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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结算与现金管理

发布时间:2021-03-01 01:05:48

① 企业应遵守国家的结算政策、现金管理制度,合理使用资金。 这句话对吗

企业应遵守国家的结算政策,现金管理制度合理的使用资金,这句话应该是正确的。

② 财务管理制度现金管理是什么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高顿网校为您解答:


财务管理专业导读:1.现金出纳会计要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规定》和有关现金的管理规定。

要严格控制费用报销和个人借款,个人借款、对外付款等要实行总经理一支笔签字批准制度,要有经办人员签字和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注明用途。总经理外出或因生产经营急需等特殊情况下经总经理授权的人员也可签批,但是总经理归来后补办有关手续。

2.出纳员不得兼管有关债权、债务、收入、费用的账务登记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收付款凭证的内容必须完整、合法;报销凭证必须是国家印制的发票及单据,不得使用白条或其他不规范的凭证报销各项费用,凭证经审核后方可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

日记账要逐日结出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月末与总账相核对。出现长、短款且又无法查明原因的,长款归公,短款由责任人赔偿。

3.有关人员因公外出时要做好出差登记,方可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出发归来后的三天之内及时到财务部门结算,做到一次一清,不允许跨月结算和几个地方出差混合结算,对于前账未清或跨月拖欠占用公款者,可按月息10%计收利息并扣发工资。

4.企业可根据业务大小核定合理的库存现金限额(三天零用量),当日收取的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不得留存超限额的过夜现金,以确保财产的安全。

5.企业职工报销费用时,出纳人员要及时扣除各种借款,不允许职工长期占用企业资金,各种借款条月底必须入账,不允许出现跨月白条顶库现象。

6.现金出纳是企业的资金结算中心,企业应将营业收入、下角料变现,职工罚款等款项及时交付财务部门,以便及时处理账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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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现金管理和现金流管理的区别

现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有:①各单位所有现金,除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外,其余必须存入银行,各单位经济往来,必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②各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一般按本单位日常零星现金开支的三天需要量核定,离银行较远,交通不便的单位,可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超过15天的日常开支。③各单位使用现金的范围:支付职工工资、津贴、福利费、退休金;支付各种抚恤金、学生助学金、丧葬补助费;支付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支付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等。④各单位到外地采购,必须通过汇兑或者其他结算形式 ,不得自带现金。⑤各单位的现金收入及时存入银行,零星开支的现金可以从单位现金库存限额中支付,其他一切支出必须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单位收入现金中直接支付。⑥现金收支量较大的单位,要编报现金收支计划,在批准范围内使用现金。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按照账钱分管的原则,凡与现金有密切联系的账册,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人员在监制现金收付记账货单时,必须严格审查有关凭证,坚持现金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现金流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按照现金收付实现制,通过一定经济活动(包括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和非经常性项目)而产生的现金流入、现金流出及其总量情况的总称。即:企业一定时期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和流出的数量。 现金流管理是现代企业理财活动的一项重要职能,建立完善的现金流量管理体系,是确保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保障。将现金流分为三大类: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现金流量管理中的现金,不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手持现金,而是指企业的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还包括现金等价物,即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容易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等。包括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④ 如何熟悉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

