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资管新规 对A股,理财影响涉及哪些
对A股的影响:淡化短期风险,立足长远发展。从中长期来看,“资管新规”利好A股市回场:一方面,答统一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更有利于监管层规范相关资管产品的运作,相关产品的杠杆问题也可以从整体上进行更有效把控和限制,有助于防范金融行业系统性风险。另一方面,在“资管新规”打破理财产品刚性兑付和“房住不炒”的政策引导下,理财产品的资金被挤出,A股将受益。银行公募理财:短期直接冲击最大,短期来看,非标投资被卡死,以往资金池运作、期限错配等等业务模式面临调整,规模大幅萎缩成为必然。目前银行资管子公司成立速度飞快,如果监管给与银行公募理财一个真正的公募牌照的话,同时银行资管子公司能够实现市场化运作的话,那么长期来看,银行强大的渠道能力和庞大的客户基础仍然使其具备全能型发展潜力。
2. 资管新规昨日正式通过,私募基金将受到哪些影响
重点增加了对资金池的整治,严格定义了期限错配和刚性兑付;禁止开放式产品投资股权类资产;再次强调第三方独立托管,但可以由关联公司为资管子公司进行托管;同时提高了私募产品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
3. 资管新规来了理财产品还能稳赚不赔吗
日前,央行等五部委针对资管业务出台统一的指导意见,其中打破刚性兑付等相关内容引发社会关注。“新规实施后,我的理财产品还能稳赚不赔吗?收益会下降吗?”多年来一直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北京白领潘女士的疑问,代表了不少投资者的担忧。资管新规,对你我的“钱袋子”影响有多大?
投资者门槛明确,三五万元还能不能买理财?
此次资管新规对投资者适当性进行了规定,个人合格投资者的准入门槛设定为: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对此,普通投资者心存疑虑:这意味着投资门槛要提高么?以后还能花三五万元买理财产品吗?
“指导意见只是规定了私募投资者的门槛,而对于普通投资者投资门槛并未提高。”潘东说,我国资管产品投资者将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分别对应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此次只是明确了个人合格投资者的准入门槛,对普通投资者的门槛并没有硬性规定。
业内人士表示,其实针对私募产品的投资人,各家机构早已有各自的门槛,只不过现在由监管统一了标准。
“以前买银行理财觉得‘稳赚不赔’,但听说以后要‘盈亏自负’,得自己掌握投资项目、衡量投资风险,真有点不适应。”上海市民吴先生的担忧代表了很多普通投资者的想法。
对此,监管部门特别强调穿透式信息披露,不仅要穿透识别合格投资者,还要求金融机构对募集信息、资金投向、杠杆水平、投资风险等,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披露。
“对理财产品穿透式的信息披露,可以让投资者更全面掌握产品风险、收益等状况,有助于真正实现‘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前海开源基金董事总经理杨德龙说。
4. 什么是资管新规
资管新规是指的是由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管局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2018年是金融业的强监管年,而这份资管新规,就是迄今为止强监管下的最重量级政策,资产管理行业迎来后监管时代。
《指导意见》按照产品类型制定统一的监管标准,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主要内容包括八大重点:
一、确立资管产品的分类标准。
资管产品根据募集方式不同分为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两大类,根据投资性质不同分为固定收益类产品、权益类产品、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四大类,分别适用不同的投资范围、杠杆约束、信息披露等监管要求,强化“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理念。
