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间借贷碰到老赖,不还钱怎么办,起诉有用么
有用。
民间借贷碰到老赖,可以起诉对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偿还债务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以依法划拨对方的财产以偿还债务,同时对方还需要承担加倍的债务利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
1、第二百一十四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2、第二百一十六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4、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1)孝义市民间借贷款扩展阅读
我国民间借贷的利率以24%(即2分利)和36%(3分利)为线,将利率分为三个区域,司法保护区、自然债务区、无效区,构成民间借贷利息的“两线三区”。
1、司法保护区:即年利率不超过24%的区域。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2、 自然债务区:即年利率24%—36%的区域。在此区域内,借款人未支付利息的,则可以不用支付;但借款人支付利息后想要回来,是不可以的。简言之,利息没给的,则可以不给了;利息已经给的,要不回来了。
3、 无效区:即年利超过36%的区域。这个无效的含义是如果当事人原来自愿偿还了利息,基于合同无效,还可以要求返还。
2. 民间借贷从起诉到开庭再到执行,要多长时间
民间借贷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到六个月内审结,判决生效后,两年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 民间借贷不还怎么办
民间借贷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时效,《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超过三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为了防止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从而使诉讼时效中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就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出借人不仅拥有了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拥有胜诉权,从而有利于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
在起诉时,债权方大概有以下一些证据要注意收集:有关债务方主体资格的证据、合同或协议、送货单(一定要债务方签收)、托运单、欠条及各种结算票据等,其他与该欠款有关的电报、传真、函件等都应妥善保存。对于已收集到的证据要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供。
对于那些因特殊情况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对于那些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同时,自己也要积极想办法利用合法手段取得证据。
4. 民间借贷。没有借款合同,只有转账记录。借款方,死不承认。
可以起诉,没有犯罪,能不能赢都是不一定的,没有借条又是恋爱期间,谁知道是借还是送还是共同花费呀
5. 民间借贷,我借款20万,三个月还对方29万,现在对方把我起诉了
没证据肯定对你不利
借条如果只写29万,你不承认,就要提供实际收到多少钱的证据
年利息最多不超过24%,超过部分可以不还。前提是证明你实际收到本金是多少
当初合伙就不应该是借条,应该是合伙协议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
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6. 找正规民间借贷款不收费
问:今天我找民间借贷借了120000元。他们说要用我的房子进行二押。因为我的...
7. 民间借贷纠纷(借款人不是资金实际使用人)
我来回答一下。第一,是否是职务行为。这一点是认定由公司还款还是由徐某个人还款的关键。而要认定为是公司的行为,无外乎要求以下要件,1、徐某是公司领导或者经理,有权代表公司签定合同,或者徐某有公司出具的委托书,委托徐某去签定此份借款合同;2、借据落款处必须有公司印章。这2点是能证明公司行为的关键,本案中,徐某身份不明,落款处又无公司印章,很难认定为公司行为。想要认定为公司行为必须提供有利证据,证明徐某的确受公司所托。第二,是否存在意思表示。这点是认定借据有效无效的关键。应当说这点很容易看出,因为借条是徐某写的,最后又有徐某的签名,可以说就是徐某的真实意思表示。要想否认此借据的效力,仍然必须提供此借据是在徐某受欺诈或者受胁迫的情况下签定的证据。第三,是否可以要求重审,也必须要有能证明原判决确有错误的证据。也就是以上第一,第二点所述的证据。
如|。有|。疑|。惑|。可|。以|。加|。我|。好|。友,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