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的前提条件:
1、房屋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作为房屋权属证书,是国家对房屋所有权的确认,也是房屋产权人的所有权凭证,所以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应首先审查售房者是否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2、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依《民法通则》规定,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房屋买卖行为复杂,涉及标的金额较大,法律一般禁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与,否则房屋买卖合同就会被视为无效,除非事先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事后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3、房屋已经共有人同意出售
根据合同法和民法通则的规定,共有人未获其它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为保护购房行为,购买存在其它共有人的房屋时,应审查其它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比如夫妻一方出售房屋,应审查另一方是否同意出售。
4、房屋未设立抵押权
根据担保法和城市房屋抵押管理办法的规定,抵押人处理抵押房屋,应获得抵押权人同意,否则不得转让房屋。也就是说,根据规定,房屋抵押应办理抵押登记,并在权属证书上记载抵押情况,购房者可审查权属证书原件来查看房屋是否有抵押。
5、买卖双方应当表意真实
房屋买卖只有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才能真正实现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理想,因此,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无权代理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所签订的合同,皆非买卖当事人真实意思,原则上视为无效。所以,买卖双方要表达真实意愿,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㈡ 如果我买的二手房,房主还有贷款未还清,如何处
在这种情况下,切忌直接给首付解抵押,二手房要买卖,首先需要结清贷款,也就是解抵押。很多房主会要求:“你先付个首付,让我去把房贷还完”,但直接把钱给业主,可能会面临以下两种风险:
1、卖家不止有一笔贷款
你的首付出去了,房子的贷款可能还没还清,陷入两难境地:进,拿不到房子;退,收不回首付。除了银行贷款,卖家有可能还将房屋做抵押另谋他事,如果是民间借贷、甚至是高利贷,利息难以估算。因此极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卖家拿你的首付去还钱,但只是杯水车薪。
2、卖家挪用首付款
卖家并没有如约去办理解抵押手续,而是把钱用作他处,甚至会提出再给一笔房款去解抵押的无理要求。最麻烦的是,业主因为没去解抵押而导致房屋被查封,因为查封房无法过户,轻则耗时费力,重则钱房两失。
正确的做法是将房款进行资金监管
一般买一套二手房需要一定的时间,金额大、时间长、手续繁、证件多。稍有不慎,大额房款可能被骗。这样的新闻报道屡见不鲜,有被伪造的房产证骗去大额首付的买家,也有被坑骗丢掉产权的卖家。
而资金监管就是专门防范这些风险的。简单来说,做资金监管就像买房卖房时用了“支付宝”一样,货不到不付款,同理,不“过户”不给钱。买房人不是直接付款给业主,而是把钱放在银行一个被监管的独立账户上,过户完成,这笔钱才能解冻给业主。万一“过户”出纰漏,别担心,钱一分也不会少。所以,建议买房人留个心眼,把房款打入资金监管账户。
买二手房的时候可能会遇到房东有贷款、着急出国等各种着急用钱的理由来让你先付首付,并且直接给钱,这个时候就一定要留个心眼了。总而言之,二手房买卖一定要进行资金监管,最好不要直接将房款给卖房人。
㈢ 买有贷款未还清的二手房,如何处理
本人现欲购买一二手房,但是该房主说其还有贷款未还清。如若购买此房,房主希望买方能帮其将贷款还清,然后再交易房子。比如,房主欲卖的房子要价60万,其中该房主欠银行贷款30万。房主要求买房先垫付30万,然后其房子改价30万,买方根据30万,向银行贷款。请问这样做可以吗?这样做是不是要多交首付款?本人公积金能贷款30万,正常情况下,60万的房子,首付款交30万,贷款30万,如果向上面说的那种方法,首付款是不是要多交将近十万?
