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贷款公司贷款人员上门考察后签了借条但没给我放款,我该怎么办
正规贷款机构都是签订协议的同时将资金转入借贷人账户,根据你的描述应该是遇到骗局或者不正规的贷款公司了,建议你尽快到当地银保监局反映相关情况,确认诈骗的情况,应该及时报警处理,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② 我是借款人写了借条,借条他拿走了,可是我并没有拿到钱,而他现在也联系不到 请问这张借条有用吗
您好,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需要您能够提供尽可能多的资料来证明自己借款给对方,若是遇上老赖,则会很费力。
如果您或朋友需要小额贷款,建议您可以选择正规的信贷平台,有钱花APP属于度小满金融(原“网络金融”)服务的大品牌,可满足您的日常消费周转的资金需求。纯线上申请,无需抵押,申请材料简单,30秒审批,最快三分钟放款,最高30万。
此问题由有钱花提供,希望对您有帮助。
③ 借条写了但借款人没拿到钱该怎么办
如果没抄有真实的借贷关系发生,仅仅袭是写了借条而确实没有得到钱的话,这样的借条应当是无效的。但是,作为当事人来说,既然确实没有得到金钱,那就应该把当初写的借条收回并妥善处理。如果你实际没有得到金钱,又写了借条给他人,现在又没有把“借条”追要回来,到头来可能被人利用这张“借条”说事、打官司,那就自己应当承担的风险和后果了。
④ 打了借条没收到钱怎么办
打借条没收到钱在法律上即代表两人之间的借款未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零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二百零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第二百零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⑤ 当了借款人,打了借条,但是没有收到钱可否不承担责任
你不需承担责任,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贷款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九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二百零一条规定: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5)给贷款公司写了借条没给钱扩展阅读:
打借条时需要注意的陷阱:
1、打借条时故意写错名字案例:
王某父子向朋友张宗祥借款20万元,并打下借条,约定一年后归还欠款及利息。想不到王某父子在借条署名时玩了个花招,故意将“张宗祥”写成“张宗样”。
张宗祥当时也没有注意。到还款期后,张宗祥找到二人催要借款,谁知二人却以借条名字不是张宗祥为由不愿归还。无奈之下,张宗祥将王氏父子告到法院。尽管法院支持了张的主张,但张也因在接借条时的不注意付出了很大代价。
2、是己借款,非己写条案例:
王某向张某借款10000元。在张某要求王某书写借条时,王某称到外面找纸和笔写借条,离开现场,不久返回,将借条交给张,张看借条数额无误,便将10000元交给王某。
张向王某索款时,王某不认账。张某无奈起诉法院,经法院委托有关部门鉴定笔迹,确认借条不是王某所写。后经法院查证,王某承认借款属实,借条是其找别人仿照自己笔迹所写。
3、利用歧义案例:
李某借周某100000元,向周某出具借条一份。一年后李某归还5000元,遂要求周某把原借条撕毁,其重新为周某出具借条一份:“李某借周某现金100000元,现还欠款5000元”。
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又可以解释为“尚欠”。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周某不能举出其他证据证实李某仍欠其95000元,因而其权利不会得到保护。
4、以“收”代“借”案例:
李某向孙某借款7000元,为孙某出具条据一张:“收条,今收到孙某7000元”。孙某在向法院起诉后,李某在答辩时称,为孙某所打收条是孙某欠其7000元,由于孙给其写的借据丢失,因此为孙某搭写收条。类似的还有,“凭条,今收到某某元”。
5、两用借条案例:
刘某向陈某借款18000元。出具借据一张:“借到现金18000元,刘某”。后刘某归还该款,陈某以借据丢失为由,为刘某出具收条一份。后第三人许某持刘某借条起诉要求偿还18000元。
⑥ 借条写了,但没收到钱,对方要求还钱怎么办
写了借条,只是证明双方具有借贷的合意,但借贷关系并未真正生效。
借贷关系,除了出具借条外,还需要有款项的实际交付,即出借人需要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款项交付凭证才能真正证明借贷关系的生效。
出具了借条,但对方未实际交付资金,借贷关系并未实际生效,对方手里的借条实际上是一张“白条”,是“空头支票”。
既然对方未将资金交付,那要求对方出示资金交付凭证,对方拿不出交付凭证,就不能证明款项已经实际转移到手中,这样,法院不会支持对方的主张的。
(6)给贷款公司写了借条没给钱扩展阅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七条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当事人在证据交换过程中认可并记录在卷的证据,经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说明后,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第四十九条对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一)出示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并经人民法院准许出示复制件或者复制品的;
(二)原件或者原物已不存在,但有证据证明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或原物一致的。
第五十条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证明力有无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⑦ 有写借条,但实际没有收到钱有法律效力吗
无效的,借款合同是从收到钱的时候开始生效,没有收到钱是无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7)给贷款公司写了借条没给钱扩展阅读
其他法定的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⑧ 写了借条但没有收到钱:借款方起诉我,我又没证据
没有证据,就要搜集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并没有成立。你自己不能取证,可以聘请律师。
——没有拿到钱,就不应该写什么借条。你写借条,开头通常是“今借到某某某多少钱”——你没借到,为什么要写“今借到”?
⑨ 写了借条,但是对方没有给我钱
写借条实际没有给你钱,这种写了借条也是无效的,都是需要实质性支付才有效,如果到时对方起诉你,他也是需要拿出证据的,打借条可以微信搜一搜 欠条说,创建一份电子协议,具有法律效应,到期不还自动仲裁,还有提醒,你这种不用担心,对方没有支付钱,写了借条也是没用的
⑩ 写了借条但没有收到钱:借款方起诉我,我可以报警吗
写了借条、实际没拿到他钱、他起诉我、我没证据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