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险资金与金融市场相互影响
影响,保险是金融一部分
⑵ 拓宽保险资金渠道对保险公司和资金市场有什么好处
因为我国目前社保亏损严重,所以指望如市能利用广大人民的钱捞点利润回来,对我们参保者来讲没什么太大的好处,只是社保基金运营好了我们的保障会更好点,但是就是不知道捞来的利润是贪污的多还是用于广大人民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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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的条件
是的,保险也是理财,具体点就是对自己及家人未来的保障打个比喻就是晴天中的一把保护伞犹如悟空给唐僧划的那个圈
⑷ 保险资金和金融市场如何相互影响
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互连也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保险投资组合中,债券资产占主体地位;而保险资金是债券市场的主要资金来源。一方面,由于债券具有期限结构丰富、收益稳定的特点,正好符合保险资金运用安全性、收益性的原则,保险资金运用主要选择债券市场;而且由于各国通常对保险资金购买债券没有特别限制,债券市场成为保险资金逐步拓宽运用渠道的选择。另一方面,保险资金的积极参与有助于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与完善。大量的保险资金持续稳定地进入债券市场,有助于提高债券市场的深度,改善债券市场的资金配置效率,促进债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进入债券市场的保险资金既有适合投资长期债券的长期寿险资金,也有适合投资短期债券的财产险、意外伤害险等短期资金,所以保险机构对债券市场的参与是全方位的。
二是股票市场是保险资金的重要投资渠道。一方面,股票市场的发展离不开保险资金的强有力参与和支持。另一方面,股票市场是保险资金的主要投资渠道。
⑸ 对保险资金进入股市的看法
国务院近日决定,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即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对转持股份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的股份,在承继原国有股东禁售期的基础上延长3年禁售期,这将有利于增强投资者信心,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在国资委与全国社保基金长达五六年的拉锯战中,社保基金赢了--国资委一直主张减持现金给社保,而社保坚持股权直接划拨,现在的办法是股权直接划拨。部分国有股权转拨社保基金是好事,国企以股权的方式让社保基金成为股东直接造福全体民众。同时,社保基金作为长期投资者,可以抑制垄断央企无视投资者利益的痼疾。
国有股转拨可以营造中期利好预期,首先可以稳定大非预期。在全流通环境下,大小非减持是市场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小非减持是铁板钉钉,惟一能够起到维稳作用的,就是大非。事实上,大非确实比小非减持少得多。现在,部分国有大非被加上一道锁,转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禁售期延长3年,市场对大盘股的预期将进一步升温。
无论是从体量而言,还是从未来社会中国稳定发展而言,社保基金都是中国资本市场的重要力量。截至2007年底,全国社保基金资产总额为4396.94亿元;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总资产5625亿元,基金权益5132亿元,到去年底,社保基金手中持有股票的比例约占其总资产的16%,今后持股量将逐步上升。据财政部的数据,此次划转10%国有股,截至2009年3月26日,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公司共131家,涉及国有股东826家,应转持股份约83.94亿股,发行市值约639.33亿元,社保持股将永远是中国股市的第一航母。惟一有竞争力的是国资委拟议中的投资公司,但它也不可能将国有股全部纳入。
不仅如此,社保基金还在参与股权投资市场的运作,全国社保基金承诺对弘毅和鼎晖两只股权基金各投资20亿元,并获得国务院批准;以战略投资者身份参与对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通过一级市场溢价与二级市场赢利,政府希望社保基金可以逐渐弥补巨大的资金黑洞。
社保基金是中国准平准基金中的重要力量。股市过冷或者过热,社保基金都会应命行事,如2008年上半年社保基金及时逃顶;而2008年底又开始高调介入股市;目前又处于保守投资状态。可见资本市场的局部性泡沫已经引发担忧,或者说判断市场稳定不需要在高调行事。社保基金常常成为市场操作的风向标,从好的方面来说,是社保基金秉持长期、稳定与价值投资的理念;从坏的方面说,未必不可以理解为社保基金缺乏市场属性。
应该警惕的是,社保基金是双面机构,作为投资者要维持投资收益,作为大股东享有特殊身份和特殊收益,又有盘剥中小投资者的一面。相比其他投资者,社保基金拥有巨大赢利空间。其他机构投资者在每财政年度要按照所得税、增值税等税项足额上缴税收,风险投资公司的所得税率从33%降至25%,除了国债以外,其他债券都要征收利息税。只有社保基金,不管刮风下雨,不管通胀通缩,都能享受零税率。也就是说,其他机构投资者要拥有收益超过10%以上的能力,才能战胜社保基金。给社保基金套上金钟罩,原因可能是不想让社保基金遭受损失,让社保基金以一二级市场大鳄的身份参与市场博弈,有关方面应该出台更公平的政策。否则,市场底部会冒出丝丝凉气。
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之前,市场最大的呼声是减少大小限的数量,减少一二级市场落差,但证监会对新股发行机制改革没有涉及要害,如今股权划拨坐实了新股发行不可能出现根本性改革的预期。此举为大盘股发行扫清最后一道障碍,大盘股将成为资金的汇聚地,将成为社会资金和宽松货币的消化池。从长期来看,中国社保巨大的资金漏洞会通过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得到弥补。
