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么叫信保啊
是信用保险。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信用放款或信用售货,债务人拒绝履行合同或者不清偿债务的,应当按照遭受经济损失的保险方法承担赔偿责任。
通常情况下,信保会在投保企业的欠款遭到延付的情况下,会按照事先与企业约定的赔付比例向被保险企业赔付。这种延误可能是由政治风险(包括外汇限制、征用、战争和债务人国家的骚乱)或商业风险(包括欠款、拒绝货物、无力偿债、破产等)造成的。
主要有出口信保、抵押贷款信用保险等形式。为防止被保险人因信用保险而经营不善和滥用信用,通常要求被保险人作为共同保险人承担一定份额的损失,对信用标的也有一定要求,以防止保险人遭受不合理的损失。
(1)什么是出口信保融资扩展阅读:
信保的作用:
1、有利于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发展。
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必然要考虑贷款的安全性,即贷款能否及时收回。企业投保信用保险后,可以将保险单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担保,将保险赔偿金转移给贷款银行,并要求保险人向贷款银行出具担保,使银行得到收回贷款的可靠保证,解除银行发放贷款的后顾之忧。
可见,信用保险的介入使企业更容易获得银行贷款,可以缓解资金短缺,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
2、有利于促进商品交易的健康发展。
在商品交易中,当事人能否按时履行供货合同,销售款能否及时收回,一般都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商品转移与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和消费者之间存在着连锁关系。
信用危机一旦发生在商品交易的某一环节,不仅会造成债权人自身的损失,而且往往会引起连锁反应,从而中断商品交易关系,最终阻碍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有了信用保险,无论发生何种交易信用危机,所有保险公司都提供风险保障。因此,即使一个环节出了问题,也可以及时补救。
㈡ 什么是贸易融资
贸易融资概述 贸易融资是指银行对进口商或出口商提供的与进出口贸易结算相关的短期融资或信用便利。是企业在贸易过程中运用各种贸易手段和金融工具增加现金流量的融资方式。国内贸易以前多采取不规范的滞留应付款,在国内商业票据逐步发展之后,利用商业票据融资的方式得到了加大发展。在国际贸易中,规范的金融工具为企业融资发挥了重要作用。这里主要介绍国际贸易中运用各种金融工具融资的方式。贸易融资方式 贸易融资方式主要有:保理、信用证、福费庭、打包放款、出口押汇、进口押汇.保理 保理融资,是指卖方申请由保理银行购买其与买方因商品赊销产生的应收账款,卖方对买方到期付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保理银行要求下还应承担回购该应收账款的责任,简单的说就是指销售商通过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帐款转让给银行,从而获得融资的行为,分为有追索与无追索两种。前者是指当应收帐款付款方到期未付时,银行在追索应收帐款付款方之外,还有权向保理融资申请人(销售商)追索未付款项;后者指当应收帐款付款方到期未付时,银行只能向应收帐款付款方行使追索权。比较适合有真实贸易背景、合法形成应收帐款的贸易企业。信用证 信用证是指一家银行(开证行)应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其自身的名义,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 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 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 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跟单信用证是一种有条件的银行支付承诺。福费庭 福费庭是指:包买商从出口商那里无追索地购买已经承兑的,并通常由进口商所在地银行担保的远期汇票或本票的业务就叫做包买票据,音译为福费廷。打包放款 打包放款(PACKING FINANCE)又称信用证抵押贷款,是指出口商收到境外开来的信用证,出口商在采购这笔信用证有关的出口商品或生产出口商品时,资金出现短缺,用该笔信用证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本、外币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出口货物进行加工、包装及运输过程出现的资金缺口。出口押汇 出口押汇是指银行凭出口商提供的信用证项下完备的货运单据作抵押,在收到开证行支付的货款之前,向出口商融通资金的业务。贴现则是银行对于未到期的远期票据有追索权地买入,为客户提供短期融资业务。对客户来说如为即期收汇,可申请出口押汇;如为远期收汇,则在国外银行承兑可申请出口贴现。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是指信用证项下单到并经审核无误后,开证申请人因资金周转关系,无法及时对外付款赎单,以该信用证项下代表货权的单据为质押,并同时提供必要的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由银行先行代为对外付款。