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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更多外资金融

发布时间:2021-04-22 12:21:25

⑴ 加入世贸组织后对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将带来哪些机遇和挑战

加入WTO是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世界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入WTO后,外资金融机构将能更多地参与我国的经济建设和金融发展,对我国经济金融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为境内贷款,这些贷款的70%年底,我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6.4万家,实际利用外资3486亿美元。2000亿元,占全国工业增加值(现价)23685。一般说来,外资金融的主要服务对象是外商投资企业,外资金融机构的服务比中资金融机构更能满足外商投资企业需要。我国加入WTO后,在华外资金融机构的服务功能将更加全面,这将进一步改善我国投资环境,吸引更多外商到我国投资后,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和客户基础将逐渐扩大,在我国金融市场上运用的新产品和新技术将随之增加,中资金融机构将与外资金融机构展开全方位的竞争。这将推动中资金融机构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当前存在的各种问题,改善金融企业产权结构和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建立审慎会计制度,提高经营效率和服务水平,扩大对外开放,不仅能“请进来”,扩大引进外资,而且还能鼓励“走出去”,有效地推进我国金融业的国际化进程。
年底,中资银行类机构在境外共设立营业性分支机构68亿美元。加入WTO对于证券业,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和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将有利于引进和学习境外证券业成熟的管理经验,促进国内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规范发展,逐步提高其国际竞争力。
加入WTO,更多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将在优质客户、优秀人才、新业务、新技术等方面与中资金融机构竞争。由于我国金融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加上历史包袱沉重、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与具有百年以上历史的大部分外资金融机构相比,存在一定的劣势,因此,加入WTO,也将给中资金融机构的经营和监管当局的监管带来新的压力和挑战。同时,我们要继续加快金融体制改革步伐,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金融组织体系、金融市场体系、金融监管体系和金融调控体系,完善金融法规,培养金融人才,提高参与国际金融业竞争的能力。

⑵ 如何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五是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等地区。拓宽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外商投资企业融资渠道,降低外商投资企业物流成本。加快沿边引资重点地区建设,打造西部地区投资合作新载体。

六是推动国家级开发区创新提升,强化利用外资重要平台作用。促进开发区优化外资综合服务,发挥开发区示范带动提高利用外资水平的作用。加大开发区引资金融支持力度。健全开发区双向协作引资机制。来源:新华社

⑶ 外资金融机构在国内发展遇到了哪些阻碍

据报道来,近年来,外资金融机自构在国内发展遇阻,目前,外资金融机构在华开展业务掣肘较多,持股比例、设立形式、股东资质、业务范围、牌照数量等方面均有限制。

下一步应更多开放外资银行在境内业务的行政许可,减少行政审批,健全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加快资本市场开放步伐,允许更多符合条件的境外机构在境内市场融资,完善外汇储备管理制度,加强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分析和预警。

希望中国可以成为世界向往的发展地!

