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并购估值怎么给
并购进对标的公司的估值一般需要参考以下几点:
一:同行来同类型公司目前的估值水平。
二:和同行相比,公司的行业地位,盈利能力,团队建设,创新能力如何。以第一条为基本,进行溢价或折价。
三:业绩承诺如何。如业绩承诺不达标时,原股东如何进行补偿,业绩承诺是否是高增长。
四:并购时的付款条件。是按业绩完成情况进行分期付款,还是一次性付款,没有附加条件。
五:并购购份的多少。如对标的物的全部股份的并购,还是只并购部分股权。
六:并购后原公司的债务,担保如何处理的问题。
还有其它的相关事项。如并购后管理人员的安置问题等等,所以对于并购来说,一般都是在相互有意向的情况下,找专业的资产评估公司进行资产尽职调查,并进行评估,然后协商谈判。
㈡ 并购有哪些融资方法各有什么特点
1、以自有资产为抵押向银行进行流动资金进行融资然后并购。手续比较繁复如融专资数额较大属可能会被银行拒绝。自有资产不足银行融资额度不够。贷款期较短2、融资租赁公司以被并购企业资产作为售后回租项目。手续比较简单,贷款期限比较长。3、如是上市公司向被并购公司定向发行股票。股权可能被分散。无需还款但需要支付股票分红。
㈢ 企业并购的基本类型有哪些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Merger)和收购(Acquisition),是企业投资的重要方式。兼并又称吸收合并,通常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独立企业合并组成一家企业,一般表现为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的活动。收购是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其他资产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以便获得对该企业的控制权行为。并购实质上是各权利主体依据企业产权做出的制度安排而进行的一种权利让渡行为,通常在一定的财产权利制度和企业制度条件下实施,表现为某一或某一部分权利主体通过出让其拥有的对企业的控制权而获得相应的受益,而另一部分权利主体则通过付出一定代价而获取这部分控制权。因此,企业并购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换的过程。中国企业的并购活动将很快迎来高潮,因此应予以高度关注。企业并购的类型一、按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的行业关系划分【1】横向并购——横向并购指生产同类产品,或生产工艺相近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实质上也是竞争对手之间的合并。——横向并购的优点:可以迅速扩大生产规模,节约共同费用,便于提高通用设备使用效率;便于在更大范围内实现专业分工协作,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工艺;便于统一技术标准,加强技术管理和进行技术改造;便于统一销售产品和采购原材料等。【2】纵向并购——纵向并购指与企业的供应商或客户的合并,即优势企业将同本企业生产紧密相关的生产、营销企业并购过来,以形成纵向生产一体化。纵向并购实质上处于生产同一种产品、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间的并购,并购双方往往是原材料供应者或产品购买者,所以对彼此的生产状况比较熟悉,有利于并购后的相互融合。——从并购的方向看,纵向并购又有前向并购和后向并购之分。前向并购是指并购生产流程前一阶段的企业;后向并购是指并购生产流程后一阶段的企业。——纵向并购的优点是:能够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节约通用的设备费用等;可以加强生产过程各环节的配合,有利于协作化生产;可以加速生产流程,缩短生产周期,节省运输、仓储、资源和能源等。【3】混合并购——混合并购指既非竞争对手又非现实中或潜在的客户或供应商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又分三种形态:(I)产品扩张型并购。相关产品市场上企业间的并购。(II)市场扩张型并购。一个企业为扩大竞争地盘而对尚未渗透的地区生产同类产品企业进行并购。(III)纯粹的混合并购。生产与经营彼此间毫无相关产品或服务的企业间的并购。