贸易融资的处理 贸易融资业务主要有进出口押汇、打包放款、福费廷业务等。 (一)进出口押汇 1.出口押汇。即出口商发运货物后,以提货单作低押,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业务。 出口押汇利息=票面金额×预计收到票款所需天数×押汇日利率 (1)银行接受出口商提交信用证和单据,办理出口押汇时。 借:出口押汇外币 贷:利息收入出口押汇利息收入户外币 贷:外汇买卖外币 借:外汇买卖人民币 贷:单位活期存款——押汇申请人户人民币 (2)收回押汇 贷款: 借:存放港澳及国外同业外币 贷:出口押汇外币 贷:手续费收入押汇手续费户外币 2.进口押汇。是银行先行垫款对外支付,向进口商办理赎单手续收回 贷款。述信用证项下进口押汇: 进口押汇的金额是付汇金额与预收保证金本息的差额: 借:存入保证金----信用证申请人户外币 借:进口押汇外币 贷:存放港澳及国外同业外币 进口商向银行偿还进口押汇本息,赎取单据时,收回押汇本息: 借:单位外汇活期存款-进口商户外币 贷:进口押汇外币 贷:利息收入进口押汇利息收入户外币 (二)打包放款 打包放款指银行凭出口商交来信用证及出口货物或加工原料等的信托收据而发放的 贷款,会计科目使用“打包放款”。 (三)福费廷 福费廷业务从本质上讲是一种外币票据贴现业务。 福费廷业务有买断型、转售型和回购型三种。 1.买断型,即买断汇票并持有到期的业务。买断时的会计分录为: 借:贴现及买入票据外币 贷:利息收人――贴现利息收入户外币 贷:手续费收入――福费廷手续费收入户外币 贷:手续费收入――议付手续费收入户外币 贷:单位外汇活期存款——申请人户外币 到期收到承兑行款项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港澳及国外同业或有关科目外币 贷:贴现及买入票据外币 2.转售型 买断汇票向申请人办理付款的会计分录为: 借:贴现及买入票据外币 贷:利息收人――贴现利息收入户外币 贷:手续费收入――福费廷手续费收入户外币 贷:手续费收入――议付手续费收入户外币 贷:单位外汇活期存款——申请人户外币 收到转售票据款项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港澳及国外同业或有关科目外币 借:同业往来利息支出外币 贷:贴现及买入票据外币 3.回购型 办理回购型福费廷的会计分录为: 借:贴现及买入票据外币 贷:单位外汇活期存款——申请人户外币 贷:利息收入――贴现利息收入户外币 贷:手续费收入――福费廷手续费收入户外币 贷:手续费收入――议付手续费收入户 承兑汇票到期,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的会计分录为: 借:港澳及国外联行往来或其他账户外币 贷:贴现及买入票据外币
㈢ 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信贷担保的区别
出口信用保险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出口信用保险是以鼓励本国出口企业扩大出口贸易,开拓海外市场为出发点,为出口商和银行承担由于进口国政治风险(包括战争、外汇管制、进口管制和颁布延期付款等)和进口商商业风险(包括破产、拖欠和拒收)而在出口收汇和出口信贷等业务上遭受的收汇损失的政策性险种,它是为出口合同项下企业享有的权益提供风险保障的一项特殊的政策和措施,由国家财政支持的保险机构具体操作和提供。其核心内容是保障出口企业在出口贸易,对外投资和对外工程承包等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一、出口信用保险的历史与现状
政府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险最早出现在1919年的英国,当时为鼓励本国商人向澳大利亚出口,英国成立了一个专门的政府机构“出口信用担保署”,为出口商提供商品债权保险和融资担保。现代意义上的出口信用保险实际上包括保险与担保,其对出口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第一,对出口的全过程进行全方位保障,以降低或转移贸易、外汇、结算中的风险,使出口商从合同签订,直到最后结算收汇各个环节的利益都能得到保障。第二,为出口商提供贸易融资或项目融资服务。这一功能通过买方信贷担保、项目融资担保和固定利率融资以及保函保险等手段实现;第三,为出口商参与巨型出口或国际经济合作项目提供了机会。这样的项目涉及跨国采购,为保障各方利益,各有关国家通常在一家保险机构牵头的基础上,合作承保各自国家的出门或信贷部门:第四,国际化与一体化的发展有助于减少摩擦,保证各国出口商的平等竞争。
以英、法、德等国为代表的OECD国家于1998年4月1日达成最新的出口信贷与信用保险“君子协定”,它要求各成员国的信贷条件不得高于“君子协定”,否则必须事先通报其他各国,防止出现损害有关成员国利益的不平等竞争。正是这种公平与平等的特性,使出口信用保险得到WTO规则的认可。根据WTO有关补贴与反补贴的协议,出口信用保险属于补贴例外。因此,出口信用保险在国家支持出口方面的作用是合法而且独到的。相应地,在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成为不可逆转的大趋势下,各国政府已经纷纷改变过去对出口所采取的补贴性政策支持,取而代之的是国际社会所接受和广泛采取的间接支持,其中出口信用保险正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据国际信用与投资保险人协会(简称“伯尔尼协会”)统计,全球国际贸易量中有12%是由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最高时达到14%。有些国家如日本、法国、韩国的这一比例已高达39%、21%和13%。英、法、德等国的经验表明,官方支持的出口信用保险已成为扩大本国资本货物出口、大宗货物出口和海外投资的重要手段,效果十分明显。上述三国向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一般有20%以上得到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这使它们的企业能够在政府支持下,以雄厚的实力和高度保障进出新兴市场。
