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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大课题资金

发布时间:2021-04-28 03:45:06

1. 国家规定的课题经费里劳务费占多少比例

国家基金的劳务费最高比例是允许15%,劳务费是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面上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

面上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第八条 项目资助经费预算包括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

收入预算包括用于项目研究的各种不同渠道的经费,具体包括从自然科学基金获得的资助、从项目依托单位获得的资助和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助。

支出预算包括研究经费、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劳务费和管理费。

具体如下:研究经费是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的费用。

包括: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学术刊物订阅费。

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药品等消耗品购置费,实验动物、植物的购置、种植、养殖费,标本、样品的采集加工费和包装运输费。

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 实验室改装费:为改善资助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开支的费用。不得用于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的开支。

协作费:外单位协作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

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是指用于与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包括项目组人员出访及外国专家来访的部分费用,所需外汇额度由项目依托单位自行解决。

其中:面上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国际合作与交流经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

劳务费是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面上项目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5%;重点项目、重大项目及各类专项的劳务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10%。

管理费是指项目依托单位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费用,包括项目执行中公用仪器设备、房屋用费等。管理费不得超过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经费的5%,协作单位不得重复提取。

(1)国家重大课题资金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自然科学基金委组织专家或择优遴选中介机构对项目资助研究经费预算进行评审或评估,资助额度依据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经费情况和评审专家的意见,以及相关的财政、财务制度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核后确定。

第十条 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资助经费预算核定的用途、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项目资助经费。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项目资助预算一般不做调整。由于项目研究目标、重大技术路线或主要研究内容调整,以及不可抗力造成意外损失等原因,对项目资助经费预算造成较大影响时,必须按程序报自然科学基金委批准。

第十二条 项目资助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项支出,不得用于各种福利性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第十三条 项目依托单位应加强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项目资助经费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十四条 在研资助项目的年度结余经费,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结题项目的结余经费,仍用于项目依托单位的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部分应用研究工作。

第十五条 申请单位首次申请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单位信息表",报自然科学基金委。项目依托单位的银行账户等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函告自然科学基金委。

第十六条 项目资助经费拨至项目依托单位,接收拨款单位与项目依托单位必须一致。

第十七条 项目资助经费的拨款,按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按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资助项目的协作费由项目依托单位依据协作合同转拨。

第十九条 因故中止实施或撤销的资助项目停止拨款,项目依托单位应将已拨经费余额在接到通知三个月内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逾期不退回的,缓拨该单位其他项目的资助经费。

2. 套取国家重大项目资金百万以上定啥罪

如果申报项目符合国家专项资金政策的基本条件,但在申报过程中夸大实际情况,伪造或提供了个别非关键性虚假申报材料,套取的国家专项资金部分被用于企业弥补损失,或者用于转产、更新设备、生产经营的,对使用人一般不宜按诈骗罪定罪处罚。

另外,如果在申报过程中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情节严重的,应当对资金使用人分别以行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定罪处罚。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创新方法工作专项 有经费吗

拨款前需要你的行业专业人员公开透明的评估,评估接受监督,(评估师徇私枉法,可以永久加入黑名单)然后公布征求行业人员的建议,确实可行通过后才能拨款,并且在行业内部公布。研发的款项使用接受所有人的监督,查账,涉及消费的需要有相关的费用参照法律,涉及机密的可以由国家查账备查,这样就防止了窝腐败,套取国家资金,拿钱不做事,做事的拿不到钱。项目的申报研发领头人有划拨的项目资金的处置权,有直接接受全部资金划拨的权利,和本行业专业人员的任用权,局外人员可以合作或者资金聘请,成果的处置有领头人和参与研发的人员出资人员自定协议,研发成功后成果按照协议处置完成后,(禁止成果被某一人买断或者垄断对以后经济造成伤害)该项目权利自动解除,(如果涉及国家安全,世界唯一的,顶尖的技术将进入国家机密级实验室实验,所有待遇人待遇提高,成果由国家处置)如果研发失败,需要请本行业专家评估失败的原因,1如果是腐败造成的将10年内取消该领头人的一切项目申报权利 2自然研发失败需要评估可有进行下去的必要,如有,继续 3第三次失败可以请国际专家评估失败的原因,观察可有必要继续。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资金来源怎么填