——通常所说的混合并购指第三类纯粹的混合并购。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长期经营一个行业所带来的风险,与其密切相关的是多元化经营战略。由于这种并购形态因收购企业与目标企业无直接业务关系,其并购目的不易被人察觉,收购成本较低。二、按出资方式划分【1】现金购买资产式并购——并购企业使用现金购买目标企业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以实现对目标企业的控制。【2】现金购买股票式并购——并购企业使用现金购买目标企业以部分股票,以实现控制后者资产和经营权的目标。出资购买股票即可以在一级市场进行,也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3】股票换取资产式并购——收购企业向目标企业发行自己的股票以交换目标公司的大部分资产。【4】股票互换式并购——收购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股东发行收购企业的股票,以交换目标企业的大部分股票。三、按并购企业对目标企业进行收购的态度划分【1】善意并购——又称友好收购。目标企业同意收购企业的收购条件并承诺给予协助,双方高层通过协商来决定并购的具体安排。【2】敌意并购——又称强迫接管兼并。收购企业在目标企业管理层对其收购意图并不知晓或持反对态度的情况下,对目标企业强行进行收购的行为。四、按是否通过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划分【1】要约收购——也称“标购”或“公开收购”,是指一家企业绕过目标企业的董事会,以高于市场的报价直接向股东招标的收购行为。标购是直接在市场外收集股权,事先不需要征求对方同意,因而也被认为是敌意收购。——标购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进行。第一种是现金标购,即用现金来购买目标企业的股票。第二种是股票交换标购,即用股票或其他证券来交换目标企业的股票。第三种是混合交换标购,即现金股票并用来交换目标企业的股票。——美国关于要约收购的特殊规定。收购企业直接向目标企业全体股东发出要约,承诺以某一特定的价格购买一定比例或数量的目标企业的股份。要约期满后,要约人持有的股票[低于]该公司发行在外股票数量的50%,则要约失败,但该要约人一般已经取得控制权。要约期满后,要约人持有的股票[高于]该公司发行在外股票数量的50%,则要约成功,目标企业成为要约人的子公司。要约期满后,要约人持有的股票不仅高于该公司发行在外股票数量的50%,且剩余股份数或未接受要约股东人数低于交易所的上市标准,导致该公司退市。要约期满后,要约人持有的股票不仅高于该公司发行在外股票数量的50%,且剩余股份数或未接受要约股东人数低于法律标准,导致该公司非股份化。【2】协议收购——并购企业不通过证券交易所,直接与目标企业取得联系,通过谈判、协商达成协议,据以实现目标企业股权转移的收购方式。一般属于善意收购。五、并购的特殊类型【1】委托书收购——收购企业通过征求委托书,在股东大会上获得表决权而控制目标企业董事会,从而获得对企业的控制权。——委托书是指上市公司的股东,委托代理人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而给代理人的证明文件。【2】杠杆收购——收购企业利用目标企业资产的经营收入,来支付并购价款或作为此种支付的担保。换言之,收购企业不必拥有巨额资金,只需要少量现金就可以完成收购行为。
㈣ 资本的属性是什么帮忙
资本的社会属性是资本归谁所有的问题,而资本的自然属性则是资本的一般规律性。
㈤ 在股市交易过程中,如何定义主力资金的性质以及货币的属性
正如如下所说,很神秘,但并非无法知道主力资金的动向。盘口研究即可悟透这个问题,如何定义大资金操控者的资金动向,在此并非三言两语讲得清楚!很可惜,在这里,我无法提交动态盘口的跟踪研究资料!若有我的动态盘口的跟踪研究资料,你定能明白一二。
㈥ 并购融资的问题
(一)现状
随着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之间、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之间、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国内企业与外资企业之间的并购活动蓬勃发展。日益活跃的并购活动,对融资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更好地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步伐,广泛开展并购活动,企业在深入挖掘内部潜力,大力筹集自有资金的同时,还积极拓展外部融资渠道。随着现代资本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的高度发展,越来越多的并购活动通过证券市场、产权交易市场等进行,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与资源配置功能越来越得以体现。
