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人民币债券的海外债券历史
国开行作为以发债为主要手段筹资的债券银行,在国内市场年发债过万亿元,债券余额占国内债市五分之一。自2007年首家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到本次伦敦发债,国开行已累计在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280亿元,在支持离岸人民币市场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㈡ 离岸人民币债券有哪些特点
一、点心债”已成为离岸人民币市场最重要的产品
二、发行主体以企业为主是
三、投资者主要来自中国香港
四、期限以1-3年为主
五、二级市场交易仍不活跃
六、离岸人民币指数产品不断增多
㈢ 什么是离岸人民币债券求专业解释!
离岸人民币证券就是在中国大陆以外地区发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
㈣ 人民币债券 是什么意思
人民币债券简称人债,是以人民币作为结算单位的债券,定期获得利息、到期归还本金及利息皆以人民币支付。
㈤ 亚洲开发银行发行人民币债券是什么意思
是让亚行来国内发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然后通过央行兑换成外汇,亚行拿去使用,将来到期了,亚行再用外汇兑换给央行,再还给国内的投资人。
人民币债券简称人债,是以人民币作为结算单位的债券,定期获得利息、到期归还本金及利息皆以人民币支付。
发债经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张旭光表示,国开行此次在伦敦成功发债,是离岸人民币市场发展的又一里程碑。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离岸人民币债券市场正快速发展壮大,境外机构配置人民币资产持续升温。国开行这次发行的10年期债券,是在伦敦发行并挂牌上市的最长期限人民币债券,有助于完善离岸人民币债券收益率曲线。
㈥ 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是什么意思 通俗说
境外发行人民币计价债券是指在人民币离岸市场上大规模发行以人民币计价、还本付息的国债或债。这不仅有利于将国家信用转化为财富,迅速提升国家财力,还有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经济利益。
债券(Bonds / debenture)是一种金融契约,是、金融、工商等直接向社会借债筹措资金时,向者发行,同时承诺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约定条件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债券的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债券购买者或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1] 。
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由于债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确定的,所以债券是固定利息证券(定息证券)的一种。在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债券可以上市流通。在中国,比较典型的债券是国库券。人们对债券不恰当的投机行为,例如无货沽空,可导致金融市场的动荡。
㈦ 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中的境外指的是哪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以外的所有地方,包括港、澳、台。
㈧ 什么是香港离岸人民币债券
通俗的说就是国内企业在香港发行的人民币债券。
㈨ 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的流程是怎样的
2007年6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就境内金融机构在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的有关事项作了规定。
发行主体:
境内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依法设立的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
(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
(三)最近3年连续盈利;
(四)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
(五)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六)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策性银行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比照商业银行条件办理。
发行流程:
1、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应向中国人民银行递交申请材料,并抄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法对境内金融机构赴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的资格和规模进行审核,并报国务院。
2、金融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一)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申请报告;
(二)董事会同意发行人民币债券的决议或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的文件;
(三)拟发债规模及期限;
(四)人民币债券募集说明书(附发行方案);
(五)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境内金融机构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意见全文;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金融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八)中国人民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3、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内对境内金融机构发行人民币债券的申请做出核准或不核准的决定。同意发行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时批复其外债规模。
4、境内金融机构应在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其债券发行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开始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人民币债券,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境内金融机构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的,其发行人民币债券的核准文件自动失效,且不得继续发行本期债券;如仍需发行的,应另行申请。规定期限内完成发行的标准按照香港金融市场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5、境内金融机构应当在人民币债券发行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债券发行情况书面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并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局申请办理债券资金登记。
6、境内金融机构应在发行人民币债券所筹集资金到位的30个工作日内,将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资金调回境内,资金应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所披露的用途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