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个分录你能看懂对吧,意思就是出售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那笔债券的10%的分录。
2,从出售环节可以知道,该批债券整体公允价值仅9500000元,即出售后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成本应当为9500000*90%=8 550 000,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摊余成本总共10 000 000,出售后剩余部分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应当为10 000 000*90%=9 000 000
3,处置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后,除做分录:收取卖价和结清成本外,还需要将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间,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的金额转出到投资收益。转出后,该笔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初始计量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的余额为零。
② 为什么持有至到期投资转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企业将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一半出售,而非全部出售,说明了什么问题呢?并非被投资企业出现了什么意外的情况或整体的市场出现了什么不可预测的风险,如果是这样,企业会全部出售以避风险的。因而从这里就可以看得出,这一出售的行为是,投资企业出于自身经营的需要而进行的。也就是说,投资企业在“持有有明确的意图和能力”方面有了改变,或许是经营资金出现了困难而为之的。所以此时,企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金融资产的分类,就不再是“有明确意图和能力”了,这是对该企业整体经营与战略而言的,(即为全部的)。所以该企业不再适用金融资产的这一分类,即全部的“持有至到期投资”都应进行重新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如果后来又满足或恢复了具有“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划分条件的,则在出售到2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是不允许划分回来的,是全部的,而不是仅只那50万元,2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以后,才是可以的。
③ 持有至到期投资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会计分录怎么写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重分类日的公允价值入账)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
--利息调整(也可能记借方)
--应计利息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可能记借也可能记贷)
当持有至到期投资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时候。
可供出售是按照公允计量,这个时候成本金额的确定是按照原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成本*剩余的比例=可供出售的成本,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可供出售账面价值的差额=可供出售公允价*剩余比例— 可供出售账面价值。
(3)持有至到期投资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扩展阅读:
企业从二级市场上购入的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公司债券等,都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通常具有长期性质,但期限较短(一年以内)的债券投资,符合持有至到期投资条件的,也可以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企业不能将下列非衍生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1)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3)符合贷款和应收款项定义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如果企业管理层决定将某项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则在该金融资产未到期前,不能随意地改变其“最初意图”。也就是说,投资者在取得投资时意图就应当是明确的。
持有至到期投资提前处置的情况
企业将某项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后,可能会发生到期前将该金融资产予以处置或重分类的情况。这种情况的发生通常表明企业违背了将投资持有至到期的意图。
企业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予以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即企业内部持有至到期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较大时,
则企业在处置或者重分类后应立即将其剩余的持有至到期投资(即全部持有至到期投资扣除已处置或重分类的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④ 为什么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以重新划分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这个就是出于实务考虑的。
持有至到期投资虽然入账以后是按摊余成本计量,但初始确认的时候是按公允价值入账的。
而且一般持有至到期投资都是债券类,可以在市场流通,具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基础,只不过是企业选择不用公允价值计量而已,一旦企业的意图发生改变,不想持有至到期了,那么就可以很容易的取得当前公允价值并按其计量,所以可以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至于为什么不让重分类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可能还是处于避免企业借此操纵利润。
⑤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什么条件下可以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因企业持有意图和能力发生改变,使资产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时,应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在处置和重分类是涉及金额占该类投资占比较大时(大于10%),剩下的一般需要重分类
⑥ 持有至到期投资转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你好,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从你上面的提问,可以看得出,你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还没有完全领会,我下面给你提示,并简单归下类吧,这样有助于你的理解: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由于其持有的目的不明确而划定的金融资产,正是这个目的,所以会计准则规定,其公允价值变动不作为当期损益处理的。应直接记入到所有者权益(资本公积)中去的。这是一个总原则。
但是,所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融工具不同,其核算的方法也是有所差异的,基本有两大类,一类是权益性投资,即股权投资;另一类是债权投资,即债券投资,而后一类则又可分为两个小类,及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债券,和分期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的债券。
股权投资类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核算方法与交易性金融资产相似,(这里只是说相似,),只是其科目应用与处理的性质不同,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记入到当期损益,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记入到了“资本公积”。
而债券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则是综合了两种核算方法同时进行的,即,以公允价值变动,且其变动记入所有者权益,和持有到期投资,实际利率法摊销“利息调整”的两种核算方法。即,既要看公允价值变动,又要看债券本身的利息额变动引起的价值变动的。当然如果是一次还本付息的,其各个期间内的利息都会形成该金融的账面价值的,
所以说你所理解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核算方法不完整!
我就概要性的给你点析一下,也可以就具体问题,再次向我提问!
⑦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转换成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都可以转换,只是看受不受惩罚了。如果不受惩罚的情况下转换,那么就基本要符合一下情况:
1、转换日(重分类日)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到期日在3个月内,且公允价值不会有显著波动;
2、合同约定可以这么做;
3、其他一些无法控制的独立事项,比如被投资方财务恶化、政策法规影响等。
⑧ 持有至到期投资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怎么处理
1)利息发放之前会有付息登记日,在此日登记后,实际发放利息会按照登记日登记债权人进行发放。
2)按照面值购入的债券,实际利率等于票面利率(平价债券)。2016年末持有的债券账面(摊余成本(利息调整科目余额为0))为1500万元,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即进行减值测试后的债券账面价值为1200万元,应当确认资产减值损失300万元。
⑨ 持有至到期投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转化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下列各类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1)贷款和应收款项;(2)持有至到期投资;(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不能转化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根据可供的定义,似乎还有另一种类型的可供的金融资产是可以转化为持有至到期投资的。
⑩ 关于持有至到期投资转换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分录题目
2007.1.1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 - 成本 1000
应收利息 50
贷:银行存款 1015.35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利息调整 34.65
2007.1.5
借:银行存款 50
贷:应收利息 50
2007.12.31
借:应收利息 5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利息调整 7.92
贷:投资收益 57.92 965.35*6%
期末摊余成本=965.35+7.92=973.27 预计未来现金流930,故应计提减值准备43.27
借:资产减值损失 43.27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43.27
2008.1.2
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成本 1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 利息调整 26.73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43.27
资本公积 - 其他资本公积 5
贷:持有至到期投资 - 成本 100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利息调整 26.73
- 公允价值变动 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43.27
2008.1.5
借:银行存款 50
贷:应收利息 50
2008.12.31
借:应收利息 5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利息调整 5.5
贷:投资收益 55.5 【925*6%】
期末摊余成本=925+5.5=930.5 预计未来现金流910, 计提减值20.5,资本公积金额一同结转。
借:资产减值损失 25.5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20.5
资本公积 - 其他资本公积 5
2009.1.5
借:银行存款 50
贷:应收利息 50
2009.1.20
借:银行存款 90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利息调整 21.23
- 公允价值变动 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63.77
投资收益 5
贷: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成本 1000
以上是完整的分录。。。给点分吧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