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贷款的房子还能在租给别人吗
可以;
1、将房子用于银行抵押贷款后,是还可以用于出租的。房屋在用作抵押后,不影响该房屋的正常使用。同时,将该房屋出租后,租金归房屋所有人,也就是借款人所有。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房屋用于银行抵押后,虽然可以用作出租,但却不可进行交易。抵押后,在贷款未还清之前,房屋的所有权属于银行,借款人不得私自将房屋出售。想要出售,需要首先还清银行贷款才行。
2、房产抵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已购商品住房抵押,贷款银行为借款人提供一揽子资金服务,满足其购买住房、车位、大额耐用消费品、汽车和住房装修等多种需求的人民币贷款。
3、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年利率是5.94%。
4、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② 房屋抵押后再租赁,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的,不影响租赁。
即使房屋所有权转移,你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只是要将租金交给新的主人。
如果你的租赁不能继续,由房屋所有人赔偿人,也就是最终的竞标者。如果是你自己放弃租赁,那需要别找人赔了。
拓展资料:
相比较于信用贷款,房屋抵押贷款的额度明显比较高。一般来说,房屋抵押贷款的额度高低,主要取决于抵押房屋自身的价值,最高可贷房屋评估价值的9成。
房屋抵押贷款因其提供了房屋作为抵押物,贷款机构所需承担风险降低了一些,相应的贷款利息也会较低一些。
房产抵押办理
1、贷款申请:借款人提出贷款用途,金额及年限时间;
2、申贷资料准备:借款人及抵押人将贷款申请贷款所需文件、证件按要求准备齐全;
3、看房评估(或勘估):由相关机构对抵押房进行实地勘查、评(勘)估;
4、报批贷款:将所有申贷资料连同评估报告或勘估意见书报送银行审批;
5、借款合同公证:借款人及抵押人填写(借款合同)及所有相关文件、签字、盖手印后,由公证人员对其进行公证;
6、抵押登记手续: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
7、开户、放款:借款人开立还款账户、银行放款至该账户(注:原则上只有商品房、房改房、安居房可用作抵押物)。 借款人应提供:本人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收入证明、个人消费用途的相应合同、婚姻状况证明。 抵押人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权属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
③ 请问拿去抵押的房子还能进行出租吗
出租抵押的房屋是合法的,法律规定,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处分抵押物,但并未规定不得出租抵押物。因此,房主可以自由的进行出租其房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这里我们通过法条的表述看出,法律是允许出租抵押物的,只是存在一个问题。我们通常所说“买卖不破租赁”在这种情况下将不适用,因为是先抵押后出租,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时候,将打破租赁关系以保障抵押权益。因此,律师提醒大家,在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承租房屋是否存在抵押,如果存在的话,则要慎重选择。
④ 房屋抵押贷款后已抵押的房子自己还能住或出租吗谢谢
抵押的房子能住,能出租必须经抵押权人同意.
⑤ 我已经把房子抵押给银行了,还可以把房子出租给别人吗
已经把房子抵押给银行,是可以将房租出租的,其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
第六十六条 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5)房屋抵押银行贷款后出租扩展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十三条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价款低于抵押权设定时约定价值的,应当按照抵押物实现的价值进行清偿。不足清偿的剩余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七十四条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二)主债权的利息;
(三)主债权。
⑥ 抵押的房子可以出租吗
答案是肯定的。他物权分用益物权和抵押物权,这两个他物权是不矛盾的,可以同时存在同一个物上。房屋出租涉及到房屋的用益物权,而抵押涉及的是房屋的抵押权,所以设定抵押的房屋是可以出租的。
用益物权和抵押权在行驶过程中会产生矛盾,比如先行抵押的房屋再出租,如果抵押权人要行使抵押权,肯定会影响到后设定的租赁,如何解决这种矛盾?
抵押权与出租权是房屋所有权人的权利,房屋所有权人将已抵押房屋出租的,租赁合同有效,但租赁权不能对抗抵押权。
《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对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可见,后成立的承租权对先设立的抵押权无对抗力,抵押权人实现权利时可以不考虑租赁事实的存在,租赁关系对于受让人无约束力。
同时应当注意,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有效,由于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致使承租人不能行使承租权的,承租人可以据此主张违约请求权。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承租人在租赁房屋时要核实房屋的抵押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