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信托制度在中国本土化特点和出现的问题
信托是英美法系的独特产物,是英国人对世界法律体系作出的重大贡献。英国的法学家梅特兰曾说,“如果有人要问英国人在法学领域取得的最大成就是什么,那就是历经数百年发展起来的信托理念,我相信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答案了。”他还指出之所以是最大的成就不仅仅是因为信托的发明,而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在满足新的需求和解决新问题的前提下不断发展和变化的信托制度。[1]信托作为一种财产管理制度,所具有的独特的制度功能“长期规划”、“弹性空间”和对“受益人切实保障”[2]使其成为了一种世界性的法律制度,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如美国、日本、韩国、台湾等。信托制度的独特功能对于寻求有效财产管理制度的转型期的我国而言,其借鉴意义不言而喻。2001年,我国正式从法律上移植信托制度,制定《信托法》。
信托制度的独特功能对于寻求有效财产管理制度的转型期的我国而言,其借鉴意义不言而喻。2001年,我国正式从法律上移植信托制度,制定《信托法》。2001年《信托法》实施八年来,我国信托业虽然已经走出了之前五次整顿的混乱状态,信托业也有一定的发展,但信托业的财产管理的功能还未能很好地发挥,信托信号还存在一定模糊,以至于在实践中与其他理财制度存在着混淆。本文将就信托制度移植中所遭遇的问题进行阐述,以寻求正确的发展路径,充分发挥信托制度的财产管理和融资作用。
时光的指针拨回到亚洲金融危机严酷肆虐的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半期。1998年10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鉴于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下称“广东国投”)不能够支付到期债务,从即日起实施行政关闭。
在举世瞩目下,旋即又发生了一系列震动全球金融市场的事件:进入11月,广东国投在香港的两家子公司因资不抵债分别按香港法律宣告清盘;第二年初的1月16日,广东省高院和广州、深圳中院分别作出裁定,广东国投本部及其在境内的三家子公司共四家企业进入破产程序。
广东国投数百亿元人民币的债务80%以上借自包括日本、美国、德国、瑞士、香港等国家和地区130多家著名银行。广东国投破产的消息犹如石破天惊,立即在全球金融市场上掀起巨大波澜。
在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朱镕基总理会见中外记者并回答记者的提问时强调,广东国投破产是中国金融改革过程中的一个个别事件,但是这件事非常重要,它向全世界发出一个信息:中国政府不会为一个金融企业还债,如果这个债务不是由各级政府所担保的话。
“我们如果象以前那样,把广东国投的债全部背起来也不是说完全没有可能,但那样做的后果将是极其危险的。广东国投的债政府背了,广东省其他地方、尤其是全国不少地方的企业外债,政府是不是都能背得起?”回忆往事,时任广东省省长的卢瑞华感慨万端。
时任广东省常务副省长的王岐山 (现任海南省委书记)说:“广东国投的债务并没有像过去那样由政府包下来,而是‘谁的孩子谁抱走’,这一决定预示着一个重大变化,哪级政府管的事情由哪级政府解决,国家主权信用、地方政府信用和企业信用要逐步分清。”
王岐山把广东国投破产这一重大决策比喻作“揭房顶,开窗户”之举。事实证明,广东国投破产,使得阴云密布、危机四伏的金融界开始出现了松动,为全面化解我国金融风险“杀开了一条血路”。
广东国投关闭直至破产事件,直接触动了全国信托业的“脱缰野马”开始“收缰”。1998年底,根据中央要求,对信托业的全行业整顿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启动了。
广东国际信托破产案说明, 2001年《信托法》实施八年来,我国信托业虽然已经走出了之前五次整顿的混乱状态,信托业也有一定的发展,但信托业的财产管理的功能还未能很好地发挥,信托信号还存在一定模糊,以至于在实践中与其他理财制度存在着混淆。本文将就信托制度移植中所遭遇的问题进行阐述,以寻求正确的发展路径,充分发挥信托制度的财产管理和融资作用。
信托制度起源于英国,起因在于对当时法律的规避,而后逐渐地演变成为一种融资工具。那么,我国要引进的是信托制度的哪个方面,是首先应当明确的。在财产管理制度方面,我国有合同制度、委任代理制度、遗产继承制度等,这套制度行之有效地存在并发挥作用。作为财产管理的功能,信托制度似乎作用不大。但作为融资工具的功能,信托制度对于促进流通、加快资金使用效率有非常大的空间。另外,我国在信用管理、产权登记、诉讼证据的确认等方面的制度建设还不完善,把信托制度的财产管理和融资功能全盘引进将会造成制度的混乱。实践证明,信托制度在我国财产管理方面没有产生积极的效果。诺斯认为,所有经济理论的基础都是贸易收益。全球经济一体化对于贸易规则的需求是一致的,在贸易和商业领域,信托制度的作用更容易实现。
