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什么叫重组并购
企业并购重组是搞活企业、盘活国企资产的重要途径。现阶段我国企业并购融资多采用现金收购或股权收购支付方式。随着并购数量的剧增和并购金额的增大,已有的并购融资方式已远远不足,拓宽新的企业并购融资渠道是推进国企改革的关键之一。
目前,我国现行的并购融资方式可分为现金收购、证券(股票、债券)收购、银行信贷等。但这些融资支付方式局限性较大,无法满足重大并购的复杂情况和资金需求:
1.仅仅依赖收购方自有资金,无法完成巨大收购案例。
2.银行贷款要受到企业和银行各自的资产负债状况的限制。
3.发行新股或实施配股权是我国企业并购常用的融资方式,但它却受股市扩容规模限制及公司上市规则限制,许多公司无此条件。发行公司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也是可使用的融资方式,但发行公司债券的主体的资产规模、负债、偿债能力方面均达到一定要求,方有资格发债。上述并购单一融资方式显然制约了多数并购重组的进行。在此情况下,杠杆收购融资方式就成了我国并购市场亟待探讨和开拓的融资方式。
杠杆收购的资金来源组合可因各国具体金融环境而异,并不一定完全照抄美国模式。例如,在我国,杠杆收购不一定要以被并购企业的资产作为担保融资,也可用收购方的资产和收入为基础,或以并购双方的资产和收入为基础担保融资。对于许多公司企业,杠杆比率不宜太高,但参与者必须是信用高的公司和金融机构。高风险高收益的垃圾债券不宜采用。自有资金和现金支付也应占有一定比例。运用股票和债券融资还必须符合国家监管机构的有关法律规定。同时,国家监管机构也需要对有信誉的公司、银行、证券交易商放宽融资限制,这样才能真正推动企业的资产重组。
⑵ 有个好的项目,怎么融资
融资能力作为新时代老板必备的能力之一,靠融资来发展公司是创业公司打开市场走好第一步路的商业机会,然而真正成功者寥寥无几。
谈及融资,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就是融资难,融资贵。在拿到天使投资创业失败率高达95%的市场状况下,可想而知融资成功的难度,投资人越来越谨慎、资本市场不乐观的情况下,你如何说服投资人把钱给你。
融资规划是因,融资结果是果,有佳音才有硕果。融资规划做到位了,融资自然就变得简单了。
要想股权呈现百倍、千倍、万倍的几何递增,还需要有“超级分拆”思维。用“超级分拆”,不仅可以让企业从重资产重运营迈向轻资产轻运营,还能找到更多的盈利增长点,扩大融资空间,和融人空间。
最后,没有机会,就没有融资,一切工作做得再到位,没有找到合适的、优质的发布平台,融资也只能胎死腹中。建议老板多走出去,通过上台开口、借场、串场、造场等形式,将项目发布出去。
⑶ 一般公司重组合并前会有什么动作,比方说要不要增加融资
重组合并前不会融资的
这个是公司的经营秘密的,不是内部人,看不出来的,之前会比较平静的
⑷ 如何才能做好融资.
● 企业融资上市遇到的主要问题
一、 准备不足,仓促上阵。
1.缺乏认识。被逼无奈,对融资主体、上市地点、国际规则、审 计准备、成本构成、时间周期、资金用途、信息披露义务等方面没有充分考虑。
2.缺乏资源。缺少战略投资者资源,缺乏价值挖掘手段,影响融资成效,缺乏国际性战略伙伴的支持。
3.缺乏规划。缺乏产业整合能力和战略发展规划,不能将筹资与引进技术、改善管理和产业合作结合起来,没有发展后劲,影响再融资计划。
4.缺乏策略。盲目改制,才草率重组,时间长,成本高,效果差,使得重组后的公司缺乏科学性和专业性新调整,延误时机,也增加融资上市成本。
二、不懂规则,缺乏科学。
1.盲目追求资产规模。贪大求全,多元发展,资产收益低下,盈利能力不高,没有投资价值。
2.强调主观愿望,不懂境外融资规则。过分看重股权比例,主观愿意借贷合作,不了解股权融资的利弊分析。
3.缺乏学习规则的机会和动力。注重多方谈判,缺少专心学习,随着时间推移而境外融资业务能力没有长进。
4.缺乏投资机构资源和有效渠道。上当受骗走弯路很多,总结经验很少,真正原因是没有投资合作资源。
● 如何全面准备境外融资?
(一)影响企业发展的根本问题
1.客观上:最大障碍是“融资难”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
2.主观上:缺少必要的融资常识、渠道资源和策略支持。
(二)为何树立境外融资上市策略
1.引进宝贵资金,增强竞争实力
2.增加融资渠道,长期持续收益
3.开展资本运营,实现跨越成长
4.改善管理模式,激励骨干员工
5.全面促进发展,永保企业活力
●为何确定境外融资上市?
