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助学贷款的原则有哪些
1.贷款向经济困难的高校在校生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的发放对象为全日制高等学校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在校学生。
2.国家给予50%的财政贴息
国家助学贷款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贷款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为减轻学生的还贷负担,利息的50%将由政府负担。
3.贷款额度为学费和生活费
国家助学贷款分为学费贷款和生活费贷款,用于学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借款人所在学校的学费收取标准,用于生活费的金额最高不超过学校所在地区的基本生活费标准。一般情况下,每年助学贷款的上限为8000元。
4.银行定期划拨贷款
学费贷款由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借款学生所在学校指定的帐户;生活费贷款由银行在每月10日前按月划入贷款学生指定的活期储蓄帐户,生活费贷款原则上一年按10个月发放、每年2月份和8月份不发放。
5.贷款本息在4年内还清
按规定,还款时间最迟在毕业后第1年开始,贷款本息应当在毕业后4年内还清,既可分期还贷,也可一次还清。
6.可实施异地担保
该贷款的担保方式有三种: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保证担保由证人担保,保证人可以是中国境内的自然人或法人,只要他们有足够的代偿能力即可;抵押担保押物指抵押人合法所有的房产;质押担保的质押物须出示拥有者合法所有的,工商银行签发的本、外币存单或凭证式国债。
7.特困生找不到担保的可特殊处理
借款人为特困生且无法提供担保的,可经学校及学生贷款管理中心特别批准,申请特困生贷款。
8.申请方式为一次性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如新生入学后,可一次申请到本科四年的学费和生活费贷款,银行再按年(月)发放。需要特别提醒的是:银行不直接受理学生的贷款申请,而由学生向学校的指定部门提出贷款申请。
② 商业助学贷款条件
您好,若在招行申请贷款,我行有个人消费贷款,是我行向自然人发放的,用于购车、购车位、装修、教育学资、大宗消费购物、旅游等个人或家庭合法消费用途的贷款,一般是使用房产抵押的方式担保办理。您需要通过柜台个贷部门提供您的个人信息以及具体资金用途证明办理申请。具体您可以说明下所在城市,我们进一步帮您判断当地是否有该类型贷款。
一般以商品住房作为抵押物的,抵押率最高不超过房产评估现值的70%;以商业用房作为抵押物的,抵押率最高不超过房产评估净值的60%或评估现值的50%。用途为教育学资的,期限不超过8年(含)
贷款申请一般需要提供的申请资料:
1.身份证明资料
2.婚姻证明资料:结婚证、离婚证、未婚声明等
3.本地居住证明资料:近一年任意3个月固定电话缴费清单,或水电费缴费清单等公用事业收费单据,或其他可以证明住址的资料
4.担保证明资料:抵押物权属证明。有共有权人的,还需提供共有权人同意抵押声明或要求共有权人在抵押合同中签字。提供其他辅助担保方式的,还需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5.用途证明资料:贷款用途为购车/购车位的:须提交能够证明购房用途真实性的资料,如购车/购车位合同、认购意向书、定金收据、首付款收据等;贷款用途为装修的:须提交能够证明装修真实性的资料,如所装修房产产权证明及装修合同、预付款收据等;贷款用途为用于教育学资的:须提交能够入学证明资料,如就读学校出具的《录取通知书》或类似性质证明资料
6.还款能力证明资料:我行代发工资客户可以直接提供其代发工资账户流水;社保账户流水或个人纳税单等.
