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银行设立监管帐户需要哪些资料
在银行设立监管帐户需要的资料: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3、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证明;
4、与经办行签订的账户监管协议;
5、账户监管业务审批表。
监管账户开户手续如下:
1、企业与银行签订账户监管协议,明确账户监管的期限、内容,以及监管账户的使用规定和付款流程;
2、凭监管协议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向银行申请开立单位结算账户;
3、单位结算账户开立后,银行按照协议约定对资金进行监管。
适用对象/条件
1、与特定授信项目相关的账户资金监管,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建设贷款、更新改造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保理融资等;
2、其它需要对指定账户的特定用途资金进行管理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子商务的订金账户、合伙企业的资金账户等。
(1)资金监管账户开立要求扩展阅读:
监管帐户具体可分为两类账户:
1、银行特定授信项目相关的账户:比如基本建设贷款、更新改造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保理融资等;
2、资金需要进行专项管理的指定账户: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资金账户等。
以房地产开发贷款账户为例,购房者把首付款或全款打到开发商在银行开设的监管账户,银行把这部分资金冻结起来,交易成功后资金划给开发商,交易失败的话划回给购房者。这样避免了可能出现的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法正常拿回属于自己的资金的风险。
监管账户和托管账户的区别
1、监管账户:是指银行应客户要求,对其特定资金支付进行监管,从而保证专款专用的一种中间业务。实质就是审核资金用途以及审核协议监管要素,从而落地网银处理、审核共管凭证,简单的来说监管账户可以保证回款流水。
2、资金托管:基本围绕银行信托,是指银行作为第三方,在交易过程中直接管理、监督投资资金的去向和用途。托管账户只进不出,托管户没有网银支付权,银行会严格按照协议内容代为实施支付操作。
2. 个人在银行开监管账户
在银行设立监管帐户需要的资料:
1、开立基本存款账户规定的证明文件;
2、基本存款账户开户登记证;
3、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证明;
4、与经办行签订的账户监管协议;
5、账户监管业务审批表。
监管账户开户手续如下:
1、企业与银行签订账户监管协议,明确账户监管的期限、内容,以及监管账户的使用规定和付款流程;
2、凭监管协议以及其他开户资料向银行申请开立单位结算账户;
3、单位结算账户开立后,银行按照协议约定对资金进行监管。
(2)资金监管账户开立要求扩展阅读:
监管帐户也叫第三方监管账户,一般由企业与银行签订协议,委托银行对指定账户的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交易双方都必须在监管银行开立账户,银行是资金的监管主体,从而保障了买卖双方的交易资金安全,维护了买卖双方的权益。
具体可分为两类账户:
1、银行特定授信项目相关的账户:比如基本建设贷款、更新改造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经营性物业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保理融资等;
2、资金需要进行专项管理的指定账户: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资金账户等。
3. 如何开设资金监管账户
资金监管账户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为客户提供的一种账户,客户可以将资金存入该账户,由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以确保客户资金的安全。资金监管账户的开设,可以有效地保护客户的资金安全,是客户投资理财的重要保障。那么,如何开设资金监管账户呢?
一、准备开设资金监管账户所需材料
在开设资金监管账户之前,首先要准备好开设账户所需的材料,包括身份证、银行卡、账户开户表等。其中,身份证是必不可少的,因为身份证是开设账户的基本凭证,只有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才能够开设账户。
二、选择合适的金融机构
在开设资金监管账户时,需要选择一家合适的金融机构,因为不同的金融机构提供的资金监管账户服务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在选择金融机构时,要仔细研究其服务内容,确保能够满足自己的需求。
三、提交开设账户申请
接下来,就可以提交开设账户的申请了。在提交申请时,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银行卡等资料,以及填写开户表格,确保申请信息的准确性。
四、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在提交开设账户申请后,金融机构会根据申请信息,与客户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协议中会明确账户的管理规则、资金的流动规则等内容,以确保客户资金的安全。
五、完成账户开户
,客户可以完成账户的开户,账户开户后,客户可以将资金存入账户,由金融机构进行监管,以确保客户资金的安全。
资金监管账户的开设,可以有效地保护客户的资金安全,是客户投资理财的重要保障。如果想要开设资金监管账户,首先要准备好开设账户所需的材料,然后选择一家合适的金融机构,提交开设账户申请,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完成账户开户,就可以安全地将资金存入账户,享受资金监管的保障。
4. 房地产资金监管账户管理办法
房地产资金监管账户管理办法如下: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与监管机构、监管银行共同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
2、监管账户可以办理现金交存,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通网上银行业务的监管账户,可以办理查询业务,不得办理转账业务;
4、监管账户仅用于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支出,监管账户发生的其他支付结算费用应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其他账户以其他方式结算,不得在监管账户内结算。
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具体办法,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监管账户的如何开立
1、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当按单个预售;
2、房地产开发企业开立的监管账户属于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和支出;
3、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则上选择与项目贷款相同的银行机构作为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
4、房地产开发企业开设监管账户时,需向监管银行提供开立账户的相关资料以及监管机构下发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户通知;
5、确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开设的监管账户名称。
5.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管理办法有哪些
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管理办法有
一、监管银行与监管系统
(一)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部门(以下简称监管部门)应当建立全市统一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实行网上监管,具体监管工作委托下属的房屋产权交易监理中心(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机构)应当按照监管系统技术要求建立银行端监管系统,按需设计开发交存预售资金的专用POS机。
(二)银行机构应当与监管部门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
二、监管账户的开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前,应当按单个预售。
许可申请项目(以下简称监管项目)开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即1个监管项目(1本预售许可证),应当签订1份监管协议,原则上开立1个监管账户,最多不超过3个监管账户。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开立的监管账户属于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和支出。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原则上选择与项目贷款相同的银行机构作为预售资金的监管银行。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开设监管账户时,需向监管银行提供开立账户的相关资料以及监管机构下发的《钦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开户通知》。
监管账户开立后,监管银行应当按照《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人民银行钦州中心支行报备。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开设的监管账户名称,按以下两种方式确定:
1.尚未具有多级账户管理的银行机构,监管账户户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应缩减在5个汉字以内)+加括号的相关楼栋号”三个部分组成,并于《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相对应,其中企业名称须与该企业基本账户名称一致。监管账户预留银行签章上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与房地产企业名称一致。
2.具有多级子账户管理的银行机构,监管账户户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下设的多级子账户按单个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项目名称、相关楼栋号进行分级管理,监管账户预留银行签章上的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名称一致。
三、监管账户的变更与撤销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因特殊原因申请变更监管账户的,按照《钦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办理。
(二)监管项目解除预售资金监管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持监管机构出具的《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通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到监管银行办理销户手续;监管银行应及时将监管账户的销户信息反馈至监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未办理监管账户销户的,监管银行应停止办理该账户的支付结算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