大部分的收购方式为协议收购,收购时以现金直接支付为主,换股并购的方式较少应用。我国并购主要资金来源于内部股留存、首次公开发行(IPO)和增发配股时积累的资金。由于我国对外部融资的限制较多,所以外部融资并没有得到较好的发展,且不少企业在融资时走在政策的边缘,在交易公告中,企业具体的融资安排披露不充分。
随着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企业竞争的加剧,并购的规模将越来越大,频率也将增高,企业的自有资金将很难满足要求,如目青岛啤酒进行的一系列并购扩张,如何拓展外部融资成了企业的一个重要问题,随着管理层(MBO)在中国的出现,融资渠道成为了制约企业治理结构转换和规模扩张的瓶颈。
我国融资从方式来看,与国外并无太大区别,可供企业选择的融资方式比较完全,但具体到并购,其可选用的融资方式十分有限,主要原因在于我国现有法规出于规避风险等考虑,对各种融资方式的应用有着严格且具体的规定。从权益融资和债务方面来看,主要有发行股票、股权协议筹资、发行债券(包括发行可转换债券)、贷款以及无偿划拨这几种情况。
无偿划拨是我国国有经济特有的现象,它是指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资产的所有权,通过行政手段将目标企业产权无偿划转给收购方的产权重组行为,该中方式优点是交易成本低、阻力小、速度快、产权整合力度大,收购方往往会享受到当地政府给予的各种优惠政策。缺点是容易出现违背企业意愿的行政行为,从而使收购方背上沉重的包袱。由于无偿划拨违反市场规律进行并购,很难实现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并且由于强行进行企业间的合并,并购后的整合过程中企业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收购方往往会被被收购方的债务或较差的经营状况拖垮,达不到真正的并购目的。蓝陵集团并购环宇股份,一汽集团并购云南蓝箭,天津泰达并购美纶股份,都是通过无偿划拨方式进行的。
(二)存在的问题
1. 融资渠道狭窄、单一
企业为并购进行的内源融资,在当前企业效益普遍不佳的状况下,融资数量十分有限;外源融资的三个主要方面即银行贷款、发行股票及发行企业债券也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限制。
2.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流通数量少,比例小,人为增大并购的融资需求量,从而对并购的顺利进行造成阻碍。
随着我国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行为将越来越多地采用收购方式。但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的特殊性,流通股比例低,因而这种方式对于收购方而言,则往往要付出高于非流通股转让方式数倍的成本。并购成本的提高,无疑会导致融资数量的增加,进而增大了融资的风险及其成功率。
3. 缺乏融资工具。
我国企业并购时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金,融资工具比较单调。再加上资本市场本身已有的缺陷,使得融通并购所需资金难上加难。
4. 并购融资并未真正实现市场化。
很多并购活动是由政府一手策划安排的,并非出于企业自愿,因而并购融资所遇到的难题也要靠政府出面解决,从而也会影响到其他企业的融资需求。
5. 通过市场手段进行的企业并购,不仅要考虑并购前的资金情况,还有考虑并购后的资金注入即再融资情况。
并购资金是支付给目标企业的所有者,并不进入目标企业;并购后资金的注入、偿还并购融资时的借款等对企业经营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并购活动是否成功的关键。而当前企业并购恰恰只关注并购时的资金需求,对并购后的资金再注入缺少准备,这样做不仅易造成并购活动的半途而废,也浪费了先期投入的资金。
