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出台各种政策,吸引和鼓励社会资金进入
青海省相继出台《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地勘工作体制机制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的若干意见》、《青海省引进大型企业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明确了全省地勘工作的管理机制、资金投向、找矿激励措施、吸引大企业参与勘查开发政策、矿业权益分成及矿业权退出机制等,为实现找矿突破和整装勘查提供了制度保障。2009年和2010年,全省地勘工作吸引社会资金14.35亿元,推动了地质找矿工作较快进展。例如,大场金矿整装勘查中,省地勘局与加拿大某公司联合勘查矿区内的主矿区,投入勘查资金约3亿元,并运用勘查新技术,在短期内就获得找矿新突破,到2010年探明金资源量由合作时的63.5吨增加到108.63吨;2011年又引进西部矿业公司在主矿区外围开展矿产勘查,已投入勘查资金1亿元。青海省已将大场金矿整装勘查中的商业跟进,大投入、大突破,视为基本经验和范例。
在贵州省,为加快铝工业新基地的建设,贵州省政府引入战略投资者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通过以控股合作或收购的方式,整合务正道地区的铝土矿资源的勘查与开发利用,成立了中电投遵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致力于探采一体化。该企业已经控股大竹园铝土矿,收购了瓦厂坪铝土矿,为早日建成务正道地区铝工业基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此外,重庆乌江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看中铜仁地区锰矿勘查有资源保障的优势,分别与铜仁地区行政公署签订了49亿元、12亿元的合作开发锰深加工企业,愿意在“十二五”期间发展锰下游产品,延长产业链,投资生产附加值高、能耗低、污染小的锰系列产品。在凯里一黄平铝土矿勘查区,多家有实力的企业也表示积极参与铝土矿的勘查和开发利用的意愿,加大延伸铝土矿的产业链。
黑龙江省不片面追求“价款”收入,而是降低门槛,让社会资金进入。这是其他省(自治区)所少有的,也完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充分体现“公益先行,商业跟进”的投入顺序。黑龙江省规定:
(1)对具有甲级地质勘查资质的地勘单位与大型企业组建联合勘查开发实体的,可优先取得探矿权;
(2)对矿山企业利用原生产系统开展矿山周边或深部探矿的,可以通过协议取得探矿权;
(3)根据地勘单位找矿能力和业绩,通过申报和协调,可公平、公正地配置部分探矿权;
(4)优选5个大型矿业集团,到省内合作,为其配置矿业权起引领、示范作用。
(5)在1:5万矿产调查项目中,筛选部分成矿条件好的,投放市场。发现矿产后,投资者可优先取得探矿权。
② 如何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建设
首先,农村要有自己特色,其次,要有自己的区位优势,再者要有利益可图。
做到这几点可以了。望采纳
③ 如何鼓励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
这有利于扩充教育资源、优化教育结构、提高质量效率、培育教育增长点。我们要把握社会力量办学空间、机制的双重优势,健全法规体系,创新投入方式,完善捐资政策,大幅度提高社会资金投入教育的畅通化、便利化和专业化。
社会力量办学已成为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全国共有民办学校15万余所,在校生4300余万人。同时,源于社会力量、依靠体制灵活、吸纳社会资金能力强,是民办学校的天然优势。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间,一是民办学校服务范围稳中有升,学校建设和内涵发展的预期快速攀升。二是公共财政投入教育的力度不会减少,同时公办教育发展的财力需求刚性很强,不少地方教育经费依旧短缺,仍需社会力量大显身手。三是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学龄人口比例将有所增长,仍需要民办教育继续为储备教育资源、增强教育服务供给能力作贡献。四是目前我国民办学校进入运营期后的办学资金来源主要靠学费,如民办高校学费约占运营收入的80%以上,而捐赠和学校自营收入所占比例很小。各类社会资金在教育领域的比重和重要作用,将会随着法规制度的完善、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加大。
④ “中央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是什么意思
1、中央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是老百姓可以直接或间接向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投资。
2、信息电网油气等重大网络、清洁能源、油气及矿产资源保障三个重大工程包进行发布了,加强重大工程的建设离不开社会资本的积极参与,国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
⑤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的简介
国办发〔2010〕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有利于建立竞争机制,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充分认识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重要意义。要抓紧清理和修改涉及非公立医疗机构准入、执业、监管等方面的文件,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鼓励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文件,消除阻碍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政策障碍,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强政策解读,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非公立医疗机构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营造良好氛围。
⑥ 为什么我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产品提供
(一)有利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作为社会资本的境内外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承担公共服务涉及的设计、建设、投资、融资、运营和维护等责任,政府作为监督者和合作者,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直接参与,加强发展战略制定、社会管理、市场监管、绩效考核等职责,有助于解决政府职能错位、越位和缺位的问题,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有利于打破行业准入限制,激发经济活力和创造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可以有效打破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服务领域的各种不合理限制,鼓励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混合所有制企业等各类型企业积极参与提供公共服务,给予中小企业更多参与机会,大幅拓展社会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的发展空间,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潜力,有利于盘活社会存量资本,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公共服务资金投入渠道,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经济增长动力。