信托制度不是要置换原来的制度,而应当是补充,同时填补原有制度的空缺。本文所说的本土化,就是在这个基础上的制度创新。
② 什么是次级信托单位和优先信托单位
优先信托抄单位是由优先级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
劣后信托单位是由劣后级受益人持有的信托单位。
优先信托单位与劣后信托单位在分配收益、承担损失方面的顺序是不同的,北京的信泽金理财顾问提示您在投资信托产品要识别清楚优先信托单位和劣后信托单位。
③ 本人现有一部分资金 想做信托 希望有经验的信托朋友指导一下
信托产品是信托公司发行的一种金融产品,投资者可以直接进行投资。从投资收益来讲,信托的到期收益率要明显高于同期相同的债券和储蓄。近年来,银行利率走低,信托理财逐渐成为市场热点。信托产品也有很多,风险不同收益不同。买信托产品的时候最好能找个懂的人帮你选择。但是个人建议你最好能找一家专业的第三方公司帮你打理。一来省心,二来比自己盲目选择风险要低很多。如何选择信托产品呢?
首先,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风险的信托理财产品。
一般而言,投资于房地产、证券市场的信托项目风险略高,但其收益也相对较高;而投资于基础设施的信托项目比较稳定,现金流量明确,安全性好但收益相对较低。因此,有条件的投资者,最好购买低风险、收益适中的信托产品。
其次,应考察信托产品的盈利前景。
目前市场上推出的信托产品大多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即事先确定信托资金的具体投向。因此,投资者在购买信托理财产品时要关注信托项目的好坏,如信托项目所处的行业、运作过程中现金流是否稳定可靠、项目投产后是否有广阔的市场前景等。这些都隐含着信托项目的成功率,关系着投资者的本金及收益是否能够到期按时获取。
再次,应考察信托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
风险控制主要包括担保措施和结构化设计。投资者要查看担保措施是否完备,万一项目出现问题,原先预设的担保措施是否能及时有效地补偿信托本息。现在很多信托产品会采取双重甚至三重担保措施,以提高信托产品的信用等级。而结构化设计要关注优先级与劣后级之间的比例,看劣后能否很好的覆盖优先级本息。
最后,投资者应了解信托投资公司的资信情况。
其中包括其资产状况、组织结构、诚信度、内部管理水平和历史业绩等。选择信誉好、选择资金实力强、诚信度高、资产状况良好、人员素质高和历史业绩好的信托公司。
购买信托产品的步骤
1
咨询及预约
投资者可以通过第一.信托网了解最新的信托产品推介信息。对感兴趣的信托产品,投资者可以通过在线咨询或电话咨询等方式详尽了解项目内容和投资风险情况。决定购买后可以通过第一信托网进行预约。预约实行“金额优先、金额相等,时间优先、额满即止”的原则。
2
确认及缴款
推荐期届满,投资者确认认购份额后,直接将资金转入信托公司为信托计划开立的信托专户,第一信托网绝对不接触投资者的资金。
3
签署信托合同
委托人交款后与信托签署信托合同及相关文本,签约时委托人须向受托人提供以下材料:银行转账凭证原件、信托利益划付账户、身份证明文件以及信托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4
发放权益证书
信托计划成立后,信托公司将在成立后约定时间内向受益人发放受益权证书
注意事项
由于近年经济市场环境的变化,信托产品越来越受到个人投资者的追捧,因而信托产品的种类也越来越繁多。面对着市场上眼花缭乱的信托产品,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信托产品呢,就成为许多人探讨的话题。其实选择信托产品并不难,只要注意以下几点,你就可以找对适合自己的信托产品了。
选择优质的信托公司
选择优质的信托公司。他们会更注重产品的安全性,相当于是帮你对产品进行了一次严格的筛选。现在在成都比较优质的信托公司有好几家,如中铁信托(世界500强)、四川信托(上市公司股东)、新华信托(国有背景)等等,他们有的是国有背景。
选择好的信托资金投向
从资金投向上看。主要投向有:房地产领域;金融领域;工商企业;工矿企业;基础设施;能源,交通,电力以及其他领域。一般来说,房地产、股票领域风险效益高一些;基础设施、能源、电力相对风险效益低一些,但也要看具体产品的综合评估,不能一概而论。
看投资形式。有债劵、股权、权益、贷款、组合或其他投资方式,一般来说股权质押的产品安全性更高,但投资收益相对会低一点。
选择可靠的担保方式
