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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站融资

发布时间:2021-07-26 03:44:44

⑴ 收费站的职员都要下岗,ETC之争到底谁才是最大赢家

近日来,各大银行纷纷开展ETC办卡业务,不少人反映去银行办理业务都曾遇到业务员的相关咨询,就连拨打服务电话,也会做出办理ETC卡的相关提醒。


为何银行对于办理ETC卡业务热情高涨?据业内人士分析称,银行的主要目的是争取优质客户和增加信用卡发卡量。

大家都知道,ETC背后是庞大的支付增量,对于腾讯和阿里巴巴两大互联网巨头来说,推广ETC和缴纳水电费等线下支付场景类似,是一种成本较低的获客方式,有利于抢夺流量的阵地。

除了抢占市场流量之外,ETC在移动支付方面有着先天优势,以ETC为切入口吸收大量资本汇入,对于企业融资和发展都有很大的作用。

⑵ 为何中国的高速公路通过收费入不敷出,甚至每年还亏本

可能大家不知道,虽然现在我国高速公路已经四通八达,但实际上1990年之前我国内陆还没有高速公路。我国第一条高速公路是沈大高速,1984年才开工建设,直至1990年全线通车才代表我国真正有了第一条高速公路。之前我国境内的各种公路的修建都是依靠财政拨款,说白了就是国家出钱修路。但是国家“底子薄”,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出行的增多,单依靠国家拨款修路已经难以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

收费站

⑶ 广州南站高速收费站举报电话多少

广州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从事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机场、城际轨道等现代交通基础设施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及房地产等实业开发。

监察举报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

PS:官网并没有公布举报电话,只有举报邮箱

⑷ 黑龙江省五常市的收费站今年拆吗

五常到沿河收费站要取消了国务院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2011年06月14日16:11交通运输部我要评论(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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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财经讯 中国交通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等5部委6月14日联合下发通知,将开展收费公路违规及不合理收费专项清理工作。

通知指出,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加强收费公路管理、降低收费标准、促进收费公路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确保公路交通事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以下为通知全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收费公路超期收费、违规设站(点)等突出问题,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开展收费公路违规及不合理收费专项清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实施,依法清理,标本兼治,全面规范”的原则,在省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下,通过一年左右时间的专项清理工作,全面清理公路超期收费、通行费收费标准偏高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坚决撤销收费期满的收费项目,取消间距不符合规定的收费站(点),纠正各种违规收费行为。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加强收费公路管理、降低收费标准、促进收费公路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和政策措施,确保公路交通事业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政策依据

专项清理工作的主要政策法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

(三)《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令2008年第11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10号);

(五)交通部、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发布〈关于在公路上设置通行费收费站(点)的规定〉的通知》(交公路发〔1994〕686号);

(六)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发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4〕100号)。

三、清理内容

(一)对下列违规设置或违规收费的收费公路(含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下同)项目,要立即停止收费,坚决撤销收费站(点),拆除路面收费设施,保障公路完好畅通。

1.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

2.超过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期限收取通行费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

3.已还清建设贷款(含有偿集资款,下同)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以及既不属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建设,也不属于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依法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收费公路。

4.东部地区省份从2004年11月1日、中部地区省份从2009年1月1日起批准立项的二级收费公路。

5. 2004年11月1日后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收费公路:高速公路(不含城市市区至本地机场的高速公路)连续里程30公里以上,一级公路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国家确定的中西部地区省份二级公路连续里程60公里以上,二车道的独立公路桥梁和隧道长度800米以上,四车道的独立公路桥梁和隧道长度500米以上。

6.1994年9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之间批准立项,但技术等级和里程规模不符合下列要求的收费公路:平原微丘区二级公路连续里程40公里以上,山岭重丘区二级公路连续里程20公里以上,一般公路桥梁长度300米以上,改渡为桥的公路桥梁长度200米以上,公路隧道长度500米以上。

7.1994年8月31日前批准立项,但不符合当时有关文件规定的收费公路。

8.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封闭式收费公路上除省界及两端出入口外,在主线上设置的公路收费站(点)。