6. 对外融资的主要渠道——B股市场存在诸多问题,主要有:
(1)市场规模狭小。尽管我国B股市场规模在逐年扩大,但扩张速度比较缓慢,从而导致市场规模一直较小。一方面减弱了国际大机构投资者的投资兴趣,另一方面使得抵御国际游资冲击的能力更加脆弱。
(2)市场流动性差。相对于A股市场,B股市场交易清淡,个股换手率较低,为了消化一定量的卖盘,必然等待相当长的时间才能积累足够多的买盘,完成交易。所以,在小规模市场中,当卖方占主导地位时,整个市场行情就不会被看好。B股市场的低流动性导致入市交易人数较少,大资金在其中无法调度,进出都难,从而使市场陷入了流动性差——资金和入市人数减少——流动性更差的恶性循环之中。
(3)业绩好、素质高的上市公司少。在现有的B股上市公司中,除了极少数业绩出色的公司外,相当数量的上市公司经营状况不够理想,净资产收益率低。与此相联系,B股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尚有欠缺,与投资者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现有的这些问题显然阻碍了国内企业通过境内市场向海外融资。 为有效地进行企业并购,必须开辟更多的融资途径,使用更新的融资工具,建立合理融资机制。
(一)寻求股权融资创新
如前所述,要充分发挥股权融资在并购中的作用,已有的股权融资方式存在许多障碍,必须对其进行创新。
1.股权融资新途径。
(1)定向配售。定向配售在西方和香港资本市场是比较常见的。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公司股票购入其资产,其最大的优点在于股份公司不需要支付大量现金,从而使并购变得易于完成。我国资本市场处于初始阶段,此前,除初级发行和配股之外很少使用这种概念和做法。现已有部分上市公司向特定的投资者发行股票,开了我国资本市场定向配售之先河,为企业并购融资找到了一条新途径。
(2)增发新股。在我国资本融资的实践中,企业公开发行新股有两种具体形式,一是初次发行,二是配股。这里所说的增发新股,其对象是社会公众,它既非配股又非初次发行,因而成为初次发行和配股以外的第三种公开发行方式。增发新股。在发行对象上,增发新股突破了向老股东配售的单一做法,按股份公司的一般规则,股份转让或发行新股,除了需经股东大会通过外,老股东一般有优先受让或优先认购的权利。配股就是这一原则的典型体现。在配股的条件下,股东的选择或者是无条件购买,或者是放弃。而增发新股,老股东可以有优先权购买,同时公募一部分,这也是考虑到老股东承受能力的一种比较实际的做法。但无论怎样,初次发行和配股之外的增发新股无疑将给并购融资市场注入新的成分,将推动企业并购继续向前深入。
2. 规范发展证券场外交易市场。
为了更好地实现股权融资方式的创新,应大力培育证券二级市场交易,当前尤其应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发展证券场外交易市场,这是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一个重要条件。通过场外交易(柜台交易),证券经纪人或证券商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把未上市的证券,有时也包括一小部分已上市的证券直接与顾客进行买卖。场外交易与场内交易作为证券市场中两种不同交易形式,可满足不同的交易需求,为并购企业融通资金。
(二)扩大债券融资比例
当前我国企业债券规模太小,远远落后于股票和国债,同国际上债权融资兴起、股权融资衰落的局面比较,正好形成一个强烈的对照。从80年代开始,国际上债权融资已成为发达国家企业融资的主要手段,在国际融资市场上所占比例正在不断扩大。美国债市规模大约为股市规模的5倍,特别是业绩好的公司担心把股权让给别人,更加关注债券融资。为了适应今后我国经济的发展,我们在积极发展股票市场的同时,更应重视债券市场,以“两条腿”走路,让企业债券也正常发展起来,成为企业直接融资的一个主要渠道。发展债券融资,在当前应主
(三)充分利用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等新型衍生金融工具,降低并购融资成本
可转换债券向持有者提供了一种选择权,使其可以在某一特点能够时间内,按某一特定价格将债券转换为股票。可转换债券作为一种新型并购融资工具,对并购方来说,其最大的优势体现在可以以一个低于普通债券的利率和较优惠的契约条件发行,从而大大降低并购融资成本。同时,在公司顺利度过并购时期进入发展时,债券持有者行使转换权,可以避免出现收购完成后企业过度负债的情况,降低收购后公司的财务风险。在大量公司并购完成初期,由于面临巨大的还本付息的压力,这无疑是一种较优的融资工具。认股权证同样可以使企业在并购过程中以低成本甚至是零成本筹集大量资金,但在我国并购中尚没有广泛应用。因此,在我国企业的并购融资中,应借鉴国外经验,在发展资本市场的同时,充分利用可转换债券、认股权证等新型衍生金融证券,作为一种有效的并购融资工具。
