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地产基建资本金比例下降了多少
地产基建资本金比例大降 堪比新一轮刺激
在等待近1个月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调整方案昨晚公布。
大部分行业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下调了5~10个百分点,最高的“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则下调了15个百分点。对于资金已显捉襟见肘的地方政府和房地产企业来说,这无疑是雪中送炭。
此前的4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调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但此后具体数字一直未公布。
资本金是相对于银行信贷的非债务性资金,银行在提供信贷时都需要项目投资人提供足额的项目资本金才能发放信贷,所以资本金比例对投资的影响,类似于“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对信贷扩张的影响。
投资门槛有降有升
从国务院昨日发布的调整资本金比例的通知中不难发现,中央政府在刺激经济的同时,仍在继续坚持有保有压、经济结构调整的政策取向。
具体来说,交通和大型基建项目是此次资本金比例调整的主要受益对象。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交通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由原先的35%下调至25%;机场、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等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下调至30%;邮政、信息产业、钾肥项目也有下调。
房地产项目上的调整幅度也十分明显。2004年宏观调控时,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含经济适用房项目)资本金比例曾由20%及以上提高到35%及以上,而在此次调整中,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其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为30%。
但对属于“两高一资”(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性)的电石、铁合金、烧碱、焦炭、黄磷以及处于过剩压力下的玉米(资讯,行情)深加工项目,其最低资本金比例则提高至30%,电解铝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例由原来的35%提高至同钢铁项目一样的40%。钢铁、化肥(除钾肥外)等项目则保持不变。
堪称“新一轮刺激”
中国最早实施资本金比例规定始于1996年,其后在2004年宏观调控中将钢铁、水泥、电解铝和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继续提高。在当前地方以投资带动经济的风潮中,此前资本金比例设置还一直是急于以投资刺激经济但又“囊中羞涩”的地方政府的一道门槛。
审计署日前公布的对4万亿投资项目审计的情况显示,截至2009年3月底,审计重点抽查的18个省(区、市)335个新增投资项目,总体资金到位率64.03%,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到位率94.01%,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47.98%,资金紧缺已经制约了投资项目进度。
为加快投资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穆虹昨日透露,今年4月国家又紧急下发了落实地方配套投资和加快开工进度的明传电报,要求各地方各部门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目前的资本金比例下调措施和地方债发行都为地方财政带来实际支撑。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兴业银行资金营运中心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表示,按照他们的计算,总体项目资本金比例每下调1个百分点,可为地方项目投资节约1700亿元资本金投入,为全社会节约2200亿元资本金投入。
“资本金比例下调,称之为‘新一轮刺激方案’毫不为过,预计能刺激银行信贷在未来数月有一个相对强劲的增长。”鲁政委说。
房地产投资再松绑
至于资本金比例下调对房地产业的影响,有关业内人士表示谨慎乐观。
中原地产董事总经理李文杰对CBN表示,资本金比例的降低将使房地产再投资的门槛降低。但从2008年到现在,尽管信贷增长较快,银行对房地产的信贷还是很谨慎,房地产全行业资金紧张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善。
今年以来,房地产市场的销售确实出现了回暖迹象。1~4月,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17625.45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7.5%。商品房销售额7995.92亿元,同比大增35.4%。同时,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环比也有回暖。不过,李文杰提示说,房地产销售在具体项目上其实呈“二八现象”,仍是少数的房地产商获得了较多的销量,中小房地产商实际销售获益不多。
“目前房地产开发在投资、拿地和实际开工面积上的增速都不理想,这次的资本金松绑将能使更多的开发商放手实施项目开发,对年内的经济复苏也将有提振作用。”李文杰说。
⑵ 中央财政资金与地方财政资金配套比例1:1是怎样配套
这是等比配套,如果中央和地方共配套2000万,那中央财政资金配套1000万,地方财政资金配套1000万呗。但是地方又有分配比例的,省、地(市)、县(区)三级又会有个比例。
⑶ 行政事业单位几种地方配套资金政府支出功能科目的会计处理探讨
当前中央下达的部分项目专项资金,需地方财政按一定比例配套地方项目资金,财政下达行政事业单位因资金来源不同,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就不一样,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支出功能科目的会计处理也就不一样,下面列举几种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的例子与大家探讨。 一、沼气池建设项目的地方配套 县财政下达行政事业单位配套沼气池项目资金及工作经费。1.从土地出让收益中配套借:银行存款或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拨入专款(会计科目)对应的政府支出功能科目为城乡社区事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一般收入中配套 借:银行存款或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拨入专款(会计科目)对应的政府支出功能科目为农林水事务—农业—农村能源综合建设3.