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贷款资金 > 资金风险告知书

资金风险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1-05-05 18:11:01

『壹』 货款签好合同后告知要风险保证金,这种合同有效吗

如果是网贷这种合同不合法因为所谓风险保证金要在合同里体现不是钱好合同以后告知的因此违反合同法了违法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贰』 我把捷信惠购金融额度里面都钱转了1000给别人。别人没收又跟我点击退回来,不知道哪里去了。求告知。

您好,分期信息可直接咨询捷信,您和朋友私下转账可转账凭证确认,谢谢。

『叁』 本人资金需求,误注册了“今日好借”,结果告知我购买了他们的商品,个人风险等级评估报告

对于网络上的贷款平台,最好不要轻易去触碰;一些细节,必须了解清楚,看明白;不要轻易去听信业务员的误导行为,以及套路的讲解,更不需要购买他们所谓的商品,拒绝交易,减少不必要的风险。

『肆』 银行理财产品——保本保收益 可靠吗

银行理财收来益率一般为单利自且为“预期年化收益率”。“实际预期收益”=本金*年化收益率/365天*产品实际天数。所以这个产品的预期收益应该是:50000*3.5%/365*50=240元。

您也可以关注“银行智能存款”产品,按照存款保险保障制度,50W以内100%赔付。度小满理财APP(原网络理财)平台上就有一些包括活期、定期银行存款产品,如活期产品“三湘银行活期”,提前支取收益3.9%左右,随时存取,当日起息,节假日无限制,任意自然日支取,当日实时到账,无交易日限制,无限额限制;如定期银行存款产品“振兴智慧存”,满期收益率在4.8%左右。

具体您可以在应用市场搜索“度小满理财APP下载链接”或者关注“度小满科技服务号(xiaomanlicai)”了解详细产品信息。投资有风险,理财需谨慎哦!

『伍』 南交所的南交所风险告知书

您在湖南南方稀贵金属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进行稀贵(有色)金属现货电子交易时,可能存在以下风险。为了使您准确了解各项风险,特做如下告知:
(1)宏观经济风险。由于国内外宏观经济的变化,可能会引起国内市场价格的波动,致使您产生亏损;(2)政策风险。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变化,可能导致行业、市场或交易发生变化,致使您产生亏损;(3)交易商自身经营的风险。由于交易商自身经营状况的变化,如经营决策失误、高级管理人员变更、诉讼、经营不善甚至破产等因素,使您存在亏损的可能;(4)技术风险。由于交易、结算、交收、行情公告及交易结算资金第三方存管等是通过电子通讯技术、电脑技术和相关软件来实现的,这些技术存在被网络黑客或计算机病毒攻击的可能;此外,电子通讯技术、电脑技术或相关软件可能存在缺陷等因素,您将承担由此带来的不便或风险;(5)交易对方违约的风险。在交易所进行的现货电子交易中,买卖双方均存在违反交易规则的可能性。尽管交易所将按照相关业务规则采取相应措施为您提供帮助,但您仍需承担由此而产生的风险或损失;(6)不可抗力导致的风险。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社会动乱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交易所现货电子交易系统瘫痪,或造成各种故障。这些都会使您的交易目的无法实现,您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风险或损失;(7)交易商的操作风险。由于您对密码管理不善、操作不当、投资决策失误等原因可能会使您在交易中发生亏损;此外,交易时因热键操作完毕后未及时退出账户系统,可能导致他人对您的交易账户进行恶意操作;您的交易电脑可能遭遇黑客攻击等。您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风险或损失;(8)违反交易所交易规则时被采取处置措施的风险。交易所制定的现货电子交易规则是电子交易顺利进行的前提,如果因为您没有完全遵守现货电子交易规则而导致交易所按规定对您采取处置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

『陆』 在银行办基金 业务员未告知风险 并且之前买的是保本基金 是业务员后来建议换的 有录音

投资风险由自己承担。

『柒』 建筑风险源告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 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四条 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二章 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

第五条 各部门、车间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第六条 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

(一) 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二)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四) 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五) 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七条 应该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八条 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第九条 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