项目资金预算表须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填写

一、编制总体要求
本表用于项目申请时由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编制。依托单位应当组织其科研和财务管理部门对项目预算进行审核。
二、编制内容
本表所指项目资金支出是指在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与研究活动相关的、申请基金资助的各项费用支出,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重大项目(课题申请与项目申请)、国家重大科研食品研制项目资金采用成本补偿式,其他各类项目资金采用定额补助式。
项目资金预算按照开支范围确定的支出科目和不同项目资金来源编列,应对各项支出的主要用途和测算理由及合作研究外拨资金等内容在预算说明书中进行详细说明。具体规定如下:
(1)设备费
设备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请说明购置或试制单台价值5万元以上设备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现有同样设备的利用情况、新设备用途、新设备与现有设备的配套情况、设备使用率、设备拟安置单位、购置设备的开放共享方案、试制设备的方案和成本构成等。
(2)材料费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请说明购置的各种材料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所需数量的测算依据,并详细列示各种材料的名称、购买单价、购买数量以及总金额。
(3)测试化验加工费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请说明预算的各种测试化验与加工项目与研究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测试化验加工次数的测算依据以及委托该单位的理由等。
(4)燃料动力费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请说明预算的各种燃料与研究任务的相关性和必要性、所需数量、单价的测算依据等。
(5)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请说明预算的各项出差任务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以及出差次数、出差标准的预算依据。
(6)会议费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会议费支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和会期。
请说明预算的各种会议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以及预算的会议次数、会议标准的预算依据。
(7)国际合作与交流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外事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请说明预算的各项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并详细列示出访或邀请来华专家的国家或地区名称、机构名称、人数、天数、标准的预算依据。
(8)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请说明各项预算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以及数量、单价的预算依据。
(9)劳务费
劳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在校研究生、博士后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劳务费用,以及临时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劳务费应结合当地实际以及相关人员参与项目的全时工作时间等因素,合理确定。
请说明各种聘用人员在研究中承担的任务,以及聘用人数、支付标准的预算依据。
(10)专家咨询费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请说明预算的咨询专家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以及咨询专家人次数、支付标准的预算依据。
(11)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直接费用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请说明预算的其他支出的各项支出与研究任务的关系和必要性,并详细列示各项支出的具体用途及预算依据。
(12)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间接费用使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并实行总额控制。按照项目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
500万元及以下部分为20%;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为13%;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为10%。
绩效支出不得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间接费用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无需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填报,绩效支出按照5%的上限由系统自动计算出结果,可按照实际需要修改为不超过上限的任意数值。
(13)项目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按来源渠道的不同分为: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获得的资助和自筹资金来源,自筹资金来源是指除基金资助资金以外的各种资金来源,包括:其它财政拨款、单位自有货币资金和其他资金等。
(14)合作研究资金
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依托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务分别编报资金预算,经所在单位科研、财务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项目负责人(或申请人)汇总编制。其中,间接费用按项目统一测算,并明确各承担单位的金额。
请说明合作研究单位的名称、单位类型、任务分工、研究任务负责人,承担资金额、占总资助金额的比例以及是否已签订合作协议。
三、编制的规范性要求
编制预算必须以确定的研究任务为依据,预算期间应当与项目执行周期一致,预算需求测算的周期不得超过项目执行周期。项目资金支出预算不得编报不可预见费,也不得列入项目实施前发生的各项经费支出。
预算说明书是课题经费预算的一部分,必须按照规定内容详细编写。
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两位。各类标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个位。外币需按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
预算表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和依托单位财务部门签字(盖章),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

