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银行业务和融资租赁企业的业务的区别我该如何谨慎选择,求指教
最好是选择银行业务。融资租赁背后的套路,最近国家开始着手整顿了。
⑵ 银行和融资租赁业务
银行非常愿意做,而且一直都在做,特别是成立了银行系的融资租赁公司后内,发展的更快容了。银行贷款或是做融资租赁有硬性要求,不达标就没法做,租赁公司没有那么多的要求,容易介入。风险把控都是很严格的,主要是银行的条件太多,银行系的租赁公司也一样,归银监会管,麻烦。
⑶ 银行为什么要与租赁公司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银行与租赁在
资金业务
上有些许冲突,但是主要业务还是没有太大交集,银行的资金空间比较大,对于
租赁业务
来说可以资金与租赁可以合作!
⑷ 融资租赁公司在外地设立分子机构可以和当地的银行合作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吗
可以。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还是由母公司承担责任,因此分公司可以开展。
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要看子公司的营业范围是否有融资租赁,如果有就可以。
银行合作还会看资质,所以只要和银行谈好,可以开展。
⑸ 融资租赁最好对接哪些银行,联系银行时从哪几方面询问对方的业务范围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Modern Leasing),是指实质上转移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或绝大部分风险和报酬的租赁。资产的所有权最终可以转移,也可以不转移。
融资租赁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所以非常适合中小企业融资。
中国的融资租赁是改革开放政策的产物。改革开放后,为扩大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辟利用外资的新渠道,吸收和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设备,1980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引进租赁方式。1981年4月第一家合资租赁公司中国东方租赁有限公司成立,同年7月,中国租赁公司成立。这些公司的成立,标志着中国融资租赁业的诞生。
2007年后,国内融资租赁业进入了几何级数增长的时期。业务总量由2006年的约80亿元增至2011年约9300亿元。2012年底,全国注册运营的融资租赁公司约560家,其中包括金融租赁公司20家,内资租赁公司80家,及外资租赁公司约460家。注册资金总额达1820亿人民币,租赁合同余额约15500亿人民币。
来自网络 http://ke..com/view/34088.htm
⑹ 融资租赁公司验资1.7亿可以跟银行合作么
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金实缴到位以后,可以享受税收的优惠政策的。这个可以拿着验资报告去税务局去申请的,一般都能申请下来的。
融资租赁公司需要验资1.7亿人民币,才可能享受差额纳税政策,验外资比较贵,建议是5000万融资租赁,只内资就可以满足条件。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金实缴到位以后,可以享受税收的优惠政策的。这个可以拿着验资报告去税务局去申请的。
⑺ 银行对融资租赁公司的授信种类有哪些
1,对来融资租赁公司的直接授信自;银行对于综合实力较强、以其综合经营收入偿还贷款有保障的融资租赁公司开展的贷款业务,以及对金融租赁公司开展的同业拆借等业务;
2,融资租赁质押贷款,银行向租赁告诉发放贷款,条件是融资租赁公司以一笔或若干笔应收租金债权等权利质押给银行;
3,融资租赁保理,租赁公司开展租赁业务形成应收租金后,由银行支付对价受让租赁公司应收租金债权的业务,银行保留对租赁公司的追索权。
4,租赁资产证券化,银行为租赁公司的应收租金债权,设计与对公或对私信托理财业务对接的准资产证券化业务,并提供结构设计、承销发行等金融服务。
⑻ 银行和融资租赁公司合作领域有哪些
目前很多融资租赁公司都是通过银行融入部分资金的。对于银行来说,由于有融资租赁公司参与,比直接与客户合作风险更低;对于租赁公司来说,扩大了融资渠道,减少自有资金的支付,通过杠杆作用扩大受益。
⑼ 融资租赁公司怎样与P2P合作
01 融资租赁与P2P平台合作的模式
实践中,融资租赁公司在P2P平台融资多通过债权转让模式,债权转让模式即网贷平台的资产端对接融资租赁公司的债权和权益,平台转让的债权和权益包括融资租赁公司相应债权和权益等。 P2P平台和融资租赁公司合作的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资产包转让模式
打包资产的债权转让行为,典型模式是融资租赁公司做为发起人,将自身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账款进行组合/批量打包成一个资产包整体,然后通过P2P平台进行这批债权/收益权转让,发布标的募资。发起人往往通过承诺到期回购、引入第三方担保公司等方式进行增信;(或者平台通过这些合作机构获得打包资产,再在平台上发布募资),投资者购买的是产品份额。其特点为:多个债权(或应收账款)、批量打包、一个资产包整体;
在推荐合作模式中同时开展网贷和融资租赁业务,关键问题是线下的如何做好风控措施。以汽车融资租赁与网贷平台业务结合为例,在网贷平台上发生的借贷行为,借款人的用途为购车。其购车通过一系列的合同设计,完全可以在线下与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结合,从而实现融资租赁公司合法地通过网贷平台开展业务。如通过线下签订《车辆转让合同》,使融资租赁公司成为车辆的所有权人,并有权将车辆租赁给承租人(借款人);其中涉及的付款安排为分期支付购车款,该设置使融资租赁公司可以安排在收到《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后,再将购车款支付到出卖人(借款人、承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因该银行账户同时为借款人(承租人)的还款账户,因此实现偿还线上投资者的投资款之目的。而线下的《融资租赁合同》独立于线上的《借款合同》,即使在客户(借款人)到期不清偿借款的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仍能依据《融资租赁合同》行使其收取租金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