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向安监局写申请资金报告
资金申请报告一般需要哪些资料附件?
1、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
2、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的批准文件。
3、城市规划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选址意见(适用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投资项目)。
4、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5、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6、申请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
7、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8、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凡已经由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单独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时,可不再附送第十二条所规定的第一、二、三、四、五项材料;
凡已经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投资项目,报送资金申请报告时可不再附送第十二条所规定的第三、四、五项材料;
申请使用的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总额在200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或根据有关规定集中申请的投资项目,报送的附件材料可适当简化。
㈡ 山东安监局网站首页电工证查询
电工证是可以在网上查询的,登录国家安监总局网站,就可以查询到特种作业电工证的信息了。
㈢ 山东省安监局电话号码
山东省安监局
地址:闵子骞路15
电话:(0531)81792255
㈣ 山东省安监局证件查询
在山东的安监局网站就能查询,打开他们的网站,有个便民服务,里面有个查询,打开后你输入身份证号和操作证号即可查询。
㈤ 政府从财政专项资金划拨出一部分给我单位进行政府项目建设,请问政府如何审查我单位
这个你都已经说明了,若是审查就审查专项资金的来龙去脉,比如,你公司购买设备、人员成等本,这些需要做个账务处理吧,资金就会减少。政府审查就是查这些资金的去向和用途,有没有进行专项使用。可能查看账务和实际购买的设备等是否实际相符。不相符就说明资金没有正确使用,专项使用,就可能查出问题。
所以,要专项使用的同时,正确处理账务,保证账实相符。
㈥ 山东省安监局怎么查询证件
在山东的安监局网站就能查询,打开他们的网站,有个便民服务,里面有个查询,打开后你输入身份证号和操作证号即可查询。
其中特种作业操作证到安监局网站查询,需要知道姓名、办理地点、证件号码才可以查询。
目前国已开通网上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系统,用户只要登录该系统输入相关信息,就可以查询到自己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相关情况了。
查询时间是拿到特种作业操作证次月10日以后查询。
根据总局140号令,从2011年6月1日起,证件编号已改用身份证号码,即:需查询信息的同志只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和以身份证为证书编号即可查到获证信息。
(6)山东省安监局专项资金申请表扩展阅读:
“三定”规定明确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承担的职责,是依法行政,加强全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依据。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按照监管、监察职责,找准在安全生产工作格局中的定位。
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观念、转变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
要以落实“三定”规定为契机,大力推动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提高监督执法的权威性,在安全监管工作中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煤矿安全作为安全监管、监察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要按照“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地方各级煤矿安全监管责任。
健全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机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努力改善煤矿安全状况,促进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㈦ 山东省安监局监察总队的具体工作内容
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跟省安监局的关系是隶属关系,也就是说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是省安监局的下属单位,隶属省安监局管理。
㈧ 山东省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需要哪些申请文件和资料
申请材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2.各种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复印件);
3.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清单;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印件);
5.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6.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7.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8.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9.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通知(复印件);
1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征求意见书;
11.消防验收报告、防雷装置检测报告、压力容器产品安全性能检验证书。
许可程序 1、受理申请;
2、审查材料;
3、将合格材料上报青岛市安监局,青岛市安监局将材料上报山东省安监局,山东省安监局决定是否受理;
4、省安监局派人现场审查,并填写《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书》;
5、省安监局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
㈨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机构设置
办公室(人事处)
处室职能
负责政务、行政事务、外事、财务和干部管理、人事劳动工资及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资格培训、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有关工作。
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机关办公,拟订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
2、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政务信息、信息公开、机要、档案、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筹备组织、大事记撰写等日常政务工作,督查督办有关重要会议决定事项和局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
3、承担机关保密管理和密码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机关涉密网建设和管理工作。
4、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5、承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6、负责机关值班、保卫、对外联络接待等行政事务工作。
7、负责机关节能降耗、机关车辆管理等后勤服务工作。
8、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9、组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承担有关外事管理工作。
10、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
11、负责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资格培训、考核工作。
12、承担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有关工作。
13、承担全省安监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
14、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1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策法规处
处室职能
负责安全生产法制建设、重大政策研究、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新闻宣传工作。
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和实施安全生产立法规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研究提出全省安全生产重要政策和措施的建议。
3、组织指导全省安全生产经济政策的制订和实施。
4、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标准工作,组织拟订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和规程。
5、负责局机关的法制管理、法律顾问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全省安全生产法制建设。
6、组织指导全省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工作,承担全省安全生产新闻发布工作。
7、承担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政务公开工作。
8、组织指导全省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规划科技处
处室职能
负责安全生产规划、科技、信息化、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和培训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全省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安全科技规划,负责报送年度规划的落实及规划的统计、汇总工作。
2、组织拟订全省安全生产信息统计规程、标准。
3、负责全省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分析和预测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和重特大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4、承担全省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的分解落实工作。
5、组织全省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的申报及实施工作。
6、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及安全生产科研成果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安全科研经费。
7、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相关工作。
8、承担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资质管理和监督工作。
9、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
10、负责全省安全生产专家组的日常管理工作。
11、综合管理全省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
12、指导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协会工作。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监督管理处
处室职能
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担重要报告的起草工作。
主要职责
1、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等情况。