㈣ 如果我买的二手房,房主还有贷款未还清,如何处理
办法有四个
第一,转按,就是你按揭,和业主去银行办理转按手续就可以了,你多贷款一些也可以,但你必须要交银行的按揭费。
第二,业主赎契,就是业主先拿11万去还了再和你们交易,这样大家都好(前提是,你是一次性付款,如果你是按揭的话转按就好了。)
第三,买家赎契,就是你拿钱去帮他还了,然后再交易,如果你们是通过中介方交易的,那合同上面必须写明你已经付了多少钱楼款是用于业主赎契用的等等条款,而且赎契银行给的回执必须要中介方拿着,不要给业主拿,关系到那房产证的问题,业主拿了回执就可以自己去拿房产证,就怕他一屋二卖。(赎契是有风险的,因为赎契的时间要1-2个月时间,如果在赎契中途,业主因为欠债等问题给人起诉了,法院就会把这房子给封了不准交易,赎契的钱也封住了,而且如果业主败诉,房子的钱必须先给起诉人,如果你也起诉,你就要排到最后拿钱,基本就相当于钱没了)。不过话说回来,出现问题的毕竟是少数,你主要要看那业主人老不老实,人怎么样,毕竟别人是按揭的,如果他有钱去还银行的钱那还要卖楼吗?如果业主也是打工一族的,你帮他赎契也就应该问题不大的,可以勒索一下业主,叫他便宜个几千块吧。
第四,第四方赎契,就是除了买卖双方和中介方之外,找其他人去出钱赎契,这些人中介方一般都能帮你找到,但收费很贵,因为别人也有风险,是专门借钱赎契的,收费大概8%-10%甚至20%,通常都不建议找这些人,因为多了一方矛盾就多了,而且谁也不想付这个钱。
建议:如果你资金不是太充足的,可以转按,按揭个5年吧,按揭费也不多,交易也安全,如果不能按揭的,还是叫业主自己想办法赎契,尽量要业主多拿钱,你们少拿钱出去赎契,如果非要你们出钱的,你们就自己衡量一下吧,毕竟你们是没有义务去做这事情的,也不当是你们毁约,最多就取消交易罢了。
㈤ 买二手房,对方贷款未还清,要我先拿钱,该怎么办
这个情况最好找一个大中介作为中间方来操作!具体是,两证压在中介那边,然后联系银行提前还贷,到时候钱直接打给银行,不经过其他人的手,等到结清证明下来后注销抵押,然后就过户了。
买二手房注意事项:
第一,查明产权状况,最为重要。即认真审查房屋产权的完整性、可靠性。购房人第一步是要卖方提供产权证书、身份证件、资格证件以及其他证件;
第二步应向有关房产管理部门查验所购房产产权的来源和产权记录,包括房主、档案文号、登记日期、成交价格等;第三步要查验房屋有无债务负担。
第三,
建议在买二手房过程当中双方见面现在二手房市场有很多不规范的行为吃差价的行为,很多买房人面对的时候只是房屋的中介公司,对房屋的具体状况不清楚,也没有见到真正的业主和卖家,这过程中就会发生比较大的价差
㈥ 贷款未还清的二手房过户问题
如果要买卖按揭未还清的房产的话流程如下:
首先卖方产权证要拿到,然后查到银行欠款还差多少。
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后,到银行办理按揭合同。
银行审核通过后,到银行结清卖方的贷款(这个钱谁出在买卖合同上要有约定)
还款后到房管局办理注销抵押登记
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后带上产权证到银行办理抵押
银行放款。
其中双方需要准备的资料如下:
买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已婚带夫妻双方资料)
卖方: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产权证、国土证(已婚带夫妻双方资料)
㈦ 二手房买卖中,房屋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
房屋存在贷款按揭,如果是有抵押登记的,就无法过户,必须接触抵押才能办理过户
㈧ 买二手房,但是卖房贷款还没还清怎么办
1、由买方还清剩余贷款
若买方能够一次性付清房款,或是剩余贷款金额较小,买方首付款足以还清的,卖方可申请提前还贷,由买方代为还清剩余贷款,以注销房屋抵押登记,使房屋能够正常过户交易。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一些银行可能在贷款合同中限制购房者提前还贷的时间和次数,如卖方不符合提前还贷的条件,依然难以顺利解除房屋抵押。shzyshange44
2、房贷转按揭
转按揭是指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子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简单说就是仍处在按揭中的房屋进行再次买卖,该房屋的买方仍继续偿还卖方的按揭房款。但由于转按揭办理手续十分复杂,对贷款银行来讲又存在诸多风险,导致许多银行不愿意开展此业务,故使得此种操作模式在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大大降低。
3、借款“赎证”
当卖方无力提前还贷,买房也无法一次性支付足够房款的情况下,卖方可以通过向第三人借款提前还贷,以解除房屋抵押,也就是俗称的“赎证”。为促成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不少房屋中介机构会主动向卖方推荐借款人。对此,建议卖方谨慎审查,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以防止因不能顺利得到借款而导致房屋抵押无法解除,造成违约。
卖方可能会遇到的风险:
对于卖方来说,出售未还清贷款的房屋,大的风险在于不能及时解除房屋抵押。由于未解除抵押的房屋无法顺利过户,卖方很可能因逾期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而承担违约责任。
买方可能会遇到的风险:
买卖未还清贷款的二手房,无论对买方还是卖方,均存在较大的风险。整个交易过程,从签订合同到完成产权过户往往需要一些时日,而纠纷恰恰就出现在这一过程中。采取资金的方式,能有效避免这些问题,真正确保房屋交易资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