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募集资金专户是什么意思
募集资金专户是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主要为防止上市公司挪用募集资金,专门设立的看管账户,便于跟踪资金的流向。募集资金时,都会说明募集资金的用途,专用账户就是保证专款专用。
(1)资金专户扩展阅读: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八条 上市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该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上市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商业银行应当每月向上市公司提供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三)上市公司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上市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四)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五)上市公司、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的违约责任。
上市公司应当在上述协议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本所备案并公告。
Ⅱ 什么是财政专户
财政专户是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政府非税收入资金专门账户,用于对政府非税收入资金收专支进行统一核算和集中管理属,办理资金的收缴和拨付。
财政专户既包括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也包括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国债资金专户、农业综合开发专户、粮食风险专户等等财政性资金专户。
(2)资金专户扩展阅读:
按核算管理的资金类型分,我国设立的财政专户主要包括四类:即专项支出财政专户、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非税收入收缴财政专户、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赠款财政专户。
按照规定,设立财政专户需有国务院及其财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正式文件作为依据。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则是依据《社会保险法》设立的。
过去为了对预算外资金收支统一核算和集中管理,《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规定预算外资金由财政部门建立统一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但在2010年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以后,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也已经取消,随着预算外资金一同成为了历史。
Ⅲ 基金公司专户和专项资产管理的区别
证监会给出的官方名称叫“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具体回而言,又分一对一和答一对多两种形式,一对一要求委托资产3000万以上,一对多要求委托客户数200人以下,单个客户100万以上,合计3000万以上。基金专户是指基金管理公司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一种活动·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专户理财类的运作方式似于私募基金,乃针对公募基金而言。专户理财有很多优势,能够为基金公司吸引更多客户。然而,如何避免过度追求业绩,如何确定业绩提成标准,如何避免利益输送,专户理财仍有不少问题需要面对。简单讲就是,专户业务投资的是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产品,而专项可以投资非标产品
PS:非标是指未在银行间市场或证券交易所市场交易的债权性资产。
Ⅳ 基建资金必须开立专户 在哪个规定里有啊
1、根据我国现行财政信用制度的规定:
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设计文件使用基本建设资金,最终形成交付使用财产、转出投资、应核销投资和应核销其他支出。基本建设工程完工,移交给生产或使用单位后,属于固定资产部分,构成了企业单位的固定资金; 属于流动资产部分,则构成了企业单位的流动资金。
我国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从理论上考察,主要来源于国民收入中的积累基金、现有固定资产的折旧基金以及可能转化而来的一部分消费基金。在实际管理工作中,它们分别归列到不同的管理系统和渠道。
2、基本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包括:
(1) 国家预算拨款
(2)“拨改贷”投资借款
(3)建设银行贷款
(4)自筹资金;
(5)社会集资;
(6) 利用外资,一切用于基本建设的资金,均应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监督拨付和贷放。
(4)资金专户扩展阅读:
基本建设基金使用范围
1、经营性基金经营性基金主要用于中央举办的关系到国民经济全局的重大能源、交通、原材料工业基地,跨地区的、面向全国的交通运输工程、邮电通讯骨干设施,关键的机械、电子、轻纺工业项目,重大农业基地和重点防护林工程,关键的新兴产业项目的建设,以及对经济不发达地区建设的扶持等等。
经营性基本建设基金又分为硬贷款和软贷款两种:硬贷款主要用于还款能力较好的建设项目;软贷款主要用于国家政策性投资的建设项目。
2、非经营性基金非经营性基金主要用于中央各部门直接举办的无经济收入的文化、教育、卫生、科研等项目的建设和大江、大河的治理工程等。
Ⅳ 基金专户和公募的区别是什么
1、含义差别:
公募基金是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管的,向不特定投资者公开发行受益凭证的证券投资基金,这些基金在法律的严格监管下,有着信息披露;基金专户向特定客户募集资金或者接受特定客户财产委托担任资产管理人,由商业银行担任资产托管人,为资产委托人的利益,运用委托财产进行证券投资的活动称为专户理财。
2、产品设计和服务不同:
公募基金属于标准化理财产品,而专户理财则走的是差异化、个性化的道路,其主要魅力是基金公司为高端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服务。
3、理财目标不同:
公募基金的业绩以比较基准来衡量,追求相对超额收益,而专户理财追求的是绝对收益;
4、费率结构不同:
与公募基金固定费率的管理费率相比,专户理财的费率更灵活,一般是“固定+浮动”,即在收取一定费率的基础上提取不高于净收益20%的业绩报酬。
5、流动性不同:
与公募开放式基金随时可以赎回情况不同的是,基金公司在开展专户理财业务时,与投资者签订的资产管理协议期限一般在1年以上,期间不开放或有限开放申购赎回。
6、募集形式不同:
公募基金的募集是不需要投资人签订任何合同的,一对多专户理财则需要资产委托人与资产管理人、资产托管人共同订立书面的资产管理合同,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和相关事 宜。
7、投资限制条件和投资策略不同:
公募基金投资比例受到一定限制,有最低股票仓位限制,证券组合必须分散,通常以组合制胜;而专户理财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投资股票的仓位限制少,甚至可以 空仓,投资比例也相对集中,通常以个股精选制胜。
Ⅵ 银行专户、基本户和一般户如何区分
一、定义不同
1、银行专户被限定只能用来处理指定项目资金结算的账户
2、基本户只能开立一个,可以办理除指定需要专户办理的业务之外的所有业务
3、一般账户,不得办理现金存取等业务
二、办理所需资料不同
1、银行专户需提供经有权部门批准项的文件或国家有关文件的规定才能开立专用存款账户。且必须提供开立基本存款帐户的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和中国人民银行市分行帐户管理卡
2、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同的存款人应按下列要求向银行相关网点出具证明文件:
① 企业法人应出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②非法人企业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正本
③机关和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和财政部门同意其开户的证明
④非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出具政府人事部门或编制委员会的批文或登记证书。
⑤社会团体应出具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宗教组织还应出具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文或证明。
3、开立一般存款账户需提供的文件
①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据
②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开户的证明
③营业执照正副本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⑤国税、地税登记证
⑥开户许可证
⑦法人身份证
⑧经办人身份证
三、对象不同
1、可申请开立专用存款帐户
①基本建设的资金
②更新改造的资金
③财政预算外资金
④粮、棉、油收购资金
⑤证劵交易结算资金
2、可申请基本户
①企业法人
② 非法人企业
③机关、事业单位
④团级(含)以上军队、武警部队及分散执勤的支队
⑤ 社会团体
⑥民办非企业组织
3、可申请开立一般存款账户
①在基本存款账户以外的银行取得借款的
②与基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不在同一地点的附属非独立核算单位
四、办理限制不同
1、一个企业只能在一家银行办理基本户
2、一个企业可以办理多个一般户
(6)资金专户扩展阅读:
一、公司开立账户材料: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2、公司配套的公章、私章、财务章
3、法人身份证原件+股东或者其他人的身份证原件
4、房管所备过案的红本租赁合同或街道办(工业园管理处)开具的场地使用证明
二、个人开户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携带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需监护人陪同,使用户口薄及监护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
Ⅶ 什么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财政部门在银行设立的预算外资金专门账户,用于对预算外资金收支统一核算和集中管理。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结余被称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是指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支相抵形成的结余,包括教育收费、彩票发行机构和彩票销售机构业务费用等资金的结余。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余”是净资产性质的账户,用于核算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支的年终执行结果。
贷方登记“财政专户管资金收入”账户的转入数,借方登记“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账户的转入数。
本账户年终贷方余额,反映未纳入预算并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收支相抵后的滚存结余,转入下一年度,明细账根据管理需要,按部门核算。
(7)资金专户扩展阅读:
根据《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三条财政专户内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上下级缴拨直接通过上下级财政专户办理。
第十四条财政专户内各项资金的结余按规定购买国债和转存定期存款以外,全部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不得改变用途。
第十五条财政专户内的银行存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存款利率计息。
第十六条财政专户发生的缴存和拨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转帐划拨,不得以现金形式缴付。
第十七条财政专户发生缴存和拨付业务时,应凭原始凭证记帐,并出具财政专户缴拨凭证,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有关部门或单位记帐和备查。
第十八条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补助下级的社会保障补助资金应通过国库结算,不得通过上下级财政专户办理缴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