二、出口信用保险对外贸出口的促进作用
1.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企业防范和控制国际贸易风险,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的过程是一个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过程。作为风险的承担者,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最重要的日常工作是信息的收集、处理及评估。在多年的业务实践中,出口信用机构逐渐形成自己的信息网络,并积累了大量的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等方面的国别资料以及各国买家的资信材料。
出口商在办理信用险的过程中,出口信用机构往往根据具体项目,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承保前,保险机构要对贸易双方进行详细的资信调查,充分了解债权、债务双方的支付能力,为评估出口业务的风险程度提供充足的证据。承保后,保险机构还能及时跟踪债务方的经营状况,一旦出现支付风险或者信用风险,保险机构能够及时向出口企业提出建议,将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保险业务完成后,保险机构可以帮助企业建立较完备的客户档案,为企业总结经验提供资料,全面提高出口企业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因此,出口信用保险不仅为扩大出口提供了安全保障机构,更主要的是增强了出口创汇的信心和勇气。
2.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出口企业采取灵活的贸易结算方式,扩大出口。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和竞争的加剧,公认比较安全的信用证结算方式,由于手续繁杂、审查严格和成本较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出口的进一步扩大。为简化手续、减少资金占用、节约通讯费用,买卖双方越来越多地采用非信用证付款结算方式,如D/P、D/A、O/A等,据统计,目前欧美企业之间信用证使用比例已降至10%~20%。但评估国外买方的信用风险除涉及买方的经营状况、财务实力、信用程度等因素外,还要考虑买方国家的政治、法律、经济等方面的风险,所以,越来越多的出口商感到难以把握出口所面临的信用风险,有些出口企业也因此而丧失了不少贸易机会,甚至还丢掉了许多老客户。
目前我国大多数出口企业最为看重的结算方式还是传统的信用证,一般公司内部对D/P、D/A、0/A等其他结算方式比较谨慎,有相当严格的权限规定,这样在以买方市场为主导,大多数客户都有赊销方面要求的新的国际贸易大环境下,显然处于不利地位。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则能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正由于出口信用险承担了买方国家的政治风险及买方的商业信用风险,出口商才免除了因买方倒闭、拒收货物、拒付货款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出口收汇也有了一定的保证,从而减少了逾期账款甚至坏账的产生。在出口信用险的保障下,出口商可以放心的结识新客户,开拓新市场,扩大业务量,促进出口贸易的迅速发展。
3.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出口企业获得融资便利,提高企业的资金效益和竞争力。出口企业长期以来的老大难问题——资金紧张,融资困难,是制约其加快发展的“瓶颈”。在全国范围内,外贸企业的自有资金比重平均只有15%左右,自身规模有限,加之国际贸易合同资金占用时间较长,仅仅依靠定金或自有资金通常难以满足资金需求,因此为了开展和扩大业务,外贸企业大量资金需要银行贷款。而银行虽然熟悉评估国内贸易债务价值,但是对国外债务的安全价值通常颇感茫然,从而使得出口商就国外应收款项进行融资十分不易。出口信用保险却可以在贸易融资方面为银行信贷决策提供一些帮助:(1)在直接保障出口企业收汇安全的同时也就间接地保障了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2)通过是否提供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融资银行对出口信贷项目的选择,根据出口信用保险的保障程度,银行在考虑贷款金额方面就能很容易地做出决定;(3)银行可与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互通对国外买家及市场的风险信息,节约风险调查费用开支,加速决策,提高银行的竞争力。