从中短期来看,社保得到部分国有股权是利好,起码可以维持大盘股的稳定,但长期未必,必须视制度的公平而定。如果制度不公平,社保同样会蜕变为盘剥中小投资者的特权阶层。
⑹ 近五年来,我国出现过适合保险资金进行货币市场投资的时期吗,若有请分析
近期,已经鼓励险资入市,有助于支持融资。
⑺ 保监会监管保险资金股票投资 对A股市场有什么影响
第一招:对股票投资进行分类监管
近年来,保监会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总体思路,持续推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资产规模快速增长,投资收益稳步改善。但同时,近期的一些投资行为也暴露出个别保险机构成为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盲目投资到一些毫不相干的行业,偏离了审慎稳健的投资理念。《通知》的出台,正是源于这样一个大背景。
为此,《通知》提出了“分类监管”的核心。即保监会按照一般股票投资、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等三种情形,对保险机构或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投资上市公司股票实施层层递进的差别监管。
对不涉及举牌的一般股票投资行为,不增加限制性措施;开展一般股票投资涉及举牌的,应在信息披露要求基础上进行事后报告;达到重大股票投资标准的,应向监管部门事后备案;涉及上市公司收购的,实行事前核准。
上述所称的一般股票投资,是指保险机构或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投资上市公司股票比例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20%,且未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票投资行为;重大股票投资,是指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比例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20%,且未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股票投资行为;上市公司收购,包括通过取得股份的方式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的途径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同时采取上述方式和途径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第二招:禁止险企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收购上市公司
从《通知》内容来看,重点强化了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的举牌或收购行为监管,并明确禁止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共同收购上市公司。
同时,保险机构与非保险一致行动人如共同开展重大股票投资,新增投资部分应使用自有资金;共同开展一般股票投资发生举牌时,保监会可采取暂停保险机构资金最终流向非保险一致行动人的直接或间接投资等监管措施。
此外,保险机构独立收购上市公司也有行业禁区。保险机构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业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稳定现金流回报预期的行业,不得开展高污染、高能耗、未达到国家节能和环保标准、技术附加值较低的上市公司收购。
中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此举也是切实落实“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的保险资金运用监管原则的体现,再次明确了对股票投资行为的规范和回归,既符合一贯的监管导向和规定,也符合国际惯例。
第三招:险资救市政策恢复常态
《通知》同时明确,保险机构投资单一股票的账面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5%,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这意味着“保险资金救市政策”将退出。
所谓的“保险资金救市政策”,指的是2015年7月8日,针对资本市场的特殊情况,保监会出台了提高保险机构权益类资产投资比例的政策。“投资单一蓝筹股的余额占上季度末总资产的监管比例上限由5%调整为10%;投资权益类资产的余额占上季度末总资产比例达到30%的,可进一步增持蓝筹股票,增持后比例可升至40%”。
记者从保监会了解到,上述政策出台后,的确有少数保险公司运用该政策投资股票,涉及资金约占保险资金运用总额的1%。
业内专家对此表示,适时退出临时性救市政策,有助于上述保险机构防范股票投资集中度风险,并保持相关调控手段的有效性。“并且,政策上给予足够的宽限期,保险机构可在两年或更长时间,将相关资产比例调整至监管比例之内,而随着保险机构自身资产规模的增长,其投资比例呈现自然下降,不会对资本市场形成资金压力。因此,宽限期的设置将大幅降低对资本市场的扰动。”
其实,“保险资金救市政策”这一阶段性政策恢复常态,早在市场预期之内。“现在市场已基本稳定,并且大家普遍看好在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资本市场的发展前景,在这种情况下,临时性的救市措施可以也应当及时撤出。”中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协会上述负责人进一步表示,从国际成熟市场看,特殊时期采取的救市措施都会根据市场发展变化情况逐步撤出。
监管加强之后,有市场人士担忧:保险资金是否会减少在A股市场的投资力度?