(一) 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 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四) 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

(五) 重大危险源等级;

(六) 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七) 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

(八) 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第十条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所属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

第十二条 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三章 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第十三条 所属企业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十四条 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 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十六条 安全管理部门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四章 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治理整顿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的立项、监控、整改、审核、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 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限期整改,经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应急救援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 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二) 危险辩识与评价;

(三) 应急设备与设施;

(四) 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五) 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六) 培训与演练。第二十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年进行两次模拟演练。

重大危险源是指工业生产活动中长期或临时的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存贮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设施和设备)。工业生产活动中重大火灾、爆炸、毒物泄漏事故,尽管其起因和影响不尽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其根源是存在大量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具有引发灾难事故的能量。

『捌』 税收风险提醒告知书中说我们单位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不符合税法规定,是什么意思,有谁能帮我解释下

《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独立交易原则,是指没有关联关系的交易各方,按照公平成交价格和营业常规进行业务往来所遵循的原则。《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九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所称关联方,是指与企业有下列关联关系之一的企业、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1、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控制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控制。
3、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玖』 银行通知存款有风险吗

通知存款有哪些风险

1、如果选择7天通知存款,那么存款期限必须达到7天才可按照相应利率计算存款收益。若实际存款时间小于7天,均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超出7天但不足14天的部分,也按活期利率计息。

例如,实际存款天数为3天,那么3天都按活期利率计算;实际存款天数为10天,那么有7天按标准利率计算,超出的3天按活期利率计算。

2、通知存款虽然可以分多次支取,但支取后账户存款余额不得低于5万元,否则会转入活期存款账户。

通知存款的起存门槛高,但利率又偏低,因此日常储蓄并不常见,但可作为短期资金存储工具,既能保证资金流动性,存款利率又较活期存款高。

相关知识
银行通知存款什么意思

1、通知存款的定义

通知存款是指存款时不约定存款期限,储户可可随时支取,但支取前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的时间和金额。