若您的这笔贷款还需要提供其它资料,经办行这边也会及时通知您,您在申请贷款的时候也可以通过经办行详细确认此信息。
③ 商业性助学贷款如何申请
商业助学贷款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是贷款银行对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学习的学生或直系家属或法定监护人发放的商业性贷款,贷款只能用于学生的学杂费、生活费以及其他与学习有关的费用支出。 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的贷款期限一般在6个月到五年,最长不超过八年;同时需提供贷款银行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人保证方式作为贷款担保条件;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交通银行的一般商业助学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基础上优惠10%)。编辑本段商业性教育助学贷款
商业性教育助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本人或其法定被监护人就读国内小学、中学、普通高校及攻读硕士、博士等学位或已获批准在境外就读中学、大学及攻读硕士、博士等学位所需学杂费用和生活费用(包括出国的路费)的一种人民币贷款及外汇贷款。
一、贷款条件
受教育人本人作为借款人申请商业性助学贷款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有效居留身份证, 就读境外学校的须有本人护照或通行证; 3、具有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接受函)或学生证以及就读学校开出的学习期间内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材料; 4、符合贷款人要求的学习与品行标准,无不良信用行为; 5、承诺向贷款人及时告知其离开学校后的最新工作单位及有效通讯方式; 6、已拥有受教育人所需的一定比例的教育费用; 7、书面同意在贷款逾期一年不还,贷款人可在其就读学校或相关媒体上公布其违约行为; 8、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资产抵、质押或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 9、贷款人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受教育人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作为借款人申请商业性助学贷款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以及详细、固定的住址; 3、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信用良好,具有偿还贷款能力; 4、受教育人有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有就读学校开出的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 5、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资产抵、质押或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 6、受教育人已拥有受教育所需的一定比例的费用;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二、贷款期限
商业性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为一至六年,最长不超过十年(含十年)。
三、贷款限额
商业性助学贷款的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受教育人在校就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总额的80%。
四、贷款偿还
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可按月或到期一次性偿还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须按月偿还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应在每学年根据年度发放贷款数确定一次。借款人应于贷款合同规定的每月还款日前,主动在其存款账户上存足每月应还的贷款本息,由银行直接扣收其每月还贷本息。经贷款人同意允许借款人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
五、贷款申请
(一)受教育人本人作为借款客户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及复印件或学生证及复印件; 3、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 4、在中国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或信用卡账户; 5、中国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二)受教育人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作为借款客户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中国银行认可的借款人与受教育人关系的书面证明; 3、受教育人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 4、以财产作抵押或质押的,应提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押、质押的承诺或声明。对抵押物须提交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和保险公司的保险文件,对质押物须提供权利证明文件。以第三方担保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担保的书面文件,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5、在中国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或信用卡账户; 6、中国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六、适用对象
借款人是指就读国内中学、普通高校及攻读硕士、博士等学位或已获批准在境外就读中学、大学及攻读硕士、博士等学位的在校受教育人或其法定被监护人。
④ 商业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有何区别
虽然国家助学贷款与商业助学贷款都属于“助学贷款”,但二者却有很大的区别:
贷款对象
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而商业助学贷款适用于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学习的学生或直系家属或法定监护人。
贷款期限
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而商业助学贷款期限最短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8年。
贷款额度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的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为每人每年12000元;而商业助学贷款额度将根据借款人的资质情况及担保情况综合核定,最高可达50万。
贷款担保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无需提供任何抵押担保;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借款人必须提供抵(质)押担保或第三方保证。
贷款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且不上浮;而商业助学贷款利率有上浮的可能性。
贷款贴息
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正常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贴息;而商业助学贷款不享受贴息政策。
