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2017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哪些
首套房定义
政策概念里的首套房,并不是大家普遍认为的“第一套房”的意思,对版于首套房的概念,权大家保保险网梳理后发现,以下几种情况都算首套房:
1. 贷款并结清后再买房,算首套房;
2. 贷款过房子后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的,此时再买房,算首套房;
3. 全款买过一套房再买房,算首套房;
4. 全款买过一套房后卖掉,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 有两套房商业贷款记录,但已全部还清且出售,并能提供出售证明的,再买房属于首套房;
6. 有一套贷款已还清的房,并且还有一套公积金贷款但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房子,再买房属于首套房;
7.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买房,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8.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也算首套房。
㈡ 2017首套房贷款政策
2018最新首套房贷款政策
一、首套房定义
政策概念里的首套房,并不是大家普遍认为的“第一套房”的意思,对于首套房的概念,大家保保险网梳理后发现,以下几种情况都算首套房:
1. 贷款并结清后再买房,算首套房;
2. 贷款过房子后卖掉,通过房屋登记系统查询不到房产但在银行征信系统里能查到贷款记录的,此时再买房,算首套房;
3. 全款买过一套房再买房,算首套房;
4. 全款买过一套房后卖掉,房屋登记系统查不到房产再贷款买房,算首套;
5. 有两套房商业贷款记录,但已全部还清且出售,并能提供出售证明的,再买房属于首套房;
6. 有一套贷款已还清的房,并且还有一套公积金贷款但已出售同时能够提供住房出售的房子,再买房属于首套房;
7.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使用商业贷款买房,另一方婚前购房用的是公积金贷款,婚后两人想要以夫妻名义共同贷款,若贷款已还清,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根据借款人偿付能力、信用状况等具体因素灵活把握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
8. 夫妻两人一方婚前有房但无贷款记录,另一方婚前有贷款记录但名下无房产,婚后买房申请贷款,也算首套房。
二、首套房首付比例
大部分首套房的首付比例都为30%,也有少部分的确将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甚至10%。
三、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四、首套房贷款优惠
1. 北京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
贷款银行
首套住房利率
二套住宅利率
北京公积金 公积金基准(3.25%) 公积金1.10倍(3.58%)
汇丰银行 82折(4.02%) 1.1倍(5.39%)
广发银行 85折(4.17%) 1.1倍(5.39%)
包商银行 85折(4.17%) 1.1倍(5.39%)
邮储银行 85折(4.17%) 1.1倍(5.39%)
农业银行 85折(4.17%) 1.1倍(5.39%)
2. 上海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
贷款银行
首套住房利率
二套住宅利率
上海公积金 公积金基准(3.25%) 公积金1.10倍(3.58%)
汇丰银行 82折(4.02%) 1.1倍(5.39%)
中信银行 83折(4.07%) 1.1倍(5.39%)
上海农商行 83折(4.07%) 85折(4.17%)
花旗银行 84折(4.12%) 1.1倍(5.39%)
农业银行 85折(4.17%) 1.1倍(5.39%)
3. 广州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
贷款银行
首套住房利率
二套住宅利率
广州公积金 公积金基准(3.25%) 公积金1.10倍(3.58%)
汇丰银行 82折(4.02%) 1.1倍(5.39%)
广发银行 85折(4.17%) 1.2倍(5.88%)
交通银行 85折(4.17%) 1.1倍(5.39%)
兴业银行 85折(4.17%) 1.1倍(5.39%)
建设银行 85折(4.17%) 1.1倍(5.39%)
4. 深圳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
贷款银行
首套住房利率
二套住宅利率
深圳公积金 公积金基准(3.25%) 公积金1.10倍(3.58%)
汇丰银行 82折(4.02%) 1.1倍(5.39%)
大新银行 85折(4.17%) 1.1倍(5.39%)
农业银行 9折(4.41%) 1.1倍(5.39%)
邮储银行 9折(4.41%) 1.1倍(5.39%)
交通银行 9折(4.41%) 1.15倍(5.64%)
5. 其他各大城市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
城市
提供房贷银行数
首套最低利率
南京 17 9折
成都 15 88折
武汉 14 9折
郑州 13 85折
长沙 15 9折
厦门 8 9折
杭州 15 85折
苏州 17 85折
重庆 16 85折
青岛 16 85折
㈢ 2017住房贷款新政
一、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知如下: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2、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
6、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落实本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及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
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中国央行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现就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
二、在此基础上,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加强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指导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结合当地不同城市实际情况自主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结合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确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要求以及本机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投放政策、风险防控等因素,并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合理确定具体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四、加强住房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人民银行、银监会各派出机构应强化对房地产贷款资产质量、区域集中度、机构稳健性的监测、分析和评估;督促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根据房地产形势变化及地方政府调控要求,及时对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进行自律调整,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金融业务稳健运行和当地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请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将本通知联合转发至辖区内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乡信用社、外资银行、村镇银行。
㈣ 2017年国家购房新政策按揭贷款利率多少
目前人行公布贷款基准年利率:0-6个月(含6个月),年利率:4.35%;6个月-1年(内含1年),容年利率:4.35%;1-3年(含3年),年利率:4.75%;3-5年(含5年),年利率:4.75%;5-30年(含30年),年利率:4.90%;贷款利率需要结合您申请的业务品种、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因素进行综合的定价,需经办网点审批后才能确定。
㈤ 2017年8月1日经济适用房税款新政策
经济适用房买卖纠纷
㈥ 2017年房屋过户新政策
2017房子过户费最新政策
1、契税(买方付出)
依据国家规则,房子买卖要向国家交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仍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交纳的。住所类房子规范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详细的份额需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刻、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不是第1次购房等因从来断定;非住所类房子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自2010年10月1日起履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告诉规则,对自己采购一般住所,且该住所归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爱人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所的,折半征收契税。对自己采购90平方米及以下一般住所,且该住所归于家庭唯一住所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0平米1.5%,140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2、经营税(买方付出)
此项经营税由城市维护建造税、教学费附加、当地教学附加和出售经营税构成,征收税率为5.6%。自己采购超越2年(含2年)的一般住所对外出售的,免征经营税,详细如下:
房产证未满2年的,而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求交纳总房价的5.6%;
房产证未满2年的,而且面积在140以下的需求交纳差额的5.6%;
房产证满2年的,而且面积在140以上的需求交纳房产买卖盈余有些的5.6%;
房产证满2年的,而且面积在140以下的免交。
3、个税(买方付出)
核定征收方法:应纳自己所得税=计税报价×1%(或1.5%、3%),我市自己住所转让自己所得税核定征收率规范为:一般住所1%,非一般住所或非住所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关于自己转让自用2年以上、而且是家庭唯一住所,免征自己所得税。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印花税是关于合同或许具有合同性质的凭据,产权搬运书据,经营账簿,权力、答应证照和经财政部断定纳税的别的凭据所收的一类税费。
关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报价×0.05%的数值,印花税采纳由纳税人自行交纳完税的方法。对自己出售或采购住所暂免征印花税。二级搬运挂号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
自己转让非住所类房产的”核定征收方法“由挂号基地代征,别的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交纳或处理核实手续后由挂号基地代征。对自己出售住所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核定征收方法: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报价×核定征收率。我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规范:商铺、写字楼、酒店为10%,别的非住所类房产为5%。
6、挂号费
其收费规范分为住所与非住所。自己住所挂号收费规范为每件80元;非住所房子挂号收费规范为每件550元。房子挂号收费规范中包括《房子所有权证》工本费和《土地运用权证》工本费。
7、房地产买卖手续费
新建商品房的房产买卖手续费依照3元/平方米收取,由转让方承当。经济适用房的房地产买卖手续费折半收取,由买方承当。别的状况的房地产买卖手续费依照6元/平方米收取,由买卖双方各承当50%。
8、佣金
成交价*3%,买卖双方各付一半。
9、贴花:5元/套
如果购房时需求按揭,还要发作以下费用:
10、评估费
评估报价100万以下有些收取评估价格的0.5%,以上有些0.25%。
㈦ 无锡2017年购房政策是什么
无锡限贷政策正式发文,如下:
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江苏省各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分局,各国有商业银行江苏省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江苏省农联社,南京银行,各城市商业银行南京分行,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各在宁外资银行:
为促进江苏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地方政府落实好房地产调控主体责任,现就进一步调整部分城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通知如下:
一、落实“限购”城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根据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5〕305号)、《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6〕26号)要求,对于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房和首套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二套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省内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区域,相应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不得低于上述国家政策标准。
二、调整部分城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根据无锡、苏州、南京市政府调控要求,经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分别对无锡、苏州、南京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如下调整:
在无锡市区范围内,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按照国家对“限购”城市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40%。
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范围内,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按照国家对“限购”城市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以及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不低于50%;对于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8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在南京市区(不含六合区、高淳区、溧水区)范围内,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按照国家对“限购”城市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对于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以及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5%调整为不低于50%;对于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50%调整为不低于80%;对于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三、本次政策调整时间以各城市政府公布的执行时间为准,住房交易时点在此之前的,仍按原政策执行。各城市房地产调控文件中,对住房交易时点未作特别说明的,住房交易时点按照“网签合同签署时间(鉴证时间)、权属登记受理时间和贷款审批通过时间”等三个日期“孰前原则”认定;已有说明的,按文件要求执行。
四、加强住房金融管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入落实《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监局关于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促进住房金融健康发展的通知》(南银发〔2016〕32号)要求,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对首付款来源、借款人家庭已有住房数量、借款人信用资质和购房合同真实性等情况的审核,有效防范“首付贷”、“假按揭”等风险。各地人民银行、银监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贷款质量、区域集中度、机构稳健性的跟踪监测,及时对银行业金融机构住房信贷政策落实情况开展督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㈧ 2017年房贷利率是多少
2017年的全国住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3%。2017年中央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如下:
一、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1、短期贷款:
六个月 4.35%
六个月至一年 4.35%
2、中长期贷款
一年以上至三年 4.75%
三年以上至五年 4.75%
五年以上 4.90%
二、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住房公积金)
五年以下 2.75%
五年以上 3.25%
(8)2017年8月房屋贷款新政扩展阅读:
2017年10月全国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30%,相当于基准利率1.08倍,环比9月上升1.53个百分点,环比增速较9月下降0.48个百分点;同比去年10月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4.44%,上升19.37个百分点。
一线城市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小幅上涨,除上海外其他三城均破5.25%。2017年10月北上广深一线城市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分布在4.90%至5.35%的区间内,北京首套平均利率为5.28%、广州为5.31%、深圳为5.35%,另外多个二线城市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保持上浮,整体上浮幅度缩小。
商业银行实行新利率,如果贷款期限超过一年的,每年1月1日调整一次贷款利率。如果在贷款期限内没有调整基准利率,贷款利率将不调整。
参考资料:人民网-年关将至房贷额度吃紧利率上涨
㈨ 2017年房贷新政策有哪些
一、为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通知如下:
1、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2、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3、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4、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5、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
6、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城市人民政府要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落实本通知精神的具体措施,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及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