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小微企业微上市,但想用各种渠道通过新三板上市而进行融资可否加入投资
可以,做什么行业的
Ⅱ 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新三板和战略新兴板在融资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市场
上海股交中心
新三板
创业板
主板、中小板
概况
2010年7月由国务院批准设立,其定位高于产权交易,低于证监会统一监管的市场,为上海市和长三角地区非上市公司提供股份托管和转让服务
2006年1月23日由国务院批准设立。目前只在北京中关村园区企业试点,现有95家公司挂牌交易(久其软件已转主板上市,北陆药业、世纪瑞尔、佳讯飞鸿、紫光华宇已转创业板上市),还有22家次挂牌公司进行了定向增资
筹备达十年之久,2009年10月23日在深圳开板,2009年10月30日开市,目前共有250家左右企业上市
上交所于1990年11月成立,深交所于1991年4月成立。上交所主要服务于大型企业,深交所则主要服务于中小型企业。 2004年6月,深交所开设了中小企业板。中小企业板运行独立、监察独立、代码独立、指数独立
上市条件
主体资格
条件详解
⑥注册资本中存在非货币出资的,则公司须设立满一年
条件详解
①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
①依法设立且合法存续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改后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②资产和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③合法经营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境保护政策,创业板为“两高五新”企业优
④近3年(创业板为2年)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财务指标
一股本总额、净资产均不少于1000万元
二最近2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净利润以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三最近1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四最近两年税后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或最近一年税后净利润不少于300万元,且营业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
一股本1000万,任一股东持股最小数量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200
二两高六新企业:a.净资产超1000万元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b.最近一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c.两年连续盈利,累计超500万元;或最近一年税后净利润超300万元,且营业收入超2000万元;d.战略投资者对企业投资额不少于500万元
三传统企业:a.净资产超2000万且不存在未弥补亏损;b.近两年连续赢利,最近两期净利润超1000万;或最近一年超500万,且营业收入超5000万;两高六新企业
最近一期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总股本不少于3000万元
近两年连续盈利,累计净利润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实际不少于2000万)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
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发行后不少于5000万元
最近3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实际不少于2000万)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近3个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5000万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超3亿元;
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
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
独立性
③不存在显著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额度较大的股东侵占资产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资产完整,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公司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规范运行
④在经营和管理上具备风险控制能力
⑤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⑥股份的发行、转让合法合规
③公司治理机制健全,合法规范经营
④股权明晰,股票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①依法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任职资格,且不得有被证监会、交易所禁入、处罚、公开谴责、虚假、欺骗、擅自公开或者变相公开发行过证券或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②近36个月内未受到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③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④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得有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持续盈利能力
②业务基本独立,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②业务明确,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①内部控制完善,资产质量良好,资产负债结构合理,盈利能力较强,现金流量正常,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的情形。