⑤ 商业助学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在中国境内有抄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在我行申请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2.学生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和学籍证明)等证件;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生活费及其他有关学习的费用证明。3.提供我行认可的财产抵押或有效权利质押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或经银行认定符合信用贷款条件。4.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5.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我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6.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情况您可以与贷款行详细咨询。
⑥ 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
方法有以下三种形式:
1.国家助学贷款:它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利用金融手段加大对高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力度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进一步完善高校资助政策体系的新政策,随着高等学校在校生规模不断扩大,高校中贫困家庭学生的人数迅速增加,原有的资助政策和措施已难以覆盖和完全解决所有贫困家庭学生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现行的资助政策,加大资助工作力度,在国务院领导同志的亲自关心和推动下,我们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国家助学贷款这项政策,为保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1999年先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武汉、沈阳、西安、南京等八个城市进行了试点。从2000年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均能申办国家助学贷款。
2.高校利用学校资金对学生办理的无息借款:高校利用学校资金对学生办理无息借款的制度也是由人民助学金制度改革而来。按照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通知要求,1986年开始在部分高校进行试点,1987年开始在当年入学的本科普通高等院校的新生中全面实行(专科院校是否自1987年起实行学生无息借款制度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学校所属的中央主管部门决定);1993年,原国家教委和财政部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对这种借款的额度和享受贷款学生的比例等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目前各高校办理的这种借款最高额度一般为每人每年1000元以上。
3.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它是指各金融机构以信贷原则为指导,对高校学生、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办理的,以支持学生完成学习为目的的一种商业性贷款形式。这种助学贷款近年来也得到快速发展,是对国家资助政策的有益补充。一般性商业助学贷款财政不贴息,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均可开办。
⑦ 商业助学贷款期限,利率与金额是多少
商业助学贷款的期限原则上为借款人在校学制年限加6年,借款人在校学制年限指从助学贷款发放至借款人毕业或终止学业的期间。对借款人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人在校年限和助学贷款期限可相应延长。助学贷款期限延长须经贷款人许可。
商业助学贷款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政策执行,原则上不上浮。借款人可申请利息本金化,即在校年限内的贷款利息按年计入次年度借款本金。
商业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借款人在校年限内所在学校的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贷款人可参照学校出具的基本生活费或当地生活费标准确定有关生活费用贷款额度。
⑧ 商业性助学贷款
商业性助学贷款可以在中国银行申请,没有50万最高限额限制,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受教育人在校就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总额的80%。毕业后才开始还,最多可以还10年,需要资产抵押或质押,有第三方担保人也可以。
下面是商业性助学贷款的具体内容,你可以参考一下:
商业性助学贷款业务
2.8.1 业务定义
商业性助学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本人或其法定被监护人就读国内中学、普通高等院校及攻读硕士、博士等学位或已获批准在境外就读大学及攻读硕士、博士等学位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包括出国路费)的一种人民币担保贷款。
2.8.2 贷款对象和贷款条件
一、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均可向中国银行申请商业性助学贷款。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有效居留身份证,就读境外学校的须具有本人护照或通行证;
3、具有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接收函)或学生证以及就读学校开出的学习期内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材料;
4、符合贷款人要求的学习与品行标准,无不良信用行为;
5、承诺向贷款人及时告知其离开学校后的最新工作单位及有效通讯方式;
6、已拥有受教育人所需的一定比例的教育费用;
7、同意在贷款逾期一年不还,贷款人可在其就读学校或相关媒体公布其违约行为;
8、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资产抵、质押或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
9、贷款人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二、受教育人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作为借款人申请商业性助学贷款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以及详细、固定的住址;
3、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信用良好,具有偿还贷款能力;
4、有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有就读学校开出的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
5、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资产抵、质押或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
6、已拥有受教育人所需的一定比例的费用;
7、贷款人规定的其他贷款条件。
2.8.3 贷款期限
商业性助学贷款的期限一般为一至六年,最长不超过十年(含十年),具体期限根据借款人就读情况和担保性质分别确定。
2.8.4 贷款限额
商业性助学贷款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受教育人在校就读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总额的80%。
2.8.5 贷款利率
