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做企业贷款的有哪些宣传方式
1、做企业贷款的宣传方式有微信公共号、网络推广,网络电视推广、电视推广等。
2、企业贷款是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种借款方式。企业的贷款主要是用来进行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等大额长期投资。目前企业贷款可分为: 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股票质押贷款、外汇质押贷款、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黄金质押贷款、银团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买方或协议付息票据贴现、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出口退税账户托管贷款。
3、申请条件:
a、符合国家的产业、行业政策,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的小企业;
b、企业在各家商业银行信誉状况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c、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持有人民银行核发并正常年检的贷款卡;
d、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有固定依据和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效益;
e、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还款意愿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为正常类或非财务因素影响的关注类;
f、企业经营者或实际控制人从业经历在3年以上,素质良好、无不良个人信用记录;
g、企业经营情况稳定,成立年限原则上在2年(含)以上,至少有一个及以上会计年度财h、务报告,且连续2年销售收入增长、毛利润为正值;
i、符合建立与小企业业务相关的行业信贷政策;
j、能遵守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及银行有关规定;
k、在申请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
2. 街道上张贴的“民间贷款”广告是真的吗
真的不假,但是免担保那你也要有资产担保,利率绝对高的要命,就是普通的高利贷,一定要小心,当你还有几天到期找他还钱的时候,你就找不到他了,一担过了期就麻烦了
3. 民间借贷法律宣传的方法有哪些
发传单,举办讲座,录制模拟视频,案例讲解等
4. 求助:小额贷款公司的企业宣传口号、条幅、标语……
我来凑个热闹:
1、选择鸿鑫,财源滚滚
2、鸿鑫实力,成功助力
3、活回水源头哪里来,鸿鑫答清泉涓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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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想到这些,先献个丑。
5. 关于民间借贷
民间高利贷只要利息不高于36%都是要还的,闹到法院的话,你把本金还了然后还24%的利息剩下的拖着
6. 民间贷款的简介
民间贷款是区别于传统的银行贷款,即通过民间组织或企业按双方约定的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放贷方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贷款方短期的资金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放贷方也可以由此取得中间收入而盈利。
民间贷款必须有约可守、有约必守,只要该约定不违法、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银行法定利率的四倍均为有效。
民间贷款发展到现在已经演变成为多元化的贷款方式,逐渐形成了自己的行业规范,拿”网络贷款“的方式来看,由第三方平台为民间借贷双方进行沟通,银监会早已明确P2P平台是信息中介,而不是信用中介,只负责撮合借贷双方直接交易,本身不吸储、不放贷。 而网络贷款本身的快速、便捷、高效的互联网属性,让民间贷款逐渐实现闪电借款。民间贷款已经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而逐渐发展更新。
2012年之后移动互联网时代”微信金融“更成为了民间贷款新的金融模式。借助微信等典型的社交媒体平台,为用户提供相对理财,投资,贷款等规模较小的金融行为环境,一般情况下,指的是为中小微企业、创业者、个体工商户、小额投资者等提供的金融服务。日前有第三方平台发布了微信金融 平台排名,以其中名列前位的“闪电借款”为例,2015年第三季度财报显示,90后是接受资金支持最多的群体,也是因网贷而受益最大的人群。不难推测,未来80、90后旺盛的消费信贷需求,仍将是助推互联网金融消费信贷高速发展的主动力。
7.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 全文
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
司法解释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当前我国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整体形势良好,但是受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一些地方出现了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债务不能及时清偿、债务人出逃、中小企业倒闭等事件,对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较大冲击,相关纠纷案件在短期内大量增加。
(7)关于民间贷款的宣传扩展阅读:
借贷责任主体的认定:
7、【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时未明确其身份,法院可认定系其个人借款而非公司借款。
8、【空白收据与借款责任】单位有关人员基于损害国家利益的意图向外提供盖有单位财务印章的空白收据是无效行为,但不能因此免除该单位对第三人应承担的返还借款的民事责任。
9、【夫妻个人借款的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举债数额明显超出日常生活所需,且债权人未能证明其有理由相信该借款系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可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
10、【借款债权的继承】出借人去世后,其继承人有权向借款人主张债权。
8. 民间借贷怎样做宣传
一、丰富宣传载体,扩宽覆盖范围。向全市市民分发以“天上不会掉下馅饼”为主题的公开信;编印《慈溪普法》报民间借贷法制宣传专刊及“规范民间借贷、远离高利诱惑”的法制宣传手册,发放到群众手中;电视法制栏目《法治时空》制作一期民间借贷专题法制宣传节目,以案释法,警示民间借贷的危害性;开展民间借贷图版展,在镇、村交通要道进行巡回展出;在主要交通要道制作户外广告,营造法制宣传氛围。
二、整合普法队伍,发挥资源优势。开展大型民间借贷法律咨询活动,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为过往群众现场答疑;开展法律宣讲进村活动,以村民法制学校为依托,邀请法律专家入村进行法制讲座;开展“高利是陷阱”主题座谈会,在高利贷多发村,以家庭教育点为平台,组织群众进行座谈。
三、围绕工作实际,注重宣传实效。积极处理由民间借贷引发的矛盾纠纷,将普法宣传与矛盾调处相结合,立足稳定,顾全大局,有效防止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9. 关于民间借贷的话题
民间借贷国家是支持的什么是民间借贷?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公民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因借贷产生的抵押相应有效,但利率不得超过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关利率。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民间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
民间借贷是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银行借贷则是一种间接融资渠道。民间借贷是民间资本的一种投资渠道,是民间金融的一种形式。
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
民间借贷不仅是一种经济现象,同时又是一种法律现象,从司法解释的角度,民间借贷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法律特征:
(1)民间借贷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借贷双方通过签订书面借贷协议或达成口头协议形成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债权债务关系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关系一旦形成便受法律的保护。
(2)民间借贷是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合约行为。借贷双方是否形成借贷关系以及借贷数额、借贷标的、借贷期限等取决于借贷双方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只要协议内容合法,都是允许的,受到法律的保护。
(3)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前提是借贷物的实际支付。借贷双方间是否形成借贷关系,除对借款标的、数额、偿还期限等内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要求出借人将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交付给借款人,这样借贷关系才算正式成立。
(4)民间借贷的标的物必须是属于出借人个人所有或拥有支配权的财产。不属于出借人或出借人没有支配权的财产形成的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
(5)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是否有偿由借贷双方约定。只有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有偿的,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