(二)对存在下列违规行为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要立即纠正并停止违规行为。

1.收费公路项目边施工边通车收取通行费、未交工验收或交工验收不合格收取通行费的,要立即停止收费,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理整顿。待项目交工验收合格并按规定程序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收费。

2.对公路收费站(点)加收或代收城市道路通行费等非公路收费项目,以及收费公路与非公路收费项目实行捆绑收费的,要立即停止加收或代收,取消捆绑收费行为。

3.对擅自变更公路收费站(点)位置的,要限期更正;限期内未能更正的,责令停止收费。

4.对违规挤占、挪用以及超范围使用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入的,要严格依法追缴,确保其全额用于偿还建设贷款和养护管理。追缴资金后,凡具备还清建设贷款条件的收费公路,应立即停止收费。

(三)对下列《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前已经依法批准实施收费或完成收费权转让,但站(点)间距或收费期限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收费公路及收费站(点),要制定并落实具体措施进行规范,确保在2011年12月31日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

1.非封闭式收费公路的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点)的间距少于50公里。

2.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实施收费,但收费期限不符合下列规定的收费公路:国家确定的东部地区省份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地区省份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收费期限不超过30年。实行统贷统还的政府还贷收费公路,其收费年限按照偿还完贷款即停止收费的原则执行。

3.经省级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转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延长收费期限超过5年,或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超过20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地区省份超过25年);转让经营性公路收费权延长收费期限,或累计收费期限的总和超过25年(国家确定的中西部地区省份超过30年)。

上述情况中,属于第1种情况的,要限期调整站(点)位置或撤并部分站(点),使站(点)间距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属于第2和第3种情况的,要调整已批准的收费期限,使累计的收费期限总和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及《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的规定;对因特殊情况难以按期调整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和时限要求,报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

(四)降低偏高的通行费收费标准。对通行费标准偏高、经营收益过高、社会反映集中的收费公路,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经营性公路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政府还贷公路按期还贷并满足养护管理资金需求的原则降低通行费收费标准。同时,完善公路计重收费办法,确保合法装载车辆通行费负担有所减轻。

(五)对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将政府还贷公路改为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经营管理的,要立即纠正,实现属性归位。

(六)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在公路上设卡实施检查或收费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取缔并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七)对各地出台的有关收费公路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全面解决现行法规制度中明显不适应实际需要、前后规定不一致或不衔接、文件过期等问题,确保在2012年4月底前完成相关地方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或废除工作,同时提出修改完善相关行政法规的建议。

四、实施步骤

专项清理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6月20日—8月31日),各省级人民政府组织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价格)、财政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及本通知要求,全面清查和核实截止到2011年4月30日仍在运行的所有收费公路项目的里程规模、站点设置、收费期限、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按照附表要求填报收费公路专项摸底调查表并同时提供批复文件等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填报内容真实、全面,数据准确、翔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收费公路专项摸底调查表务必于2011年9月5日前报送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财政部(综合司)。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11年9月1日—12月3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价格)、财政等部门,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照相关政策法规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现有收费公路、收费期限、收费标准、收费站(点)和收费行为逐一进行审核。对审核发现的各类违规及不合理收费行为、收费项目及收费站(点),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在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下抓好整改落实。

第三阶段,检查复核阶段(2012年1月1日—2月29日),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将对各地调查摸底、自查自纠以及整改措施落实等有关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必要时组织省际互查。对清理工作不到位或存在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等行为的地区和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阶段,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3月1日—5月31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认真总结本地区专项清理工作情况,并于2012年4月10日前将本地区专项清理工作总结等有关情况报送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交通运输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总结各地专项清理工作情况,并上报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提出规范收费公路发展的长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通行费标准形成机制,科学确定经营性公路合理回报率,建立健全政府还贷公路收支情况定期审计制度、收费公路统计制度和监测制度,制定收费公路信息公开办法,强化收费公路服务质量监管力度,完善收费公路相关法规,通过完善制度、理顺体制、优化机制、强化监管等措施,从根本上确保收费公路科学发展、规范管理。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清理公路超期收费等违规及不合理收费是今年国务院部署全国治乱减负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公路交通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价格)、财政、监察和纠风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精心策划,密切配合,齐抓共管,高质量、高效率地组织好此次专项清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根据《中央纪委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贯彻落实2011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的分工意见》及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负责统一组织、指导和协调各地专项清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成立由省级人民政府主管领导牵头,省级交通运输、发展改革(价格)、财政、监察和纠风部门主管领导参加的专门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开展本地区专项清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请于2011年6月25日前报送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