(四)试行商业票据融资
针对制约企业并购顺利进行的短期巨额资金缺口问题,采取发行商业票据的形式不失为一条有效的解决办法。在国外,票据发行融资是一种中期周转性的商业票据融资,是信誉较佳的大企业在金融市场上借助商业票据筹措短期资金的融资方式。由于商业票据是一种无担保票据,只有那些资本规模大、经营效益好、财务风险小的大公司才可以发行商业票据进行融资。其发行的对象主要是专业投资者和金融机构。
票据发行融资的特点主要体现在较低的融资成本、充分的灵活性、广泛的资金来源以及借款人可以有多种选择等。
我国企业的并购重组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这巨大的资金需求也为票据融资提供了发展空间,与目前我国企业常用的其他几种融资方式比较,票据发行融资比企业发行债券融资具有更大的灵活性,能随时根据市场、资金供求的变化采取不同的融资策略及应变对策。同时商业票据融资又可以避免其他股权融资方式带来的企业机会成本的增加,因此,票据发行融资应成为我国企业并购融资的一种现实选择。
(五)商业银行发放并购贷款
在拓宽企业并购融资渠道上,应鼓励商业银行向企业直接发放并购专项贷款,并实行封闭管理、专户使用。国家在贷款企业承受能力允许的条件下,给予提供贷款的银行以利率和偿还期限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商业银行向企业直接提供并购贷款将有力地促进企业并购的顺利就进行,提高并购绩效。
(六)利用国外证券市场融资
我国企业并购除了积极在国内需求资金支持外,还应大力拓宽境外融资渠道。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融资方式呈现证券化趋势,即大量的融资工具为证券形式,较过去以贷款为主发生了很大变化。国际资本市场的这一发展趋势为我国企业在国际进行并购融资带来了良好的机遇。
(七)利用资产证券化融资
资产证券化作为一项融资方式的创新,尽管在发达国家已经十分成熟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普及,但对于中国来说还是一项新生事物。资产证券化的实质是企业存量资产与货币资金的置换,投资者主要依据的是资产组合质量的状况、未来现金收入流量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而将资产发起人本身的资信能力置于一个相对次要的地位。通过资产证券化,既可以达到企业并购融资的目的,又可以提高存量资产的质量,加速资产周转和资金循环,提高资产收益率和资金使用率。因此,资产证券化可以作为应用于我国企业并购活动中的一种新的融资工具。
(八)放松企业并购法律、法规限制,为企业并购提供合法的资金来源
对上市公司进行收购的收购方往往需要筹措大量的资金,特别是用现金方式进行收购时,所需资金更为巨大。这时往往要求助于资本市场融通资金。通观资本市场发达国家的并购案例,几乎无一例外都伴随着巨额外源融资。但目前我国对并购所需资金的筹集设置了重重障碍,其结果是阻碍了正常并购的进行,同时也导致大量企业不得不为了并购融资进行违规操作,使相关的法规形同虚设,亵渎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同时严重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因此,当前的明智之举应该尽快对现有法规进行适当修订,使企业正常并购所必需的资金渠道合法化。
㈦ 企业并购的财务分析应从哪些方面入手
企业并购的财务分析应从哪些方面入手:
一、并购前的财务风险及防范
并购企业在并购计划实施之前,需要选择并购的目标企业和具体的并购方式,因此,并购前的风险主要是这两个选择所造成的风险。
1.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其选择的并购行为不但应该符合自身的利益,而且应该符合主购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并购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谋求协同效应、实现战略重组,或是为了某些特定目标。因此在并购前必须仔细考虑选择适当的目标企业,而在实际操作中却不乏多选择失败的案例。例如许多企业由于盲目进行混合并购或盲目进入不相关领域,最后使企业进入多元化经营的误区,反而拖累了自身,不利于主购企业的发展。这些就是未能很好的考虑选择目标企业的所造成的风险损失。