所以,如果有出口信用保险的支持,出口企业应收账款的安全有了保证,还贷能力增强,资产情况得以改善,企业通过转让出口信用保险收汇保障权益向银行融资,银行没有了后顾之优,应收款项融资变得相对便利得多,从而提高了企业的资金效益和竞争力。
4.出口信用保险能够通过账务追偿减少和挽回外贸企业出口贸易中的直接损失。随着我国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的发展,国际贸易欠款亦随之大量增加。出口企业为扩大出口规模和市场占有率,纷纷采用商业信用结算方式出口货物。但由于缺乏信用风险管理经验,企业的逾期应收账款大量增加。据统计,我国出口企业的平均坏账率达5%以上,远远高于西方企业平均0.25%~0.5%的水平。当欠款出现后,出口企业又常常苦于不了解当地法律制度、惯例和程序,再加上语言方面的障碍,无法有效地进行境外追讨。信用保险区别于一般商业性财产保险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赔款的可追偿性。在出口信用保险十几年的经营过程中,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已经积累了宝贵的账款追偿经验和丰富的信息资源,初步培养了一支专业追账队伍,并与世界上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追收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能够通过账务追偿为出口企业减少和挽回贸易中的直接损失。
5.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政府灵活实施外贸和产业政策,改善出口贸易结构,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从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重点即机电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看,1991年以后机电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从19.6%上升到1997年的32.5%。这一时期正是我国建立和完善出口信用保险制度的关键时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出口增速急剧下降,但机电产品出口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2.2%,其中,出口信用保险功不可没。此外,我国外贸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近年来能够有实质性进展,应该说出口信用保险发挥了重要作用。保险机构能够根据各国的政治经济状况,对其信用风险程度进行专业化的评估,同时,通过与伯尔尼协会和其他国家出口信用保险机构进行信息交流,对世界各国市场的风险和信用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从而通过咨询等方式,帮助企业有针对性地开拓新市场、开发新产品,推动了外贸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的发展。
6.出口信用保险有利于企业“走出去”,开展海外投资。贯彻“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进行境外投资,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国家安全都具有重大意义。由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开办的海外投资保险就是政府鼓励本国企业进行境外投资的强有力的政策工具,为世界各国广泛采用,能够极大地促进本国境外投资的发展。与一般商业保险不同,海外投资保险不以赢利为目的,有着鲜明的政策性特征,其作用主要在于通过承保征收、战争、汇兑限制和政府违约等政治风险给投资者造成的损失,帮助企业转嫁风险、促进融资、开拓市场和加强风险管理。
海外投资保险包括股权保险和贷款保险两类产品。股权保险承保投资者的投资和既得收益因所投保的风险发生造成的损失。贷款保险则对贷款人的贷款本金和既得利息因所投保的风险发生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海外投资保险是一种政府提供的保证保险,其实质是一种对海外投资者的“国家保证”,不仅由国家特设的出口信用保险机构执行,国家充当经济后盾,而且针对的更是源于国家权力的经营风险,而这种风险通常是商业保险不给予承保的。
三、我国出口信用保险的发展与展望