一、票据及结算方式
(一)支票。
是付款人签发给收款人办理结算的票据。
分为现金支票和转帐支票两种,支票一般只在本市(泰安市)、县范围使用,付款期为十天。
(二)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的票据,付款期为一个月。适用于异地采购结算业务。
(三)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的最长付款期为六个月。适用于物资采购业务或资金结算业务。
(四)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各种款项结算均可通过汇兑结算。
(五)委托收款。
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主要适用于承兑汇票,存单等款项的结算。
(六)票据的背书转让。
按“票据法”和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网上银行。
网上银行业务是指以因特网为媒介,开展的通过网络提供的金融服务,为客户提供账户信息查询、转账付款、在线支付、代理业务、贷款等金融服务的一种业务
各种结算方式都必须遵守银行结算规章制度,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表达清晰,达到标准化、规范化。
二、结算要求
(一)收入款项的管理:
1、经营销售部门收到银行汇票、承兑汇票、转帐支票后要立即送交财务部门,通过网上银行汇款的应及时通知财务有关岗位,由财务部门审核验证,并将银行汇票、转帐支票及时送存银行。
2、财务部门应建立登记簿,将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序时逐笔明细登记,并按时办理委托收款将款项及时收回。
3、财务部门收到客户的转帐支票,应通过银行电话查询或由客户将支票存入我公司帐户无误后,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4、对业务发生频繁的客户,其结算应通过往来帐户进行反映。即收到货款时,贷记“应收帐款”,结算货款时借记“应收帐款”。
(二)支付款项的管理:
1、各业务部门办理货款支付,必须严格按照公司批准的月度货币支出计划,经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方能办理付款。
2、业务部门办理预付工程款、设备款、原料款、材料款应填制购货借据,填明“负责结算人”,经部门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同时必须持有一份公司领导批准的购销合同方能办理预付款项。
3、各部门的预付款项,由“负责结算人”设置台账明细登记,并及时办理结算和按月与财务部门对帐。如超过一个月不与财务部门对帐,又不及时进行结算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新的预付款业务。
4、财务部门负责往来帐目核算的岗位,应对预付款项了如指掌,并及时催促“负责结算人”结清预付款项。
(三)银行票据的管理:
1、财务部门出纳岗位应建立严格的支票领购、注销手续,对作废的票据要加盖作废印章,妥善保管并按规定销毁。
2、任何人不得签发“空头支票”、“空白支票”、“远期支票”、“空收款人名称”,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签发人赔偿。
3、银行出纳切实保管好收到保存的票据,并予以详实登记,票据到期及时办理收款手续。
(四)网上银行的管理
1、具有特权级别的人员负责维护该单位网上银行业务授权模式和一般用户的操作级别和业务权限、监督和核对所有用户的操作日志,但不能处理网上银行业务;
2、业务录入员负责录入网上银行交易数据,然后由授权员根据相应的业务权限和授权模式负责复核确认并正式提交银行进行处理
3、不同金额范围内设定不同的授权组合。严禁单个个人操作业务全过程,对重要业务一般业务、大额交易和小额交易区别管理,实行不同级别的授权控制方式。大额度付款必须经过授权。
4、切实保管好,口令卡、密码、网银证书等信息资料,禁止泄漏给他人,定期对安装网上银行的电脑进行系统维护,安装网上银行的电脑禁止访问和浏览网上银行以外的网站或网页,对防病毒软件、防火墙软件及时升级,以保障系统安全。
三、其他
(一)出纳人员要及时与开户银行对帐核对存款数额,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出现的未达帐项,要查明原因,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清理。次月12日前,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转交财务负责人一份。
(二)银行对帐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要按日期、帐号顺序装订和归档。
(三)银行预留印签由稽核人员保管。如移交他人,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并在转移登记簿上予以登记,由财务负责人和双方签字后办理。出纳人员办理付款业务须经稽核人员审查无误后加盖印签。

⑤ 现金管理有几种模式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5)资金结算与现金管理扩展阅读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1、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

2、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的。(2011年1月8日删除)

第二十一条开户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开户银行应当依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予以警告或者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在一定期限内停止对该单位的贷款或者停止对该单位的现金支付:

1、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的;

2、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的;

3、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不采取转账结算方式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的;

4、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

5、用转账凭证套换现金的;

6、编造用途套取现金的;

7、互相借用现金的;

8、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

9、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

10、保留账外公款的;

11、未经批准坐支或者未按开户银行核定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2011年1月8日删除)

⑥ 什么是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

现金结算是转账结算的对称。指在商品交易、劳务供应等经济往来中直接使用现金进行应收应付款结算的行为,是货币结算的形式之一。在我国主要适用于单位与个人之 间的款项收付在现金结算起点金额以下的零星小额收付。

转账结算亦称“非现金结算”、“划拨结算”,是指各单位发生的款项往来,不用现金结算,而是通过银行将款项从付款人账户划转到收款人账户的货币收付行为,主要用于单位和单位之间因商品交易、劳务供应、资金调拨所发生的款项收付。