2.企业的并购方式多种多样,有股权收购和资产收购及合并。股权收购又有整体性股权收购、控股性股权收购、承债性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又有规模扩张型、借壳上市型、重组型和置换型资产收购四种。每种方式要求的资本数量不同,不同的并购方式都有各自的优缺点。因此并购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资本规模及各方式的优缺点,适当的选择并购方式,减少选择所造成的风险损失。
二、并购中实施阶段的财务风险及其防范
1.融资风险。
融资风险是指企业在并购过程中是否能够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同时是否能够保证并购的顺利进行一种风险。如果融资的安排不当或是与企业运行连接不够完善就会形成融资风险,如果融资过早就会出现承担许多可以避免的利息;如果融资过晚或过慢就会出现资金不足或是资金供给不正常,导致并购无法顺利进行。所以对于融资的安排也是并购过程中的重点。融资的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
内部融资是指企业所需的资金均来源于内部的自留资金,内部融资的好处在于不需要支付利息,且没有还贷压力,可以减少企业的并购成本和由于无法还贷可能造成的破产形象,但是也具有不容忽视的缺点;完全运用自有资金,一则我国的企业规模一般较小,无法独自承担并购所需的巨额资金,完全动用宝贵的自有资金进行并购会影响企业对于外部市场的反应能力及抗风险的能力,如果进一步的融资不能够顺利进行,则非常有可能导致企业的正常运行,更不用说企业的并购大计。
外部融资是指企业运用外部手段筹集并购资金的方式,主要包括权益融资、债务融资和混合性证券融资三种。
权益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进行融资。通过大量发行股票进行融资,可以筹集到大量的长期可使用资金,且因为股票本身没有确定的付息日以及归还期限,所以企业的资本风险较小,但是由于股票的发行需要长期的时间,且需要支付的发行费用较高,不利于在并购过程中的资金衔接,更有可能出现由于大量股票而稀释股东对于企业的控制权,甚至出现大股东对全企业控制权的丧失,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债务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债的方法获得资金的一种手段。通过举债进行融资的资金成本较低,而且所支付的利息可以在税前扣除,达到了避税的效果,而且运用举债的方法筹集资金所需时间较短,不会稀释股东对于企业的控制权并且手续简便,利于运用。但是债务融资具有很大的局限性,负债率较高的企业难以借此方法获得资金,并且银行或债权人对于资金的提供有较苛刻的条件。一旦企业不能合适的掌握负债尺度,过高的负债率或造成企业的经营风险,如果不能到期偿还借款和利息,会使得企业面临破产的巨大风险。
解决融资风险首先要合理选择并购的筹资方式与结构时,要遵循资成本最小化原则;债务筹资与股权筹资要保持适当的比例关系;另外,短期债务与长期债务要予以合理的搭配,以尽可能将筹资风险降到最低。最后,并购企业在选择筹资方案时,必须结合并购动机,企业自身的资本结构,并购企业对融资风险的态度,资本市场的情况等因素,选择最佳的融资方式组合,规划融资结构,综合评价各种方案可能产生的财务风险,保证并购目标实现的前提下,选择风险较小的方案。
2.企业并购的信息风险。
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隐蔽工程”以及法律政策的影响,并购中往往潜藏大量的信息风险。由于并购各方信息不对称,出让方往往对目标公司进行商业包装,隐瞒不利信息,夸大有利信息,而并购方也常常夸大自己的实力,制造期望空间,双方信息披露都存在不充分或者失真的情况。因此,并购冒然行动而失败或交易后才发现受骗上当的案例比比皆是。
