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租房好还是攒钱贷款买房好
租房人的尴尬一:
我记得年初我还在家过春节的时候房东就给我发来短信,房租要涨价,不接受涨价就搬家;
我朋友租的那套房子签的是3年的合同,房子还没有租到一年,房东就要涨价(2016年由于全国房价普遍上涨,房东看着眼红),连基本的契约精神都没有。朋友跟房东理论是合同期内不能涨价,房东竟然大放厥词的说“难不成你要去告我,房子是我的,我想租给你就租给你,不想租给你,你就搬走”。
租房人的尴尬二:
面积小价格贵,你都舍不得花钱布置,因为房子是租来的,你随时都有可能搬走,尤其是大宗的东西根本不舍得买。租房买的东西搬家的时候扔,换房的时候再买。其实居住的幸福感是极低的。
租房人的尴尬三:
你身边那些借钱贷款买房的人,短期来看生活质量不如你高,不能随心所欲的花钱,他们背负着上百万的贷款以及每个月的成千上万的月供,似乎你有更多的现金支配权利,其实不然长远来看,他们的资产正在大幅增值,居住的舒适度和幸福感都在节节攀升。你手上的那些钱还是那些钱。尤其是在这个房价高企,通货膨胀的年代,你的现金流购买力越来越低,随着年龄的增长,你的幸福感开始逐渐递减。
高晓松说宁愿租房一辈子,可是你的收入和资产能和他比吗?他能随时随地随心所欲的全款买房,但是你能吗?不说别的,就算他在阿里的薪水和股票,很多人恐怕奋斗终生都达不到那个资产。他永远比你都一个选择!!!
有能力当然是买房了 买房了 买房了!!!
Ⅱ 贷款买房和图个踏实,还是租房更自由,你怎么选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房子可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一个房子可以说是一个人的家。但是在如今的社会当中城市房价可以说是非常的高,很多地方都是1万一平米起步了甚至更高,对于如今这种状况,很多年轻人都买不起房。而且现在大多数购房的人,他们基本上都是贷款买房,每个月都要背负着房贷的压力,对于那些买不起房的人们,现在就有了租房这种选择。有的人喜欢租房,但是也有的人就比较热衷于买房,即便背负着房贷也要将房子买下来,至于会出现这样的分歧,我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年龄不同首先出现这样的分歧主要是由于年龄段不同,因为现在大多数年轻人他们并没有太足够的经济实力,而且自身的性格还没有那么成熟的稳重,所以更加喜欢租房。因为这更加的自由,自己想去哪里工作就要在哪里租房并没有太多的约束性,毕竟买房之后再去别的地方选的工作,就会显得有一些非常的麻烦。但是对于一些年纪稍微大一些的人,并且已经有了稳定的工作的人,他们更喜欢买房,即便贷款也要将其买下来,只是为了有一个安稳的家。
Ⅲ 租房好,还是贷款买房好
买房好,还是租房好?我个人认为,这要看自己的经济实力,如果经济实力允许的情况下,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让自己飘荡的心有个归宿,是一件好事。可是如果经济条件不允许或者勉强,那么建议还是不要买房,成为一个房奴的滋味并不好受,如果为了还房贷而负债累累,还不如租房活得轻松些!
Ⅳ 现在年轻人贷款买房好还是租房好
租房吧,结了婚在买房也不迟
Ⅳ 租房划算还是贷款买房更合适毕业生
一到毕业季,许多毕业生就得搬出宿舍重新寻找住处。这时候很多人就会纠结是要去租房子,还是贷款买房比较好。我认为刚毕业出来租房子比较好,一来我们还没有足够的钱可以支付首付,二来我们未必就要在这个城市工作发展,所以暂时没有必要去买房子。 所以如果你刚毕业的话,建议先租房子住。等到自己工作逐渐适应了以后,有了一定的积蓄也打算在这个城市里长期发展,那个时候你在考虑贷款买房子会更合适。
各位读者,你们又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里留言讨论一下。
Ⅵ 租房划算还是贷款买房划算
得看当地房价和房租。很好算的,不过个人觉得要是有住房公积金的话应该买。
Ⅶ 是租房子好还是贷款买好
分两种情况
1、经济条件允许,可以买房。
2、经济条件比较困难,买了房之后生活水平下降,建议租房或者等国家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
其实主要看自身情况,你这样问估计经济条件处于能买房,但是压力比较大。不过如果你还年轻,没有家庭压力,没有小孩,建议你可以先考虑自身发展;如果带了小孩,我觉得有个固定的住房对小孩也要好一些,包括小孩以后上学的问题。
Ⅷ 是贷款买房好,还是租房好
资料及流程如下:买新房: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购房合同(已婚提供夫妻双方资料)条件:只要有稳定的收入和银行流水,流水只要每月都有就可以了,收入证明上的月收入需要是月供的2倍,比如月供2000元,月收入需要是4000元左右,还有就是征信不能有过逾期,一般银行的要求是两年内不能连续三次逾期和累计六次,是以家庭为单位看的。买二手房: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已婚提供夫妻双方资料)条件和新房条件一样:只要有稳定的收入和银行流水,流水只要每月都有就可以了,收入证明上的月收入需要是月供的2倍,比如月供2000元,月收入需要是4000元左右,征信不能有过逾期,一般银行的要求是两年内不能连续三次逾期和累计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