我国的出口信用保险始于198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接受政府的委托正式开办机电产品出口的信用保险业务,并在随后的几年里将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在全国迅速推广开来,受保市场达70多个国家和地区,为我国的外贸出口开辟了提高竞争力的新途径。1994年中国进出口银行正式成立,并开展了包括出口信用保险在内的各项业务,从而形成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2家共同办理出口信用保险的局面。2001年12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合并以上两家机构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成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成为我国唯一的专业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的成立是我国政府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全新经济环境下,参照国际惯例,深化金融保险与外贸体制改革,加大对出口贸易政策性支持力度的重大举措,标志着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业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时期。
中国的出口信用保险经过10余年来的发展,已积累了从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到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和海外投资保险;从保单条款及单证制定到业务人员的上岗培训;从国家风险、买家风险评价研究到承保诸环节如信息调查、限额审批、赔款处理和欠款追讨等方面的实际经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更是取得了迅猛的增长,市场覆盖面不断扩大,渗透率指标大幅度提高。仅2003年上半年,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出口金额就超过21亿美元,实现保险业务收入4.4亿元,出口企业利用出口信用保险共获得银行融资7.1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60亿元。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成立近3天就向“大连国际”支付3328万元巨额赔款,到日本“禽流感”事件中成为遭受封关损失的农产品出口企业的及时雨,再到最近为中化和成达两家工程公司以BOOT方式投资印尼巨港电站项目提供1亿美元的海外投资保险和融资担保支持,出口信用保险在支持出口贸易的发展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我国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出口信用保险对促进外贸出口的重要作用。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财政部共同制定了《出口信用保险扶持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许多省、市、自治区也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相关的扶持政策,如河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财政厅也联合制定了《河南省出口信用保险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该暂行办法规定,凡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获按应缴并实际交纳保险金额的50%的专项资助。可以肯定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经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和各类外经贸企业的共同努力,出口信用保险对提高我国外经贸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防范结算风险的作用将日趋明显。
我国出口信用保险事业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其发展规模和水平与国家的要求和我国出口贸易的需要尚有相当大的距离,承保规模小是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发展落后最主要的表现。目前,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支持的出口约占当年国家一般贸易出口总额的2.7%,远低于伯尔尼协会成员支持出口12%的平均水平。制定单独的法规、规章规范政策性出口信用体系;继续加大出口信用保险的宣传力度和市场营销意识;建立科学的风险分析指标体系;改革费率机制,加快费率形成的市场化进程;不断拓展承保领域;加强对出口信用保险运营的科学管理等等,都是发展我国出口信用保险所面临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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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什么是信保押汇求答案
现在有两个问题:一是进口国的政治风险很高;二是账期太长,占用了我公司大量的资金。好处是,利润率非常可观。
答:针对出口商的这些问题,民生银行联手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推出了针对政治风险较高国家应收账款融资的信保押汇业务。