⑷ 限制外资进入房地产二级市场意味着什么

《新目录》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业限制范围有所扩大,对金融业限制尺度有所放宽。《新目录》为何进一步扩大外资进入房地产业的限制范围?却减少对进入金融业的限制?为此,和讯网约请相关专家对《新目录》进行了解读。 嘉宾: 曹建海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投资研究中心研究员 白明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 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必须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和讯网:2004年和2007年两次修订目录的背景和时机有何异同? 曹建海:2004年的时候,中国就是追求经济高速增长,在整个十五期间是中国粗放经营的最高峰,所以那个时候可能扩大外商投资,外商当时还是非常欢迎的,包括房地产类的我们也是继续引进的,相对来讲跟现在的外部环境不一样的。另外2004年的时候,我们对外资并购国有企业的认识不够,对这方面是积极开放的,导致大量私募基金在中国并购得逞。当时我们对很多问题认识是不够的。这一次实际上就是表明金融领域更多的开放,而且是市场的开放,确实对金融业提高竞争强度,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收费水平有很大的好处。 和讯网:《新目录》明确表示,我国将继续限制外商投资于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经营,外商投资土地成片开发则必须与内资企业合资、合作,一直不放松对这些领域的限制,基本考虑是什么? 曹建海: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的建设,在国内实际上也是限制的,这是由整个国家的房地产政策所决定的。别墅、高档写字楼和国际会展中心占地比较多,而且这些建设本身容易助长投资过热,我们应该防止这些的大规模建设。对外资限制这一部分,本身就等于是为了在国内实行统一的房地产政策。而且高档写字楼等很容易成为投机的对象,比如说摩根斯坦利进入中国往往就购买大型的商业写字楼,如果他们进行投资开发,就必须进行限制,可能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白明: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这些领域本身就比较热,现在房地产价格这么高,大力满足老百姓住房需求,尤其是中低价房子是当务之急。有的地方不顾这个,大力发展高档宾馆、别墅、高档写字楼,不仅对建材等材料造成压力,而且不一定有效益。因此,在这些领域限制外资就很是必要。 限制外资进入房地产中介公司有利于稳定房价 和讯网:《新目录》新增加了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的限制,为何会新增加这一条?与当前的房地产市场运行现状有何联系? 曹建海:当前的房价如此之高,这里面其实很大的一个因素就是房地产中介的因素,比如说现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卖房子的时候得借助中介公司来起价,这就需要喝茶费、手续费,他们也往往可以通过中介公司避税。目前来看中介公司在抬高房价方面,即使在一手房的销售环节他们也是大规模的参与了,特别是一些国有企业的房地产销售,国有企业很担心房价涨幅太大引起政府的批评和媒体的批评,所以他们一般一手房销售环节往往都要引入中介部门,这样一来,中介实际上在影响房价方面起的作用是非常巨大的。如果外资进入中介公司,通过二级市场来参与炒作,这有可能会导致大量的财富向国外流动,而且外资一旦将房屋市场控盘,或者租赁市场控盘的话,这对民生会产生很大的影响。一个国家一个地方的民生住房问题,很大程度控制在外资企业手上,那是有很大危险性的。因此,《新目录》会新增加这么一条。 和讯网:2004年版的指导目录,期货公司属于外商禁止投资的产业,《新目录》规定外商可以投资期货公司,但中方必须控股。这个基本的考虑是什么?与股指期货的即将推出有何联系? 曹建海:前几年我们曾经关掉了不少期货公司,在2004年的时候,中国在期货方面的交易还是非常谨慎的。但是2005年以后国际油价大幅度波动,铁矿石价格、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的价格不断的上涨,中国在这方面的发展比较滞后,而且国际投机基金、对冲基金有专门地针对中国的采购进行投机的基金,因此在这方面中国就遭遇了不少的损失。现在国家意识到了期货问题的重要性,就必须要“补帐”。相对来讲,外资对期货交易在经验等各个方面,是比较有成熟的,所以放宽这种限制,实际上是希望通过引进外资参与期货交易,可以帮助国内的期货公司规避风险,提高经营水平。当然这肯定与股指期货的推出也是有一定关系的,为股指期货的推出奠定基础。 白明:中国金融市场的开放是一个大趋势,但是开放不是说一夜之间完成,必须得逐步开放。这么多年来逐步成熟了,现在不管是B股开放,还是港股直通车等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了。中国对外开放不断升级,过去扩大出口参与国际分工,从商品上开放,从资本上开放,但是金融资本是资本比较高级的形式。开放期货公司是金融资本开放的典型形式。 《新目录》有利于民生和维护国家安全 和讯网:《新目录》不再允许外商投资勘查开采一些不可再生的重要矿产资源,限制或禁止高物耗、高能耗、高污染外资项目准入。此外,大豆和油菜籽食用油脂加工、生物液体燃料生产要求由中方控股,玉米深加工则被列入限制类目录。如何看待对外资的这些名目繁多的“禁地”? 曹建海:我们过去在矿山勘探开采领域犯了一个最大的错误,就是允许不同经济形式的资本都可以参与。这对矿山的开采造成了巨大的破坏,这种破坏主要是外商和民营企业等造成的。在这个领域对外资我们应该是不再鼓励的,勘探领域适度的合资也不是必要的。独立的外商进行投资勘探实际上并不符合矿山开采勘探的基本内在规律,因为这种矿山是全民资产,如果由外资来控制国家的资源,实际上导致这个国家的财富大规模的流失。像委内瑞那原来也是大量的石油资源被外资控股,而实行国有化以后,国民福利得到了极大程度的提高。基于这种考虑,现在如果允许外资进来,将来再进行国有化,就会非常麻烦,所以这个考虑还是比较妥当的。 白明:资源是上帝赋予中国土地的资源,由中国人民共享。但现在资源价格改革并没有彻底到位,在没有到位的情况下,我们无法界定具体的收益分配。比如说你挖一吨煤有多少是老天爷给你的,是自然赋予你的,有多少是你劳动创造的,多少资本要素形成的,不能准确的判断出来。在这种不能准确的情况下,外资进来除了资本回报以外,肯定要获取大自然给中国的财富,这种财富中国何必给你呢?过去是因为中国外资少,适当让给外资一些是可以,但现在资源越挖越少,资源价格越来越高。于是中国凭什么让给外资,而且中国外资现在有过剩的迹象,在这个时候出台限制措施恰逢其时。 和讯网:那大豆和油菜籽食用油脂加工、生物液体燃料生产要求由中方控股,玉米深加工则被列入限制类目录呢? 曹建海:这些东西都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大豆和食用油脂加工,这方面是属于民生类很重要的内容,这一块应该是控制在国内企业的手上。生物液体燃料的生产,玉米加工这些是关系到粮食安全,如果大规模的引进外资,一旦失控,就会导致个国家粮价的上涨,关系到民生的问题,所以有必要对外资进行限制,这个比过去也是一种进步。 白明:这个主要是产业导向,因为这个东西确实有些热,容易造成重复建设。比如玉米深加工,加工了半天没有出来什么像样的原料,跟酒店一样,往往形成过度竞争,国内已经很激烈了。 和讯网:此次《新目录》的发布对搞好宏观调控,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有怎样的意义? 曹建海:意义就在于限制外资的增量,有利于减少外商直接投资的增加,顺差过大,外汇储备增加,以及物价上涨等的矛盾。另外对一些行业资源、民生的控制,意味着我们更加关注国家安全,开放也不再是敞开口子大开放,这是过去交学费的必然,交了大量学费以后我们学的更加聪明了。 外资对《新目录》“下有对策”? 和讯网:外资对《新目录》将会持有怎样的态度?外资会不会“下有对策”? 曹建海:这肯定是有的,比如说外资可以通过对原有企业的增资方式来实现。这个政策本身的操作性不是特别强,由于灵活性比较大,加上地方政府在引进外资方面,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引进外资方面,地方政府对外资GDP的考绩也还是比较看重的,这有可能导致政策本身很难落实。 白明:外资肯定会想一些办法,这个目录本身就是一个导向作用的。任何政策都是利益格局的再调整,总有人高兴有人不高兴。