信息风险防范对策一方面应要求对方真实、完整,不会产生误导地披露自己的全部情况并做出保证;另一方面应针对对方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情况进行审慎的调查与评估,充分了解其现状与潜在风险。做到信息披露及保证并购各方用最直接、合理、科学、专业和没有歧义的语言披露其所有应当的信息,并作出声明、承诺与保证。包括:出让方向并购方保证没有隐瞒重大信息,并购方向出让方保证有法律能力和财务能力并购目标公司等等,以此来保护自己的利益,消除并购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应当要求对方提供书面承诺,作为防范风险的保证及进行索赔的依据,并在并购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等救济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3.支付风险。
现金支付是指企业以现金为并购公司的工具,具有最大的财务风险。一则,对于企业具有的现金流量及数量有非常严格的要求,是企业并购能否完成关键;二则,由于直接运用现金进行支付,很有可能因为汇兑的差别造成多余的汇兑损失;三则,完全用现金进行支付会导致股东权益的减少,可能会因此引起股东对于并购行为的抵触,增加企业并购的财务风险。
股票交换是以并购方股票替换目标企业的股票,即以股换股。对于运用股票交换和进行运用权益融资一样会稀释股东对于企业的控制权,而股权稀释的风险高低则是由股权稀释率所决定的。当并购前后的股权稀释率发生激烈变动,说明并购行为将给企业的原股东带来巨大的股权稀释风险。如果发行新股后的股权稀释率小于50%,表示股权稀释的风险较高;反之,表示股权稀释的风险较低。当主要股东的股权被稀释到无法有效控制并购后的企业而主要股东也不愿放弃这种控制权力时,主要股东可能反对并购,使并购活动无法进行下去。除此以外为了并购行为而发放新股不仅发行费用较高而且还具有耗时长手续复杂等缺点。
对于现金支付的并购,首先考虑到的是资产的流动性,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的质量越高,导致变现能力就越高,也说明企业越能迅速并顺利获取收购资金。
由于流动性风险是一种资产负债结构性的风险,很难在市场上化解,必须通过调整资产负债来匹配。同时加强营运资金的管理来降低,通过建立流动资产组合,将一部分资金运用到信用度高,流动性好的有价证券资产组合中,使流动性与收益性同时兼顾,满足并购企业流动性资金需要的同时也降低流动性风险。
对于股权支付的并购,应综合考虑目标企业的成长性、发展机会、并购双方的互补性、协同性等因素,全面评估双方的资产,正确确定换股比例。目前,并购双方换股比例所采用的换算标准或依据主要有并购双方的每股市价、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
三、并购完成后的财务风险及其防范
企业并购后主要有整合风险。企业并购后如果不能采取积极的行动将被收购的企业快速整合到收购企业的组织结构中,收购仍有可能失败。
整合前进行周密的财务审查,整合前的财务审查包括对并购企业自身资源和管理能力的审查以及对目标企业的审查。整合前的财务审查可为并购企业的运行提供可行性分析;还可通过审查发现被并购企业财务上存在的问题,以利于在整合过程中有的放矢,提高整合效率。财务审查的主要目的在于使并购方确定被并购企业所提供的财务状况,其审查内容包括并购后需要整合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需要的资金投入、企业的负储结构、现有融资能力。加强并购后企业的组织结构整合。组织结构的整合主要是并购重组后企业的机构设置问题,其关键是合并双方的人事安排。并购方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发展目标,尽快制定并购后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用人标准,做到人尽其才。要尽量挽留人才,防止磨合过程中出现团队行为弱化、不负责任、负权压利、扰乱工作秩序的现象。企业并购后,要发挥人才资本优势并进一步挖掘人才资本的潜力,就必须根据人力资本的特征正确评估人力资本价值。并购之后绝大部分企业的经营业绩未来得到显著提升,结果却是资产规模不断扩张,创利能力不断下降,不同业务单元之间缺乏内在联系和必要的相互支撑,主业和副业相互争夺有限的企业资源,造成企业主业被拖累,而副业又难以为继。这一现象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企业并购后不重视财务战略整合向造成的。
总之,如何回避并购风险是企业并购的核心问题,并购风险是很可能会发生的风险,并不是必然会发生的风险。因此,只要认真做好防范对策,就可以实现预期的企业并购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