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贷款资金 > 短期资金出借

短期资金出借

发布时间:2021-04-23 18:54:43

㈠ 短期借款属于什么科目

短期借款属于“负债类”科目。

银行贷款的科目属于负账类科目,主要体现在本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然后通过银行的申批,本人欠银行的钱,从而达到本人对银行的一种负债。

短期借款指一年以内的银行借款,长期借款指一年以上的银行借款。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某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

拓展资料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偿还期在一年以内的各种借款,包括生产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等。

与之相对的是长期借款。在中国的会计实务而言,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为抵偿某项债务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等。

㈡ 企业之间可以拆借资金吗,自然人借贷与企业借贷区别

企业间资金拆借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某一企业将自己暂时闲置的资金按照一定的价格让渡给其它企业使用的行为。企业资金拆借是企业短期融资的一种常见方式,但是企业资金拆借效力如何?一般来说,企业资金拆借会因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是某些情况下,在一些特殊行业中企业的资金拆借有效,具体分析如下:

(一)企业间资金拆借因违法而无效。从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来看,目前限制或禁止企业资金拆借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两个,一是最高院1996年出台的关于企业资金拆借的司法解释,该解释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二是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出台的就企业借贷为题的答复,该答复规定,禁止非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借贷属于金融业务,因此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贷。

(二)企业资金拆借有效的情形。

  1. 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有效。2004年,在新《公司法》修订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司法解释中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数额货币的,应当认定为借款

区别:

一、合同的生效日期不同。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据此,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对于企业之间借贷合同何时生效,没有明确的规定。笔者认为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生效日期应当根据合同法总则相关予以判断。也就是说除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的除外,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自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由此产生的后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出借人未按约提供借款,只能追究出借人缔约过失责任;而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如出借款未按约定提供借款,则可以追究出借人的违约责任。

二、关于利息计算规则不同。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合同法对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如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是否可以支付利息没有明确约定。笔者认为企业之间的借款应当支付利息,从企业设立的初衷看就是为了营利,企业营利的目的决定了企业之间借贷行为必须支付利息。而且合同法对借款合同定义,也是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据此也可以得出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未约定利息)不支付利息的只是例外情形。

除此之外,《最高人民法院认公民与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也确定公民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属于民间借贷。根据合同法的规定,除自然人之间借贷外未约定利息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企业与公民之间的民间借贷行为,未约定的利息的,也应当支付利息。

㈢ 企业将自有资金短期出借给别的企业入到什么会计科目呢

企业将自有资金短期出借给别的企业计入到其他应收款,收到的利息收入要交营业税,最好能提供发票,以备查验。
补充:收到的利息收入不能直接冲减财务费用,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发票可以到税务局代开

㈣ 我是一个私企,能否将闲散的资金借给其他单位,收取利息,这种会计上作为其他应收款,附什么原始单据

附借方票据

可以拿闲散的资金做短期的投资,没有有1%的收入吧。

㈤ 某国企将资金短期出借给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用于注册验资可以吗

可以 保证资金安全

㈥ 在资产打理中,我们应该如何分配自己的钱

一、了解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

出借都有风险,首先你需要去了解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才能谈如何去规避风险。

一要看你的年龄。

先说一个80定律出借公式:高风险出借产品的比例=80-你的年龄。也就是如果你今年30岁,你出借高风险出借产品的资金比例最好不要超过50%。

毕竟,年纪越大,对风险会越来越忌惮,上有老下有小,还是寻求安稳为好。

二看你的收入。

如果你薪资不高,每个月还完房贷除掉各项生活开支后,只能攒下一两千块,你的存款都是辛苦攒下的,建议出借方式还是保守一点好。

如果收入高,每个月能存下几万块,那么就可以出借一些较高风险的产品了。

三要看你的出借风格。

出借风格特别保守,不能接受本金损失的话,就投货币基金、债券基金等这类风险小,但也不能获得更多的收益。

出借风格稳健的,要注意分配好各项出借,大部分资金出借P2P、基金等产品,风险类的品种控制在20%—30%间。

而风格激进的,就可适当提高你的高风险出借的比例了,但也千万别一把梭哈啊。

二、规避风险的措施

1、分散还是集中

说到分散出借,很多人会自然想起“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出借的确需要分散,但不能过于分散。出借各类增值产品,如果要配置基金、基金组合、P2P这些常见的出借品类,每个品类建议最多配置4~5个就足够了。很多人有一些误区:

“篮子”不是越多越好。

因为从管理成本上看,选择和管理过多的出借产品需要消耗大量的时间,还未必有能力及时掌握产品动态,做好出借后的管理。

不是所有“篮子”都是“好篮子”。

分散出借的前提是,选择的产品要靠谱。如果你选择的出借产品都是高风险产品,那么分散出借对于分散风险无济于事。就像你出借了20家垃圾平台跟出借1家平台的风险是没什么区别的,甚至风险更大。

多个“篮子”很可能是一个“篮子”。

大部分对出借一知半解的出借人,虽然投了很多产品,实际上只能算出借了一种产品。真正的分散出借讲究的是选择出借产品的差异化,从产品类型、收益、期限等多方面去分散出借。

2、小额还是大额

有一个常见的问题就是:我出借P2P要投多少钱?出借股票要投多少钱?