⑸ 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 材料二:我们开放了十四个沿海城市,都是大中城市。我们欢迎外资,

(1)①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和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田”②开辟沿海经济开放区。
(2)目的:进一步扩大外资、引进技术,推进经济现代化。关系:可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补充,可能会带来一些暂时的消极影响,但整体而言是利大于弊。
(3)原因:促进上海的发展;促进长江三角洲和长江流域的发展;促进金融发展;世界经济重心东移环太平洋沿岸的趋势日益明显;提升中国在世界经济格局中的地位。
(4)体系: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开放区、沿江开放港口城市、沿边开放城镇、内地省会开放城市。

⑹ 现在政府允许国际资本进入我国金融证券行业,难道不怕那些国外的大财团大赚一笔再换成美圆溜走吗

外资是双刃剑,投资型外资是有益的。对于投机型资本,国家控制的还是回很严的。就拿答QFII来讲,它的额度在中国资本市场上所占比例很低,很难对中国金融市场进行操控,像当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不会在中国上演。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逐渐壮大,逐步适当的扩大外国资本进入中国市场对于中国资本市场是有益的。

⑺ 外资金融的大量进入将对我国现有的金融机构产生什么样的冲击

是我国经济受外部影响变大,甚至受控于他国。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现状政策趋势
一,中国金融业当前对外开放的进展
(一)外资金融机构已经成为中国金融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1,银行业
从中国加入WTO以来,外资银行在2002~2003两年在中国银行业中的总资产占比呈下降趋势,盈利情况不稳定,信贷风险突出,分支机构收缩.但其后在中国银行业中的总资产占比稳步提高盈利上升且不良贷款率稳步下降,营业性机构数量快速增长(图1,图2).
从整体上看,外资银行呈现出稳健发展的态势,业务经营较为活跃,盈利能力有所提高.在信贷市场上,人民币和外汇存贷款增长速度均相对较快,市场份额在近两年也逐渐增加,不良贷款率逐步降低.特别是在一些开放程度较高的城市如上海,外汇贷款占比已达54.8%,人民币业务资产总额5年增长253.6%.在业务开拓方面,外资银行在规定的12项基本业务范围内,经营的业务品种达到100多个,特别是在银团贷款,贸易融资,零售业务,资金管理和衍生产品等业务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显现.
2,保险业
从不同领域的比较看,中国的保险业则是中国金融行业中开放力度最大的一个行业.到2004年12月11日,中国保险业全面对外资开放,对外资的地域限制和业务范围限制取消,中外资保险公司基本上处于同一平台进行竞争,因而保险业也成为在开放推动下竞争最为活跃的金融市场.
2005年,中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8.52%,而外资保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248.45%,增幅明显高于同期中资保险公司的增长速度;从市场份额看,2005年外资保险公司的寿险保费和财产保险保费在全国保费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8.9%和1.3%,各自比上年增加了6.3和0.1个百分点(参见图5,图6).在北京,上海等外资公司相对更为集中的区域保险市场中,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更高,例如在北京,上海,广东地区,外资寿险的份额分别为51.86%,19.79%,12.24%.
3,证券业
由于中国资本市场改革和人民币在资本项目的可兑换进程的制约,中国在证券业开放上的力度相对要谨慎一些.到目前为止,共有中金公司,中银国际,华欧国际,长江巴黎百富勤,海际大和,高盛高华以及瑞银北证等7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获准成立.与证券业的谨慎开放相比,合资基金公司的建立则成为证券市场上一大亮点.自2002年10月首家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国安基金管理公司获准筹建以来,2年半的时间内,中国证监会先后批准了22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远远超过了合资证券公司的数量.合资基金公司利用其品牌优势,技术能力,全球网络和资金实力,正成为中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中的重要力量,共同推动了中国基金市场的快速成长(图7).
另外,中国在2002年底正式推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制度,提供了外资直接参与中国A股市场的机会.2003年7月9日,瑞士银行完成QFII第一单,QFII正式进入中国A股市场.截至10月27目,共有51家境外机构获得QFII资格,QFII总额度已经达到126亿美元.
(二)外资金融机构参与中国金融业的形式趋向多元化
从投资形式来看,随着金融业开放程度的提高,一方面外资参与国内市场的模式日益多样化,除了设立分支机构以外,合资,独资,参股等形式也日益为外资金融机构所采用.另一方面,早在2001年底,国内银行业就曾掀起一场外资金融机构参股中资银行的浪潮,随后在特定的市场环境和政策导引下,外资参股中资机构成为国外大型金融集团进入中国的首选方式,特别是2003年中国银监会颁布了《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为外资参股创造了有利的监管环境,巨大的市场潜力吸引着众多外资金融机构加入到这一特殊的并购市场中.
