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关于银行利息的营业税
分行给总行10万元利息吧?否则分行转贷越多,就越亏损了。
可以抵税,内分行应以收到的利息减去支付容给总行的核定的利息为营业额交营业税。
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申报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2]9号
第十二条 外汇转贷业务包括:
(一)中国银行系统从事的外汇转贷业务,如上级行借入外汇资金后转给下级行贷给国内用户的,在下级行以其向借款方收取的全部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包括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和各种加息、罚息等)。在借入外汇的上级行,以贷款利息收入和其他应纳营业税的收入减去支付给境外的借款利息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其他银行从事的外汇转贷业务,如上级行借入外汇资金后转给下级行贷给国内用户的,在下级行以其向借款方收取的全部利息收入减去上级行核定的借款利息支出额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上级行核定的借款利息支出额与实际支出额不符的,由上级行从其应纳的营业税中抵补。
㈡ 购买房子贷款的营业税是什么意思
买二手房贷款是没有营业税的,贷款的话只有工本费、评估费和抵押登记费,这里说的营业税应该是办理房屋买卖过户的税费,现在房管局的二手房过户费如下:
1.个人所得税:1%卖方出(以家庭为单位唯一一套住宅满五年免征);
2.契税:90平方以下1%;90平-144平1.5%;144平以上3%;买方出;
3.营业税:5.6%卖方出(满两年免征);
4.交易手续费:面积*6元买卖双方一家一半;
5.工本费:80元买方;
㈢ 对银行的税收是怎么计征的,比如营业税怎么确定银行的
,对银行业实施营改增的改革需不断完善,可借鉴发达国家对银行业务分类征收增值税的做法,对银行业务按照“金融中介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间接盈利金融业务”和“一般商品买卖业务”共四类分别设计增值税计税方法。具体而言,对于金融商品转让、金融机构往来等间接盈利金融业务,其实质上是银行的投资业务,并不进入流通环节,相关税负不会流转至下一纳税环节,建议不征收增值税。对于金银业务、销售使用的固定资产等一般商品买卖业务,可按照税率17%的一般增值业务征收增值税。对于顾问与咨询服务等直接收费服务,则可按照税率6%的其他服务行业征收增值税。
另外,对银行贷款等金融中介服务,由于其增值税销项为存贷利差而非利息收入,可视为贷款人的投资收益,不属于增值税进项范畴,所以应采取特殊的计税方法。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逐笔计算存贷款利差比较困难,建议按照“贷款利息收入”、“收益率”和“税率”三者的相互乘积这一简易方法来计算销项税额。其中,贷款利息收入由银行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得出,即报表中的“利息收入”科目;收益率则以“净利息收入”与“贷款利息收入”之比来进行表征,该收益率可由财政部门与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定期商定发布;增值税税率则由财政部门按照增值税税负与营业税税负总体持平的原则予以确定。
与此同时,银行业应享有上下游业务的销项税款抵扣优惠。在分业务计征方法下,银行外购商品或劳务所包含的进项增值税应准予抵扣销项税款,而下游借款企业和接受银行服务的客户,则可将所支付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抵扣。
最后,对于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由于我国的银行系统较为健全,内控管理较为严格,银行单证具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和客户熟悉度,所以,为避免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银行带来的高成本,建议借鉴国际做法,在提高防伪技术的前提下,以银行业务系统打印的传票单证(可增加增值税的税率、税额等必要栏目)代替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银行增值税计税凭证。换句话说,银行业的增值税征管思路应由“以票控税”转向“以信息控税”。
㈣ 企业借款所收取的利息,要交营业税,税率是多少是否缴纳所得税
企业借款所收取的利息,按照金融业利息收入税目5%税率缴纳营业税,同时需要计入企业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发[1995]156号)
十、问:非金融机构将资金提供给对方,并收取资金占用费,如企业与企业之间借用周转金而收取资金占用费,行政机关或企业主管部门将资金提供给所属单位或企业而收取资金占用费,农村合作基金会将资金提供给农民而收取资金占用费等,应如何征收营业税?
答:规定,贷款属于“金融保险业”税目的征收范围,而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根据这一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
㈤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是否交营业税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需要交纳营业税,税率5%
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取消了“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的规定,2009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废止的营业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国税[2009]29号)明确规定:“一、全文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4件)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委托贷款业务代扣代缴营业税问题的函》(国税函[1997]74号)。”
也就是说,新营业税条例下,委托贷款业务中,委托贷款方取得了资金使用费收入,发生了营业税应税行为,就成为法定的纳税义务人。
因此,贵公司通过金融机构“委托贷款”而取得的利息收入,从2009年1月1日开始,金融机构不可以再代扣代缴营业税了,而应该由公司去公司机构所在地申报并缴纳这一部分营业税。
㈥ 为什么小额贷款公司银行利息收入交营业税
不用吧,银行利息收入直接冲财务费用又不作收入处理,当然不用交税的。
如果是贷款性质的利息收入,属营业收入了,要交5%的营业税(似同金融保险业)
㈦ 利息收入在什么情况下需要缴纳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财[2009]111号)文件的规定,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从事外汇、有价证券、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买卖业务取得的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
㈧ 营业税新政策2016,贷款利息怎么交税
贷款利息征税时,个人获得的贷款利息收入属于税法中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需要按照2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相应税款应由支付利息的企业代缴。
㈨ 逾期贷款利息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
对于金融企业贷款利息征收营业税的具体规定:
金融企业发贷款自2003年1月1日起,对金融企业(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合资、外资银行以及其他所有制形式的银行,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信托投资公司和财务公司)按以下规定征收营业税:金融企业发放贷款(包括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后,饭在规定的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内发生的应收利息,均应按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贷款应收利息自结息之日起,超过应收未收利息核算期限活贷款本金到期(含展期)超过90天后尚未收回的,按照实际收到的利息缴纳营业税。
对上述内容,可以简要归纳下:在结息之日起超过90天之前的应收未收利息按照权责发生制缴纳营业税;超过90天后的按照现金收付制缴纳营业税。(在结息之日起90天内的,无论是否收到利息都要纳税;90天后的,按照实收利息纳税,没收到则不纳税)
希望对你有帮助!
㈩ 借银行的钱税率是多少怎么计算营业税
银行就利息收入交纳5%的营业税。
营业税=利息收入*5%
另外要交:
城市维护建设税=营业税额*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2%等
印花税=借款金额*万分之0.5
企业所得税与公司其他收益合并计算=应纳税所得额*25%
作为借款方,即向银行借钱的那一方,只要交印花税=合同借款金额*万分之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