二、降低影子银行风险。
引导资管业务回归本源,资管产品投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应当遵守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有关限额管理、风险准备金要求、流动性管理等监管标准,避免沦为变相的信贷业务。
三、减少流动性风险。
金融机构应加强流动性管理,遵循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的管理要求,加强资管产品和投资资产的期限匹配。
四、打破刚性兑付。
资管业务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时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金融管理部门对刚性兑付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五、控制资管产品的杠杆水平。
结合当前的行业监管标准,从负债和分级两方面统一资管产品的杠杆要求,投资风险越高,杠杆要求越严。对公募和私募产品的负债比例作出不同规定,明确可以分级的产品类型,分别统一分级比例。
六、抑制多层嵌套和通道业务。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对各类金融机构开展资管业务公平准入,金融机构切实履行主动管理职责,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管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
七、切实加强监管协调。
强化资管业务的宏观审慎管理,对同类资管产品按照统一的标准实施功能监管,加强对金融机构的行为监管,建立覆盖全部资管产品的综合统计制度。
八、是合理设置过渡期。
充分考虑存量资管业务的存续期、市场规模,同时兼顾增量资管业务的合理发行设置过渡期,实施“新老划断”,不搞“一刀切”。
(4)资管新规资金池规范扩展阅读:
指导意见的五大原则:
一、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防止金融风险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传递。
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既充分发挥资管业务的投融资功能,又严格规范引导,避免资金脱实向虚。
三、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实现对各类机构开展资管业务的全面、统一覆盖。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
四、坚持有的放矢的问题导向,针对资管业务的重点问题统一标准规制,对金融创新坚持趋利避害、一分为二,留出发展空间。
五、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防范风险与有序规范相结合,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合理设置过渡期,加强市场沟通,有效引导市场预期。
指导意见释放三大利好:市场将受益于流动性修复和风险偏好的有效提振。
一、资管新规细则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当前商业银行面临的压力;
二、降低资产回表过程对于市场的影响;
三、适度缓解当前实体经济面临的信用紧缩压力。
5. 银行理财监管细则落地转型迎来阵痛吗
银行理财新规和资管新规细则“出炉”,明确了相关监管要求。但对投资者来说,将有越来越多的理财产品达不到此前公布的预期收益率水平,可能会不得不承担投资产品表现不佳导致的亏损,需要尽快适应理财市场新的变化。
中国工商银行资管部副总经理高翀对记者表示,银行理财新规和资管新规细则“出炉”,明确了相关监管要求,尤其是细化了过渡期的安排,消除了市场不确定性,也为业务转型指明了方向。在他看来,银行业要在保持相关业务规模稳定的前提下,实现相关业务和产品的成功转型。
显然这并不容易。北京高华证券公司近日发布的一份研报指出,在过去两个月里,由于监管新规细则不明,一些银行在发行合规的新理财产品或清理现有理财产品时遇到了困难。因而,债市和股市都在短期内经历了挤出压力。