截至2006年6月底,26家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了中资18家银行,入股的总金额为179亿美元,外资参股的保险公司达到22家,并且建立了23家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和8家合资证券公司.(参见附表).外资金融机构对参股目标的选择范围扩大,除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国有银行也[FS:PAGE]随着股改上市的完成而成为外资新的争夺热点,地域上也不仅限于东南沿海,开始涉足西部地区.
(三)对于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逐步与国际接轨
中国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监管的监管模式,即由"一行三会"(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监管金融业.其中,银监会统一监管全国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证监会对全国证券,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管,保监会统一监管全国保险市场.
在过渡期内,中国根据入世承诺和外资银行的实际发展情况对现有的法律法规体系进行多次的修改和补充.在银行业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自1994年2月25日发布以来,已进行了两次修改,特别是从2004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在维持原框架下进一步突出了审慎监管的原则,简化了审批程序,并按照国际惯例,使其尽可能与中资监管的要求相配合,因而,这一条例成为现阶段中国对外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最主要依据.另外,《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外资银行并表监管管理办法》,《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以及2006年起实施的《外资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共同构成了对外资银行进行有效监管的法规体系.在证券业中,2002年发布并开始实行《外资参股证券公司设立规则》和《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2006年9月开始实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以及新修订的《证券法》成为对外资证券基金金融机构进行监管的主要依据.在保险业中,主要针对外资监管的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同时,随着开放的推进和监管对象的多元化,中国的监管技术标准不断进步.入世后,中国金融监管部门对外资金融机构的监管,将由以前的过多强调的市场准入监管转向市场运营的监管,寻求建立一整套符合国际标准的规范化的操作程序.比如在银行业的监管方面,中国沿用国际惯例,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外资银行实施并表监管,对外资银行分行的业务进行风险和资本充足性管理.银监会目前对各家外资银行在华分行分别制定了ROCA评价体系和并表风险评价体系,对分行进行合并的考核评价,对其总行及其在全球的业务安全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对外资银行颁发3类不同的营业执照,在监管手段上包括了非现场检查和现场检查.同时,监管部门加强了沟通和协调,通过签署备忘录和监管联席会议的方式加强监管当局之间的信息传递,此外,中国还重视国际协调在对外资银行的监管中发挥的作用,加强对外资银行监管的国际合作.
二,后过渡期各领域外资金融机构准入的政策取向
(一)银行业
1,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承诺
根据WTO有关协议,中国将逐步取消对于涉及到外资银行"商业存在"的保护性措施,即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限制,即由目前开放的25个城市扩展到全国;取消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对象限制,向外资银行开放国内居民个人人民币业务;取消现有的限制所有权,经营及外国金融机构法律形式的任何非审慎性措施.
2,政策焦点
(1)法人导向政策
中国正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预计将在12月份正式颁布.该条例的初稿中明确指出,"适应外资银行在华机构和业务发展需要,在允许外资银行自由选择在华商业形式的前提下,实施当地注册法人银行导向."该条例初稿中明确:对于法人银行与外国银行将实行差别政策.①允许法人银行从事全面人民币业务,外国银行分行只允许吸收中国居民个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定期存款;②允许法人银行从事银行卡业务,外国银行分行由于非法人主体,不能发行信用卡;③法人银行及其下设分行注册资本和营运资金的要求[FS:PAGE]与中资银行保持一致,外国银行分行人民币营运资金充足率继续保持单家考核等.
虽然目前该条例仍然没有正式颁布,但法人导向的监管政策已经成为中国银行业在全面开放时代对于外资银行监管的主基调.对于外资金融机构来说,设置独立法人机构意味着必须接受与中资银行同等严格的监管.按目前《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于银行运营的一些具体要求,例如存贷比率,外债额度,同业拆借金额,资本充足率,大客户集中度比率等标准,外资银行现有水平与之都有不同程度的差距,可能在一定阶段会制约其业务发展.比如,按照国内监管要求,中资银行的存贷比率不得高于75%,而外资行目前的存贷比平均水平是46%.另外,法人机构的设立将会增加外资金融机构一定的成本.按条例初稿的要求,法人注册资本为10亿元,下设分行运营资金为1亿元,资本充足率本外币合并考核.对于外资金融机构来说,增加资本等事宜是一个较为复杂的程序.