配套工作经费 借:银行存款或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拨入专款(会计科目)对应的政府支出功能科目为农林水事务—农业—行政运行 二、农发土地治理项目地方财政配套 财政下达行政事业单位农发土地治理项目配套资金1.从土地出让收益中配套 借:银行存款或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拨入专款(会计科目)对应的政府支出功能科目为城乡社区事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一般收入中配套 借:银行存款或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拨入专款(会计科目)对应的政府支出功能科目为农林水事务—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3.从灾后重建基金中安排借:银行存款或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拨入专款(会计科目)对应的政府支出功能科目为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农业林业恢复生产和重建—其他农业林业恢复生产和重建支出 三、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1.上级财政下达行政事业单位配套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 借:银行存款或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拨入专款(会计科目)对应的政府支出功能科目为农林水事务—农业—农业生产资料补贴2.县财政下达行政事业单位配套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 借:银行存款或财政应返还额度贷:拨入专款(会计科目)对应的政府支出功能科目为农林水事务—农业—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⑷ 怎样监督扶贫专项资金比较妥啊
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对国家扶贫资金的管理,提高扶
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尽快解决
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中发〔1996〕12号)和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通知》(国发
〔1994〕30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扶贫资金是指中央为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
饱问题、支持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而专项安排的资金,
包括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
项补助资金、新增财政扶贫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扶贫专
项贷款。
第三条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应当根据扶贫攻坚的总体目
标和要求,配套使用,形成合力,发挥整体效益。
第四条国家各项扶贫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国家重点扶持
的贫困县,并以这些县中的贫困乡、村、户作为资金投放
、项目实施和受益的对象。非贫困县中零星分散的贫困乡
、村、户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贫困县,由有关地
方各级政府自行筹措安排资金进行扶持。
第五条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和新增财政扶贫
资金,重点用于改善贫困地区的农牧业生产条件,发展多
种经营,修建乡村道路,普及义务教育和扫除文盲,开展
农民实用技术培训,防治地方病等。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按照财
政部制定的《“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
法》(财农字〔1995〕10号)执行。
以工代赈资金,重点用于修建县、乡公路(不含省道
、国道)和为扶贫开发项目配套的道路,建设基本农田(
含畜牧草场、果林地),兴修农田水利,解决人畜饮水问
题等。
扶贫专项贷款,重点支持有助于直接解决农村贫困人
口温饱的种植业、养殖业和以当地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
业中效益好、有还贷能力的项目。
第六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和可能,增加扶贫
投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向国家重点扶持贫困县投入的
扶贫资金,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应当
达到占国家扶贫资金总量的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五十。其
中: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内蒙古、云南、贵
州、四川、重庆、西藏、广西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
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应当达到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四十;黑
龙江、吉林、河北、河南、山西、湖北、湖南、江西、安
徽、海南10个省的地方配套资金比例应当达到百分之四十
至百分之五十。
地方配套资金达不到前款规定比例的,中央将按比例
调减下一年度向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投入的国家扶贫资
金数额;调减下来的国家扶贫资金,将安排给达到规定比
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第七条国家扶贫资金分配的基本依据是:省、自治区
、直辖市本年度贫困人口数量和贫困程度、扶贫资金使用
效益、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比例。下一年度各项扶贫资金的
安排,由财政部、国家计委、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提出
初步意见,经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平衡,
提出统一的分配方案,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并
于年底一次通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
扶贫资金管理部门根据统一的分配方案,分别按照程序及
时下达具体计划,拨付资金。