2、通知存款的利率

通知存款有1天通知存款和7天通知存款两种类型,以建设银行为例,1天通知存款的利率为0.55%,7天通知存款的利率为1.10%。

3、通知存款起存金额

1天通知存款和7天通知存款的起存金额都为5万元。

4、通知存款本金安全

通知存款属于银行存款产品,受《存款保险条例》的保护,因此50万元以内的本金和利息是安全的。

『拾』 【法官说法】对第三人到期债权采取诉讼保全时可否增加风险告知

案情:四川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长期赊欠四川某建筑材料公司(以下简称材料公司)的建筑材料,后经材料公司多次向建筑公司催要欠款无果,材料公司于 2009 年3 月将建筑公司诉上法庭,要求偿还欠款36万元。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建筑公司对材料公司的诉请、事实和理由均无异议。声称目前资金周转遇到问题但四川某加工厂所欠的建筑款30万元已经到期,收到该笔欠款后立即偿还材料公司欠款。同时提出公司目前效益不景气,请求建材公司免去6万元欠款,以后公司将一如既往的同建材公司保持业务往来。建材公司同意了建筑公司的请求,免去建筑公司6万元欠款,同意建筑公司支付30万元便了结此案。在调解过程中建材公司申请对第三人到期债权进行财产保全,将建筑公司享有的四川某加工厂所欠的建筑款30万元予以查封。随后,法院做出民事调解书,建筑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材料公司欠款30万元。鉴于建筑公司没有在调解书约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材料公司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向四川某加工厂下达了《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但四川某加工厂随即提出异议,声称与建筑公司已不存在到期债权关系。因此,法院便中止了对四川某加工厂30万元欠款的执行。见此,建材公司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声称,在执行过程中如果四川某加工厂提出异议,法院便要中止对他的执行,那么法院为什么没有告知我。如果法院告知了,我就不会同意免去建筑公司6万元欠款的请求,同时也不用缴纳高额的保全费。执意要求法院执行四川某加工厂30万元欠款,否者要求法院赔偿建材公司6万元损失和退还保全费。 法律无明确规定与司法实务需求的碰撞 面对此案,对保全第三人到期债权风险告知对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减少后续纷争提高执行效果就显得尤为重要,但我国现有法律均没有规定法院有义务在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时对申请人告知其风险,因此关于法院是否增设风险告知义务在司法实务中就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分歧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当前法律及司法解释并没有明确规定,在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时对申请人告知其风险是法院应尽的义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5条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该《意见》第300条又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61条至69条又对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执行加以了具体规定。因此,在诉讼中法院对第三人到期债权的保全以及裁判文书生效后的执行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如果第三人对法院的《履行到期债务通知书》提出异议,法院不得进行审查。对到期债权的执行应予中止,也就是说法院对第三人提出的异议只进行形式审查而不得进行实质性审查,第三人的权利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同时申请执行人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代位向法院提起诉讼,对诉讼保全的到期债权进行确权,然后对法院确认的债权进行执行。代位权制度有力的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院没有必要对保全第三人到期债权进行风险告知,他也不属于法官向当事人释明的法律范畴。 第二种意见认为,法律和现有司法解释虽然没有明确规定法官要对当事人保全第三人到期债权进行风险告知,但从我国的法治背景和能动司法的要求,在社会矛盾凸显期,如何有效地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构建和谐的司法环境等考量,来至于前述个案的诠释,法院有必要对当事人保全第三人到期债权进行风险告知,并将其作为一项义务来实施。 启示:缓解纷争,应增加风险告知(一)增加风险告知:源于代位权的立法理念 第三人到期债权是指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案外的第三人享有的债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对该第三人强制执行。第三人到期债权实际上就是代位执行的问题,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没有代位执行方面的明确立法,只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0条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3条规定:“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的期间内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对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第64条规定:“第三人提出自己无履行能力或其与申请执行人无直接法律关系,不属于本规定所指的异议。”从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代位执行制度的设计本意是扩大被执行主体及可供执行财产的范围,增加申请执行人受偿的机会,从而缓解“执行难”的问题。同时风险告知也是对申请人权利的一种保护方式,也是增加申请人受偿机会的一种司法救济措施。(二)增加风险告知:司法实务的强烈需求 诉讼中法院对保全第三人到期债权风险告知是十分必要的,从我国的法制史可以看出我国的法制建设经历了一个艰难而曲折的过程。通过几十年的努力,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制建设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公民、企业和社会团体等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还比较弱。法官在面对诉讼中当事人对抗能力严重失衡的情况下,应该在法律范围内平衡当事人的诉讼对抗能力。如本案中,建材公司委托了本公司销售经理作为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建筑公司委托了专职律师作为公司的代理人出庭应诉。本案中原告方代理人是普通公民,而被告方代理人是训练有素的专职律师,双方的诉讼对抗能力明显失衡。法官平衡诉讼中当事人对抗能力是法律追求公平、正义的本质要求。目前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经济面临着历史性的发展机遇,社会矛盾多发,国际形势错综复杂,稳定和发展成了时代的主旋律。法官应通过审判、执行活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着力排除一些影响和阻碍构建和谐社会,和谐司法环境的因素。对保全第三人到期债权风险告知不但使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赢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而且还有效的避免了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转移到法院,影响法院正常工作的开展,也实现了法院审判和执行的有效衔接。 【作者:郫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朱智强 郫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牛果】

阅读全文

与资金风险告知书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我的信托网 浏览:559
中国银行与信托 浏览:161
外汇管理政策考试 浏览:561
厦门中信信托 浏览:380
马鞍山住房贷款银行利率 浏览:10
怎么看外汇k线图 浏览:2
下列不属于金融资产 浏览:151
周末去哪儿融资 浏览:365
新日股票吧 浏览:363
西亚信托么司 浏览:570
微信理财只限 浏览:346
长期应付款融资租赁 浏览:874
外汇申请是为什么 浏览:482
危废融资计划 浏览:973
应该买什么样的股票 浏览:656
银行保险理财可靠吗 浏览:563
成都最正规的外汇公司 浏览:256
投资公司外汇实操部需自己开户吗 浏览:32
伞形信托区别 浏览:685
2014全国多少家信托公司 浏览: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