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已经预售的商品房能不能抵押贷款
可以抵押贷款。预售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有贷款银行代替支付金额,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所以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就要办理预抵押登记。这主要体现了购房者和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对银行债权的一种保证。
办理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抵押合同
(4) 借款合同;
(5) 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
(6) 商品房买卖合同。
Ⅱ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含义是什么
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金融机构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
Ⅲ 办理房贷预抵押登记
房屋预抄抵押登记手续是指房屋的贷款人到房管局进行办理住房抵押贷款手续,需要到以下部门逐一办理:
1、借款以及借款人配偶需携带所需要的资料,然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贷款的申请,并且带上公积金的指定银行的具本跟配偶的《信用征信报告》;
2、借款凭借《缴款通知单》、《阶段担保书》、《信用征信报告》、《贷款前的调查表》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完整填写《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
3、借款凭借《贷款受理通知书》到房产处交纳完房款调剂,并凭借《贷款受理通知书》来确定全部的贷款金额并计算差额,并向职工收取余款还有跟职工签订《职工住房协议书》并具《期房抵押证明书》;
4、借款凭借《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到指定的银行办理住房贷款的相关手续,银行会与职工签订借款的抵押合同、贷款支付的凭证、委托抵押的登记文件等等等;
5、到房管局的各个部门办理剩余的手续就完成了预抵押登记的手续了。
Ⅳ 什么是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
满足条件就可以的。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Ⅳ 预购商品房抵押预告登记与预抵押有怎么关系
在商品房成为现房之前,属于期房阶段,此时的房子不能出房产证,只有预告登记证明。如果要办贷款,就需要用此房屋作抵押登记手续,房管局会给抵押权人(一般是银行)一张抵押物的凭证,就是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用以证明此房屋是抵押给抵押权人的。
如果不是贷款购房,确实不应该有抵押权预告登记出现。最好先找房管局核实一下,用身份证和购房合同就可以查到自己房屋的信息。如果确实没做贷款,但房子有抵押,说明开发商从中捣鬼。
Ⅵ 什么是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要理解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必须把握以下几点: 1、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其抵押物是预购的商品房。预购的商品房是并未建成的商品房,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抵押人为购房人,抵押权人是贷款银行。 3、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其前提是购房人要独立支付首期的房价款。 4、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其担保的债权数额为购房人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的余额。 5、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必须提交生效的预购房屋合同。
Ⅶ 如何办理商品房预抵押贷款
按交易管理部门的目前政策口径来解答:
1、产证未取得前,房屋视为期房。个人之间的借贷款,用商品房期房做抵押,不允许。只可以抵押现房(即取得了小产证后)。
2、期房的出租称为“预租”,为了保护承租人的利益,租赁关系确立后最好去做房屋“租赁备案登记”。但若出租人是个人,是不能办理预租商品房的租赁备案登记的,要办也要等到产证出来。
还要提醒抵押与出租的区别:抵押是不转移占有权的,而出租是转移占有权的。所以出租与抵押如何挂号?起何作用?不知你怎样想的。“长期”最多也只有不超过20年的租赁期有效。
Ⅷ 预售商品房抵押贷款和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有什么不同请尽量详细点~~
“按揭”是早年从香港舶来的词语,算术语吧。意思就是以当前自己购买的、未付完全款的商品房为抵押物,以借款人的身份申请银行贷款。所以,你提到的问题,其实是一回事。
反之,笼统的“抵押贷款”未必一定是“按揭”。因为抵押物可以是其他物品——珠宝首饰、汽车、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已有权属的商业大楼,等等。并且拿出抵押物的人未必一定是贷款申请人——即债务人。可以是债务担保人。
Ⅸ 什么是房产“预抵押”,与“期房抵押备案”有何区别
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的概念
预购商品房,也称“楼花”,是指尚未竣工交付的商品房,是一种特殊的期货。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是指购房人在支付首期规定的房价款后,由贷款银行代其支付其余的购房款,将所购商品房抵押给贷款银行作为偿还贷款履行担保的行为。因此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贷款就要办理预抵押登记。这里面主要体现了购房者和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对银行债权的一种保证。
期房备案登记的概念
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即消费者在购买时不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商品房称为期房。
而确认这种买卖关系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期房备案,即在房屋所在的房产管理部门就买卖行为的标的物--期房进行备案登记,以确认该标的物的权属,同一标的物只能进行一次备案登记,这样就避免了开发商一房多卖的欺诈行为,能比较有效的保障购房者的权益,当然,不排除在个别地方出现官商勾结的情况,将已经备案的商品房卖给多人的情况,如果确实发生了这种情况,购房者可以依法追究开发商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法律责任。期房备案登记界定的是开发商和购房者的买卖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