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宅基地房子怎么做抵押贷款,有不动产证的
乔先生咨询: 我是一名农民。前几年,我搞养殖业赚了一些钱,由于观念问题,就将赚的钱都花在了建房上,在老宅基地上翻建了一幢三层楼房。 最近,我想扩大养殖规模,就找信用社贷款。信用社要我提供担保,我提出用楼房抵押,可信用社说不行,接受农村房屋抵押他们要面临很大的风险。我想咨询一下: 一、按照《担保法》规定,能否用农村房屋和宅基地设定抵押? 二、信用社说用农村房屋设定抵押他们面临的风险太大,这是为什么? 律师解答: 根据你的咨询,解答如下: 一、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法律行为。 《担保法》第34条第1项规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但《担保法》第37条第2项规定,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由于《担保法》禁止用农村宅基地设定抵押,因此,有人认为,宅基地上的房屋与宅基地不可能分离,当然也不能抵押。这种认识是不对的。农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应当是有效的。 二、信用社所说的很大风险是存在的。 按照上述规定,虽然以宅基地上的房屋抵押是有效的,但是抵押权的效力不能及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使用权,一旦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债权人就只能以抵押房屋的建筑材料作为动产优先受偿。将房屋拆除而以建筑材料还债,这无疑大大降低了房屋的价值,也是一种浪费。 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6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据此,用农村房屋设定抵押,债权人实现抵押权也存在障碍。另外,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中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这样,农村房屋的买卖对象就十分狭窄。基于以上实际情况和规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一般不愿意接受借款人用农村房屋设定抵押,这也无可厚非。因此,建议你向信用社提供房屋以外的其他担保。 三、以上建议,供你参考。 凯安律师事务所 潘家永 律师
2. 村里面有两处宅基地可以贷款买房吗
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以、不是你个人的
只是村集体划分给你,你有使用权、但是不能用来买卖、抵押贷款、
而且任何贷款公司都是接受的
3. 农村宅基地自建房在哪里可以贷款,急
您好!根据我国担保法第34条第1项规定,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可以抵押。您可以用自建房作为抵押物向当地的银行或者信用社申请抵押贷款,抵押贷款的金额一半是该房产价值的50%。办理相关贷款手续如下:1、向银行询问;2、银行指定相应的评估机构对房产估价;3、确定贷款额,自建房一般的抵押额度为五成左右;4、要求您购买相应贷款额度的房产保险;5、等待审批后支付。谢谢阅读!
4. 如何用农村的宅基地贷款
我国现行法律明文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贷款,所以农村的宅基地是不能贷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只限制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滩等农村土地,经发包方同意,并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书的,才可以设立抵押,并没有明确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则明确规定,除买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农村土地可以抵押外,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是不允许抵押的。
5. 农村宅基地盖楼房可以贷款吗
你好!农村宅基地依法不得抵押贷款;但农民以其宅基地上的房屋进行抵押获取贷款,是可以的。
6. 农村的买楼房能贷款吗
什么意思?
是农村户口买商品房?还是买农村的房子?
如果该地没有限制外地户口购房的就可以,或者有相关社保缴纳证明也可以。
买农村的房子不能贷款,农村房子不能流通的。
如果是本村人在批准的宅基地上自建房应该可以。
关键是你有稳定收入证明,不然不放款的
7. 我是农村的如何贷款在城里买楼房
您好,请问您准备在哪个城市办理我行的贷款呢?建议您可以通过“在线客服”https://forum.cmbchina.com/cmu/icslogin.aspx?from=B&logincmu=0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详细咨询。感谢您的关注与支持!
8. 农村宅基地住房是否可以贷款
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第八次全国法院民事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会议关于农村宅基地买卖案件问题,形成以下意见:
买卖农村房屋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只要不侵犯国家、社会及第三人的利益,应当给予法律保护。就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而言,根据民事活动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应当依法认定其效力。关于农村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从合同履行情况、尊重现状、保护交易秩序等角度来综合进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