好的信托产品都有可靠的担保方式,如土地、房产抵押;上市公司股权质押;或则政府财政、担保公司、上市公司担保还款等等。特别是土地、房产的担保方式,你购买时要主要看看是几层质押率,这个尤为重要。
根据资金情况进行自主选择
现在信托产品的收益起点越来越高,100万元的产品也很难买到,也有少数的小额信托产品,更是供不应求,但因为金额小,可能投入的时候看不到具体的资金投向,但只要选择了优质的信托公司购买小的的信托产品也是非常安全稳妥的。如果你有300万元以上,那么选择投资的产品就比较多了。
④ 信托公司由谁来监管
你好,信托公司由一个部门,也就是银监会监管。
根据《信托公司管理版办法》,我国信托机构权监管部门为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机构或者个人经营营业性信托业务需得到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时应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管。
银监会对信托公司监管的条例:
1、信托公司发行的所有信托产品都要拿到银监会进行报备;2、银监会对信托公司的监管主要体现在大的方向上,政府也会出台一些政策对信托公司进行一些规范活动。所以信托公司的业务是在和监管制度磨合中创新和发展起来的。
⑤ 买信托要怎么操作
网站上的操作都很清晰呀,都有相应的提交意向按钮,然后又认购金额选择,输入验证码就可以确认提交啦。应该都是这样的吧,反正我投资P2P的合时代就是挺方便的。
⑥ 监管部门下发过信托合同的指导文本吗
信托合同范本
委托单位(简称甲方):_________
受托单位(简称乙方):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办理财产信托,除确认财托第_________号“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外,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补充订立以下条款:
第一条甲方将准备出售给_________单位的设备(物资),向乙方提出财产信托,并要求乙方在购货单位延期付款期间提供融资。
第二条甲方保证执行供需双方订立的供货合同。凡发生脱期交货或产品质量等违约事项,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三条乙方同意按“财产信托基本协议”第四条规定,在收到需货单位的银行承兑汇票后的_________天内,按承兑汇票金额向甲方一次垫付全部货款。
第四条甲方收到垫付的乙方货款后的_________天内,一次付清乙方财产信托手续费_________元。
第五条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乙方全部收回融资本息止为财产信托期,在此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事项,而使乙方无法按期收回融资本息时,甲方确认乙方有权向甲方连带追索尚未收回的融资本息。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⑦ 关于信托的基本问题
非也~
我是新时代信托股份公司的,很负责人的说,信托是有风险的
没风险的说法是被三方,银行等销售机构捧出来的
信托都兑付,不意味没风险~这几年都有信托出问题
有的用于投资股票一级市场定向增发的信托亏损是很正常的,而且不兜底
房地产类项目出现问题也不是一例
不过中国的信托市场有个非常变态的刚性兑付潜规则
注意,是潜规则,出了问题的项目虽然信托公司兜底了,但是法律上没有规定这项义务
就是说信托不进行刚性兑付也是合法的~为了少惹事,还是挑选安全的信托比较好
别太在意1个点的收益差距
有什么问题可以qq问我 249908625
⑧ 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谈谈如何普及个人信托业务
1、健全法制建设,完善监管体系
首先,信托业的健康稳定发展,离不开法制建设。逐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个人信托法律法规,规范信托行为,调整信托关系,明确信托的法律责任,使得各项活动有法可依。其次,不断完善信托业发展的内外监管体系,为个人信托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行业环境。