(一)境内融资上市
渠道少、资金少、策略支持少、门槛高、程序多、时间长、效率低、制度不完善、结构不合理、再融资困难多等,使得企业“融资难”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这是制约中国企业发展的根本障碍。
(二)境外融资上市
1.投资资源多,规则简洁明确;
2.没有行政审批和人为干扰,成本可控;
3.市场化操作,上市时间和融资效果可以预期;
4.上市团队专业配合,高度敬业,周期短,效率高;
5.股权完全可以流通,实现激励机制;
6.提升企业国际地位,容易得到中外政府的双重支持。
●如何把握融资上市时机?
(一)自身因素
1.企业面临竞争挑战;
2.需求资金和提升管理的因素;
3.准确预测全年的经营指标,满足融资上市条件;
4.经过审核的财务数据,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
(二)市场因素
1.如何体现自身的投资价值;
2.同类企业在股票市场的表现分析;
3.根据行业周期,应避免市场预期不佳。
● 如何选择融资上市地点?
中国企业境外融资上市通常可以选择香港、新加坡、美国、日本、英国等地,但要考虑如下因素:
1.战略投资者来源;
2.上市标准和再融资条件;
3.投资者基础决定发行效果;
4.股票流通性;
5.上市估值与募集资金多寡;
6.法定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
7.上市费用和维持费用;
8.文化背景差异和企业/行业认同度。
● 如何评估融资上市风险?
1.政策风险:企业境外融资上市要符合中国外商投资产业政策
2.财务风险:中国企业提供的财务资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
3.决策风险:按照市场规定决策,坚定信心,减少人为干扰因素
● 如何选择投资机构和专业机构?
1.投资机构要熟悉中国产业发展和企业特点
2.专业机构能为企业设计最佳的全面解决方案
3.可以积极协调、促进各机构之间的分工合作关系
4.全面帮助企业快捷高效、安全实现融资上市目标
考虑因素:
1.投资策略是否相同;
2.专业经验和专业人才情况;
3.对中国企业及所在行业的熟悉程度;
4.感觉是否良好,工作是否具有全面服务意识。
●如何提高融资上市效率?
1.建立总协调人、财务顾问机制,全面做好准备。
2.开展管理层辅导,制作全面方案,取得全力支持。
3.整合产业资源,提升融资策略,挖掘企业投资价值。
4.代表企业利益,提供所有合作资源,开展团队工作。
5.妥善地解决企业遇到的各种程序性非程序性问题。
●如何控制融资上市成本?
1.协助企业做好全部前期准备工作,降低其他专业机构的市场开发成本,减少专业机构不必要的工作量;
2.熟悉行业惯例和工作水准,选择合适的投资者、律师、会计师、主理银行和证券包销商等机构进场工作;
3.明确个专业机构的职责范围,防止出现“职责空白”和“重复工作、重复代价”问题;
4.做好时间周期计划和成本控制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缩短融资周期,保障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受影响;
5.特殊经验和技术安排。
■结 论
中国企业家只有树立融资上市策略,才有可能把企业打造成为行业龙头,坐享霸主地位。
中国企业只有在财务顾问的帮助下,才有可能选择合适的投资者和资本市场融资上市。
中国企业只有在专业财务顾问的帮助下,才能更好地防范风险,完成融资上市的任务目标。
通过前一时期沟通、接触,10月16、17日两天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金融部经理白书波、王玲应邀来我市开展工作,进行银企对接。两天来,他们首先对晟凯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万意达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元丰轮胎有限公司、亚东无纺布有限公司、鑫隆玻璃制品有限公司、鲍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金土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华泰公司等八户企业以及红岗区的橡胶园区、玻璃园区等地进行实地的考察走访;然后又与市经委领导、区经济计划局领导及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从而更加密切了银行与企业的关系,增进了解,银行和企业均表示下一步将加强合作。
通过走访,我市经济发展环境、企业规模、项目质量给浦发行领导留下了深刻印象,为下一步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⑸ 什么叫重组、并购、上市和融资、以及证券投资理财谢谢,紧急!
重组:是指机构内部重新整顿,可能包含了增加新部门,减少人手等等..
并购:收购其他公司内,再把那容间公司和本身公司合并起来
比如说你公司做牛奶的,一直给别的汽车公司运牛奶,你把汽车公司买下来,自己生产牛奶,自己送货,就这个意思!