③经营成果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④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影响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项。
⑤应当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不存在下列情形不得有下列情形:
a.经营模式、产品服务、行业地位和经营环境已或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持续盈利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b.在用的商标、专利、专有技术以及特许经营权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或者使用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风险;
c.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存在重大依赖;
d.最近1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
募集资金运用
无
无
①募集资金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并有明确的用途,数额和投资项目应当与发行人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等相适应。
②应当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中介
⑦上海股交中心要求的其他条件
⑤主办券商推荐并持续督导;
⑥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上市程序
程序
略
①提交申请表,5个工作日决定是否受理②受理后保荐人尽职调查向交易所提交申报③交易所20日内审核④提供审核意见,通过后10日内复核⑤通过后5日内报备⑥办理托管、发布挂牌交易说明书⑦挂牌交易
①改制和设立②尽职调查与辅导③申请文件的申报④申请文件的审核⑤路演、询价和定价⑥发行与上市
时间
4-6个月
从券商尽职调查到挂牌为六个月左右
约2-3年
备案审核
备案制。需要推荐人推荐,上海股交中心审核、上海市金融办备案。推荐人终身督导,上海股交中心监管
备案制。需要券商律师、注册会计师、行业分析师、资深投行人士共同推荐,终身督导,须经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核准制。需要券商保荐,2-3年督导,须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交易方式
协议转让、点选转让。协议交易:在公共平台询价→投资者交流→确认委托→成交。点选交易:在公共报价平台上选中对手自动成交
协议方式、做市方式、竞价方式或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转让方式。
集中交易,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投资者准入条件
机构投资者、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开立上海股交中心股份转让账户,协议转让1万股起买,做市商方式1000股起买
仅限机构投资者和特定的自然人投资者,且自然人投资者只能买卖其持股公司的股份。开立深圳股东账户,最低3万股起买
因创业板公司风险较大,因此一般要求具有两年以上的证券投资经验,且需要签署相关的协议
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投资者均可。交易单位为手,每手100股
信息披露
同新三板
年报、半年报
年报、半年报、季报
适用法规
上海股交中心规则
新三板业务规则
新三板文件总汇
首发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优点
1、成本低廉:政府补贴下无需花费
2、能进能出
3、促进融资
4、树立企业品牌形象
5、促进企业规范发展
6、股份流通
1、成本低廉:有政府补贴的情况下企业基本无需花费
2、能进能出:IPO或境外上市、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中国证券业协会认定
3、促进企业主板上市(IPO、转板)
4、促进融资(定向增资)
5、树立企业品牌形象
6、为企业并购增加筹码
7、促进企业规范发展
8、上市工作可与IPO合并进行,不做重复劳动
9、股份流通。
1、实现融资
2、股份流通
3、树立企业品牌形象
4、促进企业快速发展
5、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1、实现融资
2、股份流通
3、树立企业品牌形象
4、促进企业规范发展
费用与奖励
成本
约140-185万:
①挂牌费50万
②保荐费30-50万
③审计费10-15万
④改制评估费10万
⑤法律意见书10万
⑥咨询费30-50万
另:股份承销费3%
银行融资费3%
做市股份3-5%
挂牌100-115万:
①备案费3万
②委托备案费1万
③保荐费50万
④改制评估费20万
⑤督导费5-10万
⑥审计费10-15万
⑦法律师费5-10万
⑧信息披露费2万/年
另:股份承销费3%银行融资费3%做市股份3-5%协助与政府商谈政策优惠,单独计算。
79户平均成本4225万,占融资总额的6.47%
①保荐费400万,0.61%
②审计费164万,0.25%
③法律意见书110万,0.17%
④股份承销费2884万,4.41%
⑤信息披露及路演644万,0.99%
⑥其他23万
证券公司的承销费平均1001.63万元,占融资总额的3.7%;律师费77.92万,占0.38%;会计师费133.05万,占0.68%,合共1212.6万,占融资总额的6.41%。
根据Wind数据,中小企业板前273家上市公司总发行费用平均为2015万元,占融资额的比例约为6%。如加信息披露及路演,则在7%左右
政府鼓励
政府补贴在50 万-290 万不等,大多在100-120 万之间
1、南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海外上市补200万、奖80万;软件企业190万;新三板补100万、奖20万;发债50-110万。
2、苏州园区:200万元奖励,分企业改制结束、正式递交申请代办股份转让材料和代办股份系统正式挂牌交易三阶段,按50万、50万、100万的比例分步兑现。企业IPO并完成股票发行上市,地方政府再给予200万元奖励。
3、宿迁:新三板、上海江苏股权中心挂牌补60万、奖0.1P万
Ⅲ 请问企业通过券商融资的方式、渠道有哪些(ipo、债券发行、新三板外还有哪些,有什么特点呢)
