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暂定总价、综合单价包干性质合同是什么意思
也就是说综合单价是固定的,结算还是按照签订合同的单价计算,不管材料涨幅,综合单价是由人工 材料 机械 及综合费组成 总价会随着工程量的增减而改变 所以称为暂定总价。
结算就更轻松了,如果业主没有发生重大变更,如设计变更、材料变更、品牌变更的话,就是合同价,如果有以上的情况,就是根据现场业主签的工程量或者变更文件为依据进行结算。
另外,还有暂定包干价,合同签订之初,暂定合同总额。结算时,以实际面积或者工程量确定。
(1)合同价格暂定扩展阅读:
书面语:
包干价书面语叫固定合同价,意思就是你提供的报价涵盖凡是业主提供的文件,包括报价范围、报价图纸以及报价文件、报价相关的邮件等所包含的工程总量,在没有业主出具重大变更的情况下,你的报价不会变更,不会增加和减少。
也就是说如果你有漏报、多报都不会发生合同金额的变更。但是业主变动设计方案、图纸时,你们还是有权进行索赔。
关键点:
报价关键就是要把图纸、报价相关的文件吃透,不能少报、漏报。包干价利于业主比总价,对业主而言相对轻松,没有合同追加等,业主都喜欢用这种方式。但是由于中标往往与总价不一致,所以怎么报价并不重要。
『贰』 招标文件中暂定综合单价的,一般在合同中如何约定结算办法
1、招标文件中暂定综合单价的,一般在合同中如何约定结算办法。2、对于招标文件中暂定单价的材料,如何处理甲方要求的降点问题。一: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据实计算,各种费率执行投标时费率。二:降点按招标控制价与中标价之差%比下浮。
『叁』 什么是暂定价是综合单价吗
暂定价格:
为避免价格风险,买卖双方在洽谈某些市价变化较大的货物的远期交易时,可先在合同中规定一个暂定价格,待日后交货期前的一定时间,再由双方按照当时市价商定最后价格。
适用:关系密切、信誉可靠的客户
『肆』 固定价格合同中的暂定项目金额可不可以调整
主要看合同,一般都是按实调整
『伍』 工程中,暂定金、暂估价、暂列金额分别指什么,他们的区别
暂定金:是业主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了数额的一笔资金,标明用于工程施工,或供应货物与材料,或提供服务,或以应付意外情况。此金额在施工过程中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化。故称为暂定,亦称待定金额或备用金。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给定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设备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暂列金额: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
区别:
1、发生可能性不同。
暂列金额是包含在合同价里面的一笔费用,用来支付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也可能不会产生的项目,也就是说暂列金额不一定会发生,具有不可遇见性;而暂估价是包含在合同必然发生的。
2、使用方式不同。
暂列金额属于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其他项目费的组成部分,包括在合同价之内,但并不直接属承包人所有,而是由发包人暂定并掌握使用的一笔款项,如有剩余应归发包人所有。
(5)合同价格暂定扩展阅读:
1.暂列金额的性质:包括在合同价之内,但并不直接属承包人所有,而是由发包人暂定并掌握使用的一笔款项。
2.暂列金额的用途:由发包人用于在工程合同协议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在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以及施工过程中合同约定的各种工程价款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的费用。
与“03规范”简单定义为“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相比,“08规范”的定义更全面、更实际、更具操作性(“13规范”基本没变)。同时,该定义也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等九部委第56号令发布的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的定义是一致的。
『陆』 合同可签暂定价吗
可以,有两种 方式一是直接注明价格为暂行价格,成交价以付款实时价格为准 。
二是,不设定价格,直接注明价格的实现方式即可
『柒』 合同暂定金额
签订合同时合同总金额无法确定,可以暂定金额,但要在合同中约定实际结算(付款)方式,一般约定按实际发生数量计量,乘以合同约定单价(单价如果也无法确定,可约定单价编制原则,结算时双方再协商确定);如果原合同中没有相关约定,实际支付时超出暂定金额,则需签订补充协议,将上述约定补充进去,如果此时可约定合同总额,则补充协议中可直接明确合同总额是多少,主合同中合同金额作废,以补充协议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