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国银行冲量国企央企上市公司走账摆帐
月末季末年底冲量走账摆帐都行,可做10亿内资金,业务对接哦
2. 和央企合作成立二级公司需要什么手续请大侠赐教
合作成立一家公司需办理的手续,及先后顺序:
一、公司形式的确定:一般情况下,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金是需要3万,需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公司法规定,可以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公司,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又称“一人有限公司”(但公司名称中不会有“一人”字样,执照上会注明“自然人独资”),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如果你和朋友、家人合伙投资创业,可选择普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如果只有你一个人作为股东,则选择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10万元。
二、公司注册步骤:核名:这需要到工商局去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写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由工商局上网(工商局内部网)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果没有重名,就可以使用这个名称,就会核发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这一步的手续费是30元。(30元可以帮你检索5个名字,很多名字重复,所以一般常见的名字就不用试了,免得花冤枉钱)
3. 央企能否使用民营资金
上缴很大一部分,给员工发福利,投资新项目,更换设备、新进设备等。 对于很多盈利的国企而言,花在无用处的钱仅仅是个盈利的零头,大可不必在意。
4. 央企的商业承兑能贴现吗
像你说的这种,开出来的商业承兑到期一般都是没有钱解付的,也就是说商业承兑到期之后持票人拿不到钱。这样不太好吧
5. 央企开的商业承兑汇票可以到银行贴现吗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回或者持票人的票答据。商业承兑汇票是由银行以外的付款人承兑。商业承兑汇票按交易双方约定,由销货企业或购货企业签发,但由购货企业承兑。
特点:
1 、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 个月
2 、商业承兑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汇票到期日起10 天
3 、商业承兑汇票可以背书转让
4 、商业承兑汇票的持票人需要资金时,可持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向银行申请贴现
5 、适用于同城或异地结算。
产品特点:满足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快速变现的需求;相对于银行承兑汇票,手续方便,可以有效降低手续费支出,融资成本低,有利于企业培植自身良好的商业信用。对银行来说,相当于作了一笔贷款,且事先扣除了利息;如果汇票有货物背景,则还有货物抵押。在银行资金紧张时,还可再贴现融资。
6. 中铁作为开票方,另一家企业作为接票方,两家公司没有贸易往来,贴票方给中铁开出的商票贴现,这么做违规
听名字来说应该是第二个,中铁一局到十局是不分大小的,中铁几局是是局级单位,国资委下的大央企,但是中铁承建不是,你要说中铁承建总公司的话,可能还能比,但是中铁承建的分公司,与中铁十局的分公司没法比,不是一个档次的,所以么,中铁十...
7. 国企下面的投资公司与财务公司是怎么样运作的相比于外面独立的投资公司,他们之间有什么差别
国企,尤其是央企的投资公司主要是内部投资,也有外部投资,但主要是内部投资,对子公司的投资。财务公司主要负责资金筹措(集中管理资金)与内部借贷(向子公司放贷),属于准金融企业。
相对于市场上的投资公司,没有太大区别,但很少参与风险投资。国企在这方面要求比较严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8. 如何加强与央企的对接合作&建议 gov
中央企业(以下简称央企)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加强与央企合作,是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加快工业经济发展,促进转型升级的战略举措。为推进我市与央企的对接合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协调服务,通过推进与央企对接合作,聚集发展要素,推进结构调整,加快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壮大,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完善与央企对接合作的政策措施,加强与央企的互动交流,搭建平台,优化环境,全面推动我市与央企的战略合作。
(二)市场运作。充分发挥各县(市、区)、市政府驻外机构和国家级、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及企业的主体作用。合作对象以央企为主,兼顾世界500强企业、军工企业、区域性、行业性龙头骨干企业和浙商重点企业。
(三)互利共赢。充分发挥我市和央企的比较优势,通过对接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三、工作重点
突出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围绕做大做强企业,加强技术研发、管理创新、人才培养使用等方面对接合作。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一)实施“一企一策”。对来我市投资建设产业基地、产业园区或投资规模大、对我市产业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的央企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二)优先保障用地。优先保障央企对接合作项目的用地,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投资强度指标的项目,其建设用地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落实用地指标、优先预审报批、优先供地。项目用地采取招拍挂方式净地出让。
(三)完善配套设施。优先保证央企重大投资项目的基础设施以及供电、供水、供汽等配套条件;优先调剂重大产业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对企业的原辅材料、产成品运输等生产要素予以重点调度。
(四)扶持合作项目。与央企对接合作项目列入市级以上重点工程项目,享受市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各项政策。央企投资项目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比照省级开发园区工业企业建设规费执行标准,享受建设规费优惠政策。
(五)强化金融支撑。央企投资项目纳入全市年度银企合作计划,开辟央企对接合作项目贷款“绿色通道”,协调银行在遵循信贷管理要求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贷款额度、放宽企业贷款抵押担保条件。引导金融机构加强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为央企投资项目量身定制包括信贷、债券、信托、基金、保险等一揽子金融服务。
(六)加强涉税协调。新落地央企对接合作重点项目所形成的税收中地方可用财力部分,可用于奖励项目企业,奖励方式与比例由项目所在地政府与项目业主协商确定,奖励资金用于其在我市的再投入。央企对接合作项目所购置的进口设备,项目所在地政府与口岸部门要加强协调,做好相应税收优惠措施的政策指导、通关便利等工作。
(七)提供人才支撑。优先为央企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急需人才。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指标用于央企职工住房建设。帮助央企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解决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困难。市内高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可为央企定向培养员工,毕业生优先满足央企用工需求。搭建毕业生与央企双向选择对接平台,为央企接收我市毕业生在就业手续办理、人事代理、户口落户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
(八)对世界500强企业,军工企业,区域性、行业性龙头骨干企业和浙商重点企业来我市投资合作的大项目,参照央企投资合作项目相关扶持政策执行。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有关部门要把央企对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班子成员协同抓的工作机制。市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央企对接合作的服务工作;各县(市、区)要建立协调服务机制,上下联动,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