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担保贷款合同是否有效
从你描述情况来看,这人是被诈骗了,但情况又对他很不利。
从法律精神来说,这人担保不是自己真实意思表示,这合同是无效的。
从实际情况来看,贷款公司一般不会采用“三人同时担保才能生效”的保证方式的,所以三人是分开签保证,所以就不是一份!贷款公司的法律材料是很充分的,要不贷款公司不会起诉的。
同时这人拿不出“三人同时担保才能生效”的材料,也没有提供“不是自己真实意思”的材料,这对他极不利的。
我建议这人应诉策略:以贷款公司与借款人串通诈骗为攻破。材料可以从:原法院定性诈骗的材料;找贷款公司缺陷:经营贷款是否获得国家部门的许可?发贷合法吗?是高利贷吗?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之间漏洞等等。同时也可以通过国家机关一些部门介入,可能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
『贰』 六份贷款合同只有两份担保合同,有没有可能
完全可能。
贷款合同是主债务,担保合同是从债务,也就是依附于主债务的债权债务关系。从债务不可以没有主债务,主债务可以没有从债务。
具体到银行业务,所谓信用贷款就不需要担保。每家银行对自己的放贷都有相应的规定,符合规定的就不需要担保,超过规定的数额或者情形的就要担保,如此而已。法律并没有规定贷款一定要担保。
其实所谓信用卡就是银行的一种小额的贷款方式,因为信用卡可以透支,其实就是向银行借钱。这也是不用担保的。
『叁』 贷款担保合同
贷款到期换担保人。换了没?你清楚不?没换你仍然有责任!
『肆』 个人信用报告内容中的:“为他人贷款合同担保”是什么意思
你好,这样的担保是有效的。
第一,担保人有责任关注借款人的那笔贷款资金动向,发现问题的,要及时向贷款方通知。
第二,担保责任的时间是从贷款发放日开始一直持续到借款人还清贷款。
第三,为他人贷款合同担保就是别人借钱,你担保。
第四,诉讼发生的原因一般是借款人无力还款或无意愿还款时,贷款人向借款人提出的诉讼请求。
第五,电视公告之前要通知你。但是没有通知到另当别论。
第六,你不能不承担还款责任。签订担保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约定借款人、担保人和贷款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贷款方由于也没有发现借款人的资金出现问题,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伍』 关于借款合同中的担保问题
该法条受法律保护,我国《担保法》第六条规定了: 本法所称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然后是你在合同中所写内容属于连带保证责任。我国《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所以该法条受法律保护。
『陆』 关于贷款,担保合同是怎么回事
货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担保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一旦借款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担保人就要替债务人偿还借款了,偿还借款后,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柒』 怎么解除贷款担保协议
一般来说,在借款人还清贷款以后,贷款担保人就不存在担保责任了。贷款担保人想要解除担保的话,则要看担保人和借钱方以及贷款机构在签订贷款合同时的相关规定。
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
另外,在执行担保的历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历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条 保证责任的免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的追偿权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保证人追偿权的预先行使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贷款合同担保拟订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七条 保证人的资格和范围
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第八条 国家机关作为保证人的禁止与例外
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第九条 公益法人作为保证人的禁止
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第十条 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作为保证人的禁止与例外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第十一条 强令提供担保的禁止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为他人提供保证;银行等金融机构或者企业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十二条 共同保证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
『捌』 银行贷款,担保合同的开始时间
按合同法规定,从双方签定合同日开始,即双方开始履行合同,行使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你在1月20日合同正式签订,即合同开始生效,担保合同也是1月20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