每个人的金额不同,而且不同产品的安全评级和风险等级不一样,这个问题不太好直接回答,但我想强调的是:对任何一种出借产品都不要一把梭哈。

对于P2P这样的产品,可以小额试水,试一试支付、购买、回款等整个流程,整体考量平台的安全和服务,再决定是否继续追加出借。

对于基金、股票这样的产品,先拿少量资金尝试下这类产品的操作,熟悉了以后,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出出借多少的决定。

3、高风险还是低风险

承受风险这件事,因人而异。但针对同一个人,即便你知道了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但也要根据实际的资金用途配比到不同风险水平的出借产品上。

可以把你的资金分成短期出借资金、中期出借资金和长期出借资金。

短期资金:近期家庭需要用到的资金,家庭备用金。推荐大家放在余额宝或者货币基金。

中期出借资金:近两三年需要支出的买房款或者小孩“奶粉钱”。建议出借一些中低风险的产品,定期产品,比如银行产品或者P2P,收益高一些,流动性一般,风险处于中低水平。

长期出借资金:10年后的小孩教育基金或者20年后的退休金。可以根据你个人的风险承受能力出借一些风险较大的产品,比如股票、股票基金、黄金等等。

三、保守型出借者的出借方式

经常有人问问:如果我去贷款买房,利用更多的钱去增值,万一出借利率比不上贷款利率岂不是亏了?万一我亏了,岂不是不如不要去打理?

那么,这类出借者可以去选择更妥当的打理方式,而不是担惊受怕。

在这里说一种适合保守型出借者的资产配置法——蓄水池出借配置法。说得简单点,就是你在资产打理过程中,把最擅长的出借方法作为蓄水池,以这个出借方法作为基础出借,在这个基础上再进行其他中高风险的出借。

蓄水池出借法能让你在保本的情况下,让资金在不同的出借产品流动。

㈦ 在p2p平台做出借,有风险分散技巧

注意时间上的分散。一般情况下,出借平台上都有长期标和短期标,不同模式的标收益也有所不同。出借人应当根据自身的资金情况进行长短期综合配置,这样既能保持收益率,也能增强资金的流动性。
注意利率上的分散。有些出借人在做出借的时候尤爱关注高收益,将手中资金一股脑全部投在高收益的项目上,其实这样的结果很容易导致亏损的情况发生。出借人应当将手中的资金分散投资,平衡收益和风险,例如高收益、中等收益、低收益项目进行一个合理的分配,这样合理布局,安全系数也更高。

㈧ 资产负债表中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如何填列,都是根据部总帐的科目的期未余额直接填列吗

不是。

资产负债表中“短期借款”可以根据总帐的科目的期未余额直接填列。但是“长期借款”项目,需要根据“长期借款”总账科目余额扣除“长期借款”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中将在一年内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长期借款后的金额计算填列。

除了“短期借款”外还有其他的科目也可以根据总帐的科目的期未余额直接填列。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等项目,根据“交易性金融资产”、“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各总账科目的余额直接填列。

(8)短期资金出借扩展阅读

资产负债表的编制方法

1、根据总账科目余额填列

除了可以根据总帐的科目的期未余额直接填列外。有些项目则需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如“货币资金”项目,需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三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

2、根据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

如“应付账款”项目,需要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两个科目所属的相关明细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计算填列。

3、根据有关科目余额减去其备抵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等项目,应当根据“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坏账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等科目余额后的净额填列。

4、综合运用上述填列方法分析填列

如资产负债表中的“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周转材料”、“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等总账科目期末余额的分析汇总数。

㈨ 拆借资金是什么意思

拆借资金指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用来调节临时资金余缺的短期资金。拆借数量、利率和期限根据市场资金供求状况,由拆借双方协商议定。

资金拆借是一种临时调剂性借贷业务,是缺头寸的向多头寸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拆借资金。拆借期限一般很短,有的只需要一二天。在西方国家,交易所经纪人向银行的借款通常采用这种方式。

这种借贷活动往往需要以股票、债券等作为担保,并在接到贷款方通知后的次日即须偿还,借款人如不能按期归还时,贷款方有权处分担保物。我国开展资金拆借的时间不长,主要是各金融机构同业之间开展同业拆借业务。

(9)短期资金出借扩展阅读:

资金拆借的原则主要有四个:

1、同业参与原则

作为资金拆借的市场,首先应坚持金融同业参与的原则,参与资金拆借的主体必须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2、平等互利的原则

参加拆借的任何一方都必须遵循“平等互利、自主自愿、恪守信用、短期融通”的原则。在交易中,融通双方都必须自愿协调、自主成交、互惠互利。

3、短期使用的原则

资金拆借是一种短期融资方式。因此,商业银行拆借资金在使用上必须符合临时性余缺调剂的特征,主要应用于解决短期性的资金急需。对于违背短期使用原则,任意改变资金用途的一方,拆出行和市场管理部门有权予以制裁和处罚。

4、按期归还的原则

资金拆借双方必须恪守信用,维护各自的信誉。拆入行必须保证按期归还本息,不得借故拖延占用。拆借资金一般不予展期,一方如有违约行为,对方可按协议加收罚金和罚息,罚金一般按月3‰计算,罚息多按20%计算。

阅读全文

与短期资金出借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每日币读交易所 浏览:203
非法融资和民间融资 浏览:328
浙贷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浏览:659
创投企业新三板投资 浏览:5
天治趋势基金如何 浏览:264
海南鑫晟投资有限公司 浏览:436
华信信托公司网站 浏览:497
红宝石信托 浏览:759
1910铜期货 浏览:158
身份证理财好不好 浏览:241
北京做交易员 浏览:79
期货期指费率 浏览:464
芒果出行融资 浏览:181
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江苏分公司 浏览:372
并购基金信托 浏览:865
能源站融资 浏览:217
e租宝投资的项目 浏览:185
哪家科技创新基金好 浏览:718
重庆新亿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浏览:843
证大无抵押贷款工作怎么样 浏览: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