答:出口信用保险是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我国的出口企业提供的一种保险服务,承保买方信用风险、买方据收货物风险,以及进口国家政治风险。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是由财政部拨款成立的非盈利性机构,一般会在索赔后三个月内进行赔偿。
信保押汇的好处是:首先,信保押汇助您开拓国际市场。您可以向更多的国家地区销售您的货物,而不用担心当地的政治风险和买方的信用风险。
其次,民生银行的信保押汇采取信用方式,无需提供额外的抵押或担保。
另外,办理了押汇后,押汇资金可以立即结汇,规避了人民币升值的风险。
最后,当进口商没有按时支付货款时,您还可以委托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帮助您进行催收,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答:首先,您需要向中国出口信用公司投保,然后将中信保签发的保单、买方限额审批单交与民生银行,并与民生以及中信保签订三方的《赔款转让协议》后即可办理。
这里还有一个节省财务成本的小窍门,出口信用险的保费平均为1%,由于民生银行与中信保公司常年合作,由民生银行介绍的客户还可以享受信保公司的保费优惠。
例如:某公司采取了民生银行的建议后,立即向中信保公司投保,保费为2%。出口的毛利润率为30%,融资利率为6.2%。该公司不仅规避了进口商的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货物出运后,不仅立即从民生银行获得了融资,而且增加了1000万美元的销售量和21.8%的利润。
在刚刚结束的广交会上,该公司明显比竞争对手拥有更多的优势。
因此可以说,民生与信保,展业好帮手。
㈤ 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的介绍
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以下简称出口信保融资)系指外贸公司在出口货物或回提供服务并办理答了出口信用保险后,将保险权益转让银行,银行向出口商提供的短期贸易融资业务。出口信保融资可分为出口信保押汇和出口信保应收账款买断。
㈥ 什么是出口信用保险业务
出口信用保险(Export Credit Insurance),也叫出口信贷保险,是指信用机构对企业投保的出口货物、服务、技术和资本的出口应收账款提供安全保障机制。它以出口贸易中国外买方信用风险为保险标的,保险人承保国内出口商在经营出口业务中因进口商方面的商业风险或进口国方面的政治风险而遭受的损失。
㈦ 关于出口货物信保
控制收款风险啊。
货物出运前投信保, 当买家得到货物后不付款,保险公司就按规定赔你一定货款,赔偿比率一般为90%左右;
作用:
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扩大贸易规模
提升债权信用等级,获得融资便利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规避应收帐款风险
通过损失补偿,确保经营安全
投保必须注意如实提供项目情况,不得隐瞒和虚报,保险最好在货物运输前申请办理。
具体谈可以致电当地信保部门。
㈧ 出口信保融资产品可以美化企业财务报表吗
通过保理方式融资比通过贷款融资更有利于中小企业塑造良好的财务报表。由于应收账款和银行贷款都在财务报表上表现为负债,而通过保理融通资金不但不增加负债,反而表现为应收账款减少、现金流增加。
保理对财务报表的美化作用:
1.加快回笼资金,反映在报表上主要是应收账款的减少和回收期的缩短,可以使一些反映企业营运能力的财务比率变得更为好看,这是最为直接的美化;
2.保理实际上是一种短期融资,如果公司整体资金运作的回报率较高,这部分提前释放的资金可使企业获利(综合水平上的),这是间接的美化;
3.关联企业之间(尤其在其中一方是上市公司的情况下)的保理则可以使相互之间的往来账发生有利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变动,对于维护其形象是大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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㈨ ”出口信用保险“是什么意思
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了推动本国的出口贸易,保障出口企业的收汇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由国家财政提供保险准备金的非赢利性的政策性保险业务
出口企业为防范出口信用方面的风险,可向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填写投保单、申请买方信用限额,并在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批准后支付保费,保险责任即成立。
企业按时申报适保范围内的全部出口,如发生保单所列的风险,企业可按规定向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索赔。根据支付方式、信用期限和出口国别的不同,保费从 0.23%至2.81%不等,平均为0.9%。买家拒付、拒收的,赔付比例为实际损失的80%;其它的为90%。保险公司在赔付后向买家追讨的受益,按上述比例再分配给投保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