善的情况下,企业股权再融资的门槛会提高,再融资成本会增加。
3、我国多数上市公司的融资顺序则是将发行股票放在最优先的位置,其次考虑债务融资,最后是内部融资。这种融资顺序易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下,财务杠杆作用弱化,助推股权融资偏好的倾向。
⑶ 懒财宝投资靠谱吗
懒财宝是活期投资,比一些理财平台上的定期投资要安全多了,随时可以提现。前段时间还有新闻,说君联资本给懒财融资千万了么,应该还是比较有发展潜力的吧!
⑷ p2p现在还有哪3家
穷途末路P2P仅剩下3家,是哪3家?有没有可能生存下来呢?
小强财艺
11月10日 · 国家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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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难以想象的急刹车,跳水式下跌,冰冷数字的背后,是参与其中的不少出借人和借款人血淋淋的教训和无奈,先前的叫也叫不醒,骂也骂不醒,结果是这些人不是进监狱就是跑路,更严重的是让部分陷入黑洞的人走向了不归路。
谁也想不到,从高峰时期的5000家,到最新惨淡数字,大批P2P退出,从诞生到如今的穷途末路仅仅剩下目前的3家。
这是近日国家银保监会首席律师刘福寿在吹风会上表示的,他说,全国实际运营的P2P网贷机构已经由高峰时期约5000家,亚降到目前的3家,借贷规模及参与人数连续28个月下降。
看看最近一年的压降力度和速度
2019年10月末,全国纳入实时监测的在运营机构数量降至427家;
2020年7月末,银保监会主席透露在运营P2P机构降至29家;
2020年8月底,有15家P2P机构在运营,比2019年初下降99%,借贷余额下降了84%,出借人下降了88%,借款人下降了73%。
2020年9月底,有6家P2P运营,到现在11月初的3家,速度之快,令人唏嘘不已。
P2P真的是穷途末路了,从最鼎盛时期的烈火烹油鲜花着锦,到现在,已是明日黄花,落得个一地鸡毛。
剩下的3家是哪3家?
至于具体是哪三家,业内人士口径不一。目前为止,并没有透露是哪3家,据一些网民猜测,剩下的3家或许与阿里巴巴、腾讯和平安有关。
也有人猜测是翼龙贷、宜人贷和恒昌。
但这只是网民的猜测,并无具体的直接证据。
剩下的3家P2P网贷平台,有没有可能生存下来呢?
2019年11月3日,银保监会公布P2P下一步规整方向:以出清为目标,以退出为主要方向,争取一段时间完成整顿。
根据P2P专项整治以“退”为主的政策导向,今年以来,网络借贷机构一直处在压降过程之中。
中国银保监会党委委员、副主席梁涛表示,从国际上看,经过一个时期的经济下行,未来经济领域的风险可能加速向金融风险的演变。从国内看经济增速下行,也会带来资产劣变的压力,下一步将把风险控制得更全面,措施准备得更充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经过1年的整治,P2P机构压降至3家 ,野蛮生长的P2P乱象已经得到根本遏制,专项整治工作行将收尾。
8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网贷平台监管经历了很痛苦的阶段,现在走到根本性的转折,专项整治工作有望在年底基本结束,转入常规监管。
据《财经》报道,国内已有多个省市宣布取缔辖内网贷机构,行业清退大局已定。据统计,今年以来,包括内蒙古、陕西、吉林、黑龙江、江西等10余省市相继发布公告称,取缔辖内所有网贷机构。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无论是哪3家P2P,最后的出路只有一条:那就是退出。
P2P平台全面退出已经是不可避免的结局。
当前比较棘手的问题是,作为服务中介的P2P如何帮助投资人收回本金是“出清”任务的重中之重。
相信在仅剩的最后2个月时间里,最后3家平台也能得到有效整改,完成2019年11月定下的“出清”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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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理财通上的懒投资靠谱吗
首先要看资金安全性,是否有银行三方存管,把自己的资金打入融资公司账户的,都没有资金安全可言。其次是看年化收益是否满意,一般来说,年均收益在18%以上的都要注意风险。从金融机构推出的理财类产品看,一年8%到12%应该是合乎规范的,一般资金安全也有保障。收益率太高太诱人的,不要轻易相信,因为世界级股神巴菲特的年均收益才只有28%,更不要说一般的投资者了。第三看品牌影响力,这代表着客户的认可度。最关键的还是看资金安全啊。
⑹ 投资政信的钱如果回不来,有补偿措施吗
有没有补偿措施不太清楚,因为不管做哪类理财都会有一定的风险存在,我们能做的就是选择一家比较可靠的政信类理财公司,可以看下政信投资集团的,它的投资较银行理财类风险较小,而且因为集团融资相对于银行来说手段更加灵活,可通过多种途径的融资渠道及金融平台,采用全流程一体化的管理,大大降低了中间成本,并且公司拥有严格的74道风控体系,有能力为所投项目化解各类投资风险及金融风险,保证每一个环节都有风控把关,有效化解了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金融风险。
⑺ 网贷利息多少才算合法 超过多少算是高利贷
现行法律规定将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律保护分为3个层次:
1、年利率不超过24%(月息2分),则完全合法,全部受法律保护;
2、在年利率超过24%(月息2分),但不超过36%(月息3分)的情况
(1)若债务人已经支付了24%-36%这部分的利息给债权人,却在诉讼中要求债权人返还,法院不予支持债务人的请求,相当于法院认可已实际支付的该部分的利息;