第一,强化中央银行对个人信托业的指导和监督,严格日常管理。第二,充分运用处罚手段,对违规经营的信托公司以及违纪人员坚决予以严惩。第三,要健全内控制度,逐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2、建立信誉体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目前我国信托业相对于金融其他行业还具有资产少、信用体系不完善的特点,加之个人信托业起步较晚,建立起信誉体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信誉体系的发展应以市场化为导向:一是尽快建立以现代公司体制为主的多元化机构体系,二是尽快完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只有形成良好的企业形象,个人信托业的发展才能更有力量,从而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3、加快开拓创新,增强竞争力
(1)开发新产品
由于百姓固有的储蓄观念以及养老、医疗、教育制度还不完善,导致我国居民储蓄存款过高。因此,信托公司应结合居民个人储蓄观念,开发一些具有居民储蓄功能的信托产品。如针对富有阶层,主要体现为投资理财和财产规划;而针对普通居民,主要为保障性品种,如个人教育信托、个人养老信托等。
(2)加强产品宣传
首先,建立推广销售信托产品的服务网络。其次,采取适当方式宣传和普及信托知识。由于我国广大居民对信托的认知远不及对银行、保险、证券的认知,因此信托公司应采取新闻媒体及出版社等方式宣传和普及信托知识,逐步使居民了解和认同信托。
再次,大力发展电子化信托产品交易。相比国内已相当成熟的银行、证券、保险的电子化交易,信托业的电子化交易程度却极低。因此,信托公司应大力发展电子化交易,以便个人资产信托产品的推广销售。
⑨ 你对信托的了解
1979年新中国第一家信托投资公司成立到现在,中国的信托业起起伏伏,前后经历了五次大的行业性整顿,这是其他任何金融行业都未曾有过的经历。值得庆幸的是,在历经曲折之后,我国的信托业重新迎来了一个蓬勃发展的新时期。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成立,正是我国信托业走向规范化发展的重要标志。
一、在“错位”中吸取经验教训,辩证地、历史地看待我国信托业前二十年发展历程
从1979年到1999年,这二十年的信托业曲折发展历程并非偶然的,而带有鲜明的时代烙印。在公有制占绝对主导地位,产权单一、社会财富极其有限、市场刚刚开始萌芽的改革开放之初,以财产管理为特色的信托根本没有存在并发展的前提,而市场刚刚兴起,资金需求旺盛,银行和金融机构过少,业务单一,迫切要求出现适应这种需求的比较灵活的金融机构,扩大融资渠道。可见信托业的出现是有其客观经济的基础的。如果看不到这一点,不能够辩证地、历史地看待我国信托业的曲折发展历史,那种认为信托制度不适用于中国的看法,是片面的。问题出在“错位”上。最后一次整顿即1999年第五次整顿,适应新的历史条件,在金融体系、融资渠道出现多样化的情况下,开始“归位”,办成真正的信托。
从这二十年的实践中,我们获得不少经验教训。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多元化的社会财富积累和信托观念的普及是信托业发展的市场基础
信托投资公司作为一种以信托服务方式进行财产继受和管理的专业理财机构,其发展的一个基本前提是社会财富的广泛积累和财富主体多元化。如果社会财富十分匮乏,或者只为国家或个别主体所拥有,则都不可能产生对信托的需求。与此同时,信托业的发展也离不开社会对这一制度的认可和接受,或者说信托文化的确立。与之对照,在我国信托业恢复发展的近二十年里,上述条件恰恰都不具备,这正是我国信托业迟迟得不到发展的社会根源与经济根源。
(二)信托业发展必须建立在合理的业务定位之上
信托的本质是一种财产继受和管理制度,因而信托业的定位也必须紧紧围绕这一本质特征展开。如果政策设计不是建立在业务自身规律基础上,而是过多地考虑短期的、过渡性的目标,必然导致对信托投资公司定位的严重错位。
(三)信托业发展离不开良好的经营规则和信托法律环境
我国信托业之所以几起几落,与信托业经营规则和监管法规缺失不无关系。这不仅导致信托公司违法违规事件屡屡发生,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信托业的社会声誉,损害了信托业务得以开展的信任基础。
二、在“归位”中探索新的发展模式——正确评价第五次整顿后发生的变化
由于吸取了前四次信托整顿的经验教训,经过6年的努力,以信托归位为主旨的第五次信托整顿取得了显著成效。
首先,以信托业归位为立足点,形成了以《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办法》为基础的信托监管法规框架,并相继出台了信托会计制度、信托专用账户制度等关系到信托功能能否正常运转的配套制度。在此基础上,信托投资公司以资金信托、财产信托和公益信托为核心业务的经营范围基本确立,为归位后的信托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其次,在实施信托分类处置、分业经营的基础上,原有绝大部分信托投资公司都通过关闭、转制等各种方式退出了信托业,只有一部分经营业绩较好、内控比较完善、市场竞争力较强的信托投资公司得到保留,并在核销坏账、补充资本、引进人才的基础上实现了重新登记,初步形成了一支专业化的理财队伍,为我国信托业的重新崛起提供了组织准备。