(2)人民币业务
《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初稿中指出:根据承诺中国将在2006年底开放人民币零售业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获准经营中资企业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可自动获得人民币业务的许可.对法人银行,允许其从事全面的人民币业务,其总行初次获得人民币业务许可仍需满足"开业三年,连续盈利两年的条件",对其下设的分行,可在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在满足营业网点,专业人才配备,制度建设等审慎性条件后,经批准可经营人民币业务;而对于外国银行分行,开展人民币业务除需满足"开业三年,连续盈利两年的条件",还需单家审批,另外,扩大外国银行分行人民币资金来源,允许其吸收中国居民个人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定期存款.
从目前的政策趋势来看,外资金融机构大面积开展人民币业务还需要做一段时间的准备,并将设定了一定的门槛.银监会此前也提出要充分利用世贸规则和其允许的审慎原则,对向外资银行开放中国居民个人人民币业务设置审慎性条件,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金融体系安全.从国际情况来看,各个国家对于外国银行开展零售业务都有相应的限制.例如在美国,大多数外国银行分行只能吸收10万美元以上的存款,从事批发业务,外国银行要在美国从事零售业务,首先要加入联邦存款保险,而加入联邦存款保险必须是法人银行.
在实施法人导向政策以前,外资银行的实质风险往往都在母行,一旦成为本国独立的法人机构后,母行除了可能提供注册资本金外,没有其他责任和义务,假如银行遭遇经营危机,承担后果的将是当地的存款人.在中国当前存款保险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将外资银行的存款门槛提高,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这和中国的国情是相适应的,与对外开放的原则并不相悖.
(3)投资入股中资银行股份比例限制
根据现行规定,单个外资机构在一家中资银行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一家中资银行的外资持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25%.当然,25%的比例上限只是针对非上市银行的,上市银行不受此限.
由于入世承诺中并未对此做出规定,因而何时放开外资在非上市银行中的持股比例上限,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说法.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政府将会坚定的保持对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以及交通银行等国有商业银行的绝对控股,对于其他类型商业银行的持股比例做适当程度的放宽是可以承受的.但是参照国际经验,中国政府可能仍然会对外资持股国内银行比例上限做出规定,慎用自主开放政策.
(二)证券业
1,证券业对外开放承诺
根据有关协议,中国证券业的开放包括以下内容:(1)允许外国证券机构直接从事B股交易,加入后3年内,允许设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从事A股承销,B股和H股以及政府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和交易,外资比例不超过1/3.(2)允许设立中外合资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比例在加入时不超过33%,加入后3年内不超过49%.
2,政策焦点
(1)设立合资证券公司
中国目前不允许外资通过建立独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经营,因而通[FS:PAGE]过建立中外合资证券公司成为外资进入证券业的主要方式.到目前为止,共有中金公司,中银国际,华欧国际,长江巴黎百富勤,海际大和,高盛高华以及瑞银北证等7家中外合资证券公司获准成立,但瑞银重组北证的方案虽然在2005年9月获批,但是目前为止仍然没有开业.
从时间安排上可以看出,在中国证监会2005年7月开始实施证券公司综合治理的政策以来,为了防止一些质量较差,风险较大的证券公司希望通过合资来躲避责任等行为,停止了批设新的证券公司以及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事宜.从目前形势来看,2007年10月底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基本完成后,中国重新开启合资证券公司的审批事项.但是,在后过渡期,中国证券业的开放的步伐仍然将视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进程,中国证券公司行业的治理与运行的状况循序进行.中国证券市场仍然具有明显的"新兴加转轨"的特征,虽然股权分置改革接近完成,但诸多基础制度的建设仍然在推进之中,规范化,市场化的进程要先于国际化,国际化的进程亦应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与资本市场的改革相伴而行,在一定时间内可能仍然会设置一些保护性条款.
(2)交易和买卖A股
中国尚未承诺开放A股市场,外资进入A股市场主要有三条路径:一是QFII,即境外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二是允许外资直接以战略投资者身份投资股权分置改革后的A股市场.可以看出,由于受中国资本市场发展程度以及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制约,中国A股市场开放仍将是个渐进的过程,这几条路径仍然一段时间内外资介入A股市场的主要渠道.