对此,多位受访的保险投资圈专家表示,保监会加强监管意在推动保险资金进行分散投资、价值投资和长期投资,在保费收入稳健增长、保险资金权益投资比例上限远未用足的背景下,保险资金投资A股的规模不会减少反而可能会增加。
但投资方式或会发生变化,未来保险机构将以财务投资为主、战略投资为辅,举牌并介入上市公司经营管理等激进行为将减少,更多是对低估值、高分红等优质上市公司进行分散、价值投资。
这一论断的逻辑在于,当前保险资金股票投资余额约1.2万亿元,占保险资金运用总额的比例不到10%,距离调整后的监管上限(30%)尚有较大空间。记者在梳理过往数年的数据后发现,即使是在牛市时期,保险资金权益投资的实际比例也从未达到“顶格”过,基本都在25%以内。
⑻ 官方将如何规范保险资金参与长租市场
随着中国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长租市场受到各方资本关注。中国银保监会6月1日发布《关于保险资金参与长租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保险资金涉足这一市场定下基本规则。
在资金管理方面,银保监会要求保险机构督促各类主体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和资金划拨,实行资金专户管理和资金进出全流程监控,确保保险资金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监管方还明确,保险机构应当建立专属岗位,负责投资项目的投后管理,并建立全程管理制度,做好关键节点的风险防范。来源:中国新闻网
⑼ 简述保险投资对资本市场的作用。
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互动的博弈分析
[摘要] 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的融合是提高保险投资收益率,进而提升保险业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在保险业发达国家,保险业的发展与资本市场密不可分,然而在我国,由于资本市场尚不完善,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呈现弱对接。本文通过建立模型具体分析了二者之间所存在的博弈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促进我国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良性互动,取得“双赢”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保险资金;资本市场;弱对接;博弈理论
保险资金运用是现代保险业得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支柱,它与资本市场具有天然的割舍不断的联系。保险业对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完善反过来又促进保险业的发展,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平台。国际实证经验表明:一国或一地区保险业的发展和资本市场的完善呈现正相关关系。换言之,发达的保险业需要有完善的资本市场作依托,完善的资本市场同样离不开大量保险资金的支撑,二者相辅相成,互动互存。
一、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互动的现状
(一)保险业发达国家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的深度融合
随着金融全球化和一体化的发展,保险业的竞争日趋激烈,保险资金运用已经成为保险业发展的生命线。一般发达国家保险资金运用在呈现多元化的同时,更多地倾向于资本市场,投资于股票、债券等证券的比例较高,表现出保险市场与资本市场的深度融合和良性互动。
一方面,其成熟的资本市场对保险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成熟的资本市场投机性相对较弱,能够较真实的反映发行公司的价值,减弱市场价格风险,对保险业的稳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使得保险业发达国家在当今竞争日趋激烈,承保利润缩小的情况下,借助资本市场的高投资回报,仍保证了较高的保险资金收益率。如1975年—1992年间,美国的承保收益率为-8.02%,英国的承保收益率为 -8.72%,法国的承保收益率为-11.6%,日本的承保收益率为0.33%,而同期这些国家的保险投资收益率分别为 14.44%,13.29%,13.01%和8.48%,使每年税后利润达到 5%左右,从而保证了保险公司的稳定经营。从以下保险资金运用结构表及各国盈利情况的比较中,亦可见一斑(见表1、表2)。
另一方面,保险业的发展对资本市场的完善也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发达的保险业积累了巨额稳定的保险资金,为资本市场提供着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促进资本市场规模的扩大。同时,因为保险资金具有理性的保险市场主体和有效的保险监管体系,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的深度融合,进一步促进了资本市场主体的发育成熟和市场效率的提高,对资本市场结构的不断完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我国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的弱对接
我国保险业关于拓宽保险投资渠道,使保险业与资本市场良性对接的讨论由来已久,政策也在逐步放宽。 1999年10月经国务院批准,保险资金可以通过投资证券投资基金而间接进入股市,标志着我国保险资金进入证券市场的开端。2004年2月,《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支持保险资金以多种方式直接投资资本市场”。保险资金直接入市的政策坚冰开始融化。2005年2 月,中国保监会与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制定了《关于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保险公司股票资产托管指引》和《关于保险资金股票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配套文件,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票市场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颁布,2006年10月保监会《关于保险机构投资商业银行股权的通知》的下达,进一步推进了保险资金融入资本市场的步伐。
虽然在有关政策的支持下,保险投资收益率有所回升,保险资金入市规模的扩大也在一定程度上支撑了2006年我国股市的持续牛市,但是从实质意义上来讲,这些政策的放宽并没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保险资金的主导投资方式,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的互动发展也未真正形成。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的成熟度不够以及保险机构资本市场运作技术匮乏等原因,一直以来,我国保险资金运用过分偏重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而忽视了其盈利性,保险资金未能得到有效利用。保险公司投资渠道狭窄,资金运用结构单一,保险总资产中 90%仍投资于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存款占比一直维持在较高的水平,仅银行存款和国债两项投资占去的比重就高达 70%,而投资于资本市场的份额非常之少,这使保险资产面临着巨大的利率风险敞口。虽然近些年不断有保险资金试水股市,这也对资本市场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程度的支持力,但是资本运作绩效仍不乐观,各家保险公司秉持的投资理念依然是谨慎少量。在总体情况上表现出我国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的弱对接(见表3、表 4),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的互动发展受到限制。
二、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互动的博弈论解释
考虑到保险资金与资本市场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密切关系,我们根据博弈理论和以上事实,建立一个动态博弈的模型。为了更清晰地阐释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先分别设立两阶段模型图,最后再归结为一个完整的博弈模型。
首先说明第一阶段的关系(见图1),假定N代表资本市场;P代表保险资金的投资决策主体;支付组合的前一项表示资本市场的效用(效用的提升即意味着资本市场完善度与成熟度的提高),后一项表示保险公司从资本投资中所得到的效益支付。其中,设立参数m和n,m≥0,n≥0。
这一阶段,自然首先选择资本市场类型,是成熟、完善的,或是尚不够完善的,这是一个先决的条件。然后,保险投资决策主体决定,是否让保险资金进入资本市场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以及以什么样的比重来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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