第三,重新登记后的信托投资公司抓住我国经过二十年改革开放后社会财富迅速积累、产权改革日益深入这样一个历史机遇,发挥信托理财的破产风险隔离和资金运用方式灵活多样优势,积极进取,不断创新,推出了大量符合社会经济需要的信托理财产品,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引导居民储蓄向产业投资转化等领域都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四,如何正确看待和化解信托业归位以来出现的新问题是我们的重要任务。
由于信托法规的完善、信托观念的认识深化和普及都是一个渐进过程,我国信托业在逐步回归本业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信托投资公司违规现象依然时有发生。二是信托业务的私募定位导致信托产品规模化发展无法实现。三是由于信托市场狭窄、竞争激烈,导致信托业务收益微薄。
信托业归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非我们的方向出了问题。信托业回归本业是一条正确的康庄大道,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走下去。
三、站在完善我国金融市场的高度,进一步明确我国信托业定位,促进信托业发展
信托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其独特之处在于两大特色,即财产管理领域独有的破产风险隔离功能,以及信托财产运用上的贷款、投资、租赁等多种形式灵活安排、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并举的融资特色。由于这两大特色,信托业才能够在金融体系中发挥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连接器和润滑剂作用,起到四两拨千斤的功能。
要促进我国信托业的发展,首先应在改善信托业的公司治理机制、逐步增强我国信托业的声誉的基础上,适当调整信托业的业务范围和经营模式,尽快引入国外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年金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等大众化信托业务,实现我国信托业发展与经济金融体系完善之间的良性互动。这将是决定未来我国信托业能否持续稳健发展的基石。
(一)应进一步加大信托业对外开放的力度,广泛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有效增强信托投资公司的资本实力,切实改善信托投资公司的公司治理机制和内控制度,使信托投资公司的信用基础和市场声誉得到显著提升。
(二)应逐步调整信托业的业务范围,构建以企业年金信托业务、职工持股信托、资产证券化信托业务等大众化信托业务为主的信托经营模式。
(三)引导信托在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领域发挥积极作用
引导信托在扶助贫困、发展教、科、文、卫事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不断设计公益信托品种,利用公益信托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既符合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方向,又有助于提升我国信托业的社会形象,值得大力鼓励。
此外,信托在改善我国基础设施投资,促进房地产等支柱产业稳健发展等领域也大有用武之地,例如发展不动产投资信托(REITs)业务,等等。总言而之,信托作为一种特色鲜明的财产继受和管理制度,在中国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我国信托业唯一需要努力的,是如何把无穷多的可能性转变为现实,这既是给中国信托业的机遇和挑战,也是给每一个中国金融事业参与者的机遇和挑战。
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成立恰逢其时。我相信,面对这样一种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中国信托业协会必将肩负起历史使命,推动我国信托业在中国经济金融事业的发展历程中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