⑻ 为什么放开引进外资金融,可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懂

进外国资本、技术和管理经验。
有利于加快国内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是我国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通过进外国资本对我国有利,可以利
用外国资金、技术改造我国传统产业,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的发展,提升我国产业发展的整体水平。
有利于继续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它的基本要求是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的作用将会推动我国改革的进程。同时,将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建立
现代企业制度;还将推动外贸、银行、保险、证券、商业等方面深化体制改革,以适应这些领域逐步开放的需要。
有利于我国参与国际贸易新规则的制定,维护我国的正当权益,提升我国的国际地位。参与多边贸易规则的制定,可以充分表达和反映我国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意见和要求,进一步发挥我国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
作用,提高我国的国际地位。同时,我国还可以利用多边争端解决机制,减少与其他国家发生正面摩擦和冲突,有效维护我国的正当权益。
有利于中国参与世界经济全球化进程。经济全球化是不可避免的历史潮流,而经济全球化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既有机遇,也有严峻的挑战。为了适应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我们需要寻求稳定、透明、可预见的多边贸易机制的保障,在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更好地趋利避害,保护和壮大自己。有利于我国全面参与国际竞争和国际合作,充分发挥我国的比较优势。同时,有利于我国与跨国公司进行广泛合作,引进跨国公司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利用跨国公司的销售渠道和网络,扩大出口。也有利于建立我国自己的跨国公司,走出国门,到其他国家设厂办企业,提高中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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