其他不懂 以上也是本人知识所限了解的
应该是那样
上市和融资是联合在一起的 公司没有上市也就没有办法融资
融资...是指通过公司上市在社会上融和自己
通过自己公司本身的股票出售 以获得大量现金
以那些先进来投入其他行业获利
证卷和理财以本人知识范围很难明确清晰的跟你说明
太多术语你又看不懂 还等下一位高人跟你直接清晰的说明吧
⑹ 关于重组配套融资是否超过25%比例的两个问题
楼上正解~ 配套融资额度是总盘子的25%~ 一般都会在25%以下吧,超过25%就相当于重新走一遍IPO了吧,那样做借壳的优势就体现不出来了呢~ 个人不太了解有没有超过25%的案例,希望有高手补充哈~
⑺ 如何做股权融资
企业进行私募股权融资可以引入战略资本、扩大企业规模,有效改善财务状况,同时可以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有效促进企业发展,但是企业私募股权融资仍存在一些问题。诸如政策环境和监管不很完善,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税收、担保等方面的激励机制不足等。完善企业私募股权融资制度,一方面需要制定有利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从税收、担保等方面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 现在购买长松《组织系统工具包》,即送万元超值优惠重磅大礼。 一、股权投资基金是财务投资者 财务投资者投资的目的是为了卖而买,通常拥有3-5年后即出售;被投资公司仍将存在,金融投资者会和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层一起通过投资新项目、财务重组、上市、引入战略合作伙伴、战略调整来共同提高股东价值。金融投资者会在适当的时候退出被投资公司,通过买卖差价来获取收益,而不是协同效应。行业投资者交易的目的是通过行业整合提高自身的竞争力,是为了持有而买;行业投资者将整合目标公司的资产、生产流程和技术,并使其与收购方一体化;目标公司将作为行业投资者的成员单位而存在;行业投资者将通过双方整合的协同效应来增加公司价值,获取收益。买方与卖方往往处于同一行业或相关行业,投资价值还包括协同效益(俗称收购溢价)。 二、财务投资者一般要求具有否决权 为了保护其投资利益,规避财务投资风险,一般要求否决权。具体表现在:出售或发行股票或债券,或者是权证/期权;宣布或支付股息;进行收购、资产处置、兼并、整合、合资;对超过一定价值的公司资产进行出售、租赁或转让;批准或修改年度预算;对超过一定价值的有形或无形资产进行投资;改变董事会或任何委员会的规模;委任高级管理人员,例如董事长、首席执行官、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等等,并确定、调整或终止他们的薪酬;批准重要的关联交易;会计方法的实质性改变;委任或更换审计人员。 三、接受尽职调查是股权融资决策的基础 需调查的重要问题包括管理层的水准,业务结构、行业集群、市场趋势和周期等等。 业务结构 目标公司…… 股东…… 政府…… 伙伴…… 客户…… 供应商…… 非核心业务…… 行业集群、市场趋势和周期 财务 业务模式…… 盈利质量…… 现金流量…… 知识产权 专利权…… 专有技术…… 土地使用权…… 许可证…… 能源供应、物流和分销 或有债务、诉讼及资产抵押 四、考虑投融双方利益,创建交易架构 需考虑的主要问题: 股东的非现金投入…… 公司治理…… 衡量关联方交易…… 交易架构…… 管理团队及其激励机制…… 人员调动&补偿…… 成长潜力 资本支出 营运资本需求 五、财务估价是交易成功的核心 财务模型…… 财务预测的关键假设…… 将报表中的财务数据与实际运营条件相匹配…… 鉴别第三方财务数据来源…… 在贴现现金流模型和相关方法的基础上进行估价……
⑻ 资产重组竞价类配套融资是什么意思
资产重组竞价类配套融资,是为了支持资产重组竞价而提供的资金,一般是金融机构提供,有时也有财政资金介入。
相关资料: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国发〔2010〕27号)的有关规定,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兼并重组,促进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进一步规范、引导借壳上市活动,完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制度规定,鼓励上市公司以股权、现金及其他金融创新方式作为兼并重组的支付手段,拓宽兼并重组融资渠道,提高兼并重组效率。现就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在《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办法》)第十一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十二条:“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上市公司向收购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除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要求外,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属于金融、创业投资等特定行业的,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前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二、将《重组办法》第十二条中的“计算前条规定的比例时”修改为“计算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比例时”。
将该条第一款第(四)项修改为“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除外。”
三、将《重组办法》第十七条中的“上市公司拟进行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修改为“上市公司拟进行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至(三)项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四、在《重组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增加一项,作为该款的第(一)项:“符合本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五、将《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修改为:“独立财务顾问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对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上市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持续督导的期限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应当不少于一个会计年度。实施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持续督导的期限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之日起,应当不少于3个会计年度。”
六、在《重组办法》第三十六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独立财务顾问还应当结合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的第二、三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15日内,对前款第(二)至(六)项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向派出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
七、在《重组办法》第四十一条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上市公司为促进行业或者产业整合,增强与现有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在其控制权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可以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不低于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发行股份数量低于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的,主板、中小板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创业板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的交易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
八、在《重组办法》第四十一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四十三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九、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第六条修改为:“发行方案涉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其配套融资按照现行相关规定办理。”
十、本决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重组办法》、《实施细则》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⑼ 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后相隔多久可以再融资
上面的回答有误,配套融资的定价按照2017年2月发布的融资新规规定,但是版融资规模和时间间权隔要求还是按照《重组办法》执行,也就是说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后实施再融资的,不受18个月的限制。
依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017年2月18日答记者问。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总体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并购重组相关法规执行,但涉及配套融资部分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具体来看,并购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定价继续执行按照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而配套融资的定价按照新修订的《实施细则》执行,即按照发行期首日定价。
配套融资规模按现行规定执行,且需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此外,配套融资期限间隔等继续执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