平安证券分析师陈骁认为,严监管切中了银行理财业务整改的3大焦点——资金池、非标和净值化管理,在相关业务调整真正取得成效前,表外业务收缩的阵痛期仍将延续。
业内人士认为,从长远趋势看,非标产品规模下降趋势不可逆转。不过由于开放了公募理财产品渠道,使得非标调整的压力得到一定缓解,对银行理财业务转型起到正面作用。此外,理财产品的分级问题得到进一步确定,商业银行不得发行分级产品,相关业务会进一步规范。
6. 资管新政包含的主要文件有哪些
资管新政包含的主要文件有三方面:
一是进一步明确公募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
二是进一步明晰过渡期内相关产品的估值方法,鼓励使用市值计量,考虑到部分资产尚不具备以市值计量的条件,过渡期内封闭期在半年以上的定期开放式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适用摊余成本计量。
三是进一步明确过渡期的宏观审慎政策安排。
资管新规细则在监管去杠杆的节奏上做出了微调:
在部分操作上做出了更务实的安排,政策边际有所放松,但打破刚性兑付、解决期限错配、去除资金池运作和解决多层嵌套四大原则没有改变,仅仅是对非标投资限制、过渡期内整改节奏、过渡期内产品发行、估值和资产投向限制等方面做出明确和适当调整,保证资管新规落地执行的平稳过渡。
之所以保持监管大方向不变,是因为之前的资管业务模式,尤其是银行理财类似于表外存贷款业务的运作模式,造成了较大的“影子银行”监管难度和风险。资管新规是针对过去几年金融领域的重点风险问题,经过长期酝酿、慎重决策后出台的,大方向上不会也不应进行较大调整。
7. 对资管资金池应该彻底取缔
整顿金融乱象工作在持续升级。在银监会重拳整治银行理财产品、金融同业业务以及银行委托理财产品等之后,证券监管部门又开始将监管枪口指向券商资管资金池业务。这个枪口瞄得准,抓得好。
如果说高杠杆是一切金融风险的原罪的话,那么资金池就是帮凶。一定要认清楚资金池本质属性。无论是P2P网贷资金池,还是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池;无论是信托产品资金池,还是保险证券基金的资金池,都带有影子银行的性质,都是金融的大风险隐患。
这些资金池本质是从事了银行主体业务的一半,即存款业务。资金池就类似于赋予这些金融机构以及金融产品吸收存款,甚至是公开集资的作用。
资金池的最大风险在于是一本金融的糊涂账,掩盖大部分金融风险,推迟与延缓金融风险的暴露,把小风险最终搞成大风险。资金池可能促使券商等盲目扩大池子规模,最终闹到不可收拾之地步。
资金池是逃避监管,蒙蔽监管部门双眼的最佳渠道。众多产品的资金池,一旦发生风险根本理不出、弄不明对应的资金来源,监管根本无从下手。
资金池这本糊涂账主要糊涂在流动性严重错配或者胡配乱配上。这就导致相互传染的风险。一旦一个产品出现问题,或可能波及到整个池子里的产品都发生问题。资金池或可能掩盖最大的流动性错配风险。
巴菲特有一句名言:海潮下去以后才知道虽在裸泳。如果目前券商、信托、银行理财产品等一律停止新发行产品,那么资金链条将很快断裂,流动性立马出现问题,各类理财产品将面临无法兑付的危机。
在整个金融去杠杆中,必须彻底整治各个金融机构的资金池问题。银行、信托、基金、保险等产品资金与资产投资必须一一对应,分开核算,严禁放在一个池子里,严禁拆东墙补西墙,相互掩盖风险。
强力监管整顿目的就是防范各类风险,严禁错配资金池,严惩违法违规,禁止监管套利。
券商资管产品资金池必须彻底整顿清理,一定不要有任何犹豫彷徨。券商资管产品的期限应和所投资资产期限一一对应,不得存在滚动发行、期限错配、集合运作、分离定价的资金池业务。严格控制资金端和资产端的久期错配程度,组合久期和杠杆倍数不得上升。
对此,应该采取更加果断的措施。全面叫停券商资金池产品新增业务,存量必须限期整改。
同时,对于信托产品资金池、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池等必须下决心彻底勒令全面停止。对于银行所有委外业务全面叫停,限期收回所有委外资金。
如此力度整顿金融秩序,股市、债市没有一点点波动才是不正常的。随着监管层持续推进打击监管套利和去杠杆,债市5月4日再现大跌,10年期国债收益率进一步上行至3.55%,10年期国开债则逼近4.3%。股市进入红五月后不仅不红,反而至今一直是绿色的。
受到监管部门对金融加大整改力度消息影响,市场再次出现一波下跌,“去杠杆”预期有加强迹象,投资者悲观情绪也在高涨。其实,大可不必。去金融杠杆后市场会更加实在,投资价值会更大,大起大落的过山车行情发生概率会大幅度下降。对市场绝对是长期性的根本利好,投资者将会迎来一个更加透明、公平公开的全新资本市场。对此,投资者应该充满信心!
