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汉口银行能用公积金贷款买车吗
抱歉!住房公积金不会受理除住房以外的所有商业贷款;因为,公积金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专用于改善职工居住条件的专项资金;住房公积金顾名思义,只可以用于住宅类别的贷款;所以,车贷项目不符合受理条件!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② 有没有汉口银行的商贷成功转了公积金贷款的
利率不定,可以在当地的银行申请办理。 小额贷款申请条件: 1、为年满十八周岁中国大陆居民; 2、有稳定的住址和工作或经营地点;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4、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5、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③ 汉口银行公积金提取到了市场租房这一步怎么就不能往下了
以你目前的情况: 1、大修自住住房; 2、去贷款银行申请公积金还房贷(如果名下住房有贷款)
④ 汉口银行个人信用贷款
您好,信用贷款是指以借款人的信誉发放的贷款, 借款人不需要提供担保。专到银行贷款需要的手续比较多属,您需要准备很多个人资料,如:身份证、结婚证、居住证、房产证、银行卡流水、社保公积金证明等,并且银行审核周期较长,银行对贷款资金的用途要求也较严格。
如果您有小额贷款的需求,建议您可以选择正规的信贷平台,有钱花APP是网络信贷服务大品牌,可满足您的日常消费周转的资金需求。纯线上申请,无需抵押,申请材料简单,最快30秒审批,最快三分钟放款,最高20万。手机端点击下方,马上测额!
⑤ 汉口银行提取公积金的疑问,求解答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⑥ 我是在汉口银行纯公积金贷款的,可以提前半年还吗
您好,公积金贷款还款一年以上(有的地方规定6个月)后,可以申请提前还款。另外贷款合同中也有约定。提前还款可以部分提前、也可以是全部提前。
办理的话,携带:贷款合同、最后一期的银行还款回单、本人身份证,贷款申请就行。提前部分还款后,本金余额减少,银行要重新计算月还款额或还款期限,如果还款期限不变,重新计算后,月还款额减少。
提前还款时,银行要收取一定的补偿金(违约金),一般是提前还款金额一个月的利息。但是目前很多银行是不需要收纳违约金的。
对于采用等额月均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且放款银行为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的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时,应避开还款日及前后各三个工作日,借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借款合同》的原件,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采用等额月均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且放款银行为建设银行的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款时,应避开扣款期及前后各三个工作日。
扣款期为每月的25日至月底,借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借款合同》的原件,到贷款业务部门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借款人申请办理提前还款业务时若贷款处于逾期状态,则须补齐逾期期间贷款本息及罚息后,贷款业务部门才可受理。
如果您以前是在城六区的管理部办理的贷款,那么该贷款业务部门为位于方庄芳城园三区18号楼的贷款中心。如果是在远郊区县管理部办理的贷款,则去管理部办理。
对于提前偿还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的金额数必须是1万元的整数倍。
⑦ 武汉个人可以在汉口银行贷款个人公积金信用贷吗
看银行有没有这个业务啊,我们可以办理公积金信用贷款,手续简单,速度快,额度高,不要任何手续得,不要担保人,不抵押任何东西,你要贷多少呢?
⑧ 在汉口银行APP怎样提取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⑨ 汉口银行公积金贷款怎么操作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贷款条件
1、借款人具有在本市行政辖区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为,且手续齐备、合法;
2、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具有在本市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明;
3、借款人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在申请贷款时,已在管理中心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继续正常缴存;
5、购买住房的,需已付清了购房价格30%的首付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需已完成建设投资30%以上;
6、借款人同意用所购、建的住房及其他价值相当的住房作为贷款的抵押或提供符合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的保证方式进行担保;
7、借款人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二、贷款材料
1、《贷款申请书》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申报审批表》;
3、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如未婚提供单方身份证);
4、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婚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未婚证明》);
5、夫妻双方《工资收入证明》(如未婚只需单方)及借款人工资本(卡)原件及复印件;
6、房地产抵押贷款的提供抵押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相关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产权共有权人居民身份证;质押贷款的提供质押凭证及质押物所有人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