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2014年广州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如何计算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最高额度是多少万元?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要根据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贷款最高限额和贷款比例三个条件来确定,根据该三个条件分别算出的最小值就是借款人最高可贷额度。
1.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等计算的可贷额度
计算公式为:
(公积金账户余额+公积金月缴存额×2×至法定退休月数)×2
2.按照贷款最高限额计算的可贷额度
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50万元,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为80万元。
3.按照贷款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
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⑵ 广州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您好,广州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证件;3.在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且目前正在缴存的职工。具有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或参加住房货币分配的有效证明;4.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已签订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6.已支付购买住房总价20%以上(含)的首期款;7.符合公积金管理中心及我行住房贷款的相关规定。详细情况请您联系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如果还有其他招行业务问题,建议您可以咨询“在线客服”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⑶ 广州 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支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改善居住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下称公积金贷款),是指按规定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时,以所购住房作抵押所申请的住房公积金优惠利率贷款。
第三条 公积金贷款实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人是指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托人是指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借款人是指按本办法向受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自然人。
第五条 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办理公积金贷款,并代理委托人履行本办法规定的有关权利与义务。 受托人在贷款合同中享有的权利不影响受托人在委托合同中承担的相应义务。
第二章 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六条 公积金贷款对象是在本市按规定缴存了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第七条 贷款对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三)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购房首期付款符合规定比例;
(五)所购房屋可用于抵押;
(六)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七)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借款人还清公积金贷款本息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再次购买住房时,仍然可以依照本办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第三章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九条 公积金贷款额度包括可贷额度和最高限额。 个人可贷额度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按借款人在离、退休年龄内所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总额的规定倍数计算;
(二)不得高于购房总价款的规定比例;
(三)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限额。 本条所指的倍数、比例及贷款最高限额由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照有关规定拟订,报经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时,借款人可以向受托人申请商业性个人购房抵押贷款,并与受托人签订有关合同。
第十一条 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长期限。
第十二条 借款人应与受托人制定公积金贷款还本付息计划,贷款期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1年以上的,按月归还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 公积金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个人住房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时,于次年1月1日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第四章 贷款程序
第十四条 公积金贷款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借款人到受托人处填写申请书,并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文件。
(二)受托人对借款人的资料初审完毕后,将借款人提交的资料送委托人终审。
(三)委托人审查批准后,受托人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按规定办理房屋抵押、保险及相关手续。
(四)受托人将办妥房屋抵押、保险手续的有关资料及借款合同送委托人,委托人审核后,将贷款资金划入受托人账户。
(五)受托人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将贷款资金支付给售房人。
第五章 贷款抵押、偿还
第十五条 借款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将所购住房用于贷款抵押。
第十六条 未经受托人同意,借款人已抵押的房产不得再作其它抵押或转让、变卖、赠予等。
第十七条 借款人应履行借款合同的规定,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如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归还,受托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利率管理的有关规定收取罚息。
第十八条 受托人应在借款人还清全部公积金贷款本息后30日内,将抵押房屋的房地产证及其它权益文件退回借款人,并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到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借款人提前归还公积金贷款的,应征得受托人同意,并按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提前还贷手续。
第十九条 债务履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受托人可依法对抵押物进行处分:
(一)借款人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被宣告死亡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义务;
(三)借款人被宣告失踪后无财产管理人,或财产管理人拒绝履行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义务;
(四)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监护人且不能履行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义务,或监护人拒绝履行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义务。
第二十条 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抵押物处分所得价款应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物的直接费用;
(二)支付与处分抵押物有关的税款;
(三)偿还借款人所欠公积金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以及赔偿金;
(四)剩余部分退还借款人。 处分抵押物所得金额不足以支付所欠公积金贷款本息和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和抵押权所需的费用时,受托人有权向借款人追索不足部分。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既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又办理了商业性个人购房抵押贷款的,对抵押物进行处分所得款项不足以偿还全部欠款时,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第六章 房屋及贷款保险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在抵押合同签订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保险手续,保险金额不得少于借款额,并将受托人作为保险合同的第一受益人。
第二十三条 房屋及贷款保险期限应与借款期限一致。在合同约定借款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解除保险合同,否则,受托人有权代为保险,一切保险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在保险期内,房屋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因借款人过错而造成损毁的,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
第七章 贷款监督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应保证公积金贷款专款专用,否则受托人有权提前收回公积金贷款。
第二十五条 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合同内容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解除合同前,原合同继续有效(有法定合同解除事由的情形除外)。