金融机构、私人投资或者大公司投资
Ⅳ 新三板挂牌企业如何实现融资,与天交所有什么区别
一、新三板挂牌企业实现融资的方式:
1、定向增发:在股权融资方面,允许公司在申请挂牌的同时或挂牌后定向发行融资,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2、优先股:优先股对于新三板挂牌的中小企业可能更具吸引力。一般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存在股权高度集中的问题,优先股这种安排既让企业家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又能为投资者享受更有保障的分红回报创造条件。
3、中小企业私募债:私募债是一种便捷高效的融资方式,其发行审核采取备案制,审批周期更快,资金使用的监管较松,资金用途相对灵活。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部分地区还能获得政策贴息。
4、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证券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新三板交易,通过自营买卖差价获得收益的制度。由于证券公司拥有数量众多的营业部网点,便于客户开立新三板投资权限,从而提高整个新三板交易的活跃度,盘活整个市场。
5、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可能对于拥有稳定现金流的企业更适合。不过,一般来说此类企业或者比较成熟,或者资产规模较大,而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普遍现金流并不稳定,资产规模也偏小,要利用资产证券化工具可能存在一些障碍。
6、银行信贷:目前银行针对众多轻资产企业推出了挂牌企业小额贷专项产品,新三板已和多家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为挂牌企业提供专属的股票质押贷款服务。
二、与天交所的区别:
1、主管机关不同:新三板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证监会直管,天交所是由天津市政府批准设立。
2、定位不同:新三板是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天交所是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
3、交易方式不同:新三板采用协议转让、竞价交易、做市商,天交所是非连续交易。
4、挂牌公司性质:新三板挂牌公司是公众公司,天交所挂牌公司是非公众公司。
Ⅳ 新三板企业挂牌后应如何融资
新三板的定位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由于这类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尚未形成稳定的盈利模式,而交易所市场对企业的准入条件较高,挂牌新三板有助于这些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在准入条件上,新三板不设财务门槛,申请挂牌的企业可以尚未盈利,只要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企业治理健全、业务明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股份企业均可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挂牌。那么新三板企业融资怎么做呢? 定向增发 根据《非上市公众企业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企业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新三板简化了挂牌企业定向发行核准程序,对符合豁免申请核准要求的定向发行实行备案制管理,同时对定向发行没有设定财务指标等硬性条件,只需要在企业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满足法定要求即可。在股权融资方面,允许企业在申请挂牌的同时定向发行融资,也允许企业在挂牌后再提出定向发行要求,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中小企业私募债 私募债是一种便捷高效的融资方式,其发行审核采取备案制,审批周期更快。没有对募集资金进行明确约定,资金使用的监管较松,发行人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设定合理的募集资金用途,如偿还贷款、补充营运资金,若企业需要,也可用于募投项目投资、股权收购等方面,资金用途相对灵活。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部分地区还能获得政策贴息。同时,私募债的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部分地区还能获得政策贴息。 银行信贷 随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开展,银行针对众多轻资产企业因无固定资产抵押无法取得银行贷款的融资需求特点,推出了挂牌企业小额贷专项产品,就质押股份价值超出净资产部分提供授信增额。挂牌企业股权实现标准化、获得流动性之后,向银行申请股票质押贷款也更便捷。目前,新三板已经和多家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将为挂牌企业提供专属的股票质押贷款服务。 优先股 先股对于新三板挂牌的中小企业可能更具吸引力。一般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存在股权高度集中的问题,且创始人和核心管理层不愿意股权被稀释,而财务投资者又往往没有精力参与企业的日常管理,只希望获得相对稳定的回报。优先股这种安排能够兼顾两个方面的需求,既让企业家保持对企业的控制权,又能为投资者享受更有保障的分红回报创造条件。 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可能对于拥有稳定现金流的企业更适合。不过,一般来说此类企业或者比较成熟,或者资产规模较大,而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普遍现金流并不稳定,资产规模也偏小,要利用资产证券化工具可能存在一些障碍。 除此以外,新三板还为挂牌企业发行新的融资品种预留了制度空间,以丰富融资品种,拓宽挂牌企业融资渠道,满足多样化的投融资需求。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点击右上方账号进行了解。
Ⅵ 新三板怎么定向增资
(一)定向发行规定