商业性助学贷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遇法定利率调整时,合同利率不变;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利率一年一定,遇法定利率调整,则在下一个利率确定日执行新调整后的利率;贷款逾期又未批准展期的部分,按逾期贷款利率收取利息。
2.8.6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向贷款人提供以下资料
一、受教育人本人作为借款人申请商业性助学贷款,应向贷款人提交以下资料:
1、个人有效居留身份证件,就读境外学校的还须出示本人护照或通行证,并提供其复印件存档;
2、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接收函)或学生证;
3、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间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的证明材料;
4、就读学校出具的说明其学习和品行情况的推荐信;
5、以财产作抵押或质押的,应提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押、质押的承诺或声明,对抵押物须提交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和保险部门的保险文件,对质押物须提供权利证明文件,以第三方担保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的书面文件,以及保证人的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6、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二、受教育人的直系亲属、法定监护人作为借款人申请商业性助学贷款,应向贷款人提交书面借款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交下列文件、证明和资料:
1、借款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受教育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就读境外学校的还须出示受教育人的护照或通行证,并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存档;
2、贷款人认可的借款人与受教育人的监护关系证明;
3、贷款人认可的借款人具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
4、受教育人就读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或接收函及复印件以及就读学校开出的学生学习期内所需学杂费和生活费用总额的证明材料;
5、以财产作抵(质)押的,应提供抵押物、质物清单和有处分权人(包括财产共有人)签署的同意抵(质)押的承诺或声明。对抵押物须提交有权部门出具的价值评估报告和保险部门的保险文件,对质物须提供权利证明文件,以第三方担保的应出具保证人同意承担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的书面文件及有关资信证明材料;
6、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2.8.7 贷款担保
在签订借款合同之前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担保或第三方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2.8.8 贷款发放
贷款人根据合同约定,按学年及时将贷款中的学杂费部分划入借款人就读学校指定帐户或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储蓄或信用卡帐户;按学期、季或月将贷款中的生活费用部分划入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储蓄或信用卡帐户,并由贷款人监督使用。
2.8.9 贷款的偿还:
借贷双方应对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在借款合同中明确规定。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可按月偿还或在贷款到期时一次性清偿。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可采取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或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每月还款额应在每学年根据年度发放贷款数确定一次,借款人家庭每月应偿还银行的金额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总额的50%。
受教育人在校就读期间,贷款人可给予借款人一定的宽限期,宽限期内只付利息不还本金。
借款人可根据需要选择还款方式,但一笔贷款合同只能选择一种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如需变更还款方式,须经贷款人同意才能更改。
借款人应在借款合同中授权贷款人可于约定的还款日主动从借款人在本行开立的储蓄或信用卡帐户中扣收应偿还本息。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生效一年后,若有足够的资金来源,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还款,但必须在还款前15天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对提前还款的部分,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提前偿还金额和适用利率缴付相当期限的利息作为承担费补偿(目前暂未收取)。
2.8.10 展期贷款
借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并采用一次性偿还贷款方式的,借款人如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贷款人申请展期,具体展期条件按中国银行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审查批准后,借贷双方应签订展期协议。展期协议需经抵(质)押人、保证人书面认可,并办理延长抵(质)押登记、保险手续;对以分期付款方式偿还贷款的,不得办理展期,但借贷双方可协商进行贷款重整,重新确定借款期限、还款方式等。
2.8.11 相关费用
商业性助学贷款抵(质)押物的评估和登记费用以及借款合同等公证费用均由借款人承担。贷款人可以向借款人一次性收取质押物的保管费用。
⑨ 商业助学贷款期限、利率与金额有何规定
商业助学贷款的期限原则上为借款人在校学制年限加6年,借款人在校学制年限指内从助学贷款发放至借款人毕业或容终止学业的期间。对借款人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人在校年限和助学贷款期限可相应延长。助学贷款期限延长须经贷款人许可。
商业助学贷款的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政策执行,原则上不上浮。借款人可申请利息本金化,即在校年限内的贷款利息按年计入次年度借款本金。
商业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借款人在校年限内所在学校的学费、住宿费和基本生活费。贷款人可参照学校出具的基本生活费或当地生活费标准确定有关生活费用贷款额度。
⑩ 商业助学贷款的贷款处理程序是怎样的
借款人可直接在生源地向贷款人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即办理生源地贷款,内也可在就容读学校所在地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即办理就读地贷款。但贷款人不得受理借款人既在生源地又在就读地贷款的重复申请。
贷款人在受理借款人申请商业助学贷款时,应要求对方提交书面借款申请,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应的文件、证明和资料。受理贷款申请后,贷款人须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核实。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资信、贷款用途、担保等因素进行贷款审批。贷款人应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划入借款人在银行开立的个人结算等账户或借款人就读学校指定账户,并由贷款人监督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