3、组织指导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4、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
5、指导、协调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
6、参与制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规程和标准。
7、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8、承担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承办省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召开的会议;组织起草重要会议报告。
9、联系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重要情况和重大事项;负责汇总全省较大以上事故调查处理情况。
10、组织、协调全省性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工作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建档工作。
11、承担全省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安排、使用和监督等工作。
12、负责以省政府安委会名义实施的评选表彰奖励工作。
13、承办省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统计分析处
负责全省安全生产伤亡事故调度统计、安全生产重大课题调研和省局有关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 。
矿山安全监督管理处
处室职能
负责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等情况。
2、拟订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规程和标准。
3、依法监督管理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4、承担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5、指导、监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
6、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7、指导相关行业较大事故的查处及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8、指导推动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9、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矿井关闭和尾矿库闭库工作。
10、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并负责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理编写相关事故案例。
11、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隐患、事故及违法案件举报的查处工作。
12、协调煤炭工业管理部门的安全工作,参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的对煤矿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13、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商贸安全监督管理处
处室职能
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和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和烟花爆竹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等情况。
2、拟定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规程和标准。
3、依法监督管理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4、承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批发)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指导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5、组织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6、指导、监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
7、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8、指导相关行业较大事故的查处及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9、指导推动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10、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并负责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理编写相关事故案例。
11、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隐患、事故及违法案件举报的查处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处室职能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1、依法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等情况。
2、拟定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规程和标准。
3、依法监督管理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4、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发放、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及省内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监督检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5、指导、监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考核工作。
6、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7、指导相关行业较大事故的查处及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8、指导推动相关行业安全标准化工作。
9、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并负责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理编写相关事故案例。
10、参与相关行业安全生产隐患、事故及违法案件举报的查处工作。
11、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处室职能
负责工矿商贸作业场所 (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主要职责
1、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 (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
2、按照职责分工,拟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规章和标准。
3、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4、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
5、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6、组织指导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7、承担全省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及发布工作。
8、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协助办公室(人事处)开展相关工作。
省纪委(监察厅)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按照省纪委的规定开展工作,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
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
职能
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承担工矿商贸(煤矿除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专项督查工作;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隐患、事故及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查处工作。
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制度、规定、标准,并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情况汇总、统计和分析。
3、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工作;参与行政复议工作。
4、依法监察全省工矿商贸(煤矿除外)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与整改。
5、组织实施全省工矿商贸(煤矿除外)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参与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6、负责对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对相关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施行政处罚。
7、负责安全生产隐患、事故及违法案件举报的受理工作,并依法组织查处。
8、参与全省相关行业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对全省相关行业较大以上事故处理意见的审查。
9、完成省安监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主要职责
1、参与拟定、修订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面的地方行政法规、规章,制定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2、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3、组织编制职责内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
4、负责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督管理,建立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信息数据库。
5、负责省局综合监管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和机关内、外网网站、计算机系统维护工作;指导全省各级监管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
6、负责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信息的接收、处理和上报工作。
7、指导、协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协调有关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参加事故抢救;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省政府授权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8、组织、指导全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训练、演习。
9、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工作。参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对外合作与交流。
10、负责省政府投资形成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项目投入资产的清理和核定工作。
11、完成省安监局(省应急办、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中心
承担全省危险化学品登记、省级考试机构和政务大厅、省局值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