1、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发行
《业务规则(试行)》4.3.5:“申请挂牌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同时定向发行的,应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该条明确了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融资。允许挂牌企业在挂牌时进行定向股权融资,凸显了新三板的融资功能,缩小了与主板、创业板融资功能的差距;同时,由于增加了挂牌时的股份供给,可以解决未来做市商库存股份来源问题。另,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发行,并不是一个强制要求,拟挂牌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对资金的需求来决定是否进行股权融资,避免了股份大比例稀释的情况出现。
2、小额融资豁免审批
《监管办法》第42条规定:“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或者公众公司在12个月内发行股票累计融资额低于公司净资产的20%的,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但发行对象应当符合本办法第36条的规定,并在每次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由此可见,挂牌公司必须在上述两个条件均突破时,才需要向证监会申请核准。
在豁免申请核准的情形下,挂牌公司先发行再进行备案。一般流程为:参与认购的投资者缴款、验资后两个工作日内,挂牌公司向系统公司报送申请备案材料;系统公司进行形式审查,并出具《股份登记函》;挂牌公司《股份登记函》(涉及非现金资产认购发行股票的情形,挂牌公司还应当提供资产转移手续完成的相关证明文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登记后,次一个转让日,发布公告;挂牌公司将股份登记证明文件及此前提交的其他备案材料一并交由中国证监会整理归档;新增股份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公开转让。
目前,绝大多数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东人数离200人还有较大差距,这些公司在突破200人之前的所有定向增发都不需要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只需在定向发行完后,及时备案即可。即使因为定向增发导致股东人数超过200人,也仅在同时触发“12个月内发行股票累计融资额超过挂牌公司净资产的20%”的条件时,才需要向证监会申请核准。
3、定向增资无限售期要求
最新的业务规则中不再对新三板增资后的新增股份限售期进行规定,除非定向增发对象自愿做出关于股份限售方面的特别约定,否则,定向增发的股票无限售要求,股东可随时转让。
无限售期要求的股东不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新增股份,其所持新增股份应按照《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进行限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4、定向增发对象
(1)人数不得超过35人
《监管办法》第36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定向发行包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以及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两种情形。
前款所称特定对象的范围包括下列机构或者自然人:公司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
公司确定发行对象时,符合本条第2款第2项、第3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人。
核心工作的认定,应当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合格投资者认定
机构投资者:(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
金融产品:证券投资基金、集合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银行理财产品,以及由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
自然人投资者: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且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现实中,有已经挂牌的企业连续三天,每天向不超过35人定向发行的先例,所以只要股东不超过200人,那么35人的条款实际上可以忽略。
(二)定向增发的投资者与定价
1、专业投资机构热情参与新三板定向发行
从目前来看,大多数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发行对象集中在公司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但是,专业股权投资机构正在成为新三板定向发行的主要力量,近3年有超过一半的定向发行募集资金来源于创投机构,全国股转机构董事长杨晓嘉在前几日即表示,今年新三板将大力发展多样化的机构投资者,其中之一便是加强与PE/VC的对接。
PE参与新三板的方案主要有:
(1)以定向增资的方式进入。新三板不断成长的优秀企业,其不断上升的IPO预期,是推动投资者入驻的主要原因。
(2)以直接投资押宝转板。在目前的业内看来,新三板并不是一个成熟的推出渠道,PE通常不会选择把企业送上新三板而直接退出,退出的最佳时点是在企业转板IPO后。
(3)再次,为挂牌企业提供产业链服务。相比中小板、创业板企业,新三板企业不仅仅缺钱,更缺企业资源,为投资的企业提供相应的产业辅导助推其成长也是PE的功能之一。
2、定价依据
2012年以来63起实施或公布预案的定向发行挂牌公司中,有59起在发行方案中披露了定价依据,几乎所有的公司都众口一词披露:定价为参考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每股净资产、市盈率等因素,并与投资者沟通后确定。可以不参考市场价格。发给员工和外部机构投资者的可以不同价格。
最后明确一下,定向增发可以是辅导挂牌的券商、律所或者会计事务所帮忙筹划,但一般都是如第一路演等的第三方平台辅导融资定增,因为作为专业性的平台,其速度和效率都更好,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模式!