(三)有利于完善财政投入和管理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下,政府以运营补贴等作为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的对价,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对价支付依据,并纳入预算管理、财政中期规划和政府财务报告,能够在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公平地分担公共资金投入,符合代际公平原则,有效弥补当期财政投入不足,有利于减轻当期财政支出压力,平滑年度间财政支出波动,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
(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
⑦ 社会资本应该获得政府怎样的支持
一、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各省级财政设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专项资金,用于对各省重大示范项目前期费用补助、建设融资成本费用补助、运营补贴,对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成效显著的市(州)实施奖补。
二、建立引导投资基金。
财政资金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参与并引导相关企业或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专项用于投资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基金,吸引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及其它社会资本参与,通过市场化运作支持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降低项目运营风险,增加项目融资信誉,为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提供持续的投融资服务。
三、 鼓励金融担保机构参与。
深化财政与金融的合作互动,金融机构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全省重大示范项目给予融资支持的,各省级财政根据贷款增量按利率水平给予一定奖励,对新增贷款损失给予一定比例的风险补偿。
四、采取地方政❤府债券支持。
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化解城市供水、道路、环境保护、公共交通、医疗养老、教育等公共服务领域存量债务的情况作为分配地方政❤府债券额度的重要依据。
五、切实做好预算保障。
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对政❤府与社会合作项目必要的政❤府付费、运营补贴纳入预算,在年度预算中分类安排落实。根据当地中长期财政规划建立跨年度预算调整机制,实现财政“一次承诺、分期兑现、定期调整”的预算管理要求。
六、落实优惠政策。
实施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企业从事供水、道路、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运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年度起,按规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
⑧ 东莞住建局推出5类11个农民住房建设试点 鼓励引进社会资本
11月4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印发《东莞市农民住房建设试点村(社区)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确定选取万江滘联、东城周屋、长安新安、虎门威远岛、塘厦四村及龙背岭等11个项目打造为农民住房建设试点村(社区),由市农民住房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统筹推进。
观点地产新媒体获知,《工作方案》为东莞推动《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及有关配套政策落地所推出的工作部署,即通过在东莞全市引导土地集约利用、严防严控农房违建、加大历史遗留问题综合整治力度等措施,因地制宜提升农房建设品质,打造一批管理规范、风貌统一、配套完善、品质优良的农民住房建设试点村(社区),营造规范农民住房管理、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优化提升城乡风貌的良好氛围。
其中,本次农民住房建设试点村(社区)分为标杆示范类、集约用地类、连片统建类、活化利用类、违建管控类五项大类。
一是,标杆示范类推荐试点万江滘联、东城周屋。结合“特色精品示范村”、“美丽幸福村居特色连片示范区”等工作,深入挖掘一批规划引领有效、建设标准规范、建筑质量安全、人居环境美丽的示范村(社区),总结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通过组团调研、巡回宣讲、实地参观等形式,加大宣传曝光力度,以点带面,扩大示范效应。
二是,集约用地类推荐试点长安新安、虎门威远岛。加快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引导农房合理布局、有序建设,确保土地利用效益最大化。强化“拆旧建新”、“原址重建”等理念,统筹推动农民公寓及其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引导村民统一上楼、统一安置、集中居住,打造现代化乡村社区。鼓励腾退土地用于引进新产业、新业态,打造美丽宜居蓝绿空间,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
三是,连片统建类推荐试点谢岗南面、清溪荔横。加强风貌管控、统一建设标准,引导村(社区)结合实际,加强对连片老旧危房改造、拆迁安置房统建等工作的统筹力度,拆除老旧农房、集中布局建设、提前规划设计、统一风貌样式,并加强停车场、休闲公园、绿化景观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开展连片农房统建工作。
四是,活化利用类推荐试点横沥村头、塘厦龙背岭、道滘大岭丫。通过报建限制、有偿回收、依法诉讼等方式,整理回收一批宅基地,分类逐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微改造”等方式,开展旧农房除险加固及外立面整饰,美化乡村风貌,提高乡村建筑物景观水平。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实行统租统改统建,打造一批主题民宿。进一步强化乡村历史文物保护,打造融合文化生态为一体的乡村景观。
五是,违建管控类推荐试点塘厦四村、长安厦岗。压实村(社区)责任,切实做好宅基地和农房建设巡查处置。鼓励建立群众有奖举报机制,对经核查属实的线索举报人给予奖励。建立农房违建即时上报机制,将有关违建线索第一时间上报镇街有关部门,果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有效筑牢农房违建管控的“第一道防线”。
此外,东莞市住建局还提到,将会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政策倾斜、强化资金倾斜、强化宣传引导。
以强化资金倾斜为例,东莞市住建局对试点村(社区)在活化整饰、风貌管控等方面成效突出的,通过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并由属地镇街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同时,鼓励试点村(社区)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试点建设与运营维护工作,进一步强化试点资金保障力度。
⑨ 政府推出的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重大项目的实际资金到位情况是否理想
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⑩ 如何推动社会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
1、进一步拓展进入方式。
鼓励社会资本以多元主体、多种方式进入社会事业领域。允许社会资本以控股方式参与政府举办的社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允许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的社会事业项目建设、运营,允许政府举办的社会事业单位依法以设施设备等作价与社会资本以股份制形式发展社会事业,股份制社会事业机构允许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各地调整、新增社会事业服务项目要优先考虑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要推出一批带动性强、示范性好的社会事业项目,引进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或向社会资本转让股权、经营权。社会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涉及公共资源的项目实行竞争性配置,各地要建立健全社会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招投标机制。
