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招标时 报的价格算错了 低于成本 但是中标了 怎么办!如果不做保证金也退不了!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七十五条 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
(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不但保证金不能退,也许还会面临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
『贰』 投标开标后,招标方发现我的价格异常的低,后来经落实,是因为我对产品尺寸的理解失误,导致价格太低。
加入你中标,是你自己的原因造成自己无法按照招标文件来履行合约,你的保证金是无法要回的,因为是你错在先,保证金被没收。
要是招标方否定了你的方案,你没中标,你的这种情况是可以拿回自己的保证金的,放心好了,我刚领回来我的保证金,呵呵,祝你好运
『叁』 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 但是投标人中标 投保人想撤销中标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当然应该承担责任。
比方说拍卖的时候你举手拍中,大家都散场了,你突然和卖家说你不买了。
或者卖家突然说你拍的价格太低,他不想卖了。
招标过程有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还有企业信用问题,不是儿戏。
一般招标方会要求提供一定的押金或投标保函。如果中标不履行或其它招标书中违约的情况发生,招标方有权不返还押金或投标保函。即使没有保证,企业商誉也会因此受影响。
建议重新审视成本,节约开支尽量履行项目 。
『肆』 施工单位在投标时,有些清单組价偏高,如钢筋,但措施费整体又偏低,中标后,合同中又是按当月指导价超出
1、投标人在投标时,钢筋价格报高,措施费报低,这是一种不平衡报价。是一种投标策略。只要不是过分的高,或过分的低,在合理的范围内,且在招标文件中对此没有限制条款,评标时都予以通过。
2、“合同中又是……”,从字面上理解,这已经是合同签订后的实施阶段,过了招标投标阶段,这就要看合同是怎样签订的,合同中具体的条款是什么。例如,所签合同是总价包干合同,还是单价合同。以及合同中关于价格调整的条款。
3、仅仅从你的表述上看,我不能认同你所说的中标价是虚假的造价。
4、从你的表述上看,问题可能出在合同签订环节。这还是要看合同的内容。
2016.06.30
『伍』 招标完成后,因中标单位感觉报价太低不想做,不签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
『陆』 发现投标人投标价格不一致怎么办
投标人之间价格不一致很正常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前后报价不一致的话有以下情况
1、报价不唯一的,否决投标,标法及其条例有规定
2、工程类项目,如何是大小写,总价单价计算错误,可启动纠错程序,30号令有规定
3、不论哪种情况还要看评标委员会怎么定性
『柒』 投标价格报低了,中标后怎么办
第一次中标 咬着牙 也要 完成 这是 立万!
第N次的话 实际你懂的!
『捌』 因为招标公司失误导致重新招标,但已经参加投标的单位价格都公开了,该怎么办
这个就要看导致参加此次招标的另外两家没能投标成功的原因了,是没能参加还是参加了没有中标是两个概念。
『玖』 三家单位去投标,最低价中标,但开标后最低价的单位他少算一项怎么办
投标活动中 各个单位的报价由于各自负责 一旦提交后无法修改
投标的评审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据的是评标办法
如果评标办法是简单的最低价中标 那么中标单位结算的时候就需要依照自身报价的情况结算 出现少计算的内容由自己负责
如果是综合评标 评审专家回按照评标办法里面的规定 对于报价的合理性给出打分 不合理的报价会扣除相应分数
『拾』 投标报名后又不参加投标会有什么影响
不会。资格预审合格只证明该公司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是否参加投标是自己的权利,直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都可以自行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但已经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决定在投标截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书面通知招标人。至于是否参加开标会也是投标人权利,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不影响其投标文件的效力。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