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贷款资金 > 贷款重组监管规定

贷款重组监管规定

发布时间:2020-12-17 17:14:27

Ⅰ 用房产证做抵押贷款可以贷多少年

一般最长为30年。

一、房屋要求

(一)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二)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三)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二、贷款人要求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3、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4、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贷款重组监管规定扩展阅读:

根据《贷款通则》:

第三十二条贷款归还: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人在短期贷款到期1个星期之前、中长期贷款到期1个月之前,应当向借款人发送还本付息通知单;借款人应当及时筹备资金,按期还本付息。

贷款人对逾期的贷款要及时发出催收通知单,做好逾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

贷款人对不能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的贷款,应当按规定加罚利息;对不能归还或者不能落实还本付息事宜的,应当督促归还或者依法起诉。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贷款人协商。

第四十五条借款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借兼并、破产或者股份制改造等途径,逃避银行债务,侵吞信贷资金;不得借承包、租赁等途经逃避贷款人的信贷监管以及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四十六条贷款人有权参与处于兼并、破产或股份制改造等过程中的借款人的债务重组,应当要求借款人落实贷款还本付息事宜。

第四十七条贷款人应当要求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借款人,在承包、租赁合同中明确落实原贷款债务的偿还责任。

第四十八条贷款人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原贷款债务的清偿责任。

阅读全文

与贷款重组监管规定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庄河股票开户 浏览:664
恩威股票 浏览:711
黄金头条app 浏览:248
美元对人民币一年最近走势图 浏览:800
外汇不可结汇 浏览:777
外汇领航者之路 浏览:229
金城集团投资款能拿回多少 浏览:560
国外p2p投资 浏览:422
数据挖掘贷款 浏览:963
泸州工业投资集团评级报告 浏览:158
东莞旺金投资 浏览:133
美元和美金对人民币的汇率是多少人民币汇率 浏览:793
博弈大师怎么设置资金开仓 浏览:845
融资炒股的费用 浏览:793
外汇模拟交易软件那个好 浏览:34
3亿欧元折合多少人民币多少 浏览:946
园钉融资 浏览:817
1千多美金是人民币多少 浏览:492
兴业消费贷款计算器 浏览:597
外汇手续低 浏览: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