8. 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有几种观点
2月21日,由央行牵头、一行三会共同参与制定的一份《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在资管圈被广为传播,并受到了业内高度评价。
核心内容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共30条,核心包括打破刚性兑付,限定杠杆倍数,消除多层嵌套,强化资本约束和风险准备金计提要求等。
市场人士认为,大资管时代已经到来,统一监管标准的呼声一直都很高,也是大势所趋。该文件一旦酝酿完善后出台,将会对资管行业产生深刻的影响。短期可能会有波动,长期利好整个行业的发展。
监管对象与监管要点
《征求意见稿》涉及监管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信托计划、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基金子公司、期货公司和保险资管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监管要点为:禁止表内资管业务,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打破刚性兑付。限制非标资产投资,明确禁止资产管理产品直接或间接投资于“非标准化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及其收益权”,但允许发专门产品,投资于其他非标产品,需要限额管理、禁止期限错配,逐步压缩非标资产规模。禁止资金池操作,不得期限错配,需要风险隔离。限制通道业务,不得提供扩大投资范围、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等等。
限定杠杆水平
《征求意见稿》规定,固定收益类、股票及混合类、其他类产品的杠杆倍数分别限定在3倍、1倍、2倍。公募和私募产品的负债比例(总资产/净资产)分别设定140%和200%的限制。对于结构化产品,优先份额/劣后份额的杠杆倍数分别为固收类3倍、股票类1倍、其他类2倍;对公募产品和私募产品,总资产/净资产设定140%和200%的限制。
银行资管人士认为,杠杆限制在预期之中,比例也和之前市场预期的一致。但这意味着银行理财也可以继续做结构化产品,这一点银监会有不同意见。另外,如果按产品类型统一监管,定期开放型公募基金在封闭期也不能突破140%的限制。
禁止资金池操作
《征求意见稿》称,金融机构应当确保每只资产管理产品与所投资产相适应,做到每只产品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不得开展或者参与具有滚动发行、集合运作、期限错配、分离定价特征的资金池业务。严格禁止资产管理产品投资其他资产管理产品(基金中基金、管理人中管理人及金融机构一层委外投资例外)。
规定可投资产范围
《征求意见稿》规定,资产管理产品可投资的资产包括:固定收益类资产、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股票、未上市股权、金融衍生品、境外资产。资管产品禁止投资商业银行信贷资产及其收益权,投资其他非标资产需符合监管部门限额管理,并禁止期限错配等。公募产品不得投资未上市股权和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除外)。
限制通道业务
《征求意见稿》: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对资产管理产品的主动管理职能,不得为其他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扩大投资范围、规避监管要求的通道业务。
资管行业的过去几年是通道业务泛滥的几年,其中也不乏一些产品发生兑付危机或者爆仓等危机。作为通道方的基金公司或者其他部门,虽然仅获得为数不多的通道费,但作为名义上的管理人而屡次被追责,成为投资者维权的对象,这也让通道业务在行业内部广为诟病。
强化投资者适应性管理
《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资产管理业务是金融机构的表外业务,本质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收益和风险均由投资者享有和承担,金融机构不得开展表内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金融机构应该坚持“了解产品”和“了解客户”的经验理念,加强投资者适应性管理,根据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向其销售适应的资产管理产品。
业内评价积极
解杠杆、去通道、禁资金池业务等政策一旦发挥效应,资产管理行业体量收缩或许在所难免。截至2016年12月31日,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总规模约51.79万亿元。剔除嵌套产品和一些产品中的产品,实际规模可能不足50万亿元。市场各方均对统一的资管业务监管标准抱有期待。证监会亦早在2014年就提出,将在金融监管协调会的机制下,加快推动形成分工合理、标准统一的资产管理业务监管体系。
9. 五部委发布资管新规意见稿能打破刚兑迎变局吗
近日,央行联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共同起草了《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导意见》重点关注前期资管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乱加杠杆、多层嵌套、刚性兑付等问题,并提出具体要求。
专家表示,《指导意见》一旦正式出台,将为金融机构资管业务规范发展奠定基础、指明方向。资产管理业务有望告别“野蛮生长”时代,逐渐回归本源。面对“刚性兑付”被打破,专家提醒投资者,在投资理财时要综合考虑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从银行资管具体业务来看,保本理财业务的开展将会受到影响。《指导意见》要求资管产品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保本理财可能面临重新定义,或将其纳入存款产品范畴。根据《指导意见》要求,净值型理财产品可能会快速增加,成为银行理财产品的主流。这对于银行资产管理能力提出较高要求,银行应具有较强的资产配置能力和投资研究能力。” 恒丰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张涛表示。
在业内人士看来,《指导意见》对分级类产品的从严要求,指向二级市场加杠杆行为,体现出金融去杠杆的政策导向。华商基金策略研究员张博炜指出,此次监管对结构化产品限制的进一步加强,意在约束投资者对单一非标资产或是标准化股票债券进行杠杆交易,体现出金融去杠杆、约束金融投机的政策导向。
董希淼和张涛也强调,资管业务更加规范健康地发展,从长远看将利好广大投资者。面对“刚性兑付”被打破,投资者要认识到,这是一个必然的趋势,在投资理财时要综合考虑风险与收益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