转账结算是货币结算的一种形式。可分为同城结算和异地结算两类。其特点是:在银行信用的基础上,以存款账户为条件,用银行信用收支代替现金流动。

(6)资金结算与现金管理扩展阅读:

和转帐结算相比,现金结算具有如下特点:

1、直接和便利。

在现金结算方式下,买卖双方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当面钱货两清,无须通过中介,因而对买卖双方来说是最为直接和便利的。同样在劳务供应、信贷存放和资金调拨方面,现金结算也是最为直接和便利的,因而广泛地被社会大众所接受。

2、不安全性。

由于现金使用极为广泛和便利,因而便成为不法分子觊觎的最主要目标,很容易被偷盗、**、挪用。在现实经济生活中,极大多数的经济犯罪活动都和现金有关。此外,现金还容易因火灾、虫蛀、鼠咬等发生损失。

3、不易宏观控制和管理。

由于现金结算大部分不通过银行进行,因而使国家很难对其进行控制。过多的现金结算会使流通中的现钞过多,从而容易造成通货膨胀,增大对物价的压力。

4、费用较高。

使用现金结算各单位虽然可以减少银行的手续费用,但其清点、运送、保管的费用很大。对于整个国家来说,过多的现金结算会增大整个国家印制、保管、运送现金和回收废旧现钞等工作的费用和损失,浪费人力、物力和财力。

因此国家实行现金管理,限制现金结算的范围。

⑦ 现金管理的原则是什么

依据《现金管理暂复行条制例》,现金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第一,开户单位库存现金一律实行限额管理。

第二,不准擅自坐支现金。坐支现金容易打乱现金收支渠道,不利于开户银行对企业的现金进行有效地监督和管理。

第三,企业收入的现金不准作为储蓄存款存储。

第四,收入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收入应于当天送存开户银行,确有困难的,应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第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使用现金,结算金额超过起点的,不得使用现金。

第六,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企业在国家规定的现金使用范围和限额内需要现金,应从开户银行提取,提取时应写明用途,不得编造用途套取现金。

第七,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

⑧ 什么叫做现金池和现金管理是何种关系

现金池业务,是指属于同一家集团企业的一个或多个成员单位的银行账户现金余额实际转移到一个真实的主账户中,主账户通常由集团总部控制,成员单位用款时需从主账户获取资金对外支付。这种形式主要用于利息需要对冲。现金池的含义以公司总部的名义设立集团现金池账户,通过子公司向总部委托贷款的方式,每日定时将子公司资金上划现金池账户。日间,若子公司对外付款时账户余额不足,银行可以提供以其上存总部的资金头寸额度为限的透支支付;日终,以总部向子公司归还委托贷款的方式,系统自动将现金池账户资金划拨到成员企业账户用以补足透支金额。根据事先约定,在固定期间内结算委托贷款利息,并通过银行进行利息划拨。 现金池的建立导致了不同法人实体账户间资金的转移,而这种转移基本上没有实际的贸易背景,形成公司间的借贷。在中国,公司间直接借贷是《贷款通则》所明令禁止的。现金池的实际运营模式就是采用委托贷款的方式将资金在集团内部进行划拨。委托贷款简单说就是一方向另一方贷款,委托第三方(商业银行)进行管理。商业银行不承担贷款损失风险,只负责按照委托人所指定的对象或投向、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定妥的条件(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贷款。委托贷款被用作是绕开公司间借贷禁令的一种方法。但是委托贷款模式也意味着额外的税务成本—利息营业税,且每次交易还必须缴纳印花税。母账户向子账户发放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和子账户向母账户获取委托贷款的利息支出是不能轧差结算的。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必须按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由银行代为扣缴。同时,每笔委托贷款要按贷款金额的万分之0.5缴纳印花税。 资金往来收益=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委托贷款利息支出-利息收入营业税-印花税-手续费(手续费专指构成发放委托贷款的手续费,其中的资金划转手续费用与其他结算资金划转费用采用同一标准)+目标余额银行存款利息。银行本身还会按委托贷款的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委托贷款的笔数收取手续费,除委托贷款利息支出外,这些税费是现金池各成员企业在增加利息收入、降低整体资金营运成本特别是集团内资金借贷成本时必须承担的额外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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