Ⅶ 新三板对中小企业融资带来哪些根本性影响
根据你的提问,经邦咨询在此给出以下回答:
1、新三板市场拓展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与平台
新三板市场产生,尤其是扩容之后,为中小企业融资拓宽了平台,带来了持续性的资金支出,对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重要的作用。 中小企业存在市场不成熟等问题,新三板市场的建立与发展,集中展现了中 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可以帮助潜在的投资者发现企业的价值, 增加企业股权融资和外部融资的比例。
在新三板市场正式挂牌之前,企业必须要经过尽职调查的过程,在这期间,企业会逐渐完善部门职能,加强内部管理机制与结构的建设,健全公司的制度与规章; 挂牌后需要接受资本市场参与者的监督和法律法规以及新三板市场相关规定的约束,这些都可以帮助提升公司的运营能力与公司形象,且可以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多方位多角度促进企业的发展。
2、我国新三板市场作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的风险因素
如果有中小企业想要在新三板市场挂牌,必须要经历一定的审核,虽然不及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那么严格,但也会促使企业的管理结构与模式等发生一些变化,这样的变化便形成了企业在挂牌后新的挑战,对于投资者,就是风险。
新三板市场的流动性不足,这也是投资者参与度不高的原因之一。新三板市场可以适当放宽对投资者的准入条件,比如纳入部分能承担较高风险的自然人,增加新三板市场的活跃度。新三板市场还可以考虑引入做市商制度,挂 牌企业通常发展前景良好,却也有较高的风险。一般的投资者,即使是部分的机构投资者也很难对其进行准确地估值。如果引进做市商制度,就可以为新三板市场增加许多的专业的从业人员,他们有丰富的经验、敏锐的市场观察力和专业的 技术分析能力,可以对新三板市场和挂牌的企业进行专门的长期跟踪,以减少投 资者因信息不对称等带来的风险。对于中小企业,灵活的转板机制可以为企业的不同阶段提供不同的融资方式,保障企业的资金来源。
3、对新三板市场的发展及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市场融资的建议
继续“扩容”之路并鼓励更多投资者的广泛参与,让投资者根据自身偏好进行市场选择,使新三板市场更具有投资价值。建议参照股指期货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安排的要求, 进一步降低个人投资新三板市场的门槛,吸引更多具有风险承担 能力的个人投资者参与新三板公司投资。通过更市场化的手段培育新三板的个人投资者,使之与机构投资者共同成为新三板市场的主力投资者。通过制度与政策建立科学的转板机制,进一步打通转板渠道,让符合转板条 件的公司适时成为主板、中小板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让退市公司转入新三板平台继续交易,可以吸引更多的私募股权资本(PE)参与非上市股份公司的培育,让原始投资人在完善公司治理、初期直接融资、提高经济效益及创新等方面规范公司行为, 并通过公司收购和公开上市等方式建立退出机制;也可以吸引更多的风险投资(VC)参与生产经营技术密集的非上市股份公司的定向融资,推动传统产业升级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使公司实现迅速扩张,更快达到转板上市的规模及效益。
非上市公众公司股份的公开转让使建立做市商制度成为可能,积极推动并加 快实施竞争性传统做市商制度,同时提供集合竞价转让服务,可以为中小企业市 场化的收购兼并合理定价,为常态化的股份转让提供企业价值发现功能。
以上就是经邦咨询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邦咨询,17年专注于股改一件事。
Ⅷ 新三板不能发行股票怎么融资方式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新三板可以定向发行,就是定向增资,指申请新三板挂牌公司、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行为。所以没有要求说新三板不能发行股票,另外新三板挂牌公司的股票转让环境比较主板来更加轻松。
新三板融资除了直投和定增之外,还正在积极探索其他融资工具,如优先股、可转债、私募债、集合债、股权质押回购等。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Ⅸ 新三板融资到底有多难
还可以吧,随着国家支持的力度不断增加,新三板企业融资没有想象中那么难。
主要是品牌内价值容明显提高,融资渠道也更加多元化,起码我接触的几家去年挂牌的公司,到现在多半都融到钱了。
国家有意打造北京交易所,上个月底又推出了双创债,东吴直接就做了三家,可以说以后融资的机会越来越多。
Ⅹ 新三板目前有哪些融资渠道
