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贷款资金 > 温州违法发放贷款罪律师

温州违法发放贷款罪律师

发布时间:2024-11-08 05:37:28

⑴ 如何解释违法发放贷款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如何解释违法发放贷款罪?

浙江金正大律师事务所赵丽书律师解答: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浙江金正大律师事务所赵丽书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条,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关系人”是指:(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二)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主要是指违反《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贷款证管理办法》、《信贷资金管理办法》、《合同法》等有关信贷管理的规定。如依法应对借款人是否符合有关贷款的条件进行审查而不审查;依法应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以及借款的安全性、合法性、赢利性进行调查、评估却不调查、评估;明知申请借款人不符合条件,仍然向其发放贷款等等。

根据司法解释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发放贷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发放贷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赵丽书律师简介

专职律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懂财税,多家工业企业和保险公司法律顾问。

阅读全文

与温州违法发放贷款罪律师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贷款的派生存款 浏览:452
区块链龙头股票 浏览:756
万安科技股票什么时候复牌 浏览:928
债权信托沈阳 浏览:666
大豆一号期货实时行情 浏览:479
中国恒大股票可以投资吗 浏览:531
爱便利融资 浏览:154
黄金价格还会跌么 浏览:559
居民外汇存款利息 浏览:491
科创基金销售时间 浏览:171
理财会新闻稿 浏览:198
赢家理财官网 浏览:505
湖南信托抓人 浏览:616
朝鲜元对人民币汇率查询 浏览:176
50分裸钻黄金切割比例多少 浏览:992
股票多少止损 浏览:750
股票做长线投资那个时候合适 浏览:528
交银阿尔法基金用那个银行卡 浏览:685
融资和基金 浏览:531
macd顶底九转指标公式网 浏览: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