(三)依法清理,稳步推进。收费公路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时间跨度大、情况较为复杂,各省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专项清理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严格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现有政策法规和本通知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同时,要把做好专项清理工作与维护正常公路收费秩序结合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部门和管理单位妥善处理清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专项清理工作平稳顺利实施并取得实际成效。

(四)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各省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梳理专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组织人员深入研究,妥善解决。同时,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出台相关措施和地方性规章,加强和规范收费公路的政府监管,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提出进一步完善收费公路政策的建议和意见。

为确保并巩固清理成果,在专项清理工作期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从严审批新的一级及以下普通公路收费项目,暂停审批收费公路资产上市融资和境外企业收购国有收费公路资产。对一级及以下普通公路改扩建的,不得延长收费期限。禁止新增经营性普通公路。国家确定的西部地区省份要按照逐步有序的原则,加快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进度。

(五)加强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各省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结合本次专项清理工作,通过政府及部门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布本地区收费公路的有关情况,特别是专项清理工作的政策依据、进展情况以及整改措施和实际效果,正面引导舆论。对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或合并的收费站(点),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对经清理依法保留的收费站(点),要按规定公布站点名称及位置、审批机关及批准文号、收费用途、收费标准、收费期限、收费单位、政府还贷公路的还贷情况等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收费公路专项摸底调查表

交通运输部(章)

国家发展改革委(章)

财政部(章)

监察部(章)

国务院纠风办(章)

二○一一年六月十日

⑸ 关于公路收费在行业中的竞争优势的文章

路网竞争将成为公路投资公司未来的战略选择
虽然公路属于基础设施,但目前规划主体众多,国家、省甚至地市都纷纷出台自己的公路网规划,导致高速公路之间,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间重复建设问题日益突出,部分省份一年的收费额还不够偿还当年的银行贷款利息。更重要的是,目前的投融资体制使各地固定资产投资热情不断升温,即使宏观调控力度持续加大,地方政府仍然在想尽办法上马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以改善交通条件,拉动经济增长。

另一方面,为减少运营商成本,在政府政策的推动下,公路总体收费率正呈下降趋势,具体表现为减少收费站点和延长收费站距离。根据《收费公路管理办法》,收费站点设置距离为“高速公路连续里程30公里以上(城市市区至本地机场的高速公路除外),一级公路连续里程50公里以上”。同时,《办法》还规定”高速公路,除两端出入口和匝道外,禁止在主线上设置收费站”。近年来,各省撤并的政府还贷公路站点日益增多,如广东省,从2002年至2006年共撤销了1 51个公路收费站,至201 9年全省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站将全部撤销。

因此,近年来收费公路行业的利润率在逐年下降企业投资风险在逐渐加大。要想在垄断局面日渐被打破,竞争者日渐增多的市场环境下继续保持企业的竞争优势,选择合适的发展战略,锻造核心竞争力成为必然的选择。路网竞争战略是指公司合理布局投资项目,使属下项目形成相互连通的路网,用市场化手段形成综合优势,占据有利的战略位置。结合收费公路行业的特点,笔者认为实施路网竞争战略需要把握4个重点。

一是制定公司内部的路网扩张规划。一方面要重点研究高速公路投资机会,逐步退出普通公路项目;另一方面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资源投资于经济发达地区和交通要道,并尽可能实现项目联网,为发挥“1+1>2”的协同效应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提升运用各种金融工具的能力,平衡好风险控制和资本扩张的关系。在当前人民币升值背景下,应该充分利用好境内外资本市场,在资金过境渠道畅通的前提下,优先融资外币,投资优质项目,既实现规模扩张和效益增长,又分享人民币升值的收益。

