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借款人跑后,担保了的连带责任债务
您好,担保人负有代偿义务,但是要看您做的是一般保证担保,还是连带保证担保,二者的代偿顺序是有区别的。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一般保证,贷款人要先向借款人要,通过诉讼或仲裁后,要不到时,才可以向担保人要;而连带保证,没有顺序要求,贷款人既可以向借款人要,也可以直接向担保人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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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借款人跑了,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
担保人的具体责任:
民事责任: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责任: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㈢ 贷款人跑了,,保证人要负责任吗
看你怎么保证的。
如果是连带保证,你现在可以马上起诉保证人要求承担责任。
如果是一般保证,你要先起诉贷款人,在得到判决后,不能执行,才能起诉保证人。
怎么区分?看保证合同,没有特别注明是连带保证的就是一般保证。
有时间限制的。连带保证为6个月。一般保证为对被保证人执行失败后的2年内。
㈣ 贷款人跑了,共同贷款人有责任吗
您好,我看到了您发布的信息。
说实在的没关系是不可能的,如果您共同贷款人跑了,
首先您至少得付清一半的金额,而另一半,就看您怎么去跟银行沟通了。
按照规定,是你得负责任的,而每个银行都有自己的规定。
建议您,电话咨询一下银行。如果可以也可以走报警的路线,证明你跟跑的借款人是
并没有联系的,你并不知情。具体您就得咨询银行了。
希望您顺利办好,望您采纳我的建议,及时联系贷款银行。
㈤ 贷款人跑了 担保人应负什么责任
担保人要承担付款义务,你可以以担保人为被告,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即向你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十二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第二十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二十七条:
保证人依照本法第十四条规定就连续发生的债权作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㈥ 银行借款人跑了,两个担保人各负什么责任
债务人失踪,担保人有什么责任。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保证的方式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人仅对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承担补充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与债务人负连带责任的保证。
一般银行贷款中,担保人是连带责任保证,也就是说两个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法》第六条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通俗而言,作为担保人,无论是口头上还是书面上的担保,都必须承受一定的风险,这种风险即为,一旦被担保人违反此前的承诺,给接受担保的一方造成物质或精神上损失的,此时担保人就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㈦ 贷款人跑了,担保人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如果你作为贷款担保人当初签订了单独的担保合同,约定了该担保行为的性质为“一般性保证”则在贷款人跑了的时候,担保人有协助银行向贷款人追款的义务,如果没有这样的约定,按担保法的规定就属于连带担保性质,在贷款人不能按时还款的情况下,担保人承担贷款的连带责任,在银行将贷款人的财产房屋拍卖得款不足于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下,担保人代其还款,但是担保人具有在找到贷款人以后向贷款人追偿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