目前随着新的交易制度的颁布实施,虽然由于投资者准入门槛偏高等原因,新三板企业的股票转让成交量仍然较为清淡,但其通过实施定向增发、引入新投资者等方式,也可较好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新三板”作为科技型企业上市的孵化器,具有其挂牌门槛低、挂牌费用少、挂牌效率高等特点及优势,不仅能帮助企业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增加企业品牌的价值,更重要的是能为企业提供更多更便捷的融资途径。
定向增发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新三板简化了挂牌公司定向发行核准程序,对符合豁免申请核准要求的定向发行实行备案制管理,同时对定向发行没有设定财务指标等硬性条件,只需要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方面满足法定要求即可。在股权融资方面,允许公司在申请挂牌的同时定向发行融资,也允许公司在挂牌后再提出定向发行要求,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如蓝天环保登陆新三板的同时获得500万元投资,开创了新三板挂牌融资同步的先例。
此后,又有晟矽微电、博易股份等多家企业跟进,分别在挂牌同时实现924万元和350万元融资。以武汉尚远环保为例,自从在新三板挂牌之后,该公司虽然还没有股票转让的成交记录。但其成功实施了定向增发方案,向七家机构投资者合计募资约3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建设研发中心等。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公司股本、净资产、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有较明显的提高,降低公司财务风险。同时,还将大幅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含量和核心技术水平。
中小企业私募债
私募债是一种便捷高效的融资方式,其发行审核采取备案制,审批周期更快。没有对募集资金进行明确约定,资金使用的监管较松,发行人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设定合理的募集资金用途,如偿还贷款、补充营运资金,若公司需要,也可用于募投项目投资、股权收购等方面,资金用途相对灵活。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部分地区还能获得政策贴息。同时,私募债的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部分地区还能获得政策贴息。
银行信贷
随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的开展,银行针对众多轻资产企业因无固定资产抵押无法取得银行贷款的融资需求特点,推出了挂牌企业小额贷专项产品,就质押股份价值超出净资产部分提供授信增额。挂牌企业股权实现标准化、获得流动性之后,向银行申请股票质押贷款也更便捷。目前,新三板已经和多家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将为挂牌企业提供专属的股票质押贷款服务。
优先股
优先股对于新三板挂牌的中小企业可能更具吸引力。一般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存在股权高度集中的问题,且创始人和核心管理层不愿意股权被稀释,而财务投资者又往往没有精力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只希望获得相对稳定的回报。优先股这种安排能够兼顾两个方面的需求,既让企业家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又能为投资者享受更有保障的分红回报创造条件。
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可能对于拥有稳定现金流的企业更适合。不过,一般来说此类企业或者比较成熟,或者资产规模较大,而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普遍现金流并不稳定,资产规模也偏小,要利用资产证券化工具可能存在一些障碍。
除此以外,新三板还为挂牌企业发行新的融资品种预留了制度空间,以丰富融资品种,拓宽挂牌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多样化的投融资需求。
据孔方兄投融资讯调查了解,在多种融资渠道中,定向增发已经日渐成为新三板挂牌公司重要的融资方式,并呈现爆发性增长态势,新三板挂牌公司乐于使用该融资渠道的主要原因是定增周期短,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机构对公司未来转板上市的预期等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