第二十六条 借款合同双方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受托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而获得公积金贷款的,受托人应依法解除借款合同,追回已发放的贷款。委托人应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处理。
第二十八条 因受托人或委托人不负责任、玩忽职守而导致公积金贷款损失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追究其领导和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⑷ 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以下为银行信息港为您整理的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 (2)、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 (3)、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购房首期付款符合规定:一手楼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20%,二手楼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购房总价的30%; (6)、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7)、所购房屋可用于抵押; (8)、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⑸ 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条件
按广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现行规定,公积金贷款个人最高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为两个或两版个权以上的最高额度为80万元。但这只是上限,并非一定能贷足额度。
申请广州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含)以上,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含)以上;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存量房首付款需资金监管,详见本指南第五点或《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实行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交易资金监管的通知》);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⑹ 广州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1、必须在广州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公积金。
2、广州市户口的借款人必须连续缴存半年以上,外地户口的借款人需连续缴存一年以上。
3.、所购房产楼龄不超过20年,所购房产的结构不能为混合、砖木结构。
4、不接受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欠款的申请。
5、上次公积金结清后3个月才允许申请公积金
6、借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女不能超过55岁,男60岁,单位出证明可适当延长五年。
7、贷款成数不得超过房价的七成,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两个人以上共同购买同一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80万元。
⑺ 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广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版人住房抵押贷款权。
1.具有有效居民身份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含6个月);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
3.有购买住房的合同;
4.购房首期付款符合规定比例;
5.所购房屋可用于抵押;
6.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符合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所需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由系统打印);
2.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3.婚姻情况证明(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4.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或收据、定金收据(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5.收入证明、供楼账户(借款人提供的供楼账号必须是用18位身份证开立的本地银行账号,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6.收款账户(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7.《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及个人信用报告(原件);
8.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⑻ 广州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1年(含)以上,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2年(含)以上;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8)广州公积金贷款条件2014扩展阅读: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递交申请资料时填写);(原件)
(二) 居民身份证以及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三) 婚姻情况证明;(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四) 购房合同、首期购房发票(一手楼)、首期收据和转账凭证(二手楼申请放款前提供);(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五) 供楼账户(借款人提供的供楼账号必须是用18位身份证开立的本地银行账号)和收款账户(收款人提供的供楼账号必须是用18位身份证开立的本地银行账号),为保证正常还款,建议均使用一类账户;(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六) 房屋产权证(二手楼提供)
(七) 房屋评估报告(二手楼提供)
(八) 《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原件)
(九) 个人信用报告(由贷款受理网点查询打印);(原件)
(十) 承办银行要求的其它证件、资料。(带原件并留2份复印件)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的额度:
职工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应同时符合下列限额标准:
1、不高于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计算的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 账户余额×8+月缴存额×到退休年龄月数
2、不高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一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
两人或两人以上购买同一套自住住房共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为每个申请人的贷款额度之和,最高额度为100万元。
3、职工申请贷款时,该笔贷款的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不得超过50%。月还款额只计算公积金贷款的月还款。(收入以缴存基数或我中心归集系统登记的工资为准,不需要提供收入证明。)
4、不高于参照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确定的贷款额度
(1)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商业性住房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下同)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继续执行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30%的规定,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2)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有已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
(3)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或拥有1套住房且贷款已还清的,因购买普通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4)家庭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5)家庭凡购买非普通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一律不低于70%,若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无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家庭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或有1笔未结清住房贷款记录的,贷款利率为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6)以上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的商品房,非普通商品房是指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低密度商品房不予贷款。
(7)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公积金贷款。
⑼ 广州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什么条件
您好,具体您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6.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1.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2.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3.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4.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