第八条年度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新增财政
扶贫资金的具体计划,由财政部在当年3月底前下达,6月
底前将资金全部拨付到省、自治区、直辖市。
年度以工代赈资金的具体计划,由国家计委、财政部
在当年3月底前下达,6月底前将资金全部拨付到省、自治
区、直辖市。
年度扶贫专项贷款的具体计划,由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在当年初下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3月底前将计划
全部落实到项目,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拨付资金。
第九条国家下达的各项扶贫资金,全部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使用,由同级扶贫开发工作协
调领导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各有关部门规划和实施项目,
并督促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
,应当及早做好扶贫开发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得让资
金等项目。
第十条实施扶贫项目应当以贫困户为对象,以解决温
饱为目标,以有助于直接提高贫困户收入的产业为主要内
容,按照集中连片的贫困区域统一规划,统一评估,一次
批准,分年实施,分期投入。使用扶贫专项贷款的项目,
应当经有关银行事前审查论证。
县级扶贫开发办事机构应当在每年10月底前,按照当
年扶贫贷款计划的百分之一百五十提出下一年度扶贫贷款
意向项目计划,提前为择优选项作好准备。
第十一条建立综合考核指标,实行严格的扶贫贷款使
用责任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工作协调领导
机构每年统一安排下达盘活扶贫贷款存量计划,并将计划
完成情况与新增扶贫贷款的分配挂钩。各级扶贫开发办事
机构应当积极支持、协助有关银行完成核定的催收贷款最
高比例和到期贷款回收率的指标,努力盘活贷款存量。盘
活的扶贫贷款存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扶贫开发工作
协调领导机构按照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统一安
排使用。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的检查、监督制度。中央
和地方有关部门,尤其是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对扶贫资金
的使用情况应当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扶贫资金不能按时到
位,配套资金达不到规定比例,投向不符合规定的,应当
及时纠正。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社会有关方
面加强监督,把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
。
第十三条各级审计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
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专门审计,并把对扶贫资金的审
计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日常工作,形成制度。凡转移
、挪用、拖欠、挤占扶贫资金的,必须如数追回,并依法
追究法律责任;凡贪污扶贫资金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扶贫开发办事机构和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应当积极配合
审计部门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工作。
第十四条有关扶贫资金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确定
的原则,分别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
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1997年8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北京8月12日电)
《人民日报》(19970813二版)
⑸ 中央资金以10万元为单位,省级配套比例为0.4。这句话怎么理解
中央出1块钱,省级出0.4元
⑹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时,为啥配套资金一般都设定为不超过此次交易金额25%
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交易总金额25%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25%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⑺ 什么是配套资金
配套资金,是在新的财政管理体制下涌现出来的一种为获得上级或外部投入资金而由有关单位或部门相应配备一定比例的资金。通俗地说,就是由上级财政或部门拨一点资金,同级财政或部门出一点资金,项目单位自己筹一点资金。从目前配套资金执行的情况来看,还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
目前,在各级、各个经济建设项目中,配套资金的使用相当广泛,诸如农村改革、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合作医疗、农机购置补贴、乡镇综合改革、移民安置、扶贫贷款、林业贷款、水利、矿产开采、城市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国家安居工程、低保、消防装备建设、科技项目、科技创新、重点科研、义务教育工程,还有外资项目等等。
(7)地方配套资金比例扩展阅读:
对于资金的定义有以下四点:
(1)资金是垫支于社会再生产过程,用于创造新价值,并增加社会剩余产品价值的媒介价值。
(2)资金是以货币表现,用来进行周转,满足创造社会物质财富需要的价值,它体现着以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3)资金是用于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过程中的有价值的物资和货币。
(4)资金是国民经济中财产物资的货币表现。
资金是垫支于社会再生产过程,用于创造新价值,并增加社会剩余产品价值的媒介价值,也是指资金管理,意思是说在任何一次交易中,只使你的一小部分资金承担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资金
⑻ 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是什么
举例:2008年中央退出4万亿刺激经济政策,其实中央财政只出2.6万亿,其余的1.4万亿,要求地方政府配套出。
那么,地方政府承诺后,到位多少,就用到位率来衡量。
中央政府的钱是带帽下达,也就是要给到具体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