三是建立并完善项目经营与资本运营相结合的盈利模式。业绩表现比较突出的上市公司,都是将项目经营和资本经营结合得比较成功的公司,而且有比较成熟的运作模式,建立了相应的战略组织架构。收费公路行业的特点导致一般的高速公路项目股东都不止一个,项目经营与公司经营既受公司内部管理体制的影响,也受合作伙伴的影响。因此,形成一个开放的、透明的、规范的管理模式显得非常重要。

四是处理好与地方的各种关系。车流量不仅与公路的位置有关,也与执法机构的管理作为有关。收费公路作为深受政府政策影响的长期投资项目,平衡好政府、企业、附近居民等各种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直接影响到项目运营的成本和收益。

⑹ 高速路上,晚上收费站要收费吗

非法定节假日收费,法定节假日高速公路免费。

2016年高速免费通行时间确定,共免20天,分别是以下假期:春节2月7日(除夕)零时开始至2月13日(初六)24时结束,共七天;清明节:4月2日零时至4月4日24时,共三天;劳动节:4月30日零时至5月2日24时,共三天;国庆节:10月1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共七天。

高速公路通行费是通过对公路使用者直接收取车辆通行费来补偿公路建设及维护投资的一种公路基础设施成本回收方式。

根据车辆通行费征收主体性质的不同,收费公路可以划分为公营和私营两类。根据车辆通行费征收方式的不同,收费公路可以划分为开放式和封闭式两类。

根据车辆通行费征收目的的不同,收费公路可以划分为回收建养成本和对拥挤定价两类。

(6)收费站融资扩展阅读

过路费发展历程

收费站收费站全世界已建成收费公路约14万公里,其中有10万公里在中国。

也就是说,全世界收费公路70%在中国。

交通部规定40公里设一收费站,而有些地方政府规定,高等级公路每20公里甚至更短路程就可设1个收费站。

中国投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上的资金,多于建国头50年投资的总和。

各地方政府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通过银行贷款和引进商业资本,带来了公路建设突飞猛进的奇迹,也让人们享受着四通八达的交通所带来的各种便利。

然而,收费公路的管理混乱问题,也越来越成为公路上公开的毒瘤和腐败。

2018年来,已有一些大城市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取消对城市境内部分高速路段的收费。

取消过路费后,除了拆除收费站外,还会对高速公路进行快速化改造,增加多个与其它道路互通的出入口,增强公路通行能力,形成城市快速路。

大城市里取消环城(绕城)高速公路过路费的举措比较常见,还有一些城市的高速过路费执行“本地车免费、外地车收费”的灵活政策。

2019年5月,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收费公路改革部署,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两年内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任务提前至力争2019年底实现,减轻消费者负担和企业成本、扩大有效需求。

收费原则

1、公益性原则

不可否认,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公路属于“应当全部由政府无偿提供的公益性设施”是根深蒂固的。

虽然说收费公路成为解决当前乃至以后公路建设与养护资金的权宜之计,但不能就此推卸政府作为公共部门有义务帮助社会免费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

收费公路最终还是要回到公共产品的属性上来,收费公路只是公共产品发展的特殊阶段或者有益补充。

2、金融属性原则

收费公路是一种较为特殊的商品,理所当然具有金融属性,也应当按照商品价值规律运作,接受市场的调节。

收费公路从大的方面来讲,也是政府购买行为,只不过购买商品(收费公路)的人是那些收费公路使用者。

正因为收费公路具有金融属性,收费公路就可以质押贷款,打包上市融资。

3、公平公正原则

公共财政的本质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财富,应用于建设养护公路时必须兼顾公平、效益和效率。

如不分特殊需求和一般要求,用大量政府财力建设公路,可能形成有车人无偿使用无车人的财富。

收费公路政策、法律将公路分成免费的普通公路和收费的高等级公路,由政府财力和社会成员分别负担,从这个意义上讲,“用者付费”就体现了最大的公平。

⑺ 高速公路都是由谁建设由谁收费收费的年限都是多少年

高速公路建设资金来源:

一、政府财政投资

政府主导,由各地交通建设局或公路局(一般为事业单位)作为建设单位,国家或地方财政来支出。

资金来源为:燃油附加税(以前的养路费)和城市建设维护税。

免费通行。

2、银行贷款

政府主导,成立投资或管理公司,向银行贷款(包括国外银行)。

资金来源:财政配套、银行贷款。

回报渠道:设设收费站或城市城市车辆收费。

收费标准和年限:由当地发改委的物价部门核准,大致标准:标准车(小汽车)每公里5毛左右,年限不超过20年。

三、社会融资

(一)BT融资

由政府选择投资商后,由投资商垫资建设,建成后政府直接回购或分期回购,投资商不参与运营。

政府成立相关部门进行运营管理和收费。

地方政府财力强的也可以直接回购,财力弱得,财政补贴一部分,通过收费回补一部分。

收费模式和收费年限同上。

(二)BOT融资

与BT类似,由投资商建设,投资商运营管理和收费,得到约定的合理回报后,交付给政府,以后不再收费。

⑻ 年收入上千亿的高速路怎么会连续亏损多年

我们都知道中国的高速公路四通八达,东里程已达到了,世界第一,不管去哪里都可以直接走高速到达,并且我国的高速公路每年可以为国家的财政创造一笔非常大的收入,主要的资金来源就是过路费。有人更是传言说,中国光一年高速公路的过路费就可以收到几千亿,为什么年年输到几千亿,高速公路还都是亏损的状态。


5

其实在小编看来,高速公路作为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它方便了人们的生活。自身的体系也是变得越来越完善。中国击剑的速度更是被外媒称为不可能的速度。快到让他们不敢相信。小明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的高速公路还会发展,也总有一天能够达到盈利状态,大家对于这个问题是怎么看待的呢?

⑼ 公路融资管理有哪些内容,公路融资管理有哪些对策

公路局,按照有关规定,设置纪委(监察室)、工会组织和共青团组织。共青团组织与组宣科合署公办。纪委(监察室)、工会和团委的人员编制在局机关事业编制总额内单列。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全市公路发展战略、规划、规章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公路交通规划及现有公路技术改造方案,负责全市国道、省道及重要县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并对全市县、乡公路建设、养护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三)负责编制公路建设、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市公路和桥梁工程的验收工作。
(五)制定公路科技政策和规范,负责公路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运用。
(六)负责对公路汽车渡口、收费站进行统一管理和公路通行费、过渡费等规费的征收及使用管理。
(七)负责全市路政管理和路政执法,保护路产路权。规划、审批和管理公路两侧各种构造物和广告、宣传等设施;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审批公路沿线的各种建筑设施。
(八)承担公路、桥梁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业务。
(九)负责国防公路战备工作。
(十)开展公路建设融资和国际交通合作及涉外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干职工队伍建设和劳动人事管理等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本局下属各单位。
(十三)完成市委、市人民交办的其他工作。

⑽ 什么是经营性收费站

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称经营性公路,在经营性公路上设置的收费站就是。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称为政府还贷公路。
两种收费公路的主要差异有:
一、投资主体不同。政府还贷公路的投资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经营性公路的投资主体则为国内外经济实体。
二、投资来源不同。政府还贷公路的投资来源为政府投资与市场融资;经营性公路的投资来源则为自有资本与市场融资。
三、收费主体不同。政府还贷公路的投资主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其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专门机构;经营性公路的投资主体则为经授权的投资主体,以营利为目的。
四、车辆通行费的性质不同。政府还贷公路的车辆通行费是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要纳入国家财政专户管理;而经营性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则企业经营收费,由企业进行管理。
五、收费用途不同。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只能用于偿还贷款、集资款和必要的养护管理支出;经营性公路的收费则是为收回投资并取得合理回报,企业对其收益的支配,除有法律、法规、规章限定和合同约定的事项,以及用于养护管理支出外,其他基本不受限制。
六、收费期限不同。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七、项目要求不同。政府还贷公路对建设项目的收益要求较低;经营性公路对建设项目的收益要求较高。
八、享受的税费政策不同。政府还贷公路不缴纳营业税,而经营性公路要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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