(2)若债务人尚未支付24%-36%这部分的利息给债权人,债权人在诉讼中要求债务人支付的,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的请求,相当于不认可尚未支付的该部分的利息;
3、超过36%(月息3分)的利息部分属于非法,法院一概认定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 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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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最高法规范民间借贷:超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无效
人民网上海、北京8月7日电(魏倩李彤罗知之)“时移则法易”。最高人民法院于8月6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是关于民间借贷的最新司法解释,共三十三个条文,除了界定民间借贷、肯定企业间的借贷效力,亮点还在于明确互联网借贷平台的责任。
《规定》分别对P2P(网络借贷)涉及居间和担保两个法律关系时,是否应当以及如何承担民事责任作出了规定。同时,还对民间借贷利率和利息做出调整,明确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为无效。
第三方机构网贷之家CEO石鹏峰6日告诉记者,《规定》对P2P行业争论已久的担保问题从法律上给予明确定位,即认同了P2P平台作为信息中介的本质定位,接受了当前行业普遍承诺垫付的现状。36%的划定可能会对民间借贷造成较大影响。
首次明确P2P平台担保责任
1991年最高人民法院曾颁布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但因经济社会的变化,许多规定已不能适应发展需要。关于民间借贷的这份最新司法解释是回应金融市场化改革对形势发展和司法工作的要求。
比如网络借贷。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及其相关技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得到了迅速发展。自2013年以来,P2P出现井喷式发展,不仅实现数量上的增长,借贷种类和方式也得到扩张,但是问题也层出不穷。
“我国已经形成了有别与国外P2P网贷模式的新特点,同时也产生了平台角色复杂、监管主体缺位、信用系统缺乏等新问题。”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8月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
按照《规定》中的条款内容,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后者是多出来的条款,石鹏峰解释,对于P2P平台以各种形式宣称承诺垫付的,法律均对出借人要求平台履行担保责任的请求给予支持。
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为无效
利率是民间借贷的核心问题,也是本司法解释的重要内容之一,对多年以来民间所谓“高利贷”做出了更多解释,划了“两线三区”,明确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为无效,这是对1991年的《司法解释》重大的修改。
最高法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8月6日介绍,随着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的推进,以基准贷款利率的四倍作为利率保护上限的司法政策的变革势在必行。民间借贷利率上限究竟如何进行调整,采纳何种模式,固定利率上限标准如何予以确定,这一系列审判实践中的问题亟待回答。
根据《规定》条款内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对于24%和36%两道线,杜万华解释说,我们划了“两线三区”,首先划了第一条线是民事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为年利率的24%。
这是一条线;第二条线是年利率的36%以上的利息约定为无效,这就是两线。划分了三个区域,一个是无效区,一个是司法保护区,一个是自然债务区,就是24%-36%期间这三个区域。
“24%-36%之间的争议由出借人和借款人自行协调,并尊重既定发生的事实”,石鹏峰告诉记者。也就是说,法院不保护,但当事人愿意自动履行,法院也不反对。
他补充说,36%的划定可能会对民间借贷造成较大的影响,现实中的确存在不少综合利率超过36%的情况。
另有互联网金融平台懒投资总裁陈裕殷告诉记者,对于利率过高的平台,应该予以警惕,因为过高的利率可不被保护,这能有效限制那些用高利贷吸引投资者的平台发展。
据最高法介绍,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中国民间借贷规模不断扩大。伴随着借贷主体的广泛性和多元化,民间借贷的发展直接导致大量纠纷成讼。
2014年全国法院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02.4万件,同比增长19.89%;2015年上半年已经审结52.6万件,同比增长26.1%。目前,民间借贷纠纷已经成为继婚姻家庭之后第二位民事诉讼类型,诉讼标的额逐年上升,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⑻ 懒才网理财可靠吗安全性怎么样
是真的坑 我投了1500 , 很长一段时间没去看,近期想赎回,结果根本没法赎回,建议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