5. 国家扶持资金分为几种

扶持循环经济项目的资助条件和资助标准:
(一)科研机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完成的循环经济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科研课题,或重大循环经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经评估对辖区循环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的,按项目(课题)给予不超过50万元(含本数)的补助。
(二)牵头制定循环经济行业标准、技术标准或相关规范并被正式采纳的,或本企业的循环经济类工艺或技术标准成为国际、国家、省级技术标准(或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含本数)的补助。
(三)中介机构、行业协会或其他组织为辖区企业提供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和技术服务,或组织我区单位(家庭、个人)开展资源节约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等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行动(活动),已产生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并有较大影响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含本数)的补助。
(四)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完成的循环经济信息咨询系统、公共技术平台、技术检测中心、研发中心等,经专业机构评估对辖区循环经济发展有引导和推动作用并获得科技信息部门认证的,给予不超过50万元(含本数)的补助。
(五)企业以循环经济为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生产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产品,且产品的推广应用有利于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和节约型社会的建设,给予产品推广已投入资金的50%以内,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含本数)的补助,或给予已支付的贷款利息额度以内,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含本数)的贷款贴息。
(六)社会力量兴办的生态产业园区、生态示范社区建设项目,或在科技园区(孵化器)、产业集聚基地、旧工业区升级改造中使用节能、节水、环保技术和采用其他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技术、工艺进行改造和建设的项目,给予项目已投入资金的50%以内,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含本数)的补助,或给予已支付的贷款利息额度以内,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含本数)的贷款贴息。
(七)经营生产符合节能、节水、节材、清洁生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固体废物分类回收等循环经济要求的项目(产品),或采用符合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等循环经济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项目,给予项目已投入资金的50%以内,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含本数)的补助,或给予已支付的贷款利息额度以内,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含本数)的贷款贴息。
(八)辖区内实施的循环经济项目被选定为国家、省、市示范项目的,区政府将参照市里有关标准,按市、区1:1的比例进行配套扶持(上级政府有明确要求配套扶持比例的按其规定执行),若未规定扶持标准的,给予项目已投入资金的50%以内,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含本数)的补助。
(九)区政府认定应扶持的其他循环经济项目或单位,视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原则上不超过项目已投入资金的50%,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含本数)。
第八条 对获得国际、国家、省、市级奖励的辖区内循环经济企业、项目或技术发明等,区政府将参照所获奖项的等级和标准给予适当奖励。
申请单位及项目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福田辖区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组织;
(二)具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
(三)连续两年以上规范经营,且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本实施细则第七条所列条款之一;
(五)申报的循环经济项目原则上应在福田辖区内实施;
(六)项目产品(或服务)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具有广阔市场前景,并能产生较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环境效益。

6. 省级科研经费和国家级科研经费的区别

  1. 国家级经费是通过申请国家级科研机构,比如国家自然基金委、科技部,卫生部等,获得经费资助,其项目经费一般比价多,几十万、几百万不等;

  2. 省级科研经费主要是通过申请各个省级科研机构,比如省自然,省科技计划等项目获得经费资助,一般经费为几万或者几十万(重大重点、科技攻关项目)。

其实经费的使用并没有严格的界限,比如申请的省级项目可以同时用来申请国家级项目,当做项目时候,一样可以同时用国家、省的经费。只要是为了完成项目,达到预期目标,都可以使用经费。

7. 请问重大资金项目大概的奖励是多少

1、产业前瞻类项目:重点项目按照“项目+课题”的形式申报,设3-5个课题,每个课题不超200万元;竞争项目不超过120万元。
2、社会发展类项目:重大科技示范项目每项申请经费不超过300万元,面上项目每项不超过50万元。
3、国际合作类项目:主要针对“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主要外方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应同中国签订“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每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8.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子课题 经费 可以拆分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 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 (一)财政拨款;使用国家财政部门的拨款书(收款单位联)入账即可。

9. 科技部 重点研发计划 经费 多少

首先要区别“经费”与“投资”,“项目总经费”与“项目总投资”。 经费一般出现在科技部门的科技项目里,投资一般出现在工信或发改部门的工业生产类项目里。 科技、工信、发改包括农业部门的资金都属于国家财政用于扶持企业发展的无偿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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