完善分类管理制度。社会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自主选择非营利性或营利性进行登记,分别执行相关政策,接受相应监督管理。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社会事业机构依法由民政部门按照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营利性社会事业机构依法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改革创新,加快完善分类管理的政策措施和相关制度。
2、完善融资机制。
鼓励金融机构探索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发展社会事业的有效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社会资本举办发展社会事业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支持金融机构允许社会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机构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产权清晰的房产进行抵押贷款,以收费权、商标、专利、政府采购订单、应收账款进行质押贷款。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机构利用捐赠和结余资金设立公益信托。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营利性社会事业机构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私募债,引进私募股权基金,创造条件上市融资。各级政府出资建立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为社会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机构提供贷款担保服务。
3、创新人才机制。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为社会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创新人才选拔培养使用机制。社会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机构,在职称评审、资格认定、技能鉴定、评优表彰、国际交流、高层次人才引进、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等方面与政府举办的社会事业单位享受同等待遇。社各地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合作帮扶机制,从政府举办的社会事业单位中选派人员到社会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机构挂职帮扶,挂职帮扶期间的人事关系、社会保险待遇等保持不变,挂职帮扶情况纳入年度评优评先。政府举办的社会事业单位要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社会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机构执业、兼职。探索在社会资本举办的高校中开展高级职称评审改革试点。
4、保障用地需求。
各级政府要充分保障社会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合理用地需求,与政府举办的同类机构享有同等优惠政策。社会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机构新建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符合省重大项目用地管理规定的,列入省重大项目调度会调度,优先安排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机构按规定以租赁或先租后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支持社会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机构对空闲的厂房等设施进行改造和利用,按照相关规定,经规划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社会事业服务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五年内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土地使用性质可暂不作变更。
5、完善价格政策。
社会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机构用水、用电、用气与政府举办的社会事业单位同价。社会资本举办的营利性社会事业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他非营利性社会事业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6、加大财政扶持。
各地要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建立对社会资本举办发展社会事业的支持机制。从2015年起,建立省级社会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专项引导资金,采取贷款贴息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项目给予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应探索组建由财政性资金发起、社会资本参与的社会事业发展引导基金,并明确支持范围,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7、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扎实推进政府购买社会事业公共服务工作,对于政府承担的公共教育、社会福利、养老、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均可向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机构购买。非基本公共服务要更多更好地发挥社会资本的作用,凡适合社会资本承担的,都可以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社会资本承担。允许各地将安排给社会资本建设、运营社会事业项目的财政性资金,在不违反资金使用范围的前提下,转化为购买服务的资金,并以合同形式予以确定。
8、完善风险防范机制。
建立和完善社会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机构风险评估、预警和处置机制,促进社会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机构规避风险、平稳运行。行业主管部门要支持保险机构开设综合责任保险,引导社会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机构积极投保,运用保险机制为社会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机构提供风险保障。引导社会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机构建立律师指导制度,依法防范和处理权益纠纷。
9、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各地和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社会资本举办的社会事业机构退出机制,依法保护举办者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社会事业机构停办时,经清产核资后,剩余资产按相关规定处理,并可根据举办者贡献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社会资本举办的营利性社会事业机构停办时,其剩余资产要依法进行清算处理。
以上为有关论述,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