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类信托模式几乎等同于资产证券化产品。该类模式的信托,是将存量的持有性物业或出租回性物业作为信托财产答,将该类物业自身日常产生的租金收入或经营收入等稳定的现金流作为前提,发行财产收益权转让信托,房地产企业将信托受益权转让给投资者并取得相应对价实现融资,或者将受益权抵押进行债务融资。然后,将募集的信托资金交由该类物业所有人,按照信托合同约定的信托目的或投资方向加以运用。将固化、积压、沉淀的资产盘活、变现,因此具有极为强烈资产证券化功能,也是我国迄今房地产信托所有模式中,最接近国外发行的房地产信托基金(REITs)的一种信托产品。
❷ 现在信托的产品种类有多少呢,什么是特定资产收益权信托
信托产品的种类包括以下几类
贷款信托类
贷款信托是指通过信托方式吸收资金用来发放贷款的信托方式这种类型的信托产品是目前数量最多的一种
贷款作为一种传统业务业务流程相对简单风险控制方法比较成熟所以信托公司在展业初期选择这种方式进入市场树立公司品牌也就顺理成章了采取贷款方式进行投资使得这类信托产品在收益风险上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项目的收益是封顶的收益来源于贷款利息执行人民银行相关利率标准这意味着委托人的收益高限是贷款利率而且面临着信托公司提取管理费用可能对这一收益的抵扣不同的管理费用计提方式意味着收益抵扣的程度是不一样的直接影响着投资人的利益
其次尽管信托公司基于自身的专业技能挑选了相关的项目进行贷款但由于信息不对称只能依赖对信托公司的信任而信托公司最近刚整顿完毕自身的信誉机制并没有建立起来贷款的信用风险必须通过外部机制来控制
权益信托类
这一类型的信托产品是通过对能带来现金流的权益设置信托的方式来筹集资金其突出优点就是实现了公司无形资产的变现从而加快了权益拥有公司资金的周转实现了不同成长性资产的置换有利于公司把握有利的投资机会迅速介入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融资租赁信托
不动产信托
土地与地上或地下的各种建筑设施统称为不动产 。
特定资产收益权信托模式的并购信托主要介入并购前期的融资过程,其实质为对特定资产的质押以募集并购所需资金。通常是并购方对拟收购股票(股权)采取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模式操作。信托公司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并购方收购成功办理股权过户的当天,信托公司同时办理股权质押手续;此外被收购方与并购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可约定,“并购方支付的全部股权转让价款由双方同意且以被收购方名义设立的第三方银行专户监管”,这确保了在办理股权过户手续之前,被收购方不会擅自挪用收购款,从而也确保了在办理股权质押之前信托资金的安全。
信托公司与收购方签订《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收购方将特定资产的资产收益权转让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发起信托计划募集资金并支付予收购方。为保证信托资金的安全收回,信托公司通常会要求收购方在转让特定资产收益权的同时将该特定资产抵押/质押给信托公司,以此作为收购方履行回购义务的担保。若收购方届时履行了回购义务,则信托公司解除对此特定资产的抵押/质押;若收购方届时不能履行回购义务,则由信托公司处置该特定资产。
股票收益权并购信托一般会采取签署回购协议、股票质押担保、第三人连带保证担保、设置追加保证金及补充质押股票的警戒线等风控措施。在并购信托业务中以股票收益权转让及回购模式进行操作是信托公司比较熟悉的业务模式。
❸ 信托公司可以开展哪些固有业务
答:信托公司固有业务项下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等业务。版其中,投资业权务限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信托公司可以不超过自身净资产20%的固有资金参与私人股权投资信托计划,所占份额不得超过该信托计划财产的20%;但在信托存续期间不得转让受益权,也不得直接或间接以该受益权为标的进行融资,且应当在信托文件中明确其所出资金数额和承担的责任等内容。
❹ 请问信托公司的固有资产指的是哪些资产
据鑫风口介绍,信托公司固有资产指该公司自有的资产,而不是受托管理的资产。
❺ 信托公司的固有业务是指什么
信托抄公司固有业务是指信托公司运用资本金的业务。信托公司资本金项下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等业务。投资业务限定为金融类公司股权投资、金融产品投资和自用固定资产投资。
信托公司的固有业务是与信托业务相对应的信托公司业务组成部分。固有资产状况和流动性良好,符合监管要求,是开展各类信托业务的条件。
(5)信托固有资金租赁资产收益权扩展阅读:
基本特征
1、信托是以信任为基础,受托人应具有良好的信誉。
2、信托成立的前提是委托人要将自有财产委托给受托人。
3、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信托依法成立后,信托财产即从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的自有财产中分离出来,成为独立运作的财产。
4、受托人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事务。
信托业务范畴含商事信托、民事信托、公益信托等领域。经央行批准的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经营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和其他财产信托等四大类信托业务。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信托公司
❻ 什么是信托收益权,有这个会计科目吗
信托受益抄权转让是指袭将信托受益的权利进行转让。信托受益权是信托合同中规定的关系人享受信托财产经过管理或处理后的收益权利。也包括信托合同结束时,合同中规定的关系人可享受信托财产本身利益的权利。信托受益权是指受益人请求受托人支付信托利益的权利,广义的信托受益权中的受益人除有请求支付信托利益的权利外,还有保证信托利益得以实现的其他权利,如《信托法》规定的知情权、调整信托财产管理方法权、撤销受托人违反信托的处分权、受托人的解任权。信托受益权具有以下特征:其一,信托受益权属于兼具物权和债权性质的财产权。信托受益权是受益人对信托享有的权利和利益,因此该权利首先必须是财产权。其二,信托受益权属于可转让的财产权利。信托受益权的权利是通过转让质物实现的,因此能够质押的权利应当满足可转让的条件。
❼ 什么是特定资产收益权信托
特定资产收益权信托是指在特定资产有效期内,优先取得特定财产经营、管理、处置所产生的收益。在信托业很常见。
特定资产:包括股权、土地使用权、矿产权等多种形态。
❽ 什么叫特定资产收益权
特定资产收益权是指交易主体以基础权利或资产为基础,通过合同约定创设的一项财产性权利。即在特定资产有效期内,优先取得特定财产经营、管理、处置所产生的收益,在信托业很常见。特定资产收益权可以做到投资收益中去,不能计入营业收入中。
资产收益权是一种财产权利,以该财产权利设立信托,即为资产收益权信托,资产收益权即为信托财产,信托公司通过管理、运用和处分该信托财产,向信托受益人分配信托利益。
在该信托主体中,通常合法享有资产收益权的人为信托的委托人(通常也是初始受益人),信托公司为受托人。初始受益权通过转让信托受益权达到融资目的,这也是目前财产权信托比较流行的做法。
特定资产收益权在法律上不宜作为物权客体而应定性为债权性质。
根据法律上物权法定原则,作为约定权利的特定资产收益权不宜作为物权的权利客体,而应定性为债权性质,其处置应当参考债权转让的相关原理,不宜直接按照物权方式进行处置。
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项目的操作模式:
通常是互联网金融平台与融资方签订《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合同》,互联网金融平台支付资金给融资方作为对价,融资方则将特定资产的“资产收益权”转让给互联网金融平